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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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纵横- 第1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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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这样的疑问,大齐帝国的朝局再次归为平静,并有蒸蒸日上的气势。



而并州的李寿,则利用大齐帝国朝局的振荡,为了能够重新夺回巨鹿城,获得战略上地置高点,他在‘鬼狐’方仲行被调离回京都时,率领五万大军,开始狂攻巨鹿城,但因为新担任城守地陆奉川,守城守得滴水不漏,如铜墙铁壁,几番攻击下来,双方死伤惨重,这时候,陆恒也派军队前来支援,最后,李寿率领着并州军,不得不无功而返。



当年江夏地守城战,再加上这次的卓越表现,陆奉川地军事才能,开始得到了大齐帝国民众的认可,更被军中的人,尊称为铁壁将军,他回首前尘,不由感慨万千,恍若如梦。



也就是在这一年,玉琉公主为陆恒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叫陆峰,相比而言,陆啸无所畏惧,活泼好动,而陆峰则显得安静深沉。



对于这两个孩子,老爷子陆平都喜欢的象是心肝宝贝一般。



昭泰六年,春季。



陆恒惊讶的得知,当年的匈奴三王子巴兰比,已在惨烈的争斗中胜出,他杀死了他的二哥柯胡儿,成为匈奴人新的大王。



随后,那些依靠陆恒提供军械,而在草原上纵横肆虐的马贼,开始被结束内乱的匈奴铁骑,追得象老鼠般的四处逃窜,常常都要躲到大齐帝国的境内来避难。



马贼半天云的首领熊霸,托人秘报陆恒,新的匈奴大王巴兰比,命令弹汉山王帐的武士,每天都要在他耳边喊上五十多遍一一巴兰比,你配当匈奴人的大王么?你还记得匈奴人圣地被血洗的仇恨么?——这样的励志话语。



妈了个巴子的,五十多遍?这傻B,也不怕被吵死!



虽然早就料到,巴兰比有可能会统一匈奴,但对巴兰比如此快的就打败柯胡儿,成为新的匈奴大王,陆恒还是觉得意外。



趁他病,取他命,现在,匈奴的内乱才刚刚结束,再加上因为当年的大屠杀,引发的瘟疫,草原上,牛羊病死无数,此刻的匈奴,正是最虚弱的时候,如果不能利用眼前的大好时机,以巴兰比的坚忍和凶狠,再要想踏平匈奴,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要想踏平匈奴,就必须先把并州的李寿解决掉。



边郡三州,并州是和匈奴草原在地理位置方面,交错最多的州郡。如果不能解决并州的李寿,大军北伐进入草原,就会有后路被袭,全军覆没地危险。



陆恒开始从南方调集粮草辎重,同时让陆氏老宅,建造更大的武器作坊,全力打造最精良的兵器、盔甲和军械。



昭泰七年,六月。



就在北伐的一切准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随着雨季的来临。是百年难遇的水灾,黄河决口,数万亩良田毁于一旦,中原大地,哀鸿遍野,饿死无数,甚至还出现了易子而食的可怕情况。



陆恒把辛辛苦苦聚集起来,准备北伐的粮草。又全部拿出,赈济灾荒,也幸亏有这些粮草,再加上陆恒发动了所有的门阀豪族,在他们居住地州郡县城,开始施粥救灾,官吏也算清廉得力,才没有出现大规模灾民暴乱的情况。



洪灾过去,可陆恒北伐的大计。也因此而夭折。



昭泰八年。是一个多事而纷乱之年。



为了补充因为灾荒而耗空的国库。陆恒鼓励商贾跟域外之国通商,他甚至还招安了大批聚啸在深山老林的土匪强盗。希望他们能走出国门,开扩视野,放眼世界。



那些识相并响应陆恒号召地强盗,将有可能会成为英雄,当然,如果有丰厚的收获,也应该按照比例,拿出一部分来上交给朝庭,这既是为以前的错误行为赎罪,同时也算是不忘本。



而不识相地强盗么,那也就没什么好说了,直接斩尽杀绝。



陆恒杀人无数的凶名,使他在招安盗贼方面,几乎没有遇到什么阻力。



九月,随着深秋落叶的飘飞,年已七十四岁高龄的相国陆平,在他的书房中,和他的两个爱孙玩闹戏嬉。



所谓的儿孙绕膝,便是如此的温馨情景。



陆平的举止已然变地迟缓,眼眸中,昔日地威棱也不存在,布满皱纹地笑脸,看上去就象是一个风干的枣核,流溢着慈祥地光辉。



他用手点着四岁陆峰的小鼻子,呵呵笑道:“你小子,这份沉的住气的样子,象我。”



“爷爷,爷爷,那我呢?我呢?那我象谁?”



