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故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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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故里深-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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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鹏在后面用书敲着我的肩,“你今天怎么坐在这么危险的地方啊。”
  他依然孩子气闭着嘴吧等待着我的回答,他的嘴角,竟然有两个小浅窝。
  我欲言又止,“吴鹏,你要是想睡觉就坐在后面吧,嗯,我最近想——好好听课,毕竟再过两三个月就要期末了嘛!”
  “说得对,我也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他抑扬顿挫地回应我,然后打开书,胡乱翻着,不再和我说话,我低头看着他的书,却比我新很多。
  我只好回过头来,也假装翻着书,兀自想着是不是我让吴鹏坐在后面刺痛他了呢,既然不喜欢他,就不应该把他拴在身边,他在我心中只是朋友,而在姗姗心里,说不定和陶西佑在我心里一样,暗恋的苦涩和舍友般的友谊让我对姗姗惺惺相惜,我想着怎么撮合她和吴鹏。而旁边的陶西佑,那纤细的手指翻动着书本,眼神在上面游离,她同样没有看进去一个字,因为我发现,她翻到78页时候直接跳到82页,再翻过一张看到84页……我想任何人在这种情形下看不进书的。
  三个人重新变成好学生,气氛凝滞,沉默地各怀心事,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假好学生,另外坐在后排的两个坏学生,马文超和姗姗,想必也突然像好学生一样沉默着不说话。
  上课中,我听到脑神经的时候,直犯晕,在我昏昏欲睡的时候,陶西佑狠狠地掐了的手,我被她掐得很痛,委屈地转过头看她的侧脸,她沉默地望着讲台,蹙着眉,眼神严肃而空洞。而那只刚掐过我的手搁在我的腿上,我只有兀自看着自己的手背,有深深的指痕,和军训时她的轻柔迥然不同。
  打一个盹受到如此莫名的酷刑,心里多少有些委屈地情愫,但看见她白皙的手自然地搭在我的腿上时,我便忍不住握住她的手,她的手稍有些凉,我便用两只手团团把她的手包住,她缓缓地把手心转过来,回握住我的手,温暖渐渐从我们的掌心滋生出来,我们的手宛如是小型加热器。她虽然没有转过头看着我,但我依稀能看到她的眼神缓和下来。
  “你喜欢马文超吗?”我松开陶西佑的手,给她写了张字条。
  我紧张地在一旁看着她的反应,她先是皱皱眉,然后迟疑地在字条上写了一行字。
  “一开始的确挺喜欢他的,可是后来却渐渐成了负担。”
  我看着那纸条叹了一口气,陶西佑,如果你不喜欢他,又何必勉强自己和他在一起呢。
  你这样做是折磨你自己还有你身旁的我。
  我不发言语,把那字条捏成纸团,扔进桌肚里,背倚在椅背上,歪斜着头,手腕一鼓作气地使力,那动作对我而言简直是潇洒极至极。
  陶西佑第一次回转头凝视着我,在她凝视着我这一两秒时间里,我感觉她紧闭的嘴唇里面,牙齿也是咬着的,因为她两片唇瓣之间的唇线有些细微的嚅动。她把我那本看起来很新的书拖到她的面前,用黑色中性笔在上面重重地写了两个大字,教科书上密密麻麻的字还有结构图被这两个个字压在下面。
  “ 坏人”
  很显然指我。
  
  




22

22、第二十二章 。。。 
 
 
  
