《赭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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赭焰-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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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后果这么严重,你当初为什么不带他同去?”许蛰懊恼道。



林大笑了,“如果你有一个弟弟,你是让他置于险地,还是让他安全无恙,然后怨恨你一辈子?”



因为历史上曾经有石头俑跌进煊赭家,那是的东路军因为恐惧还和善良的石头俑大干了一场,结果死伤无数,所以石头俑在煊赭家素有凶名。石头俑发威,几乎就是毁灭的代名词!当初林大领兵去对抗石头俑,几乎是带着必死的决心!试问那种时候,以林大这种护犊的人,怎么会带上自己的弟弟?



许蛰懵了,这就是林大对待兄弟的方式,宁愿自己背负兄弟的仇恨,也要保兄弟平安!



“大哥!”许蛰眼睛湿润了,握着林大的手说不出话。有这种兄弟,这辈子足矣!



“来!喝酒!”林大站起来豪迈举杯!



许蛰直接摔了林大的杯子,扔给林大一坛上好二十年兄弟胆!兄弟胆是煊赭家有名的烈酒,桌上只放了一坛,许蛰扔给林大之后,一个鱼跃龙门,从座位里滑溜溜窜出来,中指往桌上轻轻一弹,一个漂亮的翻身,落在厢房旁边酒柜上。随手给李世兵扔了一坛,自己抱坛横卧酒柜上,借酒起兴,高声悲壮唱道:“一坛兄弟胆,此生已不枉!”



林大以筷击坛,感怀唱之,“生是兄,死是弟。性命何足道,可为兄弟抛!”歌唱罢,坛口已缺。对阙倾倒,酒如瀑落。三分落在胸臆,七分酿就豪情!



李世兵泪流满面,敲开封泥,二话不说,张口狂饮!



第三十一章 天兵路



中午醉酒,直到临近清晨还睡醒。



许蛰翻身起来,头疼欲裂。把林大推醒,李世兵睡得更死猪一样。许蛰和林大就在坐在他旁边,聊了很多私下话。



一些机密的事情吃饭的时候不能说,现在夜深人吵(李世兵在打呼噜),正是促膝长谈的时刻。



第二天早上,林许二人早早离开包厢。



“掌柜的,不要用这种怀疑的眼神看我!我怎么会吃霸王餐!这不是给你留下一个人质了吗?”许蛰咬着一根牙签,在醉仙楼门口和掌柜的对话。



“小的不敢,军爷可以把李少一并带走。”掌柜诚惶诚恐。开玩笑,普天之下谁敢为了一顿饭钱扣留哈王的孙子!



“带走是不可能滴,要是嫌他碍眼,找几个人搬去垃圾堆得了!”许蛰摆摆手,和林大一起离开醉仙楼。



“二弟,你怎么能这样,好歹我看出他确定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朋友!”



许蛰抬头望着哈城的天空,嘴角一笑,这一笑,露出了许多苦楚。“我何尝不知他是一个好朋友,可是我利用他的事情,对得起好朋友吗?这样对他,我只希望他和我疏远了才好!”



利用李世兵的感情,到时候还要对他最敬重的爷爷动手,这对许蛰来说,是一个极其沉重的心理负担!他甚至宁愿孤身涉险,斩杀哈王,也不愿这样伤好朋友的心。可是很多事身不由己,一个集团谋划这么多年要推翻大哈,不是杀掉头儿就能解决事情的!



林大拍了拍许蛰的肩膀,“人在天涯飘,连命都不是自己的,谁都无法脱身苦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无奈。”



“你有二娃的无奈,我有李少的无奈,天下人都有天下人的无奈!呵呵,好想回去再喝一坛!”



“斩杀奸佞之后,我们且醉他三万六千场!”



随后兄弟分别,林大寻李孟塔去了。



李孟塔回来哈城之后就居住在哈王府!王府在哈宫以南,隔了好几条大街,和虎牢南北对称,以犄角之势分布在哈宫上下。



哈宫和王府许蛰都没有去过,哈宫是不够资格,王府是李世兵不想回去,还霸道地不让好朋友许蛰去。



许蛰走在大街之上,心里还感慨自己对李世兵的不公和残忍。



这个时候天色还早,不过哈城大街已经揭起繁华的一面,街道上各种各样的店铺已经开张,还有许多小贩从城外而来。



哈城周围有一圈很空旷的地,最近的小城镇离哈城都有十几里路,但是巨大的利益驱使,仍有许多小贩紧赶慢赶前来做生意!



