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姐姐当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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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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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恩点头还礼,“哦,没什么,谢谢。”他说,正要离去,转念一想这老矮人通用语说得非常标准,或许交流起来容易些。而且看他这幅打扮,估计是神殿里的牧师,应该不会也和前面那个男矮人老板一样,把巫师和牧师混淆起来。于是改口问道:“那个,您好,我想请教一下,这附近有什么地方可以买到巫师的衣服吗?”

“你是说巫师袍?”老矮人反问。

“对对,”琼恩很高兴,“我想买几件巫师袍,但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您可以帮我么?”

“当然,”老矮人说,“不过你已经站在门口了,为什么不进来呢?”他说,伸出粗短的手掌,向琼恩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就在里面。”

“啊?”琼恩怔了一下,“里面……这不是神殿吗?”

“是啊,”老矮人说,他似乎也有些奇怪,“这是神殿啊。”

沙漠篇第四十二节雷鸣之子

琼恩看着老矮人,确定对方没有在跟自己开玩笑,也没有发烧说胡话的迹象。显然,对方是很清楚自己在说什么的,也很清楚巫师袍到底是什么东西——但为什么神殿里会有卖巫师袍的地方?难道说这阿德巴城土地资源太过紧张,巫师和牧师索性都住在一起联合办公了么……

要说土地资源紧张,阴魂城的情形绝对比阿德巴城要严峻得多。当年在幽影界,就那么一座漂在天上的浮空城,因为环境太险恶,又不适合去别的地方扩张殖民,大家全都挤在一座城市里。但就算如此,巫师和牧师的地盘也都严格保持距离,决不会出现这种荒谬的情形。

难道说,巫师和牧师互相看不对眼——这不是常识么?或者说这只是阴魂城里的常识,在外面的世界其实没这回事?

既然如此,那就进去见识见识。琼恩跟着老矮人,一路上了台阶,走进神殿正门。他再次看见了很多矮人神祇的塑像,这令他也颇有些好奇。因为在阴魂城中,莎尔女神就是唯一的神,神殿中唯有她的神像,再无其他。按照琼恩以前在书上所读,人类神祇的神殿中,也都是只会单一地供奉某一位神的,极少出现两位以上的神祇同时出现在某个神殿的情形。便如正义之神提尔和晨曦之神兰森德尔,他们的教会素来关系融洽,这次护送黎明之石都是合作前来。但你走进任何一座提尔神殿里,也绝不可能看见兰森德尔的神像;反之亦然。

人只能信仰一位神祇——声称同时信仰多位神祇,那压根就不能真算是信仰,只能算是伪信徒。一位提尔的信徒,例如梅菲斯,纵然她对晨曦之神兰森德尔的教义也颇多赞同,和兰森德尔的牧师关系友善,她终究也不可能跑去拜兰森德尔,这是原则问题。

所以当琼恩看见这么多神祇的塑像都挤在一起,仿佛是一大家子似的,着实有些好奇。而当他看到老矮人先拜了一位神祇,接着再拜另外一位神祇时,就更是莫名惊诧了。

因为对方正在虔诚礼拜,琼恩不方便打扰,只好自己观察。老矮人先拜的一位神祇,位居众神像的正中,就是外面广场上领头的那个,长须长发,全身铠甲,肩扛战锤,巍然矗立。虽然形象是个矮人,但在塑像者的巧妙安排吓,却自有一种高大威猛的凛凛气派,不得不令人赞叹矮人果然都是天生的工匠大师。这位神祇的神像底座上,刻着一个徽记,是一对巨大的铁锤铁砧撞击在一起。

这个徽记琼恩刚才在外面见过,就悬挂在神殿正门的顶上。由此看来,这位矮人神祇应该就是这座神殿的主要尊奉对象了,只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再看老矮人正在礼拜的神像,同样也是一位矮人,也是一副战士模样,左手持盾右手持锤,横眉怒目,一副凶相。神像底座上,也刻着他的圣徽,就是一面灰色的盾牌,上面有一支断裂的箭矢,和老矮人板甲胸口的徽记一模一样。

显然,这位就是老矮人所信仰的神祇了。

正看见,又有几个矮人进来神殿祈祷,他们同样也都是先去正中拜那位长胡子矮人神,再分别去拜各自信仰的神祇。琼恩约摸有些明白了,很显然,矮人虽然也是各自信仰某一位神祇,但却还额外有一位共通的崇拜对象。

