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如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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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昔-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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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感言
近几天天气甚是凉爽,短衣短裤上班,正好冷热适宜。

  偶然去朋友的空间转了转,新拍的照片上,落叶层叠,散落满地,浓浓秋意泼洒开来。忽然惊觉,原来,秋天早已悄然而至。还是北方的秋季来的明显,树梢枝头上的绿叶早已染成金黄,偶然几日的不在意,发现时,地上早已黄绿一片,空留下遒劲的枝丫,印着辽阔的苍穹,意境无限。南方的秋季,却是不易觉察。像是爱使小性儿的小家碧玉,时而热情难耐,骄阳似火;时而愁肠百结,阴雨绵绵;偶尔有半黄不青的落叶从玉立的枝头款款落下,如旧时的上海小户女子,半遮半掩,欲说还休。等你适应她的多变时,却是寒冬已至。南方的秋季,缠绵悱恻,来去了无声息。

  论偏好,还是喜欢北方的秋,清清爽爽,爱恨分明,不带一丝纠结缠绕。

  想起在石家庄度的四年里,每到秋季,总是喜欢在翠园的鹅卵石铺就的小道上面一遍又一遍的走,傍晚的时候,打太极的老人凝神静气地挥洒招式,上完课的同学三三两两走过,伴着偶尔飘落的树叶,夕阳的余晖透过树叶的缝隙淡淡铺散开来,这个时候,心里总是无比宁静,颇有些淡泊明志的感觉。

  有时和Arron一起,在翠园的核桃树底下读英语,他总是一丝不苟,字正腔圆的练习着他的英式口语;我却心不在焉,偷眼仰头张望头顶的核桃树,是否会有几个大大的核桃,挂在枝头等我偷摘。想着想着,冷不丁会有大大的核桃从天而降,砸在我的头顶上,摸着头痛得龇牙咧嘴,却看着地上散开来的镶嵌在核桃壳里面饱满的果肉,无限可惜,想想新鲜的核桃味道其实还不错的。呵呵,现在想起来,真是很美好的呢!

  日子真是过得快,转眼毕业已两年,两年的时间里面或许我们都已经有了或多或少的改变,生活也不再如学生时代时简单明了,纷扰的琐事总会让我们失去耐心,无心体味身边细微的美好。然而,不管怎样,日子却是如流水一般不会停留,所以就勉励下自己,要保持一颗美好的平常心,并偶尔停下来回望一下自己走过的路,用心细赏沿途的风景。。 最好的txt下载网

写给自己
最近不怎么忙,给自己也作了一些安排,想要坚持下去。

  可是,总会发生一些事情,大大小小的事情,把你的心情弄得一团糟,也让你无法静下心来,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被不良心态左右。Ture Blood 里面Tara 的心魔。我想我也有。

  昨天下班后遇到了不开心的事,感觉到自己的怒气在那一刻要爆发,在心底默念自己的名字,不要叫真,不要生气,不要把它当回事,然而,拼命压制下去的怒火,还是燃烧了。

  总是会犹豫,不知道这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表妹对我说,既然选择了,就好好过你现在的生活,很无语的样子。

  是啊,是我自己的选择,只是没有预料到,没有那么单纯的幸福,你接受了好的就要一并容纳不好的,没有想到,琐碎的纠葛竟然会掩盖幸福的本质,让我变得不再有信心。

  尽管这一切都再正常不过了。

  6月份回武汉的时候,晓伟说,你不要太认真,凡事睁只眼闭只眼,人生一场,过眼云烟而已。心里凄然,原来,他也懂。

  毕业两年,确时常回想起大学的日子,尽管回忆并非都是美好,但那时的单纯快乐却是真实的。至少不像现在的我,时常会有虚空感。

  有的时候觉得自己是刺猬,收起满身的刺就会严重缺失安全感。但是,又能怎样,即使挫平一身的刺就能换来所谓的幸福吗?

  自觉并不是惯于低眉顺眼,温柔贤淑的女子,本质里,还是疯丫头一个。

  所以,有时我会迷失自己。

  写给自己。

电影“Blood Diamond”有感
最近情绪比较不佳,want to do nothing;no work ;no talk ;no happy!

