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妖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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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妖医-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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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文微微一笑,运起妖力,刹那之间妖气冲天。这群臣之中,不乏巫力高深之辈。感应到他的妖气,惊讶无比,纷纷露出戒备之色,暗暗蓄积功力随时准备出手。



任建文哈哈一笑,收起妖力,道:“臣下这个法门,可以将法术力量转化为妖力,所以一路蒙混过关。幸好没有一头妖魔精怪将臣下看破。”



所有人都惊呆了。这种能够任意地将体内力量转化为妖力的法术,绝对是任建文独一无二的!



任建文的表现赢得了金立九世的尊敬。汶火两个部落那点势力,他根本就没看在眼里。不过任建文的实力,却让他极是感兴趣。所以,他赐封任建文为护国大法师。也顺势承认了汶、火两个部落的,空桑王国国民的地位。



接下来的几天,任建文就在空桑王国的势力范围内四处走动,权当是旅游观光。不过他心里却老是想着,再混到龙语之墟里去。因为,那次遭遇身穿牛仔衣裤的女妖的事情,让他知道,这个空间里,并非只有自己一人和地球有关系!



也许是由于天宝感觉到任建文对于地球生活很失望的缘故。这一次来到异空间,呆的时间特别长。



一梦醒来,望着墙壁上的挂钟正指向八时十五分。卧室内的电脑电视,任建文分外地感觉不适应。由原始时代到信息时代迅速转变,那种巨大的落差,寻常人的确很难忍受。



生活在钢筋水泥构成的冷冰冰的“森林”内,他感到说不出的厌倦。基本上,现在他已经将地球,当作了自己在异空间所拥有的部落的,后勤供应基地。是的,仅仅如此而已。虽然从表面上看来,地球的生活因为科技的高速发展而特别丰富多彩。可是物质的丰富却不能弥补精神上的极大空虚。



也许,自己应该寻找一个能够让自己狂热的爱好呢!



诊所外面已经开始有病人陆续前来就诊。刘老中医与几个助手、护士忙得不亦乐乎。今天是最后一天住在诊所里了。现在任建文手里头钞票大大的有,因此已经在城郊购买了一座小楼。楼内的装修已经完全完工。之所以如此之快,是因为这座楼房本已有人买下并基本上把装修搞得差不多。但那家人现在突然决定移民到澳大利亚。所以将房子处理出来。



任建文正好是个十分怕麻烦的人。因此索性将这座楼房买下来。不需要那么麻烦去操心装修。虽然楼房内的装修格局不十十分合他的意,但是整体来说,装修得还不错。所用的材料,都是极豪华的。只是有点暴发户的感觉。前几天他请了一家装修队,将一些局部地方改动了一下。



接下来数日,生活平淡得很。任建文每日都做好了,夜里睡梦中飘到异空间的准备。但天宝却似乎忘记了似的。自从那一夜之后,柳柔柔就从任建文的生活里彻底走了出去。就像一滴微不足道的水,滴落在他的生活里,连轻微的涟漪都没有,便就此消失。



虽然有几次,偶尔会在路上遇见,但两个人却形同陌路一般。这数日,任建文也彻底地与羽裳断绝了联系。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他并没有,将她从别的男人怀抱里再夺回的打算。那部手机,自然也被他扔掉,新换了一部最新款的诺基亚。



暑假也放了。换了新居的任建文,整天做的事情,就是在家看电视或者盯着天花板发呆。至于生意……有幽明鬼妖和它的一帮手下操心,他其实连问都不必问,每日的收入就自动打到了帐上。但是此时的他还并不知道,一场极其恐怖的事件,将会把他拉入新的旋涡里……



天空中堆积着乌黑的阴云,下午突然吹起了风,因此小城气温骤降,给这个炎热的夏季带来难得的凉爽。这原本应该是一个非常平静而平凡的夜晚。但这个夜晚却将注定无法平凡。因为,就在这座小城之中,一个普通寻常的小人物,将会因为一个小小意外,而开始他一生的传奇!



