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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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纵横-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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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在他心中的目标一直便是,习练好武道,打倒常崧,让常崧见识见识他的厉害,但刚才常崧的那番话语,让他忽然看见了一个更广阔、更精采的天地,他忽然发现,他又有了新的追求。



这京都,这中原,这天下,才是我辈争雄之疆场啊。



就如鸟儿,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长出了翅膀,可以到蓝天飞翔一般。



虽然,这种新的追求很朦胧,没有一个准确的目标,但,正因为这份朦胧,所以才有着无限的可能。



这一瞬间,陆恒望向远处天际的容颜虽然稚嫩,但流露出来的目光却是,睥睨纵横。



正文 第十五章 正是少年纵情时



占地众多、门户森严的太尉府,从布置上来看,就如一座城中之城,堡中之堡。



其实,要是仔细算来,在这太尉府中,可以分成三个主体院落,分别是内庭院、后庭院,和边厢庭院,内庭院里住得太尉大人的家眷子女,还有一、二等的丫环们,占地最大,境致也最是优美,一般是不允许男仆出入的,就算有些粗重的活,也是由健妇、老妈子们去做。



后庭院则是亲卫、家将的住所,有些人成家立业了,如果太尉大人觉得此人还堪造就,就会给他在府内安排一些差事,或者派到关下农庄去,如果有更加看好的,还可能会推荐给以前军中的老部下,为其谋个差事,将来便会有个出身,总之,成为太尉府的亲卫或家将,就等于把一生荣辱放在了太尉大人的手上,虽然朝庭已不允许公开养士,但就算朝庭律法,也承认主人对手下人等,有生杀之权。



强权的人物总会有人来依附,依附者便丧失了自由的权利,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逃跑,只是被抓住的逃跑者,不但会受到处罚,或被杀死,还会得到大家的鄙视。



门阀之风仍然存在,只要进身门阀之内,便烙上了此门阀的终身印痕,就是一些地位较高的士子也不能幸免。



而边厢庭院则是一些做杂事的庭院了,最没有身份地位的仆役,便是在那里居住。



陆恒身着黑色劲装,登薄底快靴,气宇轩昂的走入了后庭院的广场上,此刻天色微亮,已是中秋的时节,吹拂而来的风,带着几许微寒,旁边的水榭仿佛笼罩在一层淡淡的雾气之中,而欢快的嬉戏声,却使这里显得极为热闹。



太尉大人陆平以军法持家,虽然他老人家早已不再领军了,但仍然保持着当年的严格,在自家的府中,还坚持的命令,所有男丁都不得懒睡,在清晨之时,必须出操习练武艺,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府内大比,优胜者可得高额金银,为此还专门在府内划出了几个地方,分别给亲卫、家将、和这些亲卫、家将们的子弟来习练武艺。



这观荷水榭旁的广场,便是那些子弟们习练武艺的场所,这些子弟,都是一些十五、六岁的半大少年,有六、七十个之多,聚在一起,一边叱喝声声的弄刀弄枪,一边吵闹嬉戏,自然显得热闹非凡。



陆恒的忽然出现,虽然只是那么不发一语的站立,却使这热闹的场面一下安静了下来。



对于陆恒,这位太尉府的恒少爷,所有少年都抱有一丝敬畏,且不说陆恒的身份,和深受太尉大人的宠爱的事实,也不说这位恒少爷在十四岁时,是如何杀死那只巨大的、让人心惊的獒犬,就说前些日子,在众少年心目中,那强壮可比狮虎的昆利大叔,被这位恒少爷打的,最后连北都找不着了,这,就足以使他们仰望。



陆恒的双眸从这些少年的脸上扫过,有着说不出的冷锐,这些少年都下意识的闪避陆恒的目光,他们感觉到,这位平常喜欢揍人惹事的恒少爷,今日似乎和往常有所不同。



“我要选几个人,选几个有本事、有能耐的、将来有出息的家伙,笨蛋我可不要。”



陆恒一边说,一边挑选起来,很快便选出了二十多个少年,都是十四、五的年纪,看上去机敏聪慧、身强力壮、有一技之长者优先,最后他宣布道:“少爷我决定,要领你们一起出去打猎。”



之所以决定,找一帮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少年,跟自己去打猎,陆恒心中的想法却是,培养属于自己的嫡系人马。



