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魔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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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天魔相-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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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等你功力到了那样的境界了,你再修练战技也不迟。”路大叔耐心详细地给燕三分析。

燕三听完路大叔的分析之后,这才明白过来,他搔了搔头,说道:“嘿,不过,我对曲士没兴趣,嘿,嘿,我最爱战士了。大叔放心,凭我这样的天才,一定能达到战王级别的,到时,等我练成战技之后,就一定会成为伟大的战士。”

燕三真是个怪胎,如果说,在战士和曲士两个职业中选择,更多人会选择曲士,因为曲士比战士高贵多了,不过,很多人的资质都不适合练战曲。

对于燕三这样的话,路大叔只是笑了笑,这样的孩子,还真是不按理出牌,不过,路大叔也没有多劝燕三一定要先从战曲练起,他相信,每个人有都有每个人的机缘。

不过,这个时候燕三双目就发亮了,盯着路大叔说道:“大叔,你活了二三千年之久,你一定有古老的战技吧,嘿,嘿,嘿,你传我两手如何?嘿,嘿,大叔,我们相见就是有缘,你说是不是,不要这么吝啬呀。要不,我拜你为师如何?嘿,嘿,我一定不会给你丢脸的。”

燕三打起路大叔的主意来,他能活二三千之久,他一定是很强大,一定有绝世的武功,如果能练成路大叔的绝学,嘿,嘿,以后他就会成为伟大的战士!想到这么一天,燕三都陶醉得流口水。

路大叔笑了起来,说道:“不是我吝啬,如果你真的要学,我也可以教你,你能到这里来,也算是缘份。不过,你要考虑清楚,我所练的武功,并不适合你练。因为我所练的武功,都是清静无为,你的境界越高,你就越不想在尘世间呆着,你就会越清心寡欲。”

“清心寡欲?那练成路大叔这境界,会不会想女人,会不会想金银财宝。”如果一般的人,在这样前辈的面前,绝对不敢这样问,但,燕三就敢。

路大叔笑了起来,说道:“女人只是红粉骷髅,财宝只是破铜烂铁而己,当你练到我这境界的时候,你会对这些东西没有兴趣。而且,我所学的,都是清静无为,这不适合你性格,强制修练,以我看,没有必要。你现在的基础很好,你这样的条件,无人能及,以后不愁没有绝世的战技可练。”

燕三想想也对,嘿嘿地笑着说道:“那我看,也算了,我还是处男呢,我可不想活了几千年,还是处男。再说,你不让我摸金银财宝,那比不让我吃饭还难受,嘿,嘿,我这个人清静无为不来,我就是喜欢金银财宝和美女。”

对于燕三的坦率路大叔不由笑了起来,这孩子,虽然怪怪的,但本性还是很淳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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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神秘大叔下

燕三就在无涯死海的时候,灵蓝大陆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就是雷耶斯军团长牧云长被判为叛国之罪!这消息一出,整个大陆为之震惊。

雷耶斯军团,是灵蓝大陆最强大的军团,也是汉拔大帝国最强大的军团,雷耶斯军团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士兵军人都是修练过的战士和曲士,实力极为强大,特别是团体作战,上大战场团体作战,在大陆上,只怕是难有敌手。

雷耶斯军团是建于天武王朝建国之时,传说雷耶斯军团是由叶孤寒和天武王朝的创始皇帝所建立的,当时由叶孤寒所指挥。

后来,雷耶斯军团成为了汉拔大帝国的军队,但,并不完全属于天武王朝的军队。雷耶斯军团有着三条规定:一,不干涉天武王朝任何内政,不论是谁当皇帝,都不影响雷耶军团;二,雷耶斯军团不会参加任何内战;三,雷耶斯军团,只保护汉拔大帝国不被外族入侵!保证帝国的百姓不会被外族的铁蹄所蹂躏!

所以,每当汉拔大帝国被外族入侵时天武王朝的军队所不敌的时候,都会看到雷耶斯军团的身影。

在灵蓝大陆上流行这么一句话,只要雷耶斯军团出现,战争就不用打了,因为到目前来说,团体作战,没有哪一支军队,哪一个门派,能打得过雷耶斯军团!