许蛰有些失神地在路上走着,他现在已经是一门之主,不用领兵操练,所以早上也敢穿着军服在路上盘桓,不用担心被上级捉到!



到他这个级别,就算上级发现他违反军规,只要是无伤大雅的,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在一段闹市上,突然被人撞了一下。



许蛰猛地回过神来,四周看望,刚才撞他的人已经混进人海,找不到了。



低下头,他的手上挂着一个普普通通的袋子。袋子很沉,从模样看好似里面装着兵器。



许蛰解开一看,共有三件契钢制品。第一件,是一把三尺三的单刀,刀的款式很普通,甚至和最普通的军刀一个样式!



刀面上隐隐描有图案,左面是大海里狂澜如链,右面是小溪上溪流涓涓。用指弹左面,风在吼,浪在啸,千里狂澜宛若就在眼前!激扬人心!复又弹击右面,则如斜风细雨,小桥流水,水声潺潺。



这一柄绝非寻常之物!绝非普通的契钢刀可比!转置刀柄细看,果然有契兵工厂最高贵神秘的神兵印!



神兵印代表契兵工厂最顶尖的制品,能印上这殊荣的,只有已经问世的契兵工厂八大名刀!像煊赭师顿的第八刀猛虎刀、紫啸云的第五刀排云刀、李永将的第七刀斩旗刀。这一把溪水狂澜,几乎是不亚于八大名刀,列名第九也无可厚非!



第二件东西是一件契钢甲,契钢甲也有三六九等,这一件比之前胡克那件普通货色不知要好多少倍,看起来虽然也是普普通通,但触手可知,败絮其外,金玉其中,再来一次的话,许蛰一定不能关靠震刀就能间接把钢甲穿透!



第三件是一把短小的袖箭,整个袖箭和一个小护腕差不多,非常小巧。上面只有三根中指大小的短箭。短浅通体都是契钢打造的,就连箭羽都不例外!



许蛰左右再看一次,没发现值得怀疑的人物。



不知是谁给他准备了这套东西?



很明显,这三件东西都是契兵工厂的荣誉产品。



在煊赭家,契兵工厂只在哈城有一个小店面。店面一点都不豪华,外面也没有招牌,看起来就是一间破败的杂货店,但是里面却是契钢产品,每一件都是价值连城!不是大富大贵,谁也别想进那扇破门!



由于契兵工厂对煊赭家的军事影响非常大,赚的钱财又非常之多,但一直能在哈城相安无事地存在,所以很多人都怀疑契兵工厂就是历代大哈的产业!



难道真的大哈的?这些也是大哈资助我的?



许蛰默不作声地把三样东西收起来,不如借此机会到契兵工厂走一遭?



契兵工厂最开始的时候开设哈城一条最僻静的巷子里面,所谓的兵工厂其实是一个昏暗的小店面。不过小店面没有名字,又传言这些契钢都是契兵工厂制造的,所以渐渐的人们就把这个售卖契钢兵器的小店为契兵工厂了。



如今契兵工厂所在的小巷已经是哈城最繁华的地区之一,被家族赐名为天兵路,于东南西北四大城门相对的天繁路、天荣路、天昌路、天盛路齐名!合称五天金路!



能够在天兵路自由自在走动的,都是一些大人物!别看路上某些老头好像很猥琐干枯,指不定人家就是几十年前的上辕!或者大哈智囊,哈王手下强将!或者某些大家族的老头。



许蛰一身少辕服,走在里面也显得寒酸,就连一些小厮看他的表情都很不屑!



前面有一个看似潦倒的小老头,后面还有一个趾高气扬的小跟班,狭路相逢的时候,许蛰恭谦地给老爷子让路,后面的小跟班张牙舞爪,许蛰还朝他友好地笑笑。据说天兵路里的小厮,出去都是独当一面的大人物!



地面是那种非常古老的“龙鳞路”,由一块一块的大石头铺成,在高处看来,整条巷就是一条蛰伏的巨龙。



多年的踩踏,“龙鳞”旁边的泥沙已经流失许多,路上勾勒纵横。



契兵工厂的门前载了一个大槐树,但由于槐树枯死多年,那里只剩下半截枯朽的树干。风吹起,地上还有细微的尘沙翻腾。



环境非常荒凉,于繁荣昌盛四条大路迥然不同!但是天兵路却是五天金路之首,一年的税收相当于其他四条金路的总和!