既然打算,要有所作为,那么,就必须要有一些得力的手下,“欲行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兵勇”,陆恒跟方仲行学了这么多年的军略,毕竟不是白学的,他清楚的知道,要想在任何一个地方,闯出一番天地,都离不开强大的战斗力,而一个人就算再有本事,力量也是有限的,你可以打得过十个人,二十个人,但一百多个人上来,压也把你压死了。



同时,方仲行常常给陆恒讲述,当年太尉大人手下的黑云铁骑,最是精锐,虽然只有三千人,但和南魏的一万大军在战场上相对,也能轻易获取胜利,这时候的方仲行,往往在讲述的时候,情绪又会回到当年金戈铁马的岁月中,面色潮红,神情亢奋,陆恒竟从方仲行的身上,感觉到了那种,马鞭一指,千军万马呼啸冲杀的豪情。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威风啊,想想都让人觉得热血沸腾。



打猎,就是检验一个人的素质,和战斗力的最好方法,如果有胆小怕死,不对自己心意的,便可以从队伍中剔除,以此来选拔出,属于自己的嫡系成员。



这,便是陆恒的得意算盘。



少年热血,激荡飞扬,更何况这些少年年日日舞刀弄棒,那一个不是好事、好动的,听说小少爷要领着大家去打猎玩耍,被选中的少年们一时间欢呼雀跃,而那些没有被选中的,则眼金金的望着这些被选中的少年,羡慕不已。



“你们都回去,拿上衬手的兵器,还要带上一些用具,这次打猎,可是要在外面露营的,一柱香时间,必须准备妥当,到这里来集合,迟到者,将从队伍中开除,对了,你,帮我拿一柄好刀来。”



陆恒站在那里,干脆利落的命令起来,却也是颇有条理。



这时一个胖子,从没有被选中的少年人群中,颤悠悠的走了过来,拉着陆恒的衣袖,求告道:“恒少爷,你去打猎也带上我吧。”



“你?为什么要带上你?”



陆恒打量着这个少年胖子,觉得有几分眼熟,不过府中之人,平素如果见过也很正常。



陆恒微皱眉头,在心中便已经把这少年给否了,太胖了,连脖子都看不见了,那身子,就如一座肉山,足有自己的两个粗,带上他去打猎,怕是给那些猛兽送食去了:“要我带上你,你有什么本事呢?”



“京都的猎场,我大多数都去过,我知道那里的猎物多,而且,我还知道,那一个酒馆,能把猎物做的更加好吃,那一家旅店,服务质量最为上佳。”那胖子一脸骄傲的自我介绍道。



一个被陆恒选中,叫骆义的瘦高少年,凑到陆恒的身边,说道:“恒少爷,这是卫丰卫副总管的儿子,叫卫元,这家伙平时跟卫副总管外出采买,到是把京都的周围都逛了一个遍。”



“而且这卫元还有一个本事,那就是跟他老爹卫丰一样,极会讨价还价,从来都是,有便宜不吃亏的主,不过,和卫元一起到外面吃饭,虽然这家伙每次都喊他来请客,但从来没有真正的掏过钱。”



“不是我不掏钱请大家,是我真的没带啊。”卫元一脸无辜的说明道。



想不到这胖子,竟是这样的一个活地图向导,和采买人才,这时陆恒方才发现,为什么他会觉得这卫元很是脸熟,原来这卫元和他那个胖子老爹卫丰,长得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当即便决定:“行,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得找一匹壮点的马驮你呢。”



听到陆恒答应带自己去狩猎,卫元立刻进入角色,竟然在那里指派起人手来,俨然已有他老爹卫丰卫副总管的风采:“林三,你去边厢西房,那里有简易的帐篷,简飙,你去拿十来个水囊来,都要灌满了、、、、、、、”



“恒少爷,您看我这样安排可有什么遗漏?”狐假虎威的胖脸转眼间,又已变成了一派谦卑谄笑。



算上陆恒、卫元,一共二十七人,携刀拿弓,更抢劫般的从后院马棚中,牵出了二十七匹骏马,纵身跃上,呼啸而去,急得马房的管事,冲着升腾而起的烟尘,跳着脚,哭一般的喊叫道:“小少爷,你,你这叫我怎么跟老爷交待啊!”



