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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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纵横- 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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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骑长图巴认为,这是因为昨晚天太黑,在骤然遇袭的情况下,他手下的狼骑都还没有做好战斗的准备,而被卑鄙无耻的暗算了。



万骑长图巴还认为,这是因为敌人的盔甲太厚,便是以他的力量。在劈斩了三四个敌人后,也有力竭停滞的感觉,优质的龟兹弯刀上。更出现了米粒大小地缺口,而且敌人挥舞着带有齿刃的长刀,样式也太过怪异凶厉,他手下的狼骑,就是因为一时间的不适应,所以才吃亏的。



万骑长图巴更认为,金帐狼骑最大的优势。是依靠从小就练出来的、精湛地马背功夫,在策马狂奔中,旋风般的挥舞弯刀,轻捷的象一片云,让敌人防不胜防。悍猛的象闪电,让敌人无可阻挡,战斗的失败,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双方绞杀混战在了一起,他手下的狼骑,没有机会施展自己的长处。



一千个不忿,一万个不服,但因为身后,命令收兵的牛角号声,万骑长图巴也只能瞪着血红的眼睛。约束手下退出战斗,但在内心深处,目巴却有着一股几乎要压抑不住的冲动,那就是再次扑上去,让手中的弯刀渴饮敌人的鲜血。



就在这时,图巴看见他手下一名叫托马斯的千骑长,或许也如他一样,有着深深的不忿,所以在后退的过程中,一个单蹬俯身。用手中地弯刀高高挑起一柄,斜插在草地上的滴血弯刀,然后扭转身形,扬声吐气,用力挥砍。



“铛~~”



阳光下,那柄被高高挑起的弯刀,在升到最高处后,又堕落而下,托马斯的挥手疾劈,正击中在弯刀的刀柄处,随着一声脆响,那柄弯刀猛然发出一声厉啸,幻化成为一道快速旋转的光轮,电射而出。



这一手,是托马斯独有的绝活,所有的匈奴战士都情不自禁的喝了一声彩,循着刀光瞅去。



战场上,也存在着潜规则,如果交战的双方,都同时吹号示意后退,那么,就不能再用射箭等方法暗算对方。



所以,那柄电射而出地弯刀,不是要杀敌,而是要羞辱对方,目标选择的是,对方队伍最后面,斜指长空的贪狼战旗的旗杆。



“嗖~~”



仿佛只是一阵风,更何况此剂的陆新,还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他只觉得手中一震,便看见自己高举在半空的大旗,以一种缓慢的姿态,中分断裂,斜堕而下。



接着,陆新胯下的战马,也不知道踏到了什么,忽然间,受到惊吓般的人立长嘶,使抱着半截旗杆,毫无准备的陆新,从马鞍上重重的摔落到了地上。



这个屁墩,正砸在一滩汇聚的血泊上,血水四溅,发出能让整个战场都听见的脆响。



短暂的寂静后,所有后退的匈奴人都哄笑起来,并刻意的使之哄笑声高亢入云,借此舒解心中的郁闷,而万骑长图巴的声音,是所有人中最响亮的,他远远的指着陆新,一边嘲笑着,一边叽叽咕咕的说个不停。



随着图巴的叽叽咕咕,他身周的匈奴人跟着高声怪叫起来,似乎就因为对方战旗被斩断,陆新摔落到地上,他们因此而成为了刚才战斗的胜利者。



率领手下精骑,在撤退途中的陆石武,圈马回身,正看见陆新的窝囊样,恨不能冲过去,把陆新给劈斩了。



丢人!



实在是太丢人了!



就在这时,只见身材高大魁梧的陆新,狼狈不堪的从地上爬起,他捡起那杆被斩断后,只有八九尺长的贪狼战旗,指着对面的匈奴万骑长图巴,憨憨的问身边一名贪狼营的战士:“他,他在说我什么?”



那名贪狼营的战士并不通晓匈奴语,不过,他也在心中暗怪陆新丢人,当下,没好气的回答道:“说什么?说你傻呗!”



只见陆新那双育蛙眼猛然凝定,直愣愣的瞅着百步远的图巴,接着,他整个都仿佛苏醒过来般,散发着危险的气息,眼眸中,更流露出某种带有疯狂的兴奋。



“按住他!”