站在契兵工厂门口,往里望去,仿佛一个没牙老人的口,黑隆隆的。



许蛰怀着对百年老店的敬仰之情,迈着沉稳而寂静的步伐往里面走去。



突然,路另外一个窜来一个小厮,见许蛰只是一个小小少辕,把他挤了开去,露出大门,回身恭敬道:“少爷,道路已经清理干净!”



第三十二路 契兵工厂



挤开许蛰这个小厮,全身上下都是绫罗绸缎,比煊赭师顿惯常穿的衣服都高贵!要不是他脸上职业性卑谦的笑脸,直让人怀疑是哪家公子了!



往小厮的来向看去,走来一个极尽奢华能事的公子。



由于小巷难走,公子是由下人背进来的。



这个下人十八岁左右,乃是一名女子,论模样已经能到妓院去当清官人了。这名女子不仅长得俊美,脚下功夫并不差,背上公子依然健步如飞,轻松得很!



公子骑在女子背上,双手垂到她饱满的胸前,不时揉捏两下。脑袋晃来晃去,抱怨道:“哎呀,这是什么地方!这么脏!可怜我脆弱的眼睛!”



许蛰见来者派头不小,也不发火,站在旁边看热闹,手里还提着那个俗气的布袋。



来到门口的时候,公子用力把手中的奶子捉了一下,俏丽的下人女子就停了下来,把公子放下。



“这就是天下鼎鼎大名的契兵工厂?小根,有没有带错路!”公子看了看环境,眉头深深皱起,道。



“回少爷,没有错,这里正是天兵路契兵工厂!”



“契兵工厂,浪得虚名!”公子哀怨地叹了一声,道,“算了,既然来了,就进去看看吧。”



说罢主仆走进了进去,许蛰跟在后面也进去了。



这个契兵工厂只有两个铺面大小,由于门太小,窗也太小,里面十分昏暗,就好像那种老人物!进去之后,果然有一股老人的馊臭味!



公子掩了掩鼻,清丽下人立即掏出一瓶昂贵的香水,满屋子乱洒!



屋子里面只随意摆了几个柜台,乱七八糟放了几件兵器、护甲,还有一些好像垃圾一样堆放在墙角。



守店的是一个邋遢的老头,穿着寒碜的外套,上面不知道有多少补丁,赤着一双黑脚,也不知多久没洗了。老头正坐在一个半膝高的小木凳剪指甲,闻到有人喷香水,站起来喝道:“诶诶!干嘛呢!”



“老头!你口气臭得很,不要那么用力说话,熏到我家少爷怎么办!”那个小厮赶紧挡在公子前面!把老头的口臭当下,然后用力拍散!



“你家少爷,很娇贵吗?”老头不解地问。



“哼!我家老爷是永邦省有名的财主!家里良田三千亩,横跨三个县!府里一天最简单的用费就是五百两,一年近两万两!我家少爷是听说哈城有个契兵工厂还不赖,正想来给你笔大生意做,没想到……”



小厮还没说完,老头打了呵欠,指着墙角那堆垃圾似地兵甲道:“那些过时货,一把才三万两,去挑吧,得瑟什么!”然后又坐下剪自己的指甲。



清丽下人已经呆愣了,手指按在香水瓶上僵住了,香水不住地喷洒。



“喂!够了,不要再喷了!”老头说了一句,吓得这个下人一阵罗嗦,赶紧把香水收起来!



许蛰额头的冷汗也出来了,那些垃圾货的价格已经是军队中高级军官兵甲的一百倍!柜台上那些就更不用说了!这样的巨富,就靠一个糟老头看守,不怕被人抢么?



许蛰的脑袋好使,立即就想到这一点,对这个老头又尊敬了几分。眼见主仆三人吃瘪呆愣,许蛰迈开步子走了过去。他跟怪老头相处很有经验,知道以这老头的身份,肯定受过万千贵人的尊敬,又因为这身行头,受过万千中资产阶级的鄙视。恭敬与否,对老头而言几乎没有意义。他来到怪老头前面,道:“喂,老头,你刚才站起来的动作很像我认识的一个怪老太婆,能不能再来一次,让我再想一下?”这些深不可测的老头总有许多稀奇古怪的经历,认识的怪人也多,和他们谈老怪人,他们最有兴趣。而且许蛰够狠,一开口就是怪老太婆,兴许还是他们年轻时候天下的绝色女子呢!怪老头岂能不来兴趣!



果然,听完许蛰的话,怪老头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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