“这位神祇是……”等老矮人拜完了,琼恩指着正中的那个神像,虚心请教。

老矮人的神情顿时肃穆起来,他先用矮人语清楚地说了一遍,虽然明知道琼恩压根听不懂,然后再用通用语翻译说:“这位是锻魂者、矮人之父、万有之父,在天上的持盾兄弟的领袖,最可尊敬的莫拉丁。”

自动忽略掉前面那一堆修饰词,琼恩清楚地听到了最后的名字,“莫拉丁……”他回味着,想了起来,那个男矮人老板给自己指路的时候,不就是说到“莫拉丁熔炉之殿”来么。

自己当时听得不甚清楚,加上也压根不知道“莫拉丁”是个什么东西,是名词还是动词抑或形容词都不知道,也懒得多想。如今看到这幅情形,再听老矮人一说,陡然想了起来,矮人里有个非常著名的神祇,好像就是叫莫拉丁……

再问老矮人拜的另外一位神祇,说是“流放者、灰矮人守护者、工艺大师拉杜格”,同时还是矮人族的魔法之神。这让琼恩吓了一跳,他从没想像过,世界上有左手盾右手战锤的彪悍魔法神,他以为都应该是长袍法杖,温文尔雅的。

老矮人拜的是矮人族的魔法神,联想起此前的对话举动,琼恩不由得有些怀疑起来,他心中升起一个念头,但还不敢肯定,毕竟这太偏离他的认知范围了。“呃,那么,我冒昧请教一下,”他说,“您是他的牧师?”

“牧师?”老矮人诧异地看了琼恩一眼,“当然不是,我是个巫师啊,你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

※※※

他妈的,琼恩简直有点想骂人。他发现今天撞到的事情,无一不在挑战他的常识。神殿里卖巫师袍、十余位神祇挤在一起、矮人同时崇拜两位神祇——如今面前这个全身板甲金光闪闪屁股上别着战锤的家伙,居然还跟自己说他是个巫师。

世界上有这么彪悍的巫师么?

没有哪条法律禁止巫师穿甲拿战锤,但事实就是不会有人这么干。巫师中也有身强体壮的,难道真就承受不住铠甲的分量?其实是因为一旦穿了铠甲,身体关节都不灵敏,巫师还怎么施法呢。

至于屁股后面别个战锤,那就更搞笑了。巫师毕竟锻炼少,不是专业的战士,就算真要动手,也普遍都青睐匕首这种短小轻薄的武器,战锤又大又重,挂在身上是累赘,拿在手里是负担,弄得不好反而伤到自己。

琼恩在阴魂城里见过无数的巫师,无一例外不是穿长袍出门。他在书上也曾经读到过,说精灵族有一种秘而不宣的技艺,能把某些轻薄的皮甲、链甲衫之类,制作得仿佛长袍一样轻柔,不会妨碍巫师施法。但这个老矮人穿的可是板甲,在盔甲中已经属于重分量的货色了,远非皮甲之流可比。

老矮人穿着这么一副板甲,就不怕施法连连失败?对了,他的板甲上还缀着这么多金属碎片,走起路来叮叮当当,是做什么用的?装饰么?

他实在很怀疑老矮人是不是在说胡话,或者自己听错了,几乎要再追问一遍。但想想连矮人的魔法神拉杜格都是左手盾右手锤的模样,终于还是忍耐了下来。“对不起,对不起,”他连声道歉着,“我,呃,第一次来这里,还不太清楚……”

“没关系,”老矮人打断了他的话,“我大概能明白,不同的族群,总是有不同的习俗的,可能我们这里的情形,和你以前所习惯看到的有所不同,是吧。”

“确实。”琼恩说,其实哪里是有所不同,分明是截然相反。

“刚才忘了自我介绍,”老矮人说,一边带着琼恩穿过这些神像,拐进一条长廊,“我叫艾伯塔·丹吉尔,是这里的首席巫师,你呢?”

“首席巫师?”琼恩又被震撼了一下,这个老矮人虽说有些古怪,却也算平易和蔼,主动在门口招呼他,带他进来,琼恩还以为是个普通的巫师甚至是个招揽顾客的,没想到居然是“首席巫师”。

“琼恩·兰尼斯特,”他谨慎地回答,“来自……呃,一个很偏僻的小镇。”

老矮人丹吉尔点点头,似乎并不在意,虽然这话听起来明显有些水分。“下午好,兰尼斯特先生,”他说,“你想买巫师袍。你是个巫师,对吧。”

“是的。”

