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故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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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故里深-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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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这女孩真漂亮,小七,是你朋友吗?”古董妹感叹道。然后毫不迟疑地拿了一张选票,用中性笔签下自己的名字,她把一张选票递给陶西佑,陶西佑接过,她白皙纤细的手握住笔,在那张粉红的纸片,写下她的名字——陶西佑。我再次痴痴地看着她娟秀的字迹,当那个字迹落进我和小璇合照前的纸箱里时,我的心微微为这三个字感到疼痛。
  正当我和古董妹聊得热火朝天之际,一旁沉默已久陶西佑轻声告诉古董妹她先回宿舍去了,她离开的时候就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古董妹只好点点头,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古董妹疑惑地说,
  “真搞不懂,都冷战这么长时间了,还没和好啊,你姐她很好哄的,哄哄不就没事了,马文超和她吵架的时候,人家一通电话就搞定了。”
  我一脸无奈地摇了摇头,“我和马文超不一样,而且感情也不一样,友谊到底是种脆弱的玩意。”
  “你真倔!”古董妹说着无奈地皱起眉头。
  结局如我所料,我和小璇的选票,在所有摄影作品中选票最高,但评委老师并没有颁给我们第一名,因为我和小璇合照几乎没有什么表现力,而第三名这个结果对于我和小璇已经很知足了。
  虽然没有争取到一年游玩宁城的免费年票,但小璇的名气因为这些公开的照片几乎更大了,有时候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都能听到男生唧唧喳喳地谈论小璇,就连班里女生都知道小璇的名字,我不由觉得原来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人是个稀世宝物,莫名有一种危机感。
  而我,这个陪衬自然也吸引了不少目光,有的男生会鼓足勇气把情书让我转交给小璇,我白着脸接过一封又一封情书,老实地交给小璇看。
  我们一起坐在黄昏中草坪上,小璇得意地在我面前扬起情书,
  “你读给我听,顺便感受下我的魅力。”
  我瞪着她,开始拆开来看男生写给她的情书,情书里好几个男生都提到了小璇的眼睛,还有她的脸蛋让他们联想到狐狸,还反复解释让小璇不要误会,说绝对不是讽刺她。
  我这时抬起眼眸凝视她的脸,她的眼梢稍稍上翘,这给她增添了几分魅惑,而眼神又很清澈无瑕,让她又看来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高高的鼻梁,曲线却不乏柔和,看起来又很玲珑可爱,至于嘴唇,无法用言语言喻,千娇百媚,让人不自觉想吻她。
  我这才反应过来,上次在桂花树下,吻了她之后,后来和她就再也没有过那种亲密,那时的我心中又泛起不安分地感觉。
  “看什么看,读情书啊。”小璇看着我痴痴看着她的样子,嘴角牵起一丝玩味的笑意。
  我于是故意清清嗓子读了起来。
  “亲爱的周璇同学,
  你的眼睛晶莹地像玻璃眼,而你的脸蛋娇媚地像个狐狸精……”
  “你再胡说八道下去,试试!”她蹙起眉头阻止我。
  “你让我读的嘛!”
  “宁静——”
  “恩?”
  “你给我写一封情书怎么样?”
  我低下头,手指头拨弄着那些枯黄的草,“可我还没写过情书哩!”
  “和你在一起就是没劲。”小璇恨恨地地把目光投向夕阳,便不再理睬我,我抬起头端详着她的侧脸,她的鼻翼被夕阳勾勒上一层金边,此刻的她蹙着眉头,在生我的气,嘟着嘴的样子让我心动。
  我回想起高三在过道上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那样惊艳的女孩在我转过脸的时候蓦然停下脚步,我想那刻,我已经够幸运了,而这时,她就这样真实地坐在我的身旁。
  我忍不住把手绕过她的颈后,瞄了瞄四周,伸长脖子想吻她的鼻子。
  她感受到我的逼近,却故意向那边歪斜着头,把我凑近的嘴唇晾在半空,我颓丧地皱着眉头望着她,而她依然侧着头,一头长发向那边倾泻下来,一点不为我所动。
  “我看过你写的文章,高三的时候,在校杂志上,我还以为同名同姓呢,毕竟你小时候语文成绩那么差,没想到还能考到重点高中,还居然还会写文章。”小璇完全不理会我的举动,笑着对我说,那种笑,带着戏谑的意味。
  “少看不起人。”我反驳道。
  “那时候学校的语文老师不是经常找你谈话吗,想不通了,小学语文那么好考,你竟然考七十几分。”小璇更添油加醋地说道。
