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皇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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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皇妃- 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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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他回吻,然后说道,“我会回来陪你用午膳。”

她点头,目送他出寝殿,然后再爬上床,想要再补睡一下,可是却无法入睡,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三年了,那块疤痕依然没有变淡,盘踞在他背上让看得她心里苦涩一片,记得贝洛斯曾经说过疤痕会因为她的爱,而慢慢淡去,最后会完全消失,那么属于暴风雨神的恨与怨也会消失,可是为什么,三年了它却依然没有变化。

每当缠绵缱绻的时候,萨鲁的眼神都是充满了一种渴求,他用眼睛诉述着他的等待,等待她开口说爱他,但每一次她都咬牙隐忍了,而结果就是她看到了他眼里的失望,失望得仿佛灵魂都干涸。

曾几何时,他也不再说“我爱你”,而是用永远都像是不是知道疲乏的欲望来表达他的爱,充满了掠夺性,让她既心痛又无奈。

是暴风雨神在他潜意识里作祟吗?

无法控制不去爱她,却也无法相信她的爱。

每每想到这一点,她都像大声地告诉他,她爱他,很爱很爱,可是说了又怎样,他只会心痛得昏死过去,根本听不见。

她也不是没想过用其他办法,比如用写得,但谁知道他刚看了一眼,下一秒就心痛得全身痉挛,昏死过去,等醒来的时候跟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那块表达她的爱意的情书,早在他昏死过去的一霎那给他自己毁成了粉末。

为了他的的身体健康,她不敢再尝试了。

好吧,好吧,他们还年轻,还有很多时间,她总会让他知道的,她只能如此的安慰自己。

深深叹了一口气,她完全没了睡意,起身下床,开始做她该做的事情。

查案,找出真凶。



[琴瑟和鸣篇:发丝(二)]

早晨的空气少了八月火季该有的炎热,微风阵阵,格外的清爽,莲花池畔的廊殿上铺着白色的兽皮毡子,上头放满了各色的美食,阿尔缇妮斯坐在毡子上,光是看着这一堆的食物,她就饱了。

赫梯的主食是谷类和大米,肉类则以牛羊为主,赫梯人也喜欢喝汤,尤其是各种豆类熬煮的汤汁,是他们的最爱,在皇室和贵族餐饮方面也更为完善,甚至有餐后的甜点,例如蜂蜜腌制的水果,以及玫瑰干。

玫瑰干是用玫瑰花瓣晒干后,加入青梅汁和盐腌制的,口感很象现代的蜜饯,酸酸甜甜的,由于玫瑰可以红润皮肤,所以深受贵族女性的欢迎,可以说是必备的餐点之一。

在赫梯,早餐的规格会按照等级严格划分,皇帝和皇妃的早点,会有面包,烤肉,羊奶,水果干,豌豆和鹰嘴豆加入薄荷草的甜汤,外加各类的餐后甜点。

一顿早饭下来,几乎可以让人觉得后面那两餐可以免了,尤其是像阿尔缇妮斯这类本身胃袋就比普通人类还要小的人,想要整顿都塞进胃里,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皇妃殿下,您不吃了吗?”这是丽莎每天在阿尔缇妮斯用餐完毕时都要说得话,因为她的食量实在是小,七八个面包,她只用了一个,而这一个还剩了一半放在餐盘上,除了羊奶和水果,烤肉和汤几乎是原封不动的放在原地招引苍蝇。

“不吃了。”她接过侍女递来的漱口水,漱完口后,用毛巾拭了一下嘴,然后继续说道,“我不是说过早餐只要水果、面包,还有羊奶就行了吗?”瞧,多浪费,这些足以让她吃三天还有余。

