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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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肋骨-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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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⒆鳎蛭至亢艽螅杂Ω檬窃诜澈�10分钟内死亡,死前会感到剧烈疼痛,心脏麻痹,但中毒者始终保持清醒。〃 
  
〃哇,好毒!〃   
〃但案发现场并没有找到这种毒,因此怀疑,被下毒者带走了。〃   
〃但问题是,谁是下毒者?〃   
〃既然已经知道死亡时间,那么就先看下当时有谁出入过他的公寓吧。〃   
一通分工后,黎祖儿和赫连澈被派去一同检查当时的电梯监视记录。两人彼此扫了对方一眼,又各自别开了头,在播放机前坐下。   
屏幕右下方显示着当时时间,4点03分,有两个人走进电梯,黎祖儿一眼就看出,那两人正是下午CLUB里碰见的大美人和关郁辉,依旧挽着手臂,有说有笑,最后又一同步出电梯。一直到4点48分,大美人一个人进了电梯,离开银堡。5点25分时,送披萨的店员拎着便携箱进了电梯。。。。。。 
  
毫无疑问,除非关郁辉是自杀,否则那个大美人就是凶手。   
但问题是……她是谁?   
她就是宁燕夕吗?那么,宁燕夕又是谁呢?为什么找不到这个人的丝毫线索呢?她唯一留下的东西只有那本日记,但是日记被卫景辞拿走了,自己还没来的及看。黎祖儿看着镜头里那个窈窕怡丽的背影,忍不住轻轻的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赫连澈说:〃对不起,请把那个镜头倒回去,停在4点49分06秒时。〃   
技术员立刻操作倒带,画面停止在49分06秒上,大美人低着头,旁边的显示灯显示电梯正下降到12楼。   
这个镜头有什么问题?黎祖儿好奇的看了他一眼,他的表情却是异常的严肃:〃请把画面放大。〃   
画面放大10倍后,黎祖儿看见在大美人低垂着头颈后方,有一颗很明显的黑痣。她啊了一声,忍不住用崇拜的眼光看向赫连澈,这家伙的眼睛也太尖了吧,这都看的见哇!   
刚在惊叹时,卫景辞去而复返,召唤说:〃大家都过来一下。〃   
众人连忙围拢。卫景辞将一叠资料发放给每个人,说道:〃这是宁燕夕的日记的影印本,你们每个人都拿回去,好好研究研究。〃   
黎祖儿接过自己那份,翻了翻,忍不住轻叹:〃其他的不说,光这手字就够值得骄傲的了,真是漂亮的字。。。。。。〃   
卫景辞没有理会她的感慨,〃现在汇报一下各自目前的进度。〃   
汪明明立刻回答:〃是。我们已经联络了加拿大那边的警方,他们的效率很高,已经将那个宁燕夕的资料传送过来了。不过可惜的是,身高相貌,都与这个宁燕夕相去甚远,并且有足够的证据显示她这几天都在多伦多,没有回过国。〃 
  
另一个同事说:〃我们给银堡大堂的客服人员都录了口供,那套房子是以关郁辉的名字购买登记的,他们一共就见过那个叫宁燕夕的女人三次,但除了说她很漂亮外,都想不起更鲜明的特点。而且银堡的原则就是尽量不过问户主的私事,所以,没法给我们更多的信息。〃 
  
〃我们在调查舟形乌头的来源,但目前还没什么头绪。〃   
卫景辞一一的听着报告,最后将目光转向黎祖儿:〃你们呢?有什么发现吗?〃   
〃有哦有哦!〃黎祖儿立刻献宝,〃我们刚才看录象带时发现,宁燕夕的脖子后面有颗痣!〃   
卫景辞不置可否。   
这时赫连澈开口了:〃根据录象带,可以肯定这位宁燕夕是个很有品位的女人。〃   
咦?什么?黎祖儿睁大了眼睛,他刚才放大镜头的目的难道不是看那颗痣么?   
赫连澈指着显示屏中的镜头开始分析:〃我们先看她的服饰,略阔的短袖外套,腰带收窄,下面是菱形格纹的及膝裙和长靴,而从皮带扣环上的双C标志可以得知,这是CHANEL最千秋万代的花昵套装。宁燕夕选择在外套里穿了件有小企鹅图象的白色毛衣,使得整体的感觉非常灵活。由此可见,她不是一般的会穿衣服。再看她的皮包,是爱玛士鳄鱼漆皮柏金包,看上去可能觉得很普通,但它的价格在35万左右。〃 
  