雷耶斯军团位于汉中之地,汉中之地所有的税收,都纳入雷耶斯军团。而且,雷耶斯军团所占据的汉中之地,有着极高军事意义,它东北可以挡圣光国,北可以拒栖凤国,西北可以挡大草原异族,甚至东可以战沿海诸多势力。

只要这些地方有战士,雷耶斯军团能在一天之内发兵赶到。

雷耶斯军团长,在汉拔大帝国,有着超然的地位,就算是光武帝,也命令他不动。

雷耶斯现任的军团长是牧云长,牧云长是一位战士,而且是达到战圣级别的战士,当今大陆,难有敌手,被列入天下十二杰之中。而且一直以来,牧云长是刚正不阿,深爱无数人的爱戴。

但是,最近,牧云长却被人揭发为叛国,与圣光国的国王有来往,甚至,有人举报,最近一段时间牧云长孤身去了圣光国,暗中会晤圣光国的皇帝。

叛国可是大罪,所以,牧云长立即被声讨,天武王朝甚至派出兵马捕抓牧云长归案审讯,但,牧云长拒捕,天武王朝派出去的人马,没有一个打得过牧云长。不过,牧云长也没有回雷耶斯军团,而是孤身与天武王朝周旋。

后来,在光武帝的要求下,连汉拔四大公爵家族都被调入追杀牧云长的行列之中,这事情闹得天下皆惊。

第二件大事,也就是牧云长被揭发叛国第二天,圣光国的皇帝威尔五世驾崩,圣光国朝政,由威尔五世的弟弟,也是圣光国的国师,开普勒?威尔亲王主持。

威尔五世驾崩,这实在是太突然了,因为,威尔家历代的皇帝,都是强大的曲士,威尔五世也不例外。近几年来,威尔五世的身体极好,谁都不会想到他会突然驾崩。

而更巧的是,别人揭发牧云长是勾结圣光国,暗中会晤圣光国的皇帝,光武王朝判他为叛国之罪的时候,威尔五世就驾崩了。

这两件事未免发生得太及时了吧,太凑巧了吧。

所以,天下豪杰,都隐隐觉得,这里面有着说不尽的黑幕,至于真相是如何,只怕知道的人是少之又少。

但,大家可以肯定的是,天下将风云涌动,天下豪杰都暗暗地做好准备,都希望在暴风雨来的时候,能捞到自己最大的利益。

在这一点上,没有人例外,只怕汉拔帝国的各大世家,汉拔大帝国的敌人,都只怕是蠢蠢欲动。

燕三在路大叔的岛屿上住了五天,他们两个年龄相差悬殊的人竟然能聊得很欢,路大叔是一个很随意的人,而燕三则是一个开朗的人,两个人天南地北都聊。

当然,在这五天中,燕三也受益非浅,路大叔对修练是达到了无人能及的地步了,虽然他没有传给燕三什么绝学,但,他却指点了一下燕三的《神魔归源天经》和《阿修罗神念》的修练,燕三的天赋已经够变态了,但,被路大叔这么一指点,更是让燕三豁然开朗,对心法了解的更加透彻,短短五天之内,燕三竟然飞跃到了战旅级别,这让燕三自己都瞪目结舌!这是质的飞跃。

只怕,这个世界上,从战校到战旅只花了五天的人,只有燕三一个,当然,这除了燕三最近的积累以外,路大叔的指点是最大的功臣。

对于燕三的天资,路大叔也吃惊,只好苦笑,这真是个怪胎。

在岛屿中住了五天,燕三才明白路大叔的清静无为,路大叔基本上没什么事做,天亮的时候看着太阳升起,天黑的时候,坐在沙滩看着日落,白天是钓钓鱼,浇浇花,甚至路大叔可以不吃不喝,如果不是为了燕三,他完全可以不用生火做饭。

这样的日子,燕三可就有点受不了,这实在是太清静无为了,幸好他不练路大叔的武功,不然,以后自己变成跟路大叔这样,就没意思了,他还要泡很多很多的美女,赚很多很多的钱。

第六天的时候,燕三打算离开这岛屿了。

“我们缘份也到这里了,该分开的时候了,年轻人,也应该在外面闯闯,不要像我这把骨头一样,荒废在这天涯海角。”路大叔笑着说道。

“大叔,我要走了。”燕三都有些不舍,虽然,他和路大叔才认识几天时间,但,这个比他大几千岁的大叔,却像他亲大叔一样,那么的亲近,那么的随和。

“呵,呵,别弄得像小媳妇一样,又不是生死离开,等哪一天你在尘世间混腻了,也可以到这里来溜溜。”路大叔笑着说道。

燕三重重地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我也没有什么礼物送给你,这件小玩意我都差不多扔了,你就带上吧,或者,有一天,你会找到那件东西的。”路大叔笑呵呵地说道,拿出了一个小盒子。