  我一脸疑惑地看着她,“你怎么知道的。”
  “那时候老师偷懒,我也是语文课代表,所以帮他改过你们班的试卷。”
  “什么!”我惊呼。
  “别嚷,我还故意给你添了好几分呢。”
  良久,她突然沉静地转过头来,“所以给我写像样的情书感谢我。”
  看着她透着认真的眼神,我于是点了点头。
  天黑下来的时候,我们牵着手到学校的花坛的时候,小璇拉着我手停了下来,她神情专注地看着花坛中那开得正艳的腊梅。
  她的目光投向我,然后别一下头示意我为她摘腊梅。
  “被教务处的埃及法老知道会被骂死的。”我面带难色地看着她,埃及法老的绰号也是拜我所赐,这个女老师很瘦,方脸,两边颧骨突出,做过的离子烫的短发直直地服帖在轮廓分明的脸颊两旁,而且性格古怪,不苟言笑,像法老雕像般面无表情,却让人不寒而栗。
  小璇皱起眉头,气恼地说,“你就没为我做过像样的事情。”
  “何苦,偷花怎么算像样的事情。”我不情愿地说道。
  小璇听完赌气地站在原地,一副誓不罢休的样子。
  我无奈地爬上花坛,踏进花坛里不忘来回瞅着远处有没有人跑过来,腊梅的香味使我很陶醉,我贪婪地摘下好几枝,小璇既然很喜欢,就让她把它们放在床边就好了。
  等我回头的时候,后背上突如其来挨上一掌,我脸色惨白地回过头。
  小璇在我面前咯咯地笑着。
  “笨啊,有人过来,我不是帮你把风的吗,有人过来我早就提醒你了。”
  小璇的脸在渐浓的夜色中显得更加妩媚,她银铃般的笑声和颤抖着的身体让那刻的我很想弥补在操场上的缺憾。
  我沉默地望着她,嘴唇嚅动,并且吞咽了一下。
  小璇感觉了我的异样,便看了看四周,确定无人的时候,牵着我的手,绕过腊梅树,在花坛上走近墙角阴暗的角落。
  她在那里转过身,妩媚地微笑,然后缓缓抬起下巴,轻轻地闭上眼晴。
  我屏住呼吸,一点一点地凑近她的嘴唇,可惜就在我即将吻上她嘴唇的那瞬间,她却抿着嘴笑得花枝乱颤,也睁开眼睛玩味地看着我。
  “怎么样,难过吧,想到那天我在篮球场亲你就气,牙齿干嘛咬得那么紧,我这个大美女从来没有这样丢面子!”
  “是我的门牙比较大,好不好。”我张大嘴巴,把门牙给她看。
  她过来用手指把我的上嘴唇扒开,“呦,真不愧是属兔子的,门牙这么大。”
  我看着她看着我牙齿那清澈的眼神,夜色中她的脸庞是那么楚楚动人。
  我再次吞咽了一下口水。
  她皱着眉头抬头玩味地凝视着我。
  “要人家亲一下嘛!”我直截了当地索吻。
  “除非你彻底放下陶西佑,我周璇从来不做垫背的。”她神情突然转为严肃的样子。 
  我低下头,不让她看到我的神情,并不发言语地站在那,我可以不和陶西佑在一起,但彻底忘记她真的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说实话,我倒宁愿自己放下她,然后彻底从她的世界中走出来。
  小璇走近了,她双手忽然用力纠紧我的棉袄,我整个人被拉蓦地拉到她的面前,愣愣地看着她。
  “宁静,一个人如果三心二意,就真的很讨厌了,如果昧着自己的心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更可恶,因为会伤了别人的心!”
  她凌厉的目光逼视着我,仿佛把我的那点心事穿透,使我不敢直视,我只好避开她的目光,垂下眼帘看着她的嘴唇,她妩媚的嘴唇离我的嘴唇大概三个指头之遥。
  她缓缓松开我的衣服,然后默默地踩着花坛上松软的泥土,向前走去,而我则紧随其后,我的手上还握着为她采摘的几枝腊梅,我们此刻就是胆大无比的偷花贼,拿着证物慢悠悠地离开犯罪现场。
  她走着走着,忽然转过头望着我。
  而我在她转头把目光投注在我身上那瞬间,我的肩膀为之一颤,然后蓦地停下脚步,直愣愣地看着她,她的眉头也是皱着的,我恍惚觉得我们的对视做了交换。
  “我有这么可怕吗。”她哭笑不得地问。
  “不,这是我的习惯。”我开了一句很冷的玩笑。
  她叹了一口气,笑了起来,向我伸出手,我欢快地走上前去握着她的手,然后把另一只手中的腊梅,放在她的嘴边。
  她接过腊梅,用力嗅着腊梅的香味,“宁静,以后我想你的时候,就可以闻腊梅的香味了。”
  而我沉默地望着几排宿舍楼的灯火阑珊,
  “小璇,我虽然无法暂时忘记陶西佑,但也舍不得割舍下你,如果有一天你离开我,我想我会不习惯的。”
  我说完转过头,凝视着她,她也神情肃然地注视着我。
  “你这句话很自私,虽然让人很生气,但气都气不起来,真是,我上辈子欠你什么了。”
  她叹口气朝远处空旷的地方走去,微风轻拂她的长发,使夜色缭乱,也使我的心迷乱起来。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一份难以抑制的苦楚蓦地席卷着我的心,我跑上前去,从她的身后,环抱住她的腰,这时的她的腰身为之一颤,回转过头的那双眸子在夜色中忽闪着,我静静地凑近她的嘴唇,而她亦没有躲闪。
  那个吻是平静的,宛若抚慰彼此的痛楚,小璇的痛一直藏在心里,我的吻宛若沿着她的舌尖,悄悄渗入她的心底。
  那天晚上,我边听着音乐边为她写了平生第一首情诗;每每写下一个句子时,小璇的影子宛若真切地出现在我的眼前,但陶西佑的影子时而也会浮现出来,与小璇的影子交错着,让我的下笔艰涩无比,但最后我还是凑足了一首诗——
  
