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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很软,要诈骗身在异乡为异客的网友们至少至少也要先认他们做姐姐做哥哥,说好话,装可爱,求上进,要东西。我目的直接。所以我纯情可爱的在中考前一个月去了一深圳姐姐家里,初次谋面,交往还算得体,姐姐姐姐,左一个右一个把人哄到心里,开了间五星级的落脚不说,还把我当作她亲生的小儿子四处交际,末了,送我一个当时最时新的8250,香港货。我也不太争气,问我还要什么的时候,我想了半天,选了一样。最后姐姐叫上搬家公司把200多斤果冻给我托运回来。我不服输。
回来以后发现古小美的神秘恋情终于水落石出了。中午放学的时候就看见天森带了一帮黑压压站在校门口,突然上了发条般的冲上去痛殴一男生,主要是天森在打,黑压压一群人做背景助威,五分钟光景就结束战斗,天森吁了口气走过来,就他也敢和我争古小美?
我走过去扶那个男生起来,走过去送了一句话,追谁不好,追个古小美。
他愣了半天忘记了痛,第二天就休学不来了,大家都说他害怕了,我认为他是因为他想不通我和他说的最后那句话罢了。
古小美以为她从此就得到了幸福,我从来不那么乐观,我还是固执的认为天森就是喜欢我也不会喜欢古小美啊。拷问天森之后就知道了真相。故事无聊简单,符合天森的心态。天森看见这个不怎么地的男生往古小美的抽屉里塞东西,拿出来一看是情书。为了不让他们相互践踏,最主要是不想让古小美被践踏,所以天森加了一封情书,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不怎么地的男生作为自己的假想敌,越想越气,然后终于在忍不住的时候将他打了一顿,最后驱魔成功。舍己救人的经典范例。
天森这边这样一挡,断了古小美的财路。
那边的古小美还在一直等待真命天子的出现,上课也走神,考试也一塌糊涂,最后连老师都没有来找她所以就更别提她的真命天子了。我劝古小美,这不是破财消灾嘛。少一个意中人,多一份神秘感,保持到海枯石烂多好。
为什么叫破财消灾?你告诉我为什么?古小美一直问我。我想起以前古小美忿忿向我形容隔壁班的男生:他丑,他还不知道自己丑,他甚至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觉得他丑,他丑到还要问我们为什么说他那么丑。其实我有时候觉得古小美也差不多。
再问再问,再问我就把你杀掉。
小城市的空气不错,夕阳也可以无限透明的延伸下去。学校就在两座山的中间,从这里可以看到山下,两旁的商厦也会闪光,其实这是一个很好的城市,不吵,不闹,干净,只是有古小美一直在后面跟着我问东问西。我指着天边的太阳说,你看太阳,你对着它喊100次,请告诉我,它就会告诉你答案。
真的么?
我调头就走。我觉得就这样的情商即使我解释了,她也不会贯彻精神。
然后天森打电话问我古小美的心情。
她死了。
他杀还是自杀?