  晚上找到小璇的时候,她正在学校奶茶店里冲我挥手,她吸吮着看起来香浓可口的奶茶,同时抿着嘴唇望着我甜甜地笑着。她穿着玫红色的夹袄,里面搭着一件深灰色长毛衣,毛衣的下摆遮盖住一半细细的大腿,脖子间那条深草绿色围巾异常醒目,为这身打扮增色不少。
  看到她如此学生气的打扮,我实在无法把那天在溜冰场望见的妖娆背影和面前清纯可人的她联系在一起。
  我在她旁边坐下,望着她帮我把吸管扎进奶茶杯子里。
  我边吸着奶茶,便打量着她脖子间那条围巾。奶茶是巧克力味,喝的时候感觉畅快无比,但喝完胃就难受,每次就这个毛病,或许是心理因素吧,医学知识告诉我这里面的垃圾物质会给胃肠道造成甜蜜的负担。
  她斜过头看着我,然后抚弄着那条围巾,“红配绿也不是那么丑嘛!”
  我向她挑了挑眉毛,“只有天生丽质的人有权利胡乱搭配。”
  她惊讶地看着我,凑过来,快速亲了我的嘴角,她喝过的奶茶的嘴唇还带着甜腻醇香的味道。
  我红着脸,然后眼珠子警觉地瞅了瞅四周,奶茶店晚上学生比较少,医学院的学生大抵有这样的概念,这种垃圾脂肪胃排空需要六个小时,晚上休眠的胃肠道难以承担此重任,就索性眼望着它们在肠道里变成肥肥的腹油遗祸身心,没有人愿意下班后做额外的事,胃肠道也是如此。
  我吁了一口气,还没有人察觉这样亲昵的动作,其实女生间这样的亲昵并不少见。而对于小璇却不同,她挽着我的胳膊走到哪总能吸引一批路人的目光,别说是男生,连女生也会偷偷瞄上几眼,是欣赏、嫉妒甚至是倾慕我是分辨不清了,我倒希望她们是倾慕,这样世界上都多了一个像我这样的人,人多了自然就不会归为不正常那类了。
  有一次我看见校网球王子远远地朝我这边瞅来,我腰杆子为之一振,没想到我交了一大大堆烂桃花运,今天终于在我头顶上洒下像样的桃花了,后来小璇突然在我身后跳上我的背,搂住我的脖子,她的头发挠得我脸颊直痒,我嗅到了她头发上洗发水的味道后,头也不回就叹了一口气,原来网球王子冲着她的。
  这时听到小璇在我耳边说,“最近你的嘴就像撒了蜜糖似的,是不是爱上我了。”
  “爱上你又能怎么样,你又不能嫁给我。”我漫不经心地配合她这个暧昧的玩笑。
  她脸上的笑容逐渐消逝,然后似笑非笑地牵动着嘴角,后来我们便没有再说话。
  我把她带到学校的篮球场上准备帮她拍照,她不情愿地倚在篮球架子上,
  “我总感觉不太妙,你这么晚把我带到这黑不溜秋的篮球场是不是对我有所企图。”
  我拿下相机,抿着嘴唇,故意把眼睛眯成一条缝,“的确,对你的美貌有企图!”
  她笑容莞尔,从容地凝望着我,“宁静——”
  “嗯?”
  “我听说摄影师拍摄漂亮的女孩时,眼睛不含杂质,那——你是不是合格的摄影师。”
  我愕然地张大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
  “你别装傻,你懂这个意思。”她的眼睛凝望着我,抱着手臂,头部微微倾斜,抿起嘴角露出一丝浅笑。
  我吁了长长的一口气,以一种十分诚实的语气说,
  “不用鉴定,我一定是个不合格的摄影师。”我顿了一下,“尤其像你这样的女孩。”
  她笑了一下,“更别说陶西佑了。”
  我低下头,又抬起头重新把目光投向她,面带难堪的神情。
  她笑着走向我,纤纤的手指扶着我的脸颊,“那么,你介不介意我去证实其他的摄影师是否合格。”
  我目光坚决,斩钉截铁地说,“介意。”
  她把手移向了我的头发,像抚弄着贵宾犬的毛发一样,
  “其实我觉得摄影挺有意思的,我现在呢,受你的感染,每天用手机拍摄下生活中有意思的情节,然后传到网上,看见大家回帖,反复看着就像阅读一页又一页的日记一样,而且还有别人帮我写日记。”她把手从我的头发上移开,晶莹的眸子转而望着深邃的天空,昏黄的路灯在她的身上覆盖了一层暖色。
  “你喜欢拍什么。”我问。
  “嗯,很多东西呢,当然要有意义的,像是宁城的火车站,还有对面的玄武湖,我拍了很多。”
  她说完把目光投向我,“我一直渴望在一个地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越远越好;当我来到宁城的时候,看着宁城有点灰蒙蒙的天空,交通拥堵的街道,如松林般的高楼……你总是抱怨说很压抑,但我却很欣喜,因为我终于嗅到别样的气息,新生活的味道。”
