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第三部·冰雨的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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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三部·冰雨的风暴)- 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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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小恶魔承认,“但没有醉到不能上床的地步。”他跳下高台,粗鲁地夺过珊莎的手。“来吧,老婆,该我撞开你的城门啰。今晚,让我们好好玩城堡游戏。”

珊莎羞红了脸,任侏儒带她走出小厅。我能有什么选择?提利昂走路的姿势简直就是古怪的蹒跚,尤其是像现在这般走得飞快的时候。诸神保佑,乔佛里或其他人没有跟上来。

由于他们是新婚夫妇,因此特别腾出首相塔高层的一间大卧室供他们使用。进房后,提利昂一脚将门踢上,“珊莎,餐具柜里有一壶上好的青亭岛金色葡萄酒,请给我倒一杯,行么?”

“这样好吗,大人?”

“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你瞧,我其实没有醉,但我真的想喝醉。”

珊莎拿出两个杯子,一人倒满一杯。如果我也喝醉,会不会比较容易些?她坐在巨大的遮罩床边,狠狠吸了三口,喝掉半杯。酒是佳酿,但她紧张到品不出滋味,只觉头脑发晕。“您要我脱衣服吗,大人?”

“提利昂。”他抬起头,“我叫提利昂,珊莎。”

“提利昂,大人,您要我自己脱衣服,还是您帮我脱?”她又咽下一口酒。

小恶魔转头不看她,“我头一次结婚时,由一个喝醉酒的修士主持,一群猪作见证,我和我老婆就用我们的证人来操办婚宴。泰莎喂我骨头,我从她手上舔油脂,吃饱喝足后,我们笑闹着滚到床上……”

“您结过婚?抱歉,我……我忘了。”

“你什么也没忘,因为我从没给人讲过。”

“您夫人是谁,大人?”珊莎不由得好奇。

“我的泰莎夫人,”他嘴唇扭曲,“来自西维费斯家族(注:SILVERFIST,意为一把银币),他们家族的纹章是染血床单上的一百零一枚钱币,一百枚银币和一枚金币。我们的婚姻非常短暂……对一个侏儒而言,这大概就是报应吧。”

珊莎望着自己的手,什么也说不出来。

“你多大了,珊莎?”过了一会儿,提利昂问。

“十三岁,”她说,“还差半个月。”

“诸神慈悲,”侏儒又灌了一大口酒,“好吧,说话也不会让你长大,那么,夫人,我们可以继续么?你愿意么?”

“只要我丈夫开心,我什么都愿意。”

听到这话,他似乎很生气,“你把礼貌当城墙,将自己藏在后面。”

“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珊莎回答,这是茉丹修女经常的教诲。

“我是你的丈夫,你应该把盔甲脱掉。”

“您要我脱衣服吗?”

“没错,”他推开酒杯,“我的父亲大人明令我必须完成这桩婚事。”

她开始脱衣服,手不住颤抖,好像没有指头,只剩十根千疮百孔的木桩。最后她终于勉力解开扣子和衣带,任斗篷、裙服、腰带和衬裙滑到地上。接着脱内衣,手臂和大腿都起了鸡皮疙瘩。她望向地板,羞得不敢看丈夫,等脱光后才扫了一眼,发现他正目不转睛地瞪着她瞧。碧眼里闪动着饥渴,黑眼里则是怒火,珊莎说不准哪边更可怕。

“你还是个孩子,”丈夫道。

她用双手遮住乳房,“我有月事了。”

“你还是个孩子,”他重复,“但我想要你,你害怕吗,珊莎?”

“怕。”

“我也害怕,我知道我很丑……”

“不,我的夫君……”

他站起来,“不用说慌,珊莎,我明白自己是个畸形儿,长得可怕又丑陋,身材矮小得不成比例,可是……”她听见他吞了吞口水,“……可是,只要在床上,吹灭蜡烛,我就和其他男人一样强。吹灭蜡烛,我就是你的百花骑士。”他又灌下一口酒,“我很慷慨,对忠实于我的人,都会回报以忠实。你瞧,打起仗来我不是懦夫,用起脑子也不差……至少,这点小聪明应该得到肯定吧。再说,我这个人还算温柔,温柔可不是我们兰尼斯特家族的禀性呢,但我知道自己能做到,我可以……我可以当你的好丈夫。”

他和我一样害怕,珊莎终于明白。或许该对他好一点,但她实在做不到。在她心底,能感觉到的只有丝丝怜悯,而怜悯是欲望的毒药。他定定地望着她,期盼她说些什么,但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她只是浑身发抖地站着。

当他清楚她不会给他任何答案时,提利昂·兰尼斯特一口喝干了所有的酒。“我明白了,”他痛苦地说,“上床吧,珊莎,我们必须履行责任。”