听到两人的对话,陆石武心中一惊,喊叫着,催马赶了过来。



但已经晚了,只见身材雄壮的陆新,燥热般的拉开了自己的衣襟,用的力量之大,甚至连陆恒赐给他的内甲都给撕裂了,裸露出肌肉虬结的胸膛,他双手握拳,指甲把手掌刺破了都没有发觉,冲着远处的目巴嘶声狂吼。



“你才是傻B呢!”



那吼声,就象是远古凶兽的咆哮。



在吼叫声中,陆新挺举着只有半截旗杆的贪狼战旗,以血管里流淌着杀意的强悍,向百步远的巴目扑了过去。



风云变色。



这完全是一个人的冲锋,但那股凶猛、无所畏惧的势头,给人的感觉,就象是狮虎在扑向羊群。



有几名阻路的匈奴铁骑,还在仰天嘲笑呢,便发现自己飞上了半空,接着,才是骨头碎裂声和巨大的痛疼。



陆新速度极快,捷如奔马,百步远的距离,转瞬即至,手中的战旗在半空展开,猎猎作响,啮牙滴血的狼头,仿佛是活过来一般,在旗面上跃动着,有说不出来的狰狞凶厉。



转眼间,旗帜便象是利箭一样,发出尖锐的呼啸,全力捅出。



万骑长图巴的络腮胡,被劲风所吹,乱草般卷起。



做为草原最优秀的刀手,虽然有些手忙脚乱,他还是选择了毫不闪避的迎战,但他也只挥砍了一刀,因为在情急之下,他忘记了,捅来的旗杆是木头的。



一刀劈出,杆头被削断一截,随后,图巴便被削尖的旗杆透胸而过。



巨大的冲击力,使两个人的脸都几乎贴在了一起,眼睛对视着,陆新的青蛙眼,鼓得都要从眼眶中跳出,他撅着嘴,一字一顿地说道:“你~是~傻~B!”



图巴的牛眼都几乎要瞪裂了,填满了震惊、恐惧和难以置信,他看见自己的鲜血就象是泉水一般,顺着透胸而过的旗杆滚滚流出,同时流泄离去的还有他的生命。



那怕是在死亡来临的最后一刻,图巴也没有搞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这个原本看上去笨笨的大个人,忽然变成洪荒凶兽般的可怕。



众多匈奴战士,在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他们的眼睛都红了,发出惊天动地的暴喝声,挥舞着弯刀,从四面八方的向陆新扑来。



在这个时候,陆新显示出来了他那恐怖到了极点的力量,手中的旗杆大力一挥,连人带马的倒了一片,图巴的尸体更被甩了出去,砸翻了三四个人。



“你~是~傻~B!”



便是在这个紧要关头,陆新也没有忘了对被甩出的图巴的尸体说最后的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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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陆石武把头盔抓了下来,扔在了地上,露出锃亮光头,环眼怒瞪:“陆新那小子,拿的可是咱们贪狼营的战旗,战旗要是失落了,咱们贪狼营也就不存在了,这时候,还撤退个屁,杀啊!”



陆石武纵声狂呼,第一个圈马而回,冲入敌阵。



二百三十一章 帝国之完结篇



当陆石武率领因为陆新的爆发,而被刺激的嗷嗷直叫的精#,再次发动悍勇冲锋的时候,远处的天空,有十多个流星火炮接二连三的炸响,代表着已经截断联军后路的牛角号,撕裂长空,海啸般的马蹄声、激昂的战鼓声,从四面八方响起,仿佛滚雷,震颤天地。



“杀~~”



初升的太阳,让大地的血色变得浓稠无比,一道道刀光,璀璨如虹。



秋日的寒风,也在这瞬间,有了火山喷发的炙热。



各式各样的战旗,都在方圆五十多里的战场上舞动着,视野里,满是混乱不堪的双方战士,挥舞着兵器,野兽般的冲锋狂吼。



如果说,刚才的战斗,只是小规模的混乱绞杀,那么现在,这种混乱无序已经变成了波及整个战场的疯狂,飞扬的尘土,敝天遮日。



山坡上,李寿也急了,指挥他的大军,向陆恒所率的轻骑,发动了亡命攻击。



匈奴大王巴兰比惶然回顾,混乱的局势,让他明白过来,陆恒这是想要把他们全歼呢。



陆恒的排兵布阵,有一个极大的破绽,那就是太贪心,只要能够冲出包围,然后再利用匈奴铁骑的机动能力,从外线攻击敌人,就还有获得胜利的可能。



当然,如果冲不出去,大家都要死。



“杀~~”