  有空的时候,看看书,看一场电影,欧美的动作片,惊悚片,诙谐片,大多看过就忘了剧情,大多的影片折射出来的内容如我现在的大脑一样,浮躁而空洞,没有达到撞击心灵的视觉震撼,也没有直击人性的深层次共鸣与反思,除了那一部,Blood Diamond ;中文翻译过来,“血钻”,让我很久再也没有观看其它欧美影片的欲望,古诗里面有一句“曾经沧海难为水”,现代的说法是“吃过了 鱼翅,你还想吃爆鱼吗?”在于写人性、社会、亲情、友情、爱情等题材方面,我认为这部影片囊括了所有的人性及社会情感,它将所有的人性中的天性诠释的淋漓尽致,是我认为在最近几年乃至几十年里,其他描写同样题材的电影都难摸其项脊的一部难得的好影片。

  故事发生在90年代非洲的塞拉利昂,当时内战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时局一片混乱。丹尼·阿彻,一名来自南非唯利是图的商人,以及所罗门·范迪,一名当地的渔夫,被卷进了一场有关一块稀世之宝粉色钻石的纠纷当中,他们必须找到这块钻石,以此来挽救他们各自的性命。在他们都被关进了监狱之后,阿彻才弄清楚,所罗门被强迫离开家庭,到一个钻石矿里工作,而事实上他找到了那块稀世粉钻,并且偷偷地把它藏了起来。所罗门希望逃出监狱,用钻石交换被叛军抓去的孩子,家庭团聚之后过上平静的生活,可作为钻石商人的阿彻则对粉钻有另外的打算。虽然两个人各自有自己的计划,但首要的事情是,他们必须联合起来逃出监狱,才能有生还的希望。  阿彻联系到了跟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美国女记者玛蒂·鲍温,希望得到她的帮助。玛蒂虽然有着自己来塞拉利昂的目的——寻找新闻素材,但她却被阿彻身上一种莫名的魅力所吸引,下定决心不惜卷入这场乱局也要帮助阿彻。很快阿彻和所罗门逃出了监狱,三个人怀着各自不同的目的,一起踏上了寻找粉钻的旅程……

  故事情节很跌宕起伏,我却被剧中的各类情感所深深感动。黑人范迪为了营救自己的儿子所做出的一切努力,甚至奋不顾身,再次诠释了这一更古不变的道理,父母对子女之爱是天下最伟大最无私的爱。范迪眼中燃烧的希望之火,如此坚定,在危难到来的时候,总是叫做父亲的男人用他的刚强为孩子,为妻子撑起一片天空!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张照片,当年美国攻打伊拉克之战,因美军炮火轰炸而失去家园的小女孩,在一片废墟之中紧紧抱住了父亲的腿,大声哭泣。这名父亲轻轻抚摸女儿的头发,安慰着受惊的女儿,眼神里无限慈爱。在这些混乱而动荡的国家中,人的生命如蚂蚁般脆弱,无休止的争夺与杀戮暴露了人性的贪婪与丑恶,而鲜血的洗礼却使亲情,友情与爱情在悲惨中升华。剧中阿彻与女记者玛蒂的感情是另一个亮点。两个生活在不同世界里的人,同样对战争的憎恨与对非洲难民的同情让他们走在了一起,尽管阿彻的初衷可能是在夺取那枚粉粘而保命,然而当他遇到了善良而勇敢的玛蒂时,或许他就开始重新选择了自己的生命。剧中玛蒂问阿彻是否相信上帝的存在,阿彻的回答让人绝望:“God has left this place so long time ago!”在这样的*中,没有人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当阿彻为了帮助范迪而放弃自己的生命时,我流泪了,这样的善良让我感动。在生命之火即将熄灭的间隙,阿彻拨通了玛蒂的电话,电话那头的爱人正在参加纽约的一次上流社会的聚会,阿彻告诉玛蒂要怎样帮助范迪和他的家人以及揪出钻石倒卖集团的幕后黑手,一边是上流社会的奢华,耳边充斥着靡靡之音,一边是无尽的非洲原始森林,苍劲的绿色几乎延伸到了天边,森林的深处充满了杀戮与血腥。而此刻,阿彻的心应该是无比的平静吧,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灵魂的归属,找到了让自己的心安宁的领地。玛蒂早已泪流满面,有什么比这个更加痛苦呢?当你的爱人在世界的另一端奄奄一息,而你除了哭却无能为力;“Next time ;next time  i will call you!”我们只能寄望有来生……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谁也不知道我们是否会有来世。所以在可以掌握的人生当中,要珍惜自己身边的亲人、爱人,谁能保证,我们来世还会再相遇?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尽量的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最好的txt下载网

他,只是不爱
前一段时间,网易看新闻,娱乐头版竟然是马琳要离婚的消息。体育界的明星,跑到了娱乐界头版,不过也罢,体育本身不就是供大众娱乐吗?