正文 第十六章 手段



在京都的西北方向,有四十多里处,便是首阳山脉,虽然时令已近中秋,但草木仍然郁郁郁葱葱的丰茂,在山风的吹拂下,枝叶飘摇而舞,更有各色鸟类,因为马蹄声的惊扰,冲天飞起。



云淡似纱,天湛蓝的如一块巨大的蓝色水晶,放眼看去,心便也跟着旷达空阔起来。



首阳山区是最佳的猎场,虽然也有祟山峻岭,但更多的地方地势平缓,草深林密,更有数百里的广阔,其中藏有无数野兽,曾被太祖皇帝封为,天下第一纵横之地,是太祖皇帝当年练兵的地方。



不过,随着南魏被灭,虽然西北有匈奴、突厥人的窥视,南有百越不服王化,但国家已是一统,渐渐走入文治裁军的阶段,这昔日的练兵场所,便成了今日的皇家猎场。



说是皇家的猎场,其时各大豪族也多少在这里霸占了一席之地,秋风起,猎物肥,再加上大齐帝国向来祟尚武力,在立国之初,还有通过狩猎来选拔武将的传统,所以前来打猎的人着实不少,驾鹰牵犬,比陆恒他们的架式可是要正规得多,也大多了。



陆恒领着众少年在草丛间呼啸驰骋,快意非常,虽然玩的开心,但因为没有什么打猎的经验,只有陆恒、骆义等三四个人的箭术,能勉强说得过去,射中一些野兔山鸡之类,收获只能用惨淡来形容。



这时陆恒方才明白,原来打猎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如果你一意的狂追猛赶,只会把猎物赶的分散逃离,是很难大有斩获的,必须学会围追堵截、迂回包抄,陆恒试着以方仲行所教的军略中,骑队攻击的方式加以指挥,虽然他的指挥生疏无比,错误百出,再加上那些少年并没有经过正规训练,往往行动和陆恒的命令相违,但就算这样,收获也增加了不少。



“你,你,你,刚才我命令你们三个是呐喊驱赶,谁让你们提前放箭的。”



陆恒提着马鞭,对那三个人便是一鞭抽下,风中的呼啸显示出这一鞭的力道非常,同时冷喝道:“这如果是在军中,便是违令,我会砍下你们的头来祭旗的。”



太尉陆平一向以军令持家,这些家将子弟,父辈都是跟随太尉大人征战沙场过的,平时到也没少跟自己孩子提起过纪律的重要性,所以陆恒这样说来,到也不是虚言恐吓。



有一少年,本想抗辩,却见陆恒瞪视过来,眼神陌生而又可怕,流露着冷酷的气息,挂在陆恒腰间的战刀,似乎都随着陆恒的瞪视,发出鸣响啸叫,传达着嗜血的渴望,吓得那少年连忙又把眼光转离开去,不敢再发一声。



后面的打猎仍然是收获极少,但在陆恒的指挥下,相互之间的配合到是顺畅了许多,这时陆恒方才领悟,原来这打猎,果然是训练军队的极佳方法。



中午的时候,所有人都已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他们一大早便跟陆恒从家中出来,虽然随身带有食物,但陆恒让他们掏出,一一看过以后,又让他们自己揣了回去,却下令道,谁都不许吃自带的食物。



“咱们是来打猎的,咱们的食物就是在这山上,这草丛间,这天空中,吃自己从家中带来的食物,那算得什么本事?那是耻辱!所以,只许吃今日所打到的猎物。”



今日所打到的猎物?那也太少了吧,那里够吃呢?



这些少年,都是正能吃的年龄,再加上饿狠了,个个都觉得自己能吃下一头牛,他们此刻的目光,看上去就向一群,饿了许久的讨荒者。



找了一个背风处,在陆恒的指挥下,众人下马、拾捡柴木,搭起烤猎物的架子,这时候,一直在打猎过程中,无所做为的卫元,开始大显身手,那双莆扇般大的胖手,有如两只巨大的蝴蝶上下翻飞,竟是无比灵活,拔毛、剥皮、开膛、清洗,每一道工序都是熟练无比,更为神奇的是,这胖子还随身带有调味包,各种调味品一应俱全,转眼之间,火架子上的肉食已香气扑鼻。



人才啊人才,陆恒再次觉得,早上的时候,自己毅然决然的带上了胖子,实在是太英明了。



二十七个人,却只打到了十一只兔子,七只野鸡,还有二十多只云雀,看着已经烤熟,金黄滴油的猎物,这一大群饥荒贼,个个眼睛瞪的铜铃般大小,腹似鸣雷,垂涎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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