她爬上羽床,觉察到他继续瞪着她。床边小桌上燃着一只加香料的蜂蜡烛,被单间撒了无数玫瑰花瓣。她牵起毯子,想盖住身体,只听丈夫道:“不。”

她觉得很冷,但还是顺从了,同时闭上眼睛,静静地等待。过了片刻,她听见丈夫脱下鞋子,随后是脱衣服的沙沙声。当他跳上床,将手放到她的乳房上时,珊莎再次发起抖来。她紧紧闭上眼睛,每块肌肉都紧绷着,内心恐惧着即将发生的事。他会再摸她吗?会吻她么?我应该打开双腿吗?她不知道该怎么做。

“珊莎,”丈夫的手放开了,“请你睁开眼睛。”

她必须顺从丈夫的,于是她睁开眼睛。只见对方裸着身子坐在她的脚边,双腿交接的地方,又长又硬的男根从一丛粗厚的金毛丛中伸出来,那也是他全身上下唯一挺拔的地方。

“夫人,”提利昂开口,“别误会,你真的非常可爱,可我……我做不到。唉,我父亲真是个混蛋!没关系,我们可以等,一个月,一年,一个季节,无论多久,等你了解我、相信我的时候再做吧。”他笑笑,似乎想让她安心,可没鼻子的脸却更可怕和古怪了。

看着他,珊莎告诉自己,看着自己的丈夫,好好了解他。茉丹修女说过,每个男人都有其可爱之处,去发现他的优点吧,努力观察。于是她瞧向丈夫矮短的双腿、浮胀的额头、一碧一黑的眼睛和满头满脸的金发金须。好丑哦,连他的男根也一样,又大又长,脉络突出,带一个涨成深紫色的头。不对,不对,他哪有一点美?我到底造了什么孽,上天要我嫁给他?

“以我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小恶魔道,“我发誓,在你心甘情愿接受我之前,我决不碰你。”

她鼓起所有勇气,望向丈夫那对大小不一的眼睛,“大人,如果我说永远也不行呢?”

他嘴唇抽搐,好似她甩了他一巴掌。“永远也不行?”

她脖子僵硬,连自己也不明白到底点头了没有。

“原来如此,”他说,“原来如此,这就是诸神造妓女的原因吧。”他将粗短的指头握成拳,从床上爬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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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二十九章艾莉亚

石堂镇是艾莉亚离开君临之后见过最大的市镇,哈尔温说,她父亲曾在此取得一场著名的胜利。

“当年疯王的部队追赶劳勃,试图在他跟你父亲会合之前逮住他,”向城门骑去时,他告诉艾莉亚,“年轻的风息堡公爵受了伤,由当地一些朋友照料,而首相克林顿伯爵亲率大军攻取了这座市镇,开始挨家挨户搜查。在他们找到之前,艾德公爵和你外公及时赶到,攻破城防,与克林顿伯爵展开激烈的巷战。双方在每条街道中战斗,甚至在房顶上战斗,所有圣堂都鸣响钟声,警告百姓们锁好门窗。当钟声响起时,劳勃从藏身之处冲出来参战,据说他那天杀了六个敌人,其中之一是著名的骑士米斯·慕顿,曾为雷加王子的侍从。他本想把首相也杀掉的,可惜混战当中两人没有交手的机会。然而克林顿重伤你徒利外公,杀死谷地的宠儿丹尼斯·艾林爵士,但当意识到战局终归无望,便逃得跟自己纹章上的狮鹫一般快。后人称此战为‘鸣钟之役’。劳勃常说,这是你父亲的胜利,不是他的。”

依所见的景象推断,艾莉亚认为此处最近也发生过战斗。城门由新原木制成,墙外一堆焦黑的木板诉说着老城门的命运。

石堂镇守卫紧严,但当城门队长看清他们是谁,便打开突击口。“你们打哪儿弄吃的去?”进入时,汤姆好奇地问。

“我们这边情况还不算太糟,‘疯猎人’赶来一群羊,黑水河上有交易,而且万幸的是河南边的庄稼没被烧。妈的,许多不要脸的家伙来抢我们。狼仔来过,血戏班来过,要吃的、要财物、要小妞,还要找该死的弑君者。据说他从艾德慕公爵的指缝间溜走了。”

“艾德慕公爵?”柠檬皱起眉头,“霍斯特公爵死了?”

“死了,快死了。你觉得兰尼斯特会不会朝黑水河跑?‘疯猎人’认定这是到君临最快的路。”队长没等他们答话,“他带狗到处去搜,如果詹姆爵士过来,一定会被找到。瞧,我亲眼见过这群狗撕碎熊的景象,不知它们喜不喜欢狮子的味道?”

