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亲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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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亲保卫战-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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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姿在坚持,踢正步在坚持,打军体拳的时候,我一头砸倒在地上。
没人给我假期,教官大声呵斥,我起来还得接着操练,去学校医院开一点不起作用的廉价药,就当安慰了。我“媳妇”给我送了很多冲泡的凉茶,我嫌苦,没怎么喝。当兵的都是变态。我怀疑丫们纯粹是嫉妒,因为他们只是大兵,在部队是个班长,到我们面前就是个排长。军训完了他们滚回兵营继续操练去,我们却可以吃喝玩乐了,现在大家都是军人,转眼我们就是所谓的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
我这么说军训的官兵有点恶毒,但事实上学校有许多的白痴靓妹被他们泡去睡觉了。我的同学和我通信往来,发现这个情况比较普遍。
靓妹是我学到的新名词,男的统统叫帅哥。包括那个“娘娘腔”,跟帅字一点边也不沾。我约他在食堂见面,倒抽一口冷气,这哥们五短身材,几乎是五五比例,嘴边还有个长毛的痦子,长得飞沙走石神鬼共泣,就这样的货色居然也追求我“媳妇”,我真是佩服他的勇气。我本来一腔怒火想揍他一顿,不过怒火瞬间化为同情,他长这样,已经是上天对他的惩罚了。
 “你找对象了?”我的话里带着强烈的难以置信的语气。就这样的也能找到女朋友,那我也能(小沈阳语)。
“嗯,你连这个都知道。”他有点不好意思。
“你亲她了没?”
“你说的是哪个?”
“靠,我才不管你现在这个,当然是我那个。”
“没有……真的没有,她不让。”
她要让的话,老子挥刀切了自己的小JJ,“拉过手没?”他说拉了。我的脾气早被中暑给消磨没了,突然觉得脑子里空空的,面前这个人根本不具备威胁,我也对他没那么憎恨了。
 “他们是什么时候好上的。”
“大一下半学期。”
“我问的是几月几日。”
“我哪知道,她五一去七星岩旅游,不让我陪她去,说是有人陪。还说不让我追求她了。我才知道的,”其实我们那地方的人都是实诚人,问什么说什么,不问的也说,连出去旅游都跟我讲,搞得我又怒气冲冲的了。
“你知道我是谁吧。”
“当然知道,不然怎么会和你见面。”
“她怎么说我的。”
“说你们是一个地方的,好朋友。”
“没说我和她有其他关系?”
“没有。”
大爷的,明明是有“丈夫”的人,还不跟人讲,你一个妇女,装什么姑娘啊。不过话说回来,订娃娃亲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我也没和任何人说过。
那次对话怎么结束的我忘记了,不过我的仇人名单里从此少了一人。
陈志明,你等着,下一个就是你!!

第十六节
 
1999年,澳门回归,我上大学。
依稀记得那年还有场中韩奥运预选赛赛,和同学们一起去校门外的小电影院看球。如同之前无数次杯具一样,中国队坚持了90分钟,在补时阶段被人家搞进一球。小电影院全体从胸腔里发出低沉的一声:
丢~~~~
丢是广东话,也就是我当时觉得莫名其妙的白话,要学白话先学脏话。我改掉了自己的口头禅,染上了这个毛病。上课迟到,丢!忘带钥匙,丢!投篮不进,丢!突然停电,丢!
 “媳妇”被抢,我丢丢丢!!!
新鲜事物太多,我居然不像别人那么无聊,我先去校门口把金庸足本王小波全集什么的买回来,搞了个台灯,买了个随声听,耐克鞋也穿上了,生活费挥霍得很快。我和“媳妇”见面的机会挺多的,我们都避而不谈那个陈志明。
而我也迟迟没有去寻仇!