“嗯,我们是同行,”丹吉尔说,此时他们已经穿过长廊,转过一个拱门,然后就看见了四五个同样穿着缀金属碎片盔甲的矮人正在忙忙碌碌,仿佛是在调配什么药水,“来,这边走。”丹吉尔说,引着琼恩穿过人群,走进内室。

一个女矮人正在桌前埋头书写,看见丹吉尔进来也没反应。丹吉尔等待了一会,敲了敲桌子,说:“坦格纳,我们这位朋友想买几件巫师袍,你帮他选几件吧。”

女矮人抬起头,冷淡地朝琼恩瞥了一眼。“好的,”她回答,起身打开墙角的柜子,从里面翻出几件长袍来,扔给琼恩,“自己看,上面都有标价。”

不再理会,她有自顾自回桌前坐下书写。丹吉尔耸耸肩,朝琼恩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带他又进了另外的房间,倒是空空荡荡的没有别人。“这是我的房间,”丹吉尔说,“慢慢挑,不着急。”

琼恩拣起巫师袍,发现都是同一个式样,要论裁剪手艺……就算不说粗糙,至少也绝对谈不上精致。不过其中倒都应该附着某些魔法,不是普通的长袍。

他慢慢抚摸着,然后察觉到所有长袍中的魔力波动,其实都来源于领口部位。于是琼恩拣起一件,翻开领口一看,果然内侧镌着一个小小的奇怪图案。

这有点像是魔法印记,但却又缺乏那种联结完整性,若说是符号,却又相对复杂很多。“难道是符纹?”他猜测着,不过印记、符纹、浮雕、符号这些图形魔法领域,主要是咒法学派的研究领域,其中符纹是最神秘的一种,琼恩并不很懂。他将询问的目光投向老矮人,等待解释。

“这是符纹,”老矮人不无得意地说,“别看这几件袍子不那么特别漂亮,但可是非常实用的。我们通过这些符纹,把各种原本会相互冲突的魔法力量一齐都灌注在里面,保证让你满意。”

接着老矮人一个一个地向琼恩解释,然而年轻巫师的眉头渐渐皱得越来越紧,因为他发现人类和矮人的思维果然有着无法调和的差异。琼恩在巫师学校中学到的基本理念,是物尽其用、各司其职,巫师袍上应该附什么魔法?当然是防护、强化、祝福或者辅助类型的魔法才对。但这些矮人们,居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硬是在这些长袍里灌注进了火球、闪电束、冰霜暴之类的攻击魔法。便如琼恩手里拿着的这件,据说只要一个口令启动,就能从长袍中同时射出三支冰箭和三支火焰箭来。

琼恩实在不明白这些矮人的石头脑袋里都是怎么想的。如果要强化攻击,直接在法杖、戒指这些地方下功夫就是,何须打巫师袍的主意。其实巫师最大的问题,不在于进攻而在于防御,不在于伤人而在于自保;与其想像着从长袍中飞出火球把人轰死,不如好好想想怎么保护自己这具脆弱身体来得更实际点。

果然,矮人都是崇尚勇武的种族,连巫师都是这般有血性。

琼恩实在不想买这种奇怪的巫师袍,但他也没什么可选择的余地。这座阿德巴城里,看样子是不会有其他地方卖巫师袍了,再说自己已经出来一下午,也没时间再到处转悠。于是他掏出钱,买了三件长袍,用包袱包好。

当这一切做完后,他终于忍不住问了个一直就想问的问题。

“恕我冒昧,”他说,“但我确实很好奇,我所接受的魔法教育都告诉我,巫师是非常忌讳穿着厚重的盔甲的,因为这会严重妨碍施法的准确性和成功率,”琼恩看着老矮人,发现对方在微笑,“所以……我想您知道我的意思。”

“当然,”老矮人说,“我明白。而且你说得没错,常理是如此,”他冲着琼恩点点头,“不过,我们矮人另有他法。有没有兴趣听我说说,年轻人。”

琼恩当然有兴趣。

※※※

矮人以顽固、死板和勇猛无畏而著称——当然还有对财富的贪婪。矮人族中,从来就不缺乏勇敢顽强的战士,也不乏虔诚的牧师,但却极少会出现巫师,当然更谈不上天赋魔法能力的术士了。

很多种族都出不了巫师,比如兽人,因为他们集体比较笨,而巫师显然对智商的要求很高。但矮人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矮人很聪明,仅以头脑而论绝不亚于人类,他们之所以极少出巫师,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和观念,另一方面是自身条件限制。

矮人一族,素来崇尚勇猛血性,说得不好听点,就是以蛮力为荣。一个矮人如果全身重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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