六岁的陆啸扑了过来,伸手便去抓老爷子陆平下颌的胡须。



陆平一边躲闪着,一边笑道:“就你这两天不打,上房揭瓦的性格,象你爹!”



“那,那我爹的性格又象谁?”



这个天真的问题,到让老爷子陆平一愣,是啊,陆恒那个混小子,象谁呢?



和两个孩子玩闹了一会,陆平感到有些疲累,他示意身边的护卫把两个孩子领走,自己坐在书房中闭目休息,这一次,他闭上的眼眸便再也没有睁开,安详的样子,让他身边的护卫甚至都以为,他只是永远的睡着了。



陆恒为老爷子陆平举行了盛大葬礼,京都全城缟素,纸钱纷飞,白布甚至都卖脱销了,这种治丧规格,就是景宗皇帝死时,也有所不如。



在拜祭老爷子陆平的灵堂上,白发、白须、白袍的方仲行翩翩而来,他手握长笛,一曲‘送别’吹的宛转低徊,闻者落泪,听者伤心,便是在街头上吠叫的野狗,听到那笛声,叫声也变为了呜咽。



曲罢,方仲行口吐鲜血,扶柩而亡。



一对肝胆相照,共同面对激流险滩数十年的老友,就这样,在同一天里,驾鹤西去。



陆恒披麻带孝,赤着双足,徒步护送灵枢,回返千里之遥陆氏老宅的墓地。



在护送灵枢回返江北的路途上,陆恒得知,后宫何昭仪、顺宗皇帝,联络了一些京都新兴的门阀豪族,还派人去找李寿,准备利用相国陆平的忽然死亡,朝局再次动荡的机会,而发动政变,夺回失落的权柄。



他们不但拉拢各方势力,许下无数好处,还阴谋想要刺杀陆恒。



接到消息后,陆恒没有理睬,仍然按照原计划,继续护送灵枢回返江北,到达江北后,他宣布,他要在墓地上守孝一百天,同时传了一道军令,让已是七大营将军之一的陆石武,率领贪狼营的一万五千人,连夜进驻京都,维护治安。



陆石武就象是一只从铁笼中放出来的凶兽,在率军进入京都的当晚,就开始大肆杀戮起来,便是顺宗皇帝,也被撵得鸡飞狗跳般的在皇宫中四处躲藏。



因为夜色漆黑,再加上慌不择路,顺宗皇帝一不小心,“啊呀”一声,便掉到了后宫的深井里,他实在是太胖了,从半空中掉落到了一半,便被井壁卡住,顺宗皇帝清楚的看见,随着惊天动地的喊杀声,在他头顶上方的井沿,忽然冒出了一个极其丑恶的头颅,豹眉环眼,目射凶光,居高临下的打量自己。



那个脑袋光秃秃的,映照着周围火把的亮光,就象是一个小灯笼。



“快!救救朕!”



顺宗皇帝拼命挣扎,但越是挣扎,他的身子就卡陷的越紧,肋骨都要被挤断了,顺宗皇帝惊恐万状,他仰着头,嘶声喊叫:“快来救救朕啊!朕有重赏!”



那个脑袋消失了,顺宗皇帝松了一口气,他以为,对方马上就会垂落绳子下来救自己,却不了,他等到的是一线从半空中撒落下来的腥臊液体,和放肆之极的大笑~~格老子的,朕?朕是什么东西?没听说过啊?多少钱一斤?~~



就在顺宗皇帝又惊又怒之时,传来轰隆巨响,泥土碎石撒落而下,井口被一块巨石牢牢封死。



“朕是皇帝啊!朕是大齐帝国的皇帝、、、、、、、



这,或许是留在人世间的最后声音。



后宫何昭仪当晚悬梁自尽。



经过当年的京都血夜,再加上陆石武的再次杀戮,皇族血脉,几乎是荡然无存,当陆恒从江北回到京都,竟然要面对一个可笑的问题~~国,不可一日无君,那么,谁才有资格,来担当大齐帝国的皇帝?