  不说马琳的工作态度,敬不敬业,别人无权也无资格去评论,这里,只谈论爱情。

  马琳与张宁益,因离婚一事,对簿公堂。

  法庭本是一个冰冷的字眼,两个人即便还有残存的一丝感情,可能也在因这冰冷的字眼,消失得灰飞烟灭,无影无踪。

  离婚的缘由,谁也无从猜测,昔日的照片上,两个人浓得化不开的柔情蜜意,旁人有幕共睹。而今,劳燕分飞,曾经轰轰烈烈的爱情结束的方式也很火爆,甚至演练到双方的家长互相谩骂攻击,口水漫天。双方僵持不下的原因,是张不肯签字,据说对马琳还余留爱意。真实的原因,谁也无从猜测,娱乐界本身就是复杂的圈子,爱情在娱乐界,只是一个虚伪的幌子罢了。

  这场离婚风波中,马琳回答记者采访时,说了一句话:“她不是我想要的女人!”简单明了,却又置人于死地。兜兜转转,原来只是一场游戏,末了他只一句,便结束了游戏。在昔日冠军的眼里,爱情简单如手中的乒乓球拍,合手的时候可以供自己驰骋战场,叱咤风云,不合手的时候便可随意丢弃,丢弃在不起眼的角落,再也看不见。曾经的辉煌纪录里并没有一抹陪伴的痕迹。

  男人善变,爱与不爱,一念之间,转眼经年。

  记得马琳在08年夺得奥运会冠军之后,参加鲁豫的谈话节目,当着无数观众的面前,马琳眼含泪光动情地告白,张宁益是上天馈赠给他的最好的礼物。这一句,估计每个女孩子都受不了吧,这是多深的爱意与赞扬。那个时候,她是他手心里的宝。

  短短一年时间,上天馈赠的最好的礼物他也厌烦了,最好的礼物变成了最厌恶的垃圾,时时刻刻碍着他的眼。她不是他想要的女人,原来如此。

  掌心里的一颗宝变成了眼里的一粒沙,这个男人的感情,如此飘忽不定。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秋吻 1
在卫生间洗衣服的时候,她还在思考今天公司里面发生的一些事情。一天之内,自己请辞的与辞退的竟然有五人,这五人与自己是差不多时间到现在的这个公司的,如今一年不到,竟然来来去去,当初的熟悉的面孔走得已所剩无几。或许,生活就是流水席吧,有人离开,也有人留下。

  轻轻拧起一件那件最喜欢的上衣,她的额头上已冒出细细的汗珠,这件衣服是他给她买的。清新的水粉色,是她最喜欢的颜色,套上身上,更显唇红齿白。推开窗户,她想透一口气,已是十月末,南方的秋却仍是燥热不堪,微微出了些汗,盘在头顶的长发飘下几缕来,垂在耳鬓,柔柔的发梢拂过脸颊,像爱人的吻,无限温柔。

  忽然就想起那一年的秋天,做完勤工俭学已是晚上九点多,她骑着自行车疲惫地回学校,北方的秋早已萧瑟,满地的落叶被凌厉的秋风狂卷抛入空中,她使劲踩着自行车,迎面横扫的树叶打在脸上生疼,眼泪几乎都要落下。昏黄的路灯下,狂舞的树影如狰狞的鬼怪,骑过后门学校那条辟静的小路时,她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迸出来 。那一年她大一,第一次离开家到外地上大学,第一次领略北方的秋的无情与萧杀,也是那个秋天,她第一次尝到了失恋的滋味。

  一个月的恋爱算不算恋爱?一个月就结束的感情算不算爱情?

  到现在,她才明白,原来那不是爱,按照现在的名词解释,充其量,不过是一场纯情的艳遇。因为那一个月结束之后,她决定忘记那个男生之后,她就真的把他忘记了。之后的几年里,她的梦中从来没有出现过他,到现在,她甚至都记不起来他长什么样子。然而就是这样,她的初吻,却是给了这样一个男人,一个六年之后,她压根想不起来长什么样子的男人,她甚至想不起来,自己的初吻是在什么样的状况下失去的。她很是为自己惋惜,本来,她是想把自己的初吻留给叫做丈夫的男人,现在的那个男人,那个与她相濡以沫,与子偕老的男人。这样多完美?

  她的第一次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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