人们对于即将来临的暴雨天气心怀戒心,因此大多数人都选择了蜷缩在自己的小窝内,无聊地或看电视或上网游戏或打麻将,聊以打发时间。而那些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内,却男来女往喧嚣依旧——不知多少精虫上脑的雄性动物,正四处勾引发情期的雌性上床,谋划自己入夜后的性福。譬如说贼真人与林文化,正是其中最急切的雄性动物。



林家是一个大家族,据说两千多年还曾是一个道士家族,只是现在已经衰落到,连最基础的道家功法都没有了。只是族中之人,历经两千年的岁月,却还是没有遗失自己对仙道的向往。可惜的是,这个家伙似乎天生便不是修道成仙的角色。他身材勉强还算得上高大,要论起英俊潇洒来,勉强还是粘得了一点边儿的。只是他浑身的流氓气,让人只需要扫一眼,就知道绝对是那种下三滥中最下流无耻的角色。



第三卷、混乱时代



第二十六章、觐见国王(下)



而且他也从来也不掩饰自己的流氓气质。诚如他自己所说:“男人不坏,有点变态;男人不骚,是个草包。男人不花心,绝对有神经;男人不流氓,发育不正常。”这样惫懒的人物,如果真要能成得了仙,恐怕老天都会不满意,直接打雷将他一顿“劈里啪拉”轰死。



林文化本人,似乎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做神成仙什么的。他最伟大的梦想,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做个一等一的流氓,让谁看了自己都害怕。



如果他的父母知道自己宝贝儿子居然有如此低级无耻下三滥的梦想,恐怕会立即被气个半死。不过也没关系,他的父母其实在林文化还很小的时候就先后去世了。至于他们的死,与这个流氓儿子有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可就不得而知了。



其实林文化做流氓也做得十分不得意。那些真正混黑社会的流氓没几个将他放在眼里。不过没关系,林文化在经过无数的挫折之后修正了自己的梦想:做一个有文化的流氓。谁说做流氓就非得跟人打打杀杀?而且对于“流氓”这个词语,现代人的定义是什么?由那些漂亮的小姑娘在被林文化摸了一把后经常说的一句话可以理解:“非礼啊!有人耍流氓啦!”由此可知,做流氓最大的本事,其实就是调戏那些漂亮的小姑娘。



对于这一点,身为一个标准雄性动物的林文化是做得非常彻底的:十岁开始掀女生裙子摸大腿;十一岁有了女朋友;截止到十三岁生日时他的女朋友已经换了十三任;十七岁就有了跟女生上床的经验。到现在,二十七岁的林文化已经记不清楚自己究竟曾有过多少女人了。



经过长时间的经验积累,林文化终于修正了自己的梦想,立誓要做一个有文化的流氓。做有文化的流氓多好啊!扯起文化的大旗,哼哼几句歪诗,谈几句风花雪月,就能吸引得那些纯情的少女心旌摇荡投怀送抱。



后来聪明的林文化又发现,如今最流行的网络小说非常吸引时尚少女。根据他的不完全统计,这一年里跟他有过亲密接触的三十多个小美女,就有二十一个非常崇拜那些网络写手。远得不说,就是昨晚那小美女,也是一个网络小说迷。于是我们的文化流氓林文化,又果断地抛弃了自己的“诗人”身份,摇身一变成为了名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网络写手。



素材么?多得是。他的家族不是据说曾修过仙道么?族内关于修道者的传说太多了。随便抓一段儿也是一部大部头小说。而且由于我们这位文化流氓,所定下的读者群是十七到二十五岁左右的美丽女人,所以他充分发挥自己做“诗人”时的本事,将部小说写得风花雪月如梦似幻,连他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老子还真他妈是做网络写手的料!



这一招还真是灵。自小说发表之后不过两个月,虽然点击率不太高,他的QQ群里女读者却多了无数。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多数都是外地。而定好今天晚上所要约见的这位女读者,事先也不肯给他看她的尊容。



林文化此时正坐在这家名为“摇吧”的酒吧里,心急如焚地等待着由崇拜而约见自己的第一位女读者。一切都搞得像特工接头一样:双方事先都知道对方穿什么样的衣服,手里拿什么东西。



今夜的性福,就在此一举了啊!



却不知,来的将会是侏罗纪恐龙呢,还是绝色的美女,抑或是走中间路线的?