自卑,强烈的自卑。
我从小到大,在家耍横,出去撒野,除了有限的几次觉得确实人外有人外,几乎没把谁放在眼里。但是到了广州我真正意识到差距了。人家从小就弹钢琴玩电脑什么的,素质确实比咱高,另外家境比我好的多了去了,我那点钱根本就不够折腾的。还有,肯德基麦当劳耐克阿迪班尼路(那时候确实是个牌子啊)佐丹奴,除了这些,街机也比我们那时候先进,还有满街好吃的,满街好玩的。我一时觉得眼花缭乱。
越玩越觉得自卑。尤其是双手抬着保龄球往球道上砸都要滚地沟,自己还要摔个狗吃屎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和陈志明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回首过去,我对这个“媳妇”根本就没有过呵护啊,照顾啊,什么浪漫的花前月下,感人的海誓山盟,我们都没有过。海誓山盟梁叔和我爸都替我们说过了,且都随着酒杯喝在肚子里了。我们其实并没有感情基础,我根本就没有主动说过喜欢她,她也没有说过喜欢我。我是个粗心大意的人,下雨不知道给人撑伞,刮风不知道给人添衣,从小就是公子哥一个。
还是土财主家的那种公子哥——陈志明是大城市的公子哥。像打架一样,没有必胜的把握其实我不会挥出第一拳的。我暂时根本不敢和这个广州仔撕破脸。到时候难堪的肯定是我。我“媳妇”和他站在一起,我很难过地说句实话,真正的男才女貌。我这样的,扔在人堆里就找不着了。更杯具的是,我发现快到20岁了,我的身高定格在了一米七六,我估计这辈子都没陈志明那样玉树临风的翩翩风采了。因为长期劳作,反而肌肉盘结,长期喝啤酒,身材不是倒三角,倒像是一块方疙瘩。
比钱,不行,比帅,不行。难道比拳头啊?我是个很快就觉悟的人,发现随着时代的发展,古惑仔已经混不开了。这个学校有严格的规定,打架直接开除,没有二话。我的血液也早已不再沸腾,书包里再也不揣防身武器了。
最TM好笑的是,我是我“媳妇”的师弟。每次我打电话到她们宿舍,都很有礼貌地说“您好,我是王XXX,我找梁XX。”那边的三八就扯着嗓子喊:“老四,你师弟找你!”
论年月,我知道她比我小三个月。我们俩的生辰八字是找人算过的,我知道她比我小。但是她比我早进大学,处处透着成熟稳重,反而是我显得小屁孩了。
跟自己的“媳妇”差了辈分,还没有她的现任男朋友帅,我怎么搞?
有些话说起来轻松。其实自打看到那孙子伸手拉她的那一刻,我就陷入了深深的痛苦。
最痛苦的不是“媳妇”给人拐跑了,而是没能力追她回来。
 “你们在一起除了亲嘴和拉手,还干什么?”
“你这人怎么就改不了啊,能不能斯文一点,一出口就是这种事。连铺垫都没有!”
“哪种事啊,我这人就这样,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那倒是,你就是个放屁虫。”
“随便你吧,难道他除了捏咪咪,就没有进一步行动?”
“你怎么又来了?你知道我最讨厌你什么吗?就是粗鲁,一点都没风度。”
“那我有风度一点问,难道陈志明就没想过和你XXOO?”
“……”
我们的对话,每次都让她抓狂。我是个死心眼,除了这样惊世骇俗地直取中军将,这辈子说话都不会拐弯。连铺垫都没有。我认为铺垫都是哄女人睡觉时候才用的,再说那也不叫铺垫,那叫前戏。有时候我怕她误会,很想跟她赌咒发誓虽然我是个C男,但是性技巧已经学了不少了,我们的X生活将来一定很协调。但是回头一想丫当初都告过我QJ,我这样说保不齐又让我进广州的号子了。
广州不比家乡,真出了事情没人帮我销案底。这是我真正顾虑的地方。我说过,我是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也很会审时度势,一时冲动酿成大错,我才不干那赔本的勾当。
其实我“媳妇”现在的情况类似于脚踩两条船,她估计有那么一点喜欢我,但是更多的是喜欢陈志明。她的时间表估计排得满满当当,那时候已经是2000年上旬了,大一第二学期,我们寒假回了一趟家,回来后,陈志明送她一个BP机。当时BP机可是个新鲜玩意,她的还是中文显示的。我有她的号码,但是很少CALL她,因为CALL台小姐总是问我,请问您有什么留言要给梁小姐?我就会脑子空白,支支吾吾半天,说就说姓王的找她。
等到她复机了,我当时可能正在冲凉,要不就是和人锄大地,要找她说什么全忘光了,接完电话回来一看,有大老二都没来得及出。三次两次,她总觉得我是在耍她,有一次还挺生气地说,我正在参加一个诗歌会,以后没重要的事情别找我。
气得老子眼冒金星,没重要的事?老子一见不着你,就幻想陈志明那小子亲你的嘴唇,摸你的MM,你这个风骚的师姐娇喘连连,双目带星,一边半推半就地说不,一边很享受。
老婆被人搞,是头等大事!!
