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爱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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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爱你1-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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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到,他们要拿什么事情算计这个冬天呢?   

  我回病房继续为外公读报纸,外公明显情绪欠佳,几次欲开口与我说什么,话到嘴边却慢悠悠变了调子冒出来,曰:天凉好个秋,又讲,家里菊花该上肥了。   

  我也就慢悠悠跟外公说:“在荷兰,已经允许同性恋进教堂结婚了,其实,也不是什么多可怕的事情。再说,再说……我们廖老师人很好很好。”我吸口气,观察一下外公的脸色,字斟句酌,“他是真的很有才华,也很关心我们学生,教书很有方法,我们都喜欢上他的课,他对我们学生好,是真的好,和别的老师不一样的。”老天,我手心里全是汗,不知道由我来讲这些是不是很有说服力,努力措辞,“还有,舅舅和廖老师在一起,看起来,很开心,呃……”   

  “好了,别说了。”外公打断我,嘘口气,闭上眼睛。   

  我坐在病床边,看护着外公,数着输液的点滴,不时观察着外公的呼吸和脸色,上帝保佑,他千万别再因为我刚才的话又气出什么病来,好在没有。   

  舅舅来见过外公的第二天,同一时间,还是我陪着外公,给外公念报纸,有人敲病房的门,门开处,站着个让我意外的人影,分明是廖书伟。他穿着简单随意的格子衬衫白长裤,套件黑外套,招呼外公:“伯父好。”   

  外公根本不知道他是谁,礼貌性回一声:“你好。”疑惑地看看我。   

  我有点懵,笑笑,很白痴的,还没待我想清楚怎么介绍,廖书伟已经说:“敝姓廖,廖书伟,是家明的朋友。”   

  外公脸上的那丝笑容逐渐隐没,“你出去。”外公说,眼睛盯着书伟。   

  我不愿意看到书伟难堪,想劝劝外公,书伟却扶着我的肩膀,将我送到病房外,关上房门,怎么?是让我“出去”吗?   

  分分秒秒,一点一点挪动,站在病房外的我,没有任何时如逝水的自觉,心慌意乱,只嫌时间慢。外公和书伟在病房里谈了近一个钟头了,真怕出意外。我已打了电话给舅舅,他正开会,说尽快赶来,可看样子,他的尽快也是有待商榷,一点都不快。   

  幸好护士小姐来派药,我敲门大叫:“外公吃药了。”理直气壮进去。   

  没人理会我,外公靠在床头,表情漠然,眼里却飞着怒火。   

  书伟一贯谦逊平和,正对外公说:“家明能与我在LA共同度过六年的岁月,我心愿足矣,不敢奢望更多,他预备结婚,我也并未怪他,人最终都会向现实妥协,我和家明都清楚这一点。怪只怪命运弄人,家明回国后,我发现自己脑里长了瘤,因为位置比较深,不能动手术,我知道自己没什么时间了,我希望最后的日子可以与家明一起度过,于是,我回来了。其实,我只不过自私的,想找个离家明近一点的地方等死而已,并不愿意让大家为难,将事情闹到这般田地,我很遗憾。现在,我的癌细胞已经转移到血液和胰脏,我熬不过今年冬天,反正我也命不长久,我不介意多卑鄙一点,所以,我的要求颇为无耻,请徐老爷子答应,在我所剩无几的时间里,不要阻止我和家明,可以吗?” 

第70节:第十一章 千疮百孔(4)     

  什么意思?什么叫“命不长久”?我端着药盒傻立在病床前。   

  外公冷言:“你确实无耻卑鄙,”他苍老的声音里含着恨意,“你先是用书信骗了我儿子的感情,现在又用生命来要挟我,我要是答应你,我……”外公重重喘气,手指着门,呵斥书伟,“滚!”   

  书伟对外公颔首,谦恭又执拗,掠过我身边,离开。   

  我抖着嘴唇,不能言语,什么意思?书伟活不成了吗?他就要死了吗?他的虚弱,他流鼻血,他很苍白,他常感冒,他拥着我跳舞,他笑盈盈上课,他常请我吃糖,他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门外传来什么东西坠落于地的声响,有人惊呼,有人喊叫,脚步纷沓,我听到舅舅声嘶力竭:“医生,医生,救人啊……”   