“一具啃烂的尸体对谁都没用,”柠檬说,“‘疯猎人’这傻瓜应该很清楚才对。”

“西方人打过来的时候,操了猎人的老婆和妹妹,烧他的庄稼,吃掉他一半的羊,又故意宰死另一半,还杀了六条狗,尸体丢进他家井里。我敢说,一具啃烂的尸体正合他意,也合我意。”

“他是个蠢蛋,”柠檬道,“我只能这么说。你呢,你比他更蠢。”

土匪们沿着她父亲战斗过的街道前进,艾莉亚在哈尔温和安盖中间骑行。她看到山丘上的圣堂,下面连着一座矮小坚固的灰石庄园,相对市镇而言,显得有些小。其余房屋有三分之一成了焦黑空壳,半个人影都没有。“镇民死光了?”

“哪儿啊,只是害羞而已。”安盖指指房顶上两名十字弓手和几个蜷缩在酒馆废墟中、满脸黑灰的男孩。前方有个面包师打开百叶窗,朝柠檬大声喊叫。话音让更多人从藏身处走出来,石堂镇慢慢恢复了生气。

市镇中央的集市广场里耸立着一座喷泉,呈跃出的鳟鱼状,水源源不断自它的嘴里流入浅池。妇女们在那儿用提桶和水壶汲水,数尺之外,十来个铁笼子挂在吱嘎作响的木桩上。鸦笼,艾莉亚知道这种刑法,乌鸦在笼外,拍打着栏杆;人在里面,至死方休。柠檬皱眉勒住缰绳,“怎么回事?”

“正义的制裁,”水池边的妇人回答。

“哦,你们的麻绳不够用了?”

“威尔伯特爵士下的令?”汤姆问。

一个男人苦涩地笑道:“威尔伯特爵士一年前就给狮子宰啦,他儿子们追随少狼主,去西境养得肥肥的,怎会在乎我们这帮贱民?抓住狼仔的是‘疯猎人’。”

狼,艾莉亚一阵冰凉。是罗柏的人,我父亲的人。她不由自主地骑向这排笼子,栅栏里的空间如此狭小,被囚禁的人既不能坐下,也不能转身,只能光着身子站立,暴露于阳光和雨露之下。头三个笼子里的人已经死了,食腐乌鸦吃掉了他们的眼睛,空空的眼眶注视着她。第四个人在她经过时动了起来,他嘴边长满凌乱的胡须,其中都是血和苍蝇。当他开口说话,苍蝇便一下子飞散开来,围着他的脑袋嗡嗡作响。“水,”嘶哑的声音说,“求求你……水……”

隔壁笼子里的人听见声音,也睁开眼睛。“这儿,”他道,“这儿,我,给水。”他是个老人,灰色的胡须,秃顶上布满斑斑点点的棕色老人斑。

老人后面又有一个死者,红色的大胡子,一条褴褛的灰绷带缠在右耳和太阳穴上,最可怕的是两腿之间只剩一个结了棕色硬痂的洞,里面爬满蛆虫。再往后是个胖子,鸦笼如此之小,无法想象当初他们是如何将他弄进去的。栅栏痛苦地压进他的肚子,皮肉则从铁条间鼓出来,终日曝晒使他从头到脚都灼成了鲜艳的红。当他移动时,笼子一边摇晃,一边吱嘎作响。艾莉亚看到他皮肤上苍白的条纹,那是被铁条遮挡住阳光的地方。

“你们是谁的手下?”她问他们。

听见她问话,胖子睁开眼睛。眼睛周围的皮肤红得如此厉害,以至于艾莉亚联想到漂浮在一碟鲜血之上的白煮蛋。“水……喝水……”

“谁的?”她又问。

“别管他们,小子,”镇民告诉她,“不关你的事,你走你的路。”

“他们干了些什么?”她问他。

“他们在翻斗瀑砍死八个人,”他解释,“说是要找弑君者,找不到,就开始强暴和谋杀。”他用大拇指比比那具本该是命根子的地方却爬满蛆虫的尸体。“那家伙肆意下流,罪有应得。好啦,快走吧。”

“一口,”胖子朝下面喊,“行行好,孩子,就一口。”老人抬起胳膊抓住栏杆,他的笼子剧烈摇晃起来。“水,”胡子里满是苍蝇的人喘着气说。

她看着他们肮脏的头发、凌乱的胡须和通红的眼睛,看着他们因干渴而开裂出血的嘴唇。他们是狼,她心想,和我一样。这就是她的族群吗?他们怎可能是罗柏的手下?她想揍他们,狠狠地揍他们,她也想哭喊。所有的北方人,不论死活,似乎都期盼地瞧着她。老人从铁栅杆间挤出三根指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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