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此情常伴(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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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此情常伴(gl)-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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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玥影,怎么样,结果出来了吗?”江弘哑然问道。
  “嗯,吸毒过量致死。”声音柔柔的,让人听见便会爱上。
  江弘的眼眸中充满了赞许。
  “是在赞许我工作效率高吗?”女人的嘴角也弯了弯,一种异样的情愫就在江弘心中蔓延开来。
  “你猜的没错,和半个月前尸体旁边检测到的海洛因成分纯度完全相同,应该出自一处。”女人娓娓说道。
  江弘伸出双手,搭在洛玥影肩上,柔声问:“玥影,先不要谈工作,我想抱抱你怎么办?”
  洛玥影眼中氤氲,却轻松地问:“可是我的衣服很脏怎么办?”
  江弘用额头顶住洛玥影的额头,久久不能出声。
  “江弘,晚上你忙完了,我们去看场电影吧!”洛玥影任由江弘宠溺地拥抱着,柔柔地问。
  “好,去哪都可以。”
  
  此刻是平静温馨的,可是谁也预料不了这种温馨时刻能持续多久,或许,在平静背后,一股阴暗的势力正向这片安宁的领域狂奔而来。
  
                  第三章
  江弘回到办公室,任务下发下来,人员分配不足明显是个大问题,回想起在卓局长那里信誓旦旦地担保,没问题,什么困难都能克服,那时候,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心里比哭都难受吧,可是,下级服从上级是天经地义,上级找下级商量,是对下级的重视,谁都知道潜台词是:我只是通知你这么做,尽全力吧。
  所以不要做中级干部,做的人模人样的,要知道尊重上级,体恤下级,自己受着委屈;做得上下都不待见的,被上面压着,下面顶着,更受着夹板气。
  江弘自然是前者,可对于手上的一摊案子,孰轻孰重,怎样拿捏得准,又怎样把计划做的天衣无缝,不会顾此失彼,并不是轻松活。
  萝卜是新进警员,上进心很强,有足够的工作热情,劣势是缺少工作经验。
  小文全名文世祥。三十左右,工作五六个年头,枪法奇准,出身是部队的狙击手,工作经验丰富,参与很多重大案件的破获,只是性格暴躁,不够沉稳,又好大喜功,为人不错,所以有了小纰漏的时候,自然有江弘和队友们顶着。
  陈强年近四十,老成持重。对工作有着近乎痴迷的执着,不允许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不过缺少变通,危急情况下处理问题的能力稍差。他处事很有一套自己的原则,若是认为错的,天王老子让做都不好使,很有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固执。
  再就是大S和钉子了,一个美女,一个帅哥,虽不至于成为队里的花瓶,但人家的观念好,工作就是工作,领导让我做了,我就做了,不让我做,我也不会多双眼睛,总之,每月固定那些工钱,幸运的话,到老保个安康,有点小积蓄,光荣地从保家为民的抗战斗争退居二线,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很淡泊名利。
  目前队里正处理三宗案件,江弘考虑再三,决定让萝卜,大S和钉子继续跟进,萝卜的勤奋正好补充大S和钉子的惰性,而且,在两个不太上进的前辈跟前工作,萝卜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无论是体力上的,还是案件侦破思路上的,这对萝卜的进步很有好处。
  而自己,带着小文和陈强着手处理缉毒案件,小文的浮躁和机灵与陈强的沉稳和固执也正好互补。
  江弘摊开了工作簿,心想,就这么安排吧,有需要再做调整。
  
  交代好工作后,江弘给洛玥影打了电话,自己先到下面取车,不一会,美妇人款款从前厅中走出来,腰肢摆动,柔媚却不妖媚,认识二十多年了,每次见到这样的她,仍禁不住赞叹,这样风情万种的女人,真的就是自己的,真是恍如梦幻般。
  “你怎么了,呆了呀?”
  洛玥影嗤笑江弘。
  “哈哈,怎么会,可能最近工作累,有点心神不宁。”
  江弘打着哈哈,对待女人,不可时时称赞,一来偶尔的赞扬来得更有力度,而来显得自己不至于太轻浮。可面部仍有害羞之色。
  洛玥影也不注意,绕到了副驾驶座,开了门,踏进去。
  “今天你带我去吃吧,哪都行。”
  “嗯,不会让你失望的。”
  江弘开大了油门,疾驰而去。
  