  脑癌,末期,医生说书伟活不过这个冬天,这就是大家都在算计着这个冬天的原因。书伟和舅舅都以为,只要熬过这个冬天就好了,生离死别的折磨,他们两人承担,他们打算静悄悄相爱,再静悄悄分开,不用给谁增加什么麻烦,谁知道是这样的结果?一切,都被我搅乱,鸡飞狗跳。   

  书伟的病情没办法继续隐瞒,现在,大家都知道了。陈妮来医院看书伟,她很坚强,眼泪含在眼睛里,这比号啕更让人心痛。她还能调侃书伟:“叫你挑剔,叫你骄傲,叫你刻薄成性,叫你不可一世无情无义,现在遭报应了是不是?”说着说着,那两颗含在眼里的泪珠没控制住,直直滚落,陈妮哽咽,“你非要让我哭吗?我这种人不能哭的,我说过,我不能流换不成钱的眼泪。”   

  书伟刚刚醒转,握住陈妮一只手,照旧开玩笑,跟舅舅讲:“数数她掉了几滴鳄鱼泪,我算好遗产付账给她。”   

  舅舅真的半蹲在陈妮面前,1、2、3、4、5地数她的泪滴,此举惹陈妮更多悲苦,索性借了舅舅的肩膀哭。   

  不得不承认,和他们拥有着强硬神经的大人相比,我实在幼稚,还有,我很累。拖着灌了铅的双腿,我从肿瘤病房转回心内科的病房看望过外公,拎好杂物准备回家,临出门听到外公一声声念叨:“冤孽,冤孽。”   

  是冤孽吗?或许吧,我坐公车回家,脑子里一片空白,好像又坐过了站,之后还得打车回去。到家的时候家里只有外婆,爸妈与我走岔,又去医院看外公了。外婆替我盛了碗北芪炖排骨,我边喝边听外婆念我:“怎么搞到这么晚回来,都八点了。”   

  我胡乱答:“塞车。”   

  “可也是,这个时间,”外婆没追究,沉默地坐了一会儿,埋头问我,“咏哲啊,刚才我听你爸你妈商量着,要不要把你送什么哥伦比亚大学,就是你舅妈她们家那边的一个学校去读书,在那算计学费呢,可真是贵得要死,你想不想去啊?”   

  送我去温哥华去读书?我呆愣住,望外婆良久,直到外婆皱眉头催我:“怎么不说话,傻乎乎的?”   

  我想这是我爸妈为闯祸我的擦屁股的一种方法吧?我冲外婆点点头,“我考虑。”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该考虑什么,把自己淹在浴缸里,水烫得皮肤发痛,我思量着,假如我去了温哥华,大概以后都没机会再看见书伟了,我是不是连送他一程的机会都没有?我不想去,虽然,温哥华的哥伦比亚大学是个很好的学校,有足够的条件诱惑我。   

  再去医院探望外公的时候,我顺便买了一束向日葵去见书伟,我想跟书伟还有舅舅说,让我们恢复以往单纯的关系,我绝对安分地把自己当一个小辈,我会很乖很听话地待在一边,在这段日子,我希望有陪伴书伟的机会。   

  书伟病房的门没关,舅舅正为他削一只水梨,我听舅舅问书伟:“你怎么就这样去找我爸?真不敢相信那些话是你说的,难为你了,你那么骄傲的人。”我隐在房门边,觉得这个时间不好进去,又舍不得离开,只得做了偷听客。   

  书伟靠在被子上,面孔病态得青白,却悠然而笑,“时日无多,骄傲对我来说有甚用处?”   

  舅舅递块水梨到他手里,半真半假说:“我想我不会忘记你,不过以后遇到比你长得帅的就很难讲。”   

第71节:第十一章 千疮百孔(5)     

  书伟欲把梨送进嘴里,手已不听使唤,一块梨子掉在白床单上。呀,他竟衰弱至此,连块水果都捏不牢了吗?舅舅恍若无事,将白床单上的水果丢去垃圾袋,重削块梨给书伟,亲自送到他嘴里。   

  书伟也不动声色,“你要求这么低,找比我帅的太容易了。”说完与舅舅相视微笑。   

  舅舅把剩下的梨一口啃净,擦好手,推过轮椅,去扶书伟,“出去晒晒太阳吧,今天阳光实在是好。”书伟坐到轮椅上的时候,舅舅为他盖好膝盖上的毛毯,顺势吻了一下他的额角,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谢谢你肯回来,书伟,谢谢你。”   