〃哇……〃黎祖儿和汪明明同时张大了嘴巴。   
眼见赫连澈眼中又露出了那种鄙夷之色,黎祖儿连忙咳嗽一声,恢复常态说:〃那又怎么样?关郁辉有的是钱,当然买的起这样的衣服和包包送给她。〃   
赫连澈眼中的鄙夷变成了讽刺:〃我想说的是,这样天价的皮包,完全有出售记录可查。〃   
黎祖儿眼睛一亮,听懂了他的意思:〃你是说,我们可以从这只皮包的来源上顺藤摸瓜找到她!〃   
〃VERY GOOD!〃卫景辞难得一见的称赞了人,〃那你们就负责追踪这条线索吧。好了,现在已经是凌晨5点半了,大家忙了一夜都回去休息吧,下午1点集合。〃   
〃是,长官!〃众人立正行礼,然后各自回家。   
黎祖儿郁闷的想,为什么又是她和赫连澈一组,不过算了,看在美少年的份上。。。。。。她打个大大的哈欠,收拾了一下东西刚想走,赫连澈唤住她:〃喂。〃   
〃嗯,有什么事吗?〃难得他肯主动跟她说话,黎祖儿连忙狗腿的回应。但换来的,依旧是对方轻蔑的目光,以及很拽的五个字:〃不要拖累我。〃   
她真应该掐死他的。。。。。。黎祖儿如此想。   
4、NIKE   
When one is in love; one always begins by deceiving one’s self; and one always 
ends by deceiving others。 That is what the world calls a romance。   
   ……by Oscar Wilde   
爱情,总是始于自我欺骗,最后止于欺骗他人。这就是所谓的罗曼史。   
回到家洗个澡吃点东西再问候一下老妈那脆弱的神经后,就已经差不多是11点了,黎祖儿心想,就算现在倒头睡,也睡不到2小时睡不香,索性就不睡了,泡了杯咖啡,盘腿坐到沙发上开始看宁燕夕的日记。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仅是字写的好,连文采都很了不得!   
比如开篇第一页,描绘她和关郁辉的相遇……   
对比于宇宙里的星群而言,人类的生命,短暂的宛如尘沙蝼蚁。   
那么,又是怎样一种令人畏惧的命运,令我与他相见?   
在我们,都可称之为最美好的十九岁那一年。   
我至今仍然能想起那个画面,我从讲台上落荒而逃,撞到台后的他,凌乱的道具布景和电线将我们纠缠在一起,我还记得高而阔的天花板上吊着的日光灯一晃一晃,惨白色的光束里,有无数的细尘用一种缓慢的速度飞行。 
  
其实有无数种必然,本可以阻止我们相遇。   
如果那天上台的不是我;   
如果那天抽签的结果我不是7而他不是8;   
如果我没有搞砸那个演讲。。。。。。   
然而,命运的女神却从不慈悲,亦不怜悯。她微笑着,用一条丝带把我们两个系紧。我本以为那是缘分。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孽缘。   
〃乖乖。。。。。。〃黎祖儿惊讶,〃敢情他们两个还是老情人?19岁时就认识了啊!〃然而,宁燕夕的笔触总是很虚幻,文字虽然很美,却始终没有清晰的事件,更多时候,她只是呓语般的诉说她的爱情。 
  
罂粟一般的爱情。   
大体来讲就是她对关郁辉一见钟情,但关郁辉总是对她若即若离,最后两个人虽然在一起了,可她还是很没有安全感,觉得会被背叛,觉得他不爱她。日记里还暗指关郁辉心中一直有另一个女人的存在,黎祖儿拧着眉毛,总觉得她指的那个人就是朱玳儿。可是,再一想那位正室的容貌,就觉得不可能,换了任何眼睛没瞎的人,都会选大美人,而不是土掉渣的朱玳儿吧? 
  
不过也难说,朱玳儿虽然貌比无盐,却有万贯家财,也许关郁辉就是为了少奋斗20年才娶她的。要真是这样,这个宁燕夕还真是满可怜的。   
日记不多,不过20多篇,每篇用1234隔开,并没有写日期。不过,从字迹看,中途换了很多支笔,应该不是在短时间内编出来做假的。   
最后一篇,只有一句话:〃一万年后,我从林中走过,从地上捡起的琥珀中,有你的肋骨。〃   
黎祖儿的睫毛颤了一下,这最后一篇日记,虽然只有24个字,但细细咀嚼全是数不尽的相思之意,缠绵入骨。   
没想到宁燕夕还是个文艺女青年啊!   
再回想昨天见到她时的情形,她把纸巾递给她,冲她微笑,妩媚里,有着谁也比及不了的优雅。。。。。。那样一个人怎么会杀人呢?   
因为职业的缘故,黎祖儿见过无数的罪犯,他们有的斯文有的暴戾有的镇定有的阴沉,虽然千姿百态,但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眼神都因过于丰富而浑浊。   
可是大美人不同,她的眼瞳非常清澈,还带点婴儿的钢印蓝,尤其是她最后回头的那个微笑,眼角微微弯起,那笑容里没有嘲讽没有轻蔑,有的只是很纯粹很纯粹的欢愉。   
黎祖儿合上复印件,长长的叹了口气。再看手表,不知不觉中竟然已经12点半了,赶紧起身走人。   
卫景辞那人她太了解了,是绝对不允许迟到的。   
她发动小绵羊,开始争分夺秒的赶路,结果证明,意外像个喜欢恶作剧的顽童,总是在最不设防时前来拜访。当她抄近路拐到一条叫桃源巷的小道上时,一声凄厉的女声喊道:〃救命啊!抢劫啊……〃 
  