因为陆恒曾经当众许下誓言,绝不登基称帝,他不可能失信与臣民,所以在最后,陆恒与玉琉公主所生的孩子陆峰,便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成为了大齐帝国新一代帝王——肃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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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梭,岁月如流,转眼前,数年时间就匆匆而过。



平康五年,八月。



并州李寿联合匈奴大王巴兰比,聚兵十五万,打着‘还我河山’的口号,挥师南下。



威远王、上柱国大将军陆平,率军北上,迎战对方联军,一场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大战,因此而拉开序幕。



二百二十八章 遭遇战



#从昭泰六年,陆恒就天天琢琢磨着,何时才能率军北上,荡平李寿,歼灭匈奴。



他数次在孟津关集结粮草,整军备,训士卒,为北伐做准备,但因为种种意外,再加国内的诸多事物缠身,又数次的被迫放弃计划。



当成为国家最高权力的统治者,那句‘兵者,国之大事也’的真理性,便越发有了真实感受,耍想发动一场大规模的战争,需要考虑许多方面。



无论是李寿,还是巴兰比,都是可称之为一代枭雄,绝对不可轻视的人物,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便贸然举兵北上,很有可能会全军覆没,惨败亏输。



陆恒虽然好战斗狠,但陆恒绝对不是一个鲁莽的人。



到了平康五年,陆恒反到不着急北伐了。



这些年,随着政局逐步稳定,国内实力蒸蒸日上,兵精甲足,民众富强,随每一天过去,为北伐所做出的准备就更加充分,获得胜利的可能性就加大一分。



陆恒曾鼓励地方武装、强盗武装、私人武装,进入并州和匈奴境内去骚扰、劫掠,更把训练的日渐成熟的七大营,也依次派出,通过实战,而达到练兵和检验将领本事的目的,同时还使整体战略态势,使终保持着,随时都有可能,发动大规模攻击的压迫。



轮战的好处,到了平康五年,就充分的显示了出来,经过经年不歇的侵袭,昔日号称西北三郡最富的并州,已经到了民众饥不裹腹、衣不保暖的程度,有大批灾民逃离出来。而匈奴人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也经常会出现,一些小地部落在一夜之问,因为遭遇忽然袭击,而被屠杀灭族的情况。



因为大齐国的国力和纵深,这种对耗,如果能长期延续下去,或许都不用发动战争,就可以把并州叛军和匈奴人,拖入消绝灭亡的可怕境地。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拼死一搏。



狗急了跳墙,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于是,在平康五年八月,秋风初起马正肥时,并州叛军和匈奴人,组成了一支人数多达十五万人的联军。先是以奇袭的方式,攻下了上谷、中山国,然后跨越西河,兵压长关、上党、平阳。



李寿和巴兰比也清楚的知道,以他们这点兵力,要想攻到洛阳去,无疑是痴人说梦,他们现在最大的战略目的就是,以黄河为界,吞并幽、冀二州。从而获得更大的战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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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呼啸。



寒月如刀,数点星光,仿佛是来自幽冥地注视。



数千大军在黑暗中快速行进,雄骏的战马虽全力奔驰,鬃毛飞舞,却没有发出丝毫声音。



唯有高举的大旗,因为夜风的撕扯。而猎猎脆响,旗面映着清冷月光。可以隐约看见,上面绣着一只巨大狼头,啮牙滴血,神态狞厉。



“快!快!跟上,别他妈的跟个娘们似的!”



陆石武在夜色里瞪着眼睛。恶狠狠地骂道:“陆新,把旗收了,风这么大,还举着,你、、、、、、、”



一个“傻”字,在嘴边打了个转,又强行的咽了回去,陆石武马鞭一抖,已在陆新身上,用力抽了一记。



虽然陆石武就算是够高够壮的了,但那个举旗的兵卒,却比陆石武还要高上一头,青蛙眼,更有着一个与众不同的兔唇,此刻挨了一鞭,却也不恼,回过头来,憨憨一笑,暴出两颗森森白牙,然后就手忙脚乱的在疾驰中收卷大旗。



儿臂粗细的丈八旗杆,足有六十来斤,但在他手中,竟如茅草般轻巧,只是旗面收拢后,他便把旗杆横放在鞍前,立刻把身体两倒的几名纵马疾驰的兵卒,给撞翻到了地上。



陆石武气急败坏地骂道:“竖着,竖着拿,你他妈地,也太笨了。”



于是,陆新又手忙脚乱的把旗杆斜竖立起来,这个过程,又撞翻了一名兵卒,陆石武直摇头,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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