  我带着我的向日葵躲到走廊转角,待舅舅与书伟走后才去病房,把花插到玻璃花瓶里。透过病房的大玻璃窗,能看医院后园草地上散步的书伟与舅舅,这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书伟回来找舅舅,不是因为他自私,他固然想和舅舅在一起,但是,他更多的是为了舅舅,他是为了舅舅。   

  我但愿自己什么都没说过,什么都没表示过,可我说也说了,闹也闹了,有些事情发生了,没人会当作是没发生,我想,家人面对我,面对舅舅与书伟,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压力吧,外甥女,爱上了舅舅的情人,情何以堪?我还能怎么做呢?好像除了离开,我也没别的路可走,离开,对大家都好。   

  我答应了去温哥华读书。外公外婆对这个消息的回应是——很伤感。外公一贯沉默,自去露台上照料他的菊花,外婆陪我坐了会儿,突然说:“以前你舅舅小时候啊,外婆怕他出状况,不喜欢他和笔友通信,还想找那个钟蔓芬的家长,后来被你妈拦下来了,唉,现在想想,还不如那时候就……”外婆欲言又止,以手拭泪,哽咽,“这都是什么事儿啊,一辈子,就这么一辈子啊……”   

  我抱着外婆,摇晃着她,没什么说服力地安慰:“不是坏事,一辈子都会好的,相信我,相信我……”很多时候,我们无奈下只好这么想,会好的,会好的。   

  爸妈对于我去读书的反应,很正面,我也表现得很有兴趣,“哇塞,无论气候,环境都好得没话讲,瞧瞧,学校里有最著名的Nitobe植物园,还靠着海,天啊,神仙住的地方嘛。”   

  “你是真的喜欢?”我妈不确定。   

  我肯定,“是啊,只要您保证学费不会昂贵到令您破产,我愿意去读,开玩笑,待学成回来,找工作总是多些选择吧?”   

  我妈高兴了,精神全来,她最喜欢帮我规划人生,立刻口若悬河,舌粲莲花。   

  我爸还是比较实际,说:“咏哲你没打过工,这也让人担心。”   

  我当然知道自己基础薄弱,但我并不害怕,有手有脚有张嘴,没道理人家能行我不能行。但我仍故意睁大眼睛和我爸抬杠:“你不是说不会破产吗?为什么还要我去打工?”   

  我爸我妈齐笑,好像很久没听过爸妈的笑声了,他们这一笑,我放心不少,可见我这次没做错。荒唐啊,我丢了个烂摊子下来,自己拍拍屁股走人,倒还像是功德无量了似的,惭愧。   

  舅舅知道我要走,什么都没说,他看着我的眼神很复杂,有忧虑,有温柔。   

  隔日,夜里,很晚了,舅舅来敲我的房门,对我笑说:“知道你还没睡,喝不喝可乐?”他对我亮亮他手里拎的几只瓶子,好神奇,竟是我童年时候喝的那种玻璃瓶装可口可乐?!那剔透晶亮的感觉,熟悉得令我几乎落泪。   

  我随舅舅去他工作室,坐在堆着纸笔的工作台边,与他分享那几瓶可乐。   

  “还记得吗?小时候,我接你放学,一定先去买可乐喝。”舅舅说。   

  “记得,你总是留我一人坐你单车后座,也不怕我摔死。”我笑,“你的同学都很好,会帮你照顾我,守着你的单车。”   

  “那是书伟啊,我的对手,囊括作文、辩论、演讲冠军的那个人。”舅舅望着我,神色忧郁迷蒙,“咏哲,小时候你见过他的,你刚上小学那年,我和你在商场走散了,是他拣到你,把你交还给我,你还记得吗?”     

第72节:第十一章 千疮百孔(6)     

  是吗?是书伟?舅舅的学长,他很崇拜的学长,就是廖老师吗?是啊,其实,并不意外。我蓦然想起曾经看过的那张书伟少年时代的相片,忍不住问:“舅,其实,一直以来,你和廖老师都是利用钟蔓芬这个名字做掩护交往的吗?所以,才那么紧张那些信件,怕被外公外婆发现你的秘密?”   

  “并不是这样,”舅舅的答案很妙,“我一直和书伟通信,但我从不知道他是廖书伟。”   

  “What?”我瞪眼睛,“绕口令?”   

  “去你的,”舅舅说,“是这样,那年,书伟的母亲,钟蔓芬女士患胰腺癌,自知不久人世,代为书伟征友,可能,这是她为儿子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她很用心地模仿孩子的口吻,说她很寂寞,希望认识新的朋友,于是,我就写了信过去。我以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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