  洛小可一直心神不宁,宋礼虽然是个男人,可毕竟心思细腻,尤其是面对自己喜欢的女人,她一直想像个狗仔队成员一样黏在他们后面跟进后续发展,可是今天药局忙的很,病人络绎不绝,而且对她的诊断言听计从,诊脉,开方,抓药,她忙得不亦乐乎。老板在后面时时露出赞许的神色,这孩子,果然有行医天分,中医学习也渐入佳境了。
  这样直到下午四时,人员稀少下来,洛小可坐在椅子前半部,后身狠狠地靠在椅背上,舒了口气。
  “累了吧?!”
  老板走过来,顺便递了杯水放在桌子上。
  洛小可立刻正襟危坐,再随便的性子也懂得尊老。
  “还好,马叔叔,到下班的时间了,您还没走那?”
  “是啊,今天比较忙,听老何说,你每天晚上都和他一起离开,身体吃得消吗?”
  “没问题,年轻人嘛,身体强壮得很。”洛小可弯了弯胳臂,露出个大大的笑容。
  “哈哈。”马叔叔禁不住笑了起来。
  “那也要照顾好身体啊,小可啊,学中医不能凭借一时的热情,只有持久的韧性和对这个学科的热爱才能坚持下去,刚入门的时候勤奋不可少,像你这样起早贪黑的年轻人不多了(洛小可羞愧,我有表现得像您说的那样的大好青年吗),但是勤奋不能弥补实践的不足啊,有这样一个脑筋急转弯你听没听过?”
  洛小可饶有兴致地看着老板:“是什么急转弯?”
  “神农临时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洛小可笑了,弯弯的眼睛有狡黠的光在闪耀。
  “马叔叔,我知道您要告诉我什么,神农临死前说的是这草有毒,您是要告诉我除了努力学些理论知识外,实际操作在提高知识中的重要性,否则神农也不会死了。”
  马叔叔笑了:“我走了啊,你也早点回去,女孩子太晚了不安全,回头给宋礼打个电话,劝劝他工作别三天打鱼,我们这可不收吃闲饭的。我那抽屉里有几本书,没事你去看看。”
  洛小可回了声知道,心想,这刀子嘴的老人家!
  她翻开了抽屉,《伤寒论》、《金匮要略》等,都是崭新的,自己虽然已读过,心底仍泛起阵阵暖流。
  本来想回头就给沈俏俏打电话的,看了下时钟,五点过三十,正好回家吃过晚饭,然后煲电话粥?洛小可算计着,还是在外面吃过再回家,就不用洗菜摘菜洗碗那么麻烦,洛小可突然觉得,自己一个人生活是自由,但也太过悲哀,没人等自己,也没人值得自己等,她叹了口气,决定还是到超市买点菜,自力更生吧,时间久了,家里的盆盆罐罐兄弟都不认识自己了。
  买完菜,回到楼下,正巧房东大娘走了下来。
  “呦,小可,今天回来早。”
  “是啊,大娘,您今天怎么回来了,打扫房间吗?”
  “不是。”房东大娘的脸上笑出了朵花。
  “你楼下也租出去了,没想到这么大的房子这么快就租出去了,房客还是个年轻姑娘,出手还这么大方,小可,这回你有个伴了。”
  “真的吗,那可好,大娘,我先上去帮她收拾一下。”
  洛小可心花怒放。
  孤独的日子,拜拜。
  寂寞的日子,再见。
  同样子是出来租房,同样子是年轻女孩,共同话题应该能多点吧,如果她还好相处,如果她也碰巧没有臭脾气,那未来应该是一段美好的日子。
  洛小可正盘算着,又从楼下出来个大物体来,一抬头,吓了一跳,正是那天到保和堂找自己的“大表哥”。
  “那个……好巧,你怎么也在这,而且……”
  洛小可看他一身尘土,倒像个搬运工。
  “洛小姐,你好,你住这里吗,我还有事,再见了。”
  洛小可看着他友好地对自己说话,可是,为什么那么温和地声音,那么破烂的衣服,趁着这么个大块头,还是很让人有压迫感。
  洛小可心想,此种人,少惹为妙。
  她拔腿上了楼,新邻居的屋门开着,新房客正撅着屁股对着门外用右臂僵硬地擦着茶几,她穿一件灰色的宽大劳动装,由于是弯着腰,看不清身高,但体型偏瘦,露出的半截手臂能看出,肤色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
  洛小可先露出个笑脸。
  “嗨,你好。”
  突然,洛小可僵在那,大块头,还有面前并不灵活的左臂,难道……
  那女孩子回过头来,见到的就是一张惊愕的脸。
  她走近来:“看来你看出我是谁了。”
  然后伸出右手:“医生姐姐,你好,我叫沐阳,很高兴成为你的新邻居。”仍旧笑着,可是还是冷。
  洛小可仍旧微张着嘴,和她右手相握,仍旧冰凉。
  话说昨天三人吃过春饼,洛小可说要回单位啃书本,并建议宋礼送沈俏俏回家,宋礼也不推辞,虽然郎有情妹无意,但多一分的接触就多一份机会,饭桌上的尴尬已经消去,宋礼并不女人气地想,不为过多接触,原则上讲,男人送女人也是天经地义,沈俏俏用眼神给洛小可飞去一棒子,也再不好拒绝宋礼了。
  两人都属于家境殷实的富二代,却有个共同的优点,最后因为这个,沈俏俏觉得宋礼身上有亮点,才委身于他(语言上委屈一下沈俏俏),原来两人都不喜欢张扬。 
  宋礼驾驶的是一辆马6,他拉开车门,沈俏俏笑他:“留住你的绅士风度给你的女朋友。”
  “呵,我还没女朋友!”
  宋礼脸红了起来。
  “是没女朋友,还是没过女朋友呢?”沈俏俏继续讥笑。
  “这个,两样都是。”宋礼额上见汗。
  “怎么,动了春心了吗?叔叔阿姨希望希望你找个什么样的媳妇,是温柔大方的,持家有道的,还是千姿百媚的仪态万千的?”
  “这方面他们对我干涉的不多。”
  “哦,那像我这样的媳妇他们能接受吗?”
  沈俏俏用力地用手向后拨了一下□浪卷。
  侧头向宋礼妩媚一笑。
  