有人来杀她,她被逼得没有办法就自杀了。
那是……
天森为了让丑丑有钱的古小美不被骗于是让所有人知道他是古小美的追求者,从而来保护她,其实古小美和他没什么关系。我把思路理了一遍告诉我奶奶。我奶奶没有做任何评价,看得出来,她现在和我的思想有一点脱节,她现在知道的是小燕子就要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了。看出这一点后我倒头就睡,忘乎所以的春蚕到死丝方尽。
我和天森的生活类似,但是对他还是有一点琢磨不清。有时候我看到古小美蠢蠢的样子,却又心生怜爱,接着就觉得自己恶心,想把自己掐死。我会经常这样的怀疑自己,就好象怀疑周围的人一样。突然的就对自己不那么自信。除此之外,还有好多好多充满疑惑的问题,那个时候归结起来的答案不过是,这个社会和生活让我觉得找不着方向。问题思考可能过于宽广了,不过比起那些动不动就说自己是**第一人的人们,我思考得实在不算厚重。
第7节:残暴的撕咬
正如一个事情如果经常发生能够控制便好。比如古小美家的超市老是被盗,于是安了防盗系统。如果一个事情经常发生还不知道它何时止尽的时候,就是一个人想死的时候。比如班主任最近眉头不展,他的亲戚们一直待在他家吃喝拉撒,没有尽头。
但是如果大家都不去想这个问题,生活也充实得流蜜。城市里流行很多的消遣,而我占据的地盘是所有的游戏厅,我放学上学,吃罢晚饭都会带天森出去玩电游,雷打不动,于是旁人认为除了电游,没有人能够让我们两个人长而久的驻足。
小时侯,玩具常常比女朋友重要,长大了也是一样,只不过女性朋友却沦为了我们的玩具。
玩电游的时候我会得意的笑,肆无忌惮的迎风起舞,在天森的眼睛里,我是这里,这个城市之中,格斗游戏最最最厉害的。华丽的招数,残暴的撕咬,瞬间让旁人知道的结局,无一不使我沉浸当中不想自拔。不自拔不是不想自拔,难于自拔不如不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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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吗啡一样迷恋当时的生活,不甘却无法自拔,痛恨却依然沉醉。接着哼我的歌词,记得那年夏天让人好心醉,紧紧握着双手,静静随着海风吹。时间每过去一年,记忆就缩短一点,有学姐对我说,还记得你刚进大学校门背双肩包,被太阳晒的样子,很干净。哦,是吗?我摸摸自己的额头,似乎记得起似乎又忘记,总之,那回忆果真就像是黄昏的影子越来越长,渐渐没有影子,被黑暗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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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墓听着,从哈哈大笑到一起沉默,或许是我们都对高中的感触太多,所以我们各自在我的描述里回忆那时的生活,感觉兴奋和骄傲。
我想我读高中的时候我最烦的应该是每个学期最后的时候要评选什么优秀干部,优秀学生,优秀这个,优秀那个的,明明知道不可能会有自己,可是心里还是紧张得要死,把自己做候选人。天森也是,我们的特长就是比较乐观,把这样严肃的评选当成是投六合彩。
记得学校里有一次评选省三好学生。古小美也有份。除此之外,有份的多了。出过青春小说的桃子仙,爸爸是市里第一卖猪大户的鸭子骨,每天扛着两把尖刀在街上走的马子火和父母是学校员工的李妹多。人选复杂,背景不清,比台湾立委会的格局还要混乱。
据说拿到省三好学生,高考是可以加分的。加多少分没有一个同学清楚,但是所有人都知道有哪些人想当省三好学生。除了以上的熟人之外,还有各色各样的小孩跑出来,平时都不知道他们躲在什么地方把自己做妖怪修炼,这下纷纷跑出来,让人产生错觉,觉得中国的计划生育都白做了。折射成真理……在中国,赚到钱的都是不嚣张的,暗地里操纵得好就好了。
因为我不是候选人,所以整件事情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手上有一张选票,在学校里晃荡。所有候选人像被宣判一样站在路边,胸口挂个小牌说我是谁谁谁。古小美的竞选词是我们帮她写的:我是古小美,是唯一一个靠成绩上来的三好学生,请大家支持我。这样的宣传词惊世骇俗,大伙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了。然后其他候选人的家长就带着学校领导过来,指着古小美,一边骂,一边哭。我实在看不过了,就说:你也这样写啊,最后比的还不是谁的书法好,反正你们家小孩的特长是书法。众人掌声一片。校长的脸气黑了。
由于该家长给学校提供了十五个车皮的建筑材料,所以,只给学校提供了2万个奶油小馒头的古小美超市被当场取消资格,说是影响公平竞争。
古小美哭着回去,天森和我安慰她,反正你也选不上,何必当真哭啊。古小美哭得更厉害了……女同学就是这样,你越劝吧她就越哭,顺着秆子爬,也不怕爬高了摔死。我们就怕她摔死所以立刻回到选举现场看继续的结果。