  琉璃?情书
  夜幕中凝望着你忽闪的眼眸,
  你向我回转着曼妙的身姿,
  定格在我恬淡的世界里,
  从此我拥有了无数感喟与欣喜。
  
  多年后你是否记得我为你写的这首情诗,
  让永不逝去的记忆,
  刻在你的心里,
  至死不渝。
  你沉默的眼睛透射着可爱的孩子气,
  有谁对你说过那很美很像一对晶莹剔透的琉璃。
  
  我静静地向你诉说着飞蛾扑火的古老故事,
  执迷于飞蛾的错 
 26、第二十六 。。。 
 
 
  ,
  坚守着飞蛾的执着,
  就算爱你是个迷人的错,
  但那燃烧的火焰因为你而美丽。
  
  你像林间独自奔跑的狐狸,
  疼痛的心从不去找寻那些温暖的慰籍,
  你静静在黄昏的林间哭泣,
  那孤单的泪滴落在我写字的纸,
  从此我的情书里有了个深深地“璇”字。
  
  ——这首情诗,我原谅自己文笔的拙劣,但我的确卯足劲写了,它被我反复修改了很多次,那张原稿已经变成一副皱巴巴并且黑乎乎的模样,我最后用钢笔在一张纯白的纸张上仔细地誊写下这首诗,索性我的字写得还不赖,使这首情诗看起来恬淡的样子,我不喜欢造作滥情或是包装复杂的情书,白纸黑字折叠在散发出油墨味道的新书里,这是我喜欢的表达方式。
  我抽出那本书,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小璇说每次看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总会忍不住流泪,我猜测她一定很喜欢三毛,因为读她的书,就像她默默在身边诉说一样,每次都能直达心底引起共鸣,那种感觉很亲切。
  小璇将来的愿望就是,拥有一个不太繁忙并且稳定的工作,以便到处游历,由于家境不好,几乎没去过多少遥远的远方,我记得那时她闪烁着目光有些不好意思地告诉我。
  我把情诗夹杂这本书里,也希望未来的她如愿地“万水千山走遍”。
  可当我告诉她我最喜欢的作家是村上春树时,她却打趣我说,“变态的人才喜欢变态的作家。”
  有时候,我会和她偶然讨论比较深刻的人生问题,
  “世间对错,不去划分,不去争取,也不放弃,一切随然。”
  小璇常常会伏在我耳边说这些话,尔后,她看见我一脸懵懂的样子时,也会俏皮地补充,
  “就像我不会死心塌地喜欢着你一样,免得自作自受。”
  每次听完这句玩笑话,我蓦地会觉得失落,然后偷偷凝视着她的侧脸,似乎害怕她有一天离开我,就像我陷入她的世界里越深,就越抓不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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