                  第四章
  宋礼心跳加快,心想,我该怎么说呢,说父母不会反对,会不会表露得太过明显,说不知道父母心思,这和自己的话前后矛盾,而且,这明明违了自己的心思,天知道自己多想把她娶回家,或者说,只要我喜欢你就行,天啊,这不是要挖个地缝钻进去。
  大脑里百感纠结的时候,沈俏俏继续说道:“我呢,其实也没有太多不良喜欢,只是喜欢交男朋友,而且还喜新厌旧,你也知道,像咱们这样家庭出来的孩子,不喜新厌旧才不正常,所以我隔三差五就换个男朋友,不过频率不太高,现在几个月一个,要是咱俩结了婚啊,那你可幸福了,我不会干扰你平时出去偷偷腥解解闷什么的,但是你也不会干涉我的私生活是吧,那样的生活多轻松自在啊。”
  沈俏俏双手祈祷状,一脸神往。
  宋礼脸色铁青,发动了车子。
  车速20迈、40迈、60迈、80迈、100迈……
  “宋礼,你疯了,超速了,快慢下来……”
  “沈俏俏,你喜欢容易冲动的老公吗,你喜欢开快车的老公吗?如果不喜欢,从现在开始你就讨厌我吧。”
  到了沈俏俏家,宋礼下了车,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把一脸惊魂的沈俏俏拉了下来。
  “到家了,再见。”
  
  沈俏俏双腿发软,进了家门,母亲看到她这样子忙问怎么了。
  “妈,我没事。我去倒杯水。”
  “还说没事,刚才看到有个男人送你回来的,他是不是欺负你了?”
  “没有,真的没事。”
  “俏俏……”
  沈俏俏看到母亲嘴唇发颤,脸色发白,担心她误会自己被宋礼怎么样,忙把前因后果说了出来。
  “原来是这样,俏俏,你这么做真的太伤人了。”沈母绕过了沙发,坐到了沈俏俏面前,严肃地面对着有点任性的女儿。
  “怎么会呢,我们认识很久了,一直把他当做和小可一样的好朋友,没有异性之间的感情的,今天饭桌上小可说他喜欢我,我特别诧异,在车上说的那些话也只是为了刺激他一下让他以后不再把心思放我身上,妈,我现在根本心性不定,如果跟他怎么样,那才是害了他。”
  俏俏急于辩白,其实她知道,从小到大,自己走的每一步都走在母亲的眼睛里,平时,那道呵护的目光不会故意追随,可以,一旦自己有点风吹草动,母亲都会及时发现,不用苛责的言语,而是像朋友般和风絮语般地交谈,直到把问题解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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