丽莎吩咐侍女们将餐点撤下,只留下一盘葡萄,“可是陛下吩咐过,皇妃的饮食必须按照要求来。”因为陛下总说她长得一副随时都会被风吹跑得样子。

阿尔缇妮斯不雅地翻了记白眼,拈起一颗葡萄,丢进嘴里,懒得去辩驳,反正皇帝最大。

这时,一个侍女从廊柱的侧方走来,“皇妃,赛安大人来了

听闻,阿尔缇妮斯眼睛一亮,“快让他过来想来是哈娜的案子有线索了。

一身深蓝色马甲衫裙的安塞,和之前一样,腰间束着镶着蓝鸟石的腰带,经阳光的照射,更显的剔透晶莹,一如他给人的感觉,他跟着侍女跨步走来,再见到她后,恭敬作揖道,“皇妃殿下

阿尔缇妮斯从毡子上起身,让安塞尾随她进入殿内,才开口问道,“查到了什么了吗?”说着她坐上椅榻,再示意丽莎取来椅子,“坐吧。”

安塞作揖道谢后,稳稳坐下,“臣查到了四个可疑者。”

“都是什么人?”

“第一个叫麦斯,是个农民,据他所说那晚约了老朋友去酒馆喝酒,聊了很久,所以回来晚了,第二个是个贩卖布料的商人,名叫齐纳德,当晚刚从鲁卡城回来,听说是去参加了一个朋友女儿的婚礼,至于另外两个……”他顿了顿,眉宇不自觉的蹙起,欲言又止。

她似乎已有所料似的,不疾不徐地说道,“是贵族?”虽是疑问,但十有九成,她认为不会猜错。

“没错安赛继续据实说道,“而且还不是普通的贵族。”这下,他眉宇拢紧的程度足以夹死一打蚊子,在赫梯,贵族的操守虽然有律法约束,但这些条款在权力面前就是摆着好看的东西,会去遵循的贵族,除非是本身品德就高尚,至于那些纨绔子弟,不提也罢。

“是谁?”

“加布特大人的独子垭什,还有就是戴马斯大人的次子杰罗利,他们都是从妓院回来的,不过并不是一起。”两人都是元老院议长的后人,这赫梯四大贵族,涉嫌此案的竟然就有两个,同样身为四大贵族之一的他,觉得实在可耻。

“真是垃圾。”阿尔缇妮斯唾弃了一句,她并没有见过这两人,但却知道他们可以说得上是恶名昭著,即使她不是刻意去查探,身边的侍女每天都会谈论起他们‘辉煌’的历史,看来加布特和戴马斯的家教绝对有问题。

“皇妃殿下,这件事看来难办了。”光是这两人的父辈,就不是那么容易应付的。

“无妨,照查不误。”她直接给出指示,“如果有人阻拦,让他直接来找我。”这个有人,想当然的就是指在他们身后撑腰的父辈们。

“是安塞起身恭敬的领命。

“既然查到嫌疑者有四个人,那么现在就用排除法,一个一个来排除,你怎么看?”尽管垭什和杰罗利素来行为不检,但在没有确切证据前,她也不会随便就定罪。

“臣愚钝,实在找不出四人的疑点。”每个人都说得出晚归原因,查访之下也都属实,昨夜巡逻的守卫也只看到这四人,除非是外来者,但如果是外来者,深夜在街道上晃荡,巡逻守卫一定会上前盘查,但他询问过昨夜的负责巡逻的侍卫长,由于近几年刺客较多,一道夜晚凡属他国来的人员都不准深夜出门,所以外来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当时只有这四个人最有可能犯案。

在安塞左思右想,也想不出所以然时,阿尔缇妮斯却惊人的给出了一个线索,“犯人的头发是深褐色的。”

“咦!安塞惊乍地抬起头,“皇妃殿下怎么知道?”