  我端详着她的脸庞,庞大的记忆库存中那微小的脸庞逐渐清晰,十多年前,她并不漂亮,乱蓬蓬并凝结的长发,眼睛在瘦削的脸蛋中显得凸显、没有神采。我遇见她的时候,她孤零零地被几个高个子男孩子堵住,其中有一个男孩拿着装有某种饮料的袋子使劲一捏,那黄橙橙的液体串出一条弧形的水流,那个水流直接喷到她的脸上,沿着她瘦小的脸颊混着她的泪水流了下来。
  其中两个男孩其中我认识,是恶名昭著的双胞胎、希特勒转世,因为我得罪过不少男生,他们便报复我,曾用我名字编成一个顺口溜,每天晚上在我后面,大声并有板有眼地唱着以此故意羞辱我,有一天傍晚我忍无可忍,豁出一切和两个男孩扭打成一团,当鼻青脸肿的我回家时,我爸便怒气冲冲地找那个人家算账,结果那两个双胞胎从来没有找我麻烦,他们大概也鲜有遇见像我这样拼命的女孩。
  三四年级的我,个子忽然串得很高,当我和儿时地伙伴,气势汹汹地站在那两个双胞胎面前时,他们愕然地仰起头胆怯地望着我,围成圈的男孩逐渐不甘心地散开,最终悻悻地离去,赶走他们几乎不废吹灰之力。
  那时候的小璇,按理是四年级的学生,可看起来就像一二年级一样瘦弱不堪。她感激却胆怯地看着我,两只黑乎乎的小手在面前交握着,长长的指甲里布满污垢。
  “他们为什么欺负你。”我的同伴忿忿不平地问她。
  “是我,不好,我偷他们的东西。”她把头垂得很低,良久,才把头抬起来看着我,那种胆怯的眼神,好像乞求我不要因此看低她。
  而我的同伴旋即一片嘘声,嫌恶地说,“活该啊。”
  绝大多数小孩,总是轻易地定义善与恶,并且刻意把它们撇清。
  “下次——别偷东西了。”惟独我语气平静地对她说,同伴们急不可耐地已经搂着我的脖子,示意我赶快离开这个小贼,我走了一段路程,忍不住回过头看着她,她依然颓然地站在原地,那瘦小的影子在夏日绚烂的黄昏中却更显得单薄,她发觉我回头看着她,随即惊喜般地伸长脖子,睁大眼睛注视着我。
  而我怕小伙伴的讥笑,只好别过头,从此离她远去。
  我记得那时候的初夏,到处蔓延着青草的气息,小璇的脸上仿佛被刻上贼字,每个小孩子似乎都躲着她,当我再次看见她孤零零地走在放学途中时,我害怕她再次受到欺负,于是用零花钱请了那些顽劣的男孩吃那时候流行的小蛋糕,小孩子总是很满足,后来他们竟然和我成为了朋友。
  让我惊喜的是,他们以后不仅没再欺负小璇,还经常对我肝胆相照,问其原因,其中一个男孩说,成绩优异的女生总是很骄傲,从来不屑理会他们这帮坏孩子,而年年拿奖状的我是第一个请他们吃蛋糕的人。
  是啊,成绩不好就被定义成坏孩子,这又是多么荒诞的事情,其实他们又有多少优点被偏激的世俗埋没呢。
  但年少的我就算在校园里遇见小璇,也会刻意地躲开,是小孩子虚荣心在作怪吧,如果我的同伴知道我和小贼交上了朋友,她们会嘲笑我,甚至把我孤立。我记得在那个学校的最后一个夏天小璇怯生生地找到了我,坚持让我收下一张心形的卡片,她在里面写了一些我已经记不清的话。
  那时候的她期盼地望着我咬着嘴唇说,
  “你会写信给我吗,转学以后。”
  “会的吧。”我的声音很低,愣愣地从她手中接过卡片,擦进裤兜里,但在搬家过程中,她的卡片随之丢失,而我随着父母搬到了临近Y市一个镇上。
  那里的小学,没有结帮结派,我与那里孩子相处地其乐融融,我逐渐忘记了那段在乡下小学的生活,那些顽劣的男孩、爱罚款的老师、心胸狭隘好妒忌的女孩,当然还有那个无助的被称为小贼的女孩,那时候她不叫周璇,那她那时候叫什么的,我却无从分辨。
  “小璇,你小时候不叫周璇的吧。”想到这里我问。
  她愕然,“想起来了,大白兔!”
  “什么,大白兔?”我疑惑道。
  “一开始,我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就在日记本里把你用大白兔代替了,可你要知道哦,我最喜欢大白兔奶糖。”她顿了一两秒,眼神空洞地望着远方。
  “当我有一天我终于知道你叫宁静的时候,那天我在日记本里,足足写了两页那两个字,像老师罚抄生字一样,是不是很傻,其实你的名字这么土,很好记。”
  她转过头笑着望着我,我也笑着望着她,她执著地叫我宁静,是不是与这个有关联呢。
  “那一年,我爸去了广州,在一家娱乐城给别人擦背,据说一个月就能拿好几千,但妈妈总抱怨爸爸没良心,一分钱也没寄回来过,那一年,他们就离婚了,我以前的名字,是吴璇璇,哈,真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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