林文化手里已经掐灭了第十支烟头。他的目光,非常无聊地穿越过桌子上艳红的玫瑰,扫向酒吧门口。约好八点钟见面,现在都八点半了。如果不是期待着那读者的话,他早被几个上来搭讪的美女勾引去了。



妈的,这年头,也不知是男人勾引女人,还是女人诱奸男人。望着又一个风度翩翩的女人,挽着男人的手臂走进酒吧,林文化有点恶毒地想:不知道这女人上了床是不是也那么风度?又开始出自流氓本性地算计,自己勾引她上手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只是可惜酒吧里灯光太昏暗,看不清楚那女人的面孔。



在林文化看来,生活其实跟他妈的做那事儿差不多。有本事的与生活通奸诱奸,或者干脆强奸生活,没本事的只好被生活强奸,成了受害者不说,别人同情你的眼光也不会正常。



身后一支雪白的手臂搭拉上来。林文化回头一看,只见却是一个长得还算不错,大约有二十四五岁模样的少妇,手里托着貂皮毛衣,却故意脱了,只穿着件低胸吊带背心。一双媚眼里春意浓得似乎要滴出水来,正用那种充满了勾引诱惑的眼神望着他,嘴里喷着淡淡的酒气道:“帅哥,喝一杯?”。从背心上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少妇的一对硕大的乳房。



若是往常,林文化对这种送上门来的艳福自然是来者不拒。尤其是这种明显是为了追求刺激和肉欲享受的淫荡女人。不过今天嘛……他正要推开这女人,却突然面色一变。因为他终于看清楚了刚刚进入酒吧的那与男人挽着手臂的女人面孔,而且他也终于记起,那女人所穿的衣服,手里拿的一支玫瑰,正是自己与女读者约好的。



“萧雪”这个名字浮现在脑海深处。他的目光突然穿越过变幻的时空,回到了十多年前。早已尘封的记忆,也突然清晰。那时候他十七岁。虽然名义上已经有过很多女朋友,却只如小孩子过家家般,并未与任何一个女孩子发生过什么越轨的肉体接触。



第三卷、混乱时代



第二十七章、恐怖病毒(上)



就在那时候,他遇到了自己心目中最完美的“女神”。很自然地,他开始了疯狂的追求。只可惜“女神”却始终对这个著名的花心流氓不屑一顾。她高傲的就像冰雪之颠的圣女,用冷艳的目光扫视着这个卑微而下流的小男生,微笑着拒绝了他的一切甜言蜜语。



这原也是正常。想当初,那萧雪才十三岁,因为天资聪颖,与大自己两岁的林文化同级。成绩好且不说,家境也不知比林文化好几百几千倍,如何瞧得上这样声名狼籍的小流氓?!



深受打击的林文化从此开始了自己长达十年的堕落生活。



没想到今天居然又一次见到了她!没想到再见到她时,她已如依人的小鸟一般,当年的高傲,当年的冷艳,全部化作了一腔柔情,依偎在了那个男人怀里!



林文化感觉到自己的心“叮”得一声响,镜子般破碎。他却又微笑着对欲勾引自己的少妇一笑,道:“好啊,就喝一杯。”霸道地将她拉到自己身边,如熟识已久的情人般搂在怀里。



萧雪已经看到了林文化二人,眸光一亮,对着身边的男人说了一句。两人向这边走来。看她毫无惊讶之色的样子,想必早知道自己要见的网络写手,就是林文化了。



她身边的男人,是一个看上去非常杰出的男人。英俊的面孔,高大的身材,优雅的姿态,极具绅士风度的微笑,犹如太阳般光芒四射,与天仙般美丽的萧雪,正是天造地设的绝配!



看到这个男人,林文化忽然发现自己身上有说不出的猥琐。不过他这人一向脾气甚倔,要不然当初也不会追求萧雪长达三年,直到她不胜骚扰转学而去方才罢休。此时虽觉自己完全无法与那阳光般明媚清爽的男人相比,他却还是将胸一挺,做出副大男人的气魄来,满脸堆笑道:“老同学,没想到却是你!”



萧雪与那男人在对面坐下,有些感慨地笑道:“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没想到写出那样花团锦簇般文章的,居然还是当年的校友!”



两人这一开言吐语,显然都已与当年在校时大有不同,成熟得多。萧雪固然是言笑款款,落落大方,林文化虽然仍是流氓本性,至少从外表上看来,却也已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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