“大叔要送我什么宝物。”听到有东西送,就扫淡了燕三的离别伤感,贪财的本性又露出来的,笑咪咪地望着路大叔,快手地抢过小盒子。

燕三打开来一看,小盒子里面有一把黄金钥匙,除此之外,还有一把燕三看不懂的地图,地图很小。

“大叔,这是什么东西,我还以为是什么绝世宝物呢。”燕三说道。

“呵,呵,等到了那一天,你就知道了,记住一句话:龙首抬头,泣血现世。到了那一天,你这把钥匙就能派上用场了。”路大叔笑着说道。

虽然燕三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大叔送的东西,他毫不客气收下了。

“孩子,临走的时候,我叮咛你一下,一,不要把你圣魔宫的事说出去,你还没有强大到可以对抗其他强者的时候,如果让别人知道你是圣魔宫的幸运儿,只怕会有很多人要你的性命。没有任何一个王朝希望看到出现一个可以改变格局的人。”路大叔说道。

“我明白。”燕三点头说道。

“二,你不要随便使用你的‘阿修罗神念’,遇到比你强很多的高手,你反而会被反攻,甚至会让你残废,更重要的是,如果别人知道你能入侵别人的大脑,别人一定会把你当作魔鬼,把你当作恶魔,一旦弄不好,就会让天下人讨伐你,到时,你就变成了过街人人喊打的老鼠。‘阿修罗神念’,能不用就尽量不用,你天资很好,基础也无人能及,就算你不用阿修罗神念,你将来也能成为你梦想的伟大战士,明白没有。”路大叔说道。

燕三重重地点头,把路大叔的话记在心里面。

第十一章金翅天鹏上

灵蓝大陆册?寒山复活卷

第十一章金翅天鹏

“我让天鹏送你一程吧,不然,靠你双腿走,不知道走到什么时候才能穿过众剑灵兽群山之地。”路大叔说道。说完之后,吹了一口哨。

片刻,天边一朵黑云飞来,弹指之间,乌云就飞到了燕三他们的头顶上,乌云降下的时候狂风大作,呼啸的狂风吹得人脸颊隐隐作痛。

然而,飞来的并不是什么乌云,而是一只巨大的金翅大鹏,这只大鹏之大,双翅展开之后二十几米长,站着的时候,有三层楼高。

大鹏双翅赤金,犹如是黄金打造的一般,一双眼睛火红。整只大鹏看起来是无比的雄伟,双爪是铁钩一般,强壮有力,一爪抓下来,绝对是穿金碎石。

如此巨大矫健雄猛的大鹏,燕三从来没有见过,就算再不识货的人,一眼看去,也就知道这只大鹏是级别极高的灵禽。

“这是金翅天鹏,它能吞龙杀兽,一翅能飞百里之远,一日可飞万里之遥。我让它送你一程,你很快就能回灵蓝大陆。”路大叔说道。

这时金翅天鹏蹲下身子来,燕三爬了上去,但,燕三不敢站起来,坐在天鹏的背上,燕三向路大叔挥手告别。

这时金翅天鹏一声清啼,双翅一张,狂风大作,犹如怒箭一样飞向天空。

这把燕三吓了一大跳,上次他坐的兀鹰与眼前的金翅天鹏相比起来,差是太远了。呼啸的狂风吹得燕三脸颊隐隐作痛。

金翅天鹏排云而上,直上云宵,眨眼之间,路大叔的岛屿变成了如蚂蚁般大小。往下望,白云都在脚下,下边的山岳成了小小的土包,如此的高空,是把燕三吓得脸色发白。

不过,慢慢地,燕三也适应了,虽然金翅天鹏飞得极快,一翅百里,但是,在它的背上也是很稳,慢慢地,燕三壮着胆子敢在金翅天鹏背上站起来。

在天上飞的感觉真是另有一番滋味,白云在脚下,有着俯视万物的感觉,特别是金翅天鹏一日万里,可以说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如果自己有这么一只金翅天鹏就好了,可惜,燕三不好意思夺路大叔所爱。、

小半天之后,下面就不再是绵绵不绝的莽山翠绿,金翅天鹏终于飞出了上千里之广的众剑灵兽群山之地,前面开始出现丘陵平原。偶有人烟。

终于回到有人的世界了,燕三心里面不由雀跃起来,整整一年,他终于从荒莽的世界回来了,燕三狠狠地吞了一口口水,回来之后,一定要好好地吃一顿。

狂风大作,在众剑灵兽群山之地的边缘,金翅天鹏徐徐下降,最后脚踏实地,蹲下了身体。金翅天鹏是把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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