其实我没那么着急也另有原因。过完第一个学期,我明白了大学生活的关键词:空虚!
莫名的空虚,课程不紧,管教不严。我们如同被放养的浪子,无所事事。我有点明白我“媳妇”为什么要搞对象了。在这里,除了搞对象,就是玩。
有个女孩追求我,广州人。
冬生的话犹在耳边:你睡两个广州妞,不就赚回来了?
我也想恋爱了。
广州妹是生物系的,和我风马牛不相及。老子就是撞桃花运,居然就认识了。
怎么认识的呢?有次晚上去听讲座,以为和上一次美学赏析那样可以看到裸体大咪咪,去了以后却发现是关于生物的,主题叫“大自然的美”,真是TM的标题党,害惨老子了,上次有大咪咪看的时候没占到好座位,这次我很傻B地和同学坐在第一排。
世界上最杯具的事情,就是文科生去听生物学术研究。幻灯片上那些草履虫差点没把我看吐了,实在不知道美在哪里,顺便同情一下生物系的同学。
趁老师转身写板书的间隙,同学说你赶紧跑,出去以后去后门等我,一个一个跑不会被怀疑。
我绕到后门,在栏杆边点上一根烟,刚长长地吐了一口烟,后面有女生说话:“可唔可以卑我一支烟吸?”
“你说啥?”我知道是广东话,却听不大懂。
“可以给我抽支烟吗?”
“可以啊,给你。”
我抽出一支烟递给她,用火机给她点上,她熟练地倒吸一口,然后很享受地吐出来。
 “你北方人啊?”
“嗯”
“难怪听不懂我说话。”
“我说家乡话你也听不懂。”
她咯咯笑起来,很好听。小细胳膊小细腿的,皮肤白皙,身材修长,谁说广东人就不出美女的。标准的美女来的。而且还很酷,我对她的第一印象超级好。
 “你是生物系的?没见过你。”
“行政系的。”
“怎么来听这个。”
我实话实说,笑得她花枝乱颤,教室后排的同学都齐刷刷地转身看她。我们赶紧换个地方,我都忘了我在后门是有原因的,我同学说那天找了我好久。
我们在校园里边走边聊。她也大一,家在二沙岛那边,我当时根本不知道那是富人区。她是理科生,本来想上医学院,后来没考上,就来这里了。广州人考这个学校,比我们容易多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
“初二。”
“那么早,骗人的吧?”
“这又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有什么好骗你的。”
“那么小,你哪来的钱买烟。”
“抽我爸的。”
哈哈哈……又一阵银铃声。这女生怪怪的,我说的都是实话,有那么好笑吗?走到女生宿舍区,她说要回去冲凉了。
“我给你留个CALL机号,我叫阿MAY。怎么称呼你。”
“王XX。”
“你不给我CALL机号?”
“我没有。”我决定第二天就去搞一个,这玩意对泡妞有好处,“我给你宿舍的电话吧。”
“哦,对哦,我宿舍的电话也给你。”
她有时候约我一起吃饭,有时候去看我打球。我“媳妇”很少看我打球,她喜欢看足球。陈志明就喜欢踢球。
MD,踢球的穿什么乔10代?我也踢球,但那运动量太大,篮球可以偷懒。阿MAY带我去吃一些广州的小吃,和我一起坐船,还去买贴画——她以为我会反感,谁知道我很喜欢。我说过,我很喜欢动画片,现在有这么多电视里的动画人物做成的贴画公仔什么的,我很开心。
这个事情我没和“媳妇”说过。如果她心血来潮约我吃饭什么的,哪怕我和阿MAY有约,也会推了后者、
坐船,逛街,吃饭,看电影。这其实就是拍拖的人们干的事情,也是我“媳妇”当时在复读班的我写信时说的那些事情。而我却并无这个意识。
这样对阿MAY很不公平。我想和她确定关系了。她总是主动约我,还会出席我同学的饭局。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还一起抽烟。
我“媳妇”没有这些优点。要不,我也先跟阿MAY处着?
其实我老早就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和我“媳妇”的沟通好像有点问题。她总是说我脏话连篇,粗鲁直接,太过土气,不懂风情,……总之,自从我正儿八经地和她相处后,她不断地批评我。忍耐都是有限度的。她现在眼里只有陈志明,总是用他的标准来衡量我。说实话,陈志明确实优秀,他身上的儒雅和谦和,是我这辈子都学不来的。这样一来二去,我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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