黎祖儿不禁闭了闭眼睛,有没有搞错,一连两天,都赶上这一招?   
不行,我赶时间,所以我没有看见我没有看见我什么也没看见!   
心里明明是如此催眠的,可一睁眼,看见那穿黑夹克的削瘦男人在前面跑,身体先本能的把车掉个头,追了上去,然后一手驾车一手出示证件:〃警察!你给我站住!〃   
那人一看,跑的更急。   
黎祖儿加大码力,紧追其后。   
那人异常狡猾,连忙转出小巷,外面是个市场,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摊。虽然中午时分,人不算太多,但那东一扎西一扎的摊子,阻碍了摩托的行驶。黎祖儿眼看他距离自己越来越远快追不上,心中一狠,索性跳车丢了摩托靠双腿追。 
  
那人经过卖桔子的小摊,一把抢过摊主手里的车把,将整个三轮板车往黎祖儿面前一倒,山般的桔子哗啦啦滚下来,砸的她生疼生疼,而且不知为何水果里还多出一串香蕉,她正好一脚踩到香蕉上,整个人顿时扑地而倒。 
  
一时间,汁水飞溅,狼狈异常。黎祖儿想,完了,这下肯定得追丢了,正在沮丧的抹掉脸上的果物残渣时,一只手伸到了她面前,手里还放着一块格子手帕。   
那是一只非常漂亮的手,白皙,修长,乍一看以为是女子,但抬起头后,才发现竟然是个男孩。   
其实说是男孩并不准切,他的年龄应该在25岁左右,穿着银灰色与白色相间的NIKE运动衫,留着向外翻翘的时尚中发,眉眼细长如狐,双瞳乌黑发亮,似笑非笑中自有一种浑然天成的魅惑。 
  
她忽然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却想不起是在哪见过。按理说这么迷人的男孩子,见过应该就不会忘记才对。   
〃Madam,你没事吧?〃NIKE衫拉着她站起来。她接过手帕胡乱的抹了一通后才想起来:〃你怎么知道我是警察?〃   
NIKE衫又是一笑,从狼籍一片的地上捡起一物,递到她面前,黎祖儿一看,正是自己的证件,当即脸上一红,赶紧接过来塞兜里。   
真倒霉,抢劫犯没抓到,还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她拍拍衣服,刚想走人,NIKE衫说:〃你不把他带走吗?〃   
黎祖儿回头,这才发现此次事件的罪魁祸首正躺在不远处的地上直哼哼,她惊讶的把目光转向NIKE衫,NIKE衫眨眨眼睛:〃不用太感动,协助警察是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是吗?〃 
  
她跑过去将那个抢劫犯拘捕,一边拷手铐一边赞叹说:〃真看不出来,你身手还不错嘛,一拳击中这家伙的要害,看他这样子,估计半个小时都起不来了。。。。。。你学过空手道?〃得不到预期中的回应,扭头一看,身后空空,哪还有那个人的踪影? 
  
只有他给的手帕,还在她手里,米色底色,浅褐色格子条纹,右下角上,还绣有Barbie的标志。   
真不错呢。。。。。。这个年代,居然还有这么见义勇为的好青年啊。。。。。。   
黎祖儿拿着那块手帕,越想越觉得欣慰。   
5、史努比   
到得警局,自然是迟到。   
把那个抢劫犯塞给一同事后,她连忙赶到会议室,小心翼翼的推开门,果然,里面已经在开会了。   
卫景辞埋首在资料之中,正在聆听身旁的同事说些什么,很好,就这样摸黑进去,也许能不被发觉。   
她猫着腰慢慢的往前挪啊挪,眼看自己的座位就在前面,一叠资料突然从头顶掉下来,啪的落在地上,与此同时,响起青草春晖般的悦耳男音:〃对不起。〃   
这下子,所有人的目光全都朝这边看了过来,不偏不倚的盯着蹲在地上企图潜行的她。   
黎祖儿露出一个生硬的笑容,摆手说:〃啊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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