巴兰比举着弯刀,神经质般的张口吼叫道。就象是一只陷入绝境地狼,发出嘶声长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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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死伤人数达到十多万人,被后世称为北原血战的战斗,在进行了二个多时辰后,随着陆恒亲卫重骑兵地赶到,胜利的天平开始倾斜。



最终,匈奴大王巴兰比,在冲破三道拦截,以为终于可以逃出了生天的时候,正碰上了重骑兵的弩弓攒射。瞬间,他就被射成了一个刺猬,但也正因为浑身上下,都插满了箭矢,使他虽然人已死亡,但也可以屹立不倒,而无语的面对苍天,独眼中,似乎是在质问命运的不公。更含蕴着深深的遗憾和悲愤。



而李寿,则因为无法冲出包围,当手下兵卒消耗殆尽,陆恒纵马提刀。一脸杀戮快感,猫戏老鼠般向他逼近的时候,干脆利落的选择了自尽。



在用自己的宝剑,刺入心口的那个瞬间,他睚眦欲裂,冲着还有十多步远的陆恒狂笑道:“你以为你能杀死我么?你做梦吧!在这世上,除了我自己,是不可能有人杀死我的、、、、、、、



那语气中的骄傲。是做为一代枭雄的李寿,留在人世上的最后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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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反抗。便斩尽杀绝。到了平康六年,七十多万匈奴人。被陆恒斩杀的只剩下三十多万人了,而且,大部分都是老弱病残。



为了保全性命,近百名匈奴部落首领,赤着脚,裸露着上身,背负着荆条,从草原深处,三步一拜,五步一磕头地来到陆恒的中军大帐,祈求饶恕,他们表示,愿意永久的成为大齐帝国的臣民。



此刻地陆恒,在所有匈奴人的眼中,既是最可怕的恶魔,又是不可忤逆的神灵,卑微弱小的他们,根本就无法与之对抗。



陆恒把十二岁的陆啸找来,当着跪伏在地上众匈奴部落首领的面,告诉他们,陆啸是他的儿子,但同时,在陆啸的身上,也有着一半草原人的血脉,陆啸地母亲,就是当年草原上最美丽地女子一一燕善部落的阿迪娜。



这话,让那些部落首领们又惊又喜,他们看着陆啸,就象是看见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至少有四、五十名部落首领,都曾见过阿迪娜,至今还能津津乐道地说出,当年的阿迪娜,有着比百灵鸟更加清脆悦耳的歌声。



他们也都听到过,阿迪娜被陆恒劫持到了中原的传闻,此刻,看着陆啸那双海水般湛蓝的眼眸,他们瞬间便相信了陆恒的话语。



更主要的是,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陆恒完全没有骗他们的必要。



接着,陆恒跟陆啸说道:“我的儿子,是否饶恕这些残余的匈奴人,就要由你来决定了。”



那些部落首领们惊呆了,不明白陆恒为什么要把他们的命运,交给这个孩子来掌握。



陆啸也惊呆了,他小鸟扑腾着翅膀般的眨着眼睛,不明所以。



自从老爷子陆平死后,陆啸从六岁开始,就跟随在陆恒身边,学习武道、韬略,北原血战时,年仅十二岁的他,更跟随尉迟疾率领的铁甲重骑,在最关键的时候加入战斗,不但亲眼目睹了杀戮,还挥刀斩杀了几名联军士卒,所以,他清楚的知道,血流成河,尸横盈野,是一个什么样的可怕概念。



难道真的有三十多万人的生死,将要由他一言决定?



而且,这三十多万人,还是他的母族?



这对于陆啸而言,就象是一座有万钧之重的飞来峰,当头压下。



只听陆恒继续说道:“我的儿子,你是否考虑过,你以后的道路?你的弟弟陆峰,现在已经是大齐帝国的皇帝了,大齐帝国经此一战,内忧外患皆平,至少在以后的三、四十年里,都不会再有战争,你是否愿意一生默默无闻?老死病榻?是否愿意当一个忠心的臣子,佑护着你的弟弟在朝堂上,与人勾心斗角?琐事缠身?再或者,每日里,醇酒美人,醉生梦死?”



这样的问题,对于十二岁的陆啸而言,实在是太过于深奥,他脑海一片混乱,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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