一女奶奶骑单车从我面前踩过,急急的问,哪里选举哪里选举。我顺手指了个方向,她立刻骑过去,扬起一阵风。瞬间让我想起了要命的小燕子。然后她突然就反过头,把我们吓了一跳,似乎我是妖精她是仙女,我被她识破,然后她一伸手就告诉我,我女儿是6号李冒芽,大家一定要支持她!!!!然后飘走。
看来每个人的后援团都不是省油的灯,我没什么熟人了,来此纯粹是看热闹。只有马子火是天森的铁哥们,不过来看热闹的人有一大半被他揍过,所以纷纷到了他那里就绕道而行,连我都看不过去了。天森走过去,直接把票投给了他,说,一分两分攒到结婚。我跟在旁边,本来也想投票,突然马子火就对天森说,好兄弟,以后砍谁找我就好了。然后他看见我手上的票,我正算计着是保一张票重要还是保一只胳膊重要的时候,马子火说,兄弟,我知道你的好意了,你把票用在正道上吧。我站那里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就把票给了桃子仙,他的位置在马子火旁边,由于众人不敢靠近这边,所以我就尽了自己一点绵力,也是代表马子火表示了歉意。想着想着,我把票投给了桃子仙。并且和他搭了一会讪,说我很喜欢他的小说,希望能够把我日常的日记拿给他看给我一些指导。桃子仙有80后少年作家固有的虚伪,他堆满笑容对我说,好啊,你把整本都拿来,我帮你看。我于是把票投给了他。我也没多少往心里面去,但至少他虚假给我看了,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第8节:可怕的校园生活
天森向来不喜欢文字工作者,在他印象里,写文字的男人都是内骚的男人,按他的话来说,有什么事用血去解决,写个长篇大论,本来人家就不懂了,还要花那么多钱去买,是不是有毛病。于是他对鲁迅有一种特别的抵触情绪,问他为什么去美国,他都说是被鲁迅逼走的。人家不明就里,他就解释说,实在忍受不了鲁迅了……
我怀疑要马子火站在桃子仙旁边都是他安排的。
等我把普罗旺斯的日记给他两天之后,他急冲冲的奔过来找我,没有了以往的意气风发,他说,小绪,你是一位很伟大的旅行者,也一定会是很牛逼的作家。
我没有想过自己是什么狗屁伟大旅行者,也没有想过要做一名牛屎哄哄的少年作家,我只是在艾铺镇(Apt)待上了一段时间,看过一段轰轰烈烈的异国恋情,和当地农民伯伯辛勤劳作,一起播种一起酿酒帮家里运回了1000升上好的葡萄酒之后然后回国。
回国认识天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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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天森不是目的。这一点我知道。可是回复到过去,即使我拽着你的衣角告诉你,这样做那样做是不对的,这样的结果只能是你们一定会分开,你们听我的,行么?最终,你还是会调头就走,因为是我,只是一个对未来只有预感,没有答案的小孩。当所有人都不相信我的答案的时候,我只能坚守住自己的预感。
有时候下晚自习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三三两两一起行走,而你跟在他或者她的后面,你们那么要好,但是却赶不上他们的步伐,突然会有虚脱无力的乏味,即使说出来也没有人会相信。
现在想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天森不是像有的朋友那样渐渐退出我们的记忆,而是,突然,突然就走了,像从身上抽出了一把刀,来不及弥补,透过我的身体看到后面的风景,惨不忍睹。我以此来形容我的高中生活,抽刀却不断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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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里花费不算高,但是花起来就没有止尽。于是白小墓想出一个绝好的妙招,每天晚上拉我一起去看校园乐队的表演,这样的表演是不需要门票的,他们需要的是我们的热情,用来满足他们的虚荣心,我们需要他们的精彩,以此来打发我们的无聊。最后的结果是我们并不热情,在底下冷眼旁观,骂三骂四,令他们大受打击。而他们自然也不会精彩,只是在上面咆哮,把音响开大最大,一通乱吼,自然会让我们更加无聊。乐队的主唱是一个女孩子,长发披肩,看不清楚脸,学王菲学得厉害,连王菲产后少有的癫狂都学到了身上,唱得好激烈,咿呀咿呀哟的,突然中间有几句话断了音,白小墓甚是关心的问我,她怎么了?是不是不小心咬到了自己的舌头。话还没有说话,那女的就吐了口水在舞台上,煞红一片,果然是过于激烈不小心咬到舌头了,正如小时候我看到有病人找爸爸看病一样,舌头被咬到的原因是接吻过于激烈,恨不得把对方的舌头吃到肚子里去,占为己有。
自从咬到自己的舌头之后,那女主唱逐渐放下了自己的激情,发丝沾有热汗在她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