她不语,只是从随身佩带的小布袋里,拿出一块手绢,翻开后,让丽莎递给他看,雪白的绢帕上,正放置着一根棕褐色的发丝。

“这是……”

“这是我从哈娜嘴里找到的,哈娜的头发是黑色的,显然这根头发不会是她的,而且在她活着的时候,如果嘴里有头发,她不会没有发觉的留在嘴里。”也就是说在她独自在街道上行走,到死亡,唯一能够在她嘴里留下头发的只有犯人一个人。

“臣实在失职,检查的不够仔细。竟然连这么重要的线索都没发现,实在汗颜。”

“别在意,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光是面对权势还能刚正不阿,这一点在这个时代就已经很难能可贵了,至于其它的,他还很年轻,还可以慢慢学。

安塞收起惭愧感,仔细地看了一下这根发丝,突然发现一个问题,“皇妃殿下,您刚才说犯人的发色是深褐色的,可这根头发的颜色是棕褐色,似乎离深褐色还有一段差距。”

“问得好。”她之所以欣赏他还有一个地方就是,他懂得不耻下问,而不会一味的附和,“我之所以说是深褐色,是因为你看到的是一根头发,但当同样颜色的许多头发放在一起看的时候,颜色会变得比看一根的时候要深,因为头发的主要成分是蛋白质,带有一定的光泽,所以看一根,和看满头的头发,就会有色差。”

“原来如此。”他看着绢帕上的头发,觉得今天又上了一课。

“怎么样,现在知道哪几个不是嫌疑人了。”

“可以排除两个。”

“剩下的那两个是谁?”

“农民麦斯,还有垭什。”这两个人的头发都是深褐色,但尽管如此,也只是减少了嫌疑者的人数,真正的犯人还是没找到。

相较于安塞的思索,阿尔缇妮斯却阴沉了脸,纤细的小手倏地抓紧椅榻的把手。

“皇妃?”站在她身旁的丽莎察觉到她的异样,不禁问道。

听闻,安塞停下思索,也看向她,却被她脸上的表情震了一下。

“畜牲!阿尔缇妮斯从椅榻上站起,怒不可遏的大喝道。

“皇妃殿下?”安塞疑惑于她突然的勃然大怒。

“嫌疑人不是两个,而是一个。”她压抑住窜升的怒火回答道。

安塞有点糊涂了,“但麦斯和垭什的头发都是深褐色的。”换言之,这两人都有可能。

“不,只有一个,这个人就是垭什。”她说得极为肯定,其中更是夹杂着愤怒。

他大吃一惊,没想到她突然就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虽然不知道何故,但以他的认知,她绝不会是因为垭什过往的劣迹去评定的,疑惑也就更深了,“皇妃殿下为何这么笃定。”

“仔细看一下这根头发,除了颜色,它还有更多讯息在里头。”虽然只是一根发丝,但足以让她知道犯人的特征,而特征不光是只有颜色而已。

安塞的视线又回到绢帕上的头发,但不管他怎么看,也没看出除了颜色之外的东西。

“这根头发又粗又亮,发质光滑无比,这样一根头发你认为会是经常忙于农耕的农民会有的吗?”阿尔缇妮斯步下阶梯,指着他手上的发丝气愤地说道。

“这……”他完全没明白她所指的含义是什么。

阿尔缇妮斯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要冷静,就算现在想勒断垭什的脖子,也必须先得让负责此案的安塞明白其中的原由。

“从人的头发,指甲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健康程度,这根头发发质如此出色,说明它的主人健康无比,而且营养丰富,你可以闻一闻,这跟头发上还残留着发油的香味,而且还是价格昂贵的柏丝(古代即为埃及的美容师也极力向法老推荐的香油,气味类似木质的香味,是护肤养发得圣品,即使是现在也有柏丝的精油,不过是德国产的。),光是这两点,我就可以知道犯人非富即贵,如果说剩下的两人是贵族或是商人,那么这个案子尚需要其它证据来辅佐,而现在,已经不需要了,罪证确凿。你认为这样的头发会是一个整天风吹日晒的农民会拥有的吗?而一个农民会舍得花钱去购买比他年收入还要贵出几倍的香油来使用吗?”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界,她断不会因为一根头发的发质来判断,因为在二十一个世纪,烫染成风,发质受损比比皆是,但在这古代,在这还没有烫染的时代里,发质的好坏,只能取决去生活品质,而一个生活水平下等的农民,三餐也只是简单面包和豆类,而肉食也只是过年时才会奢侈一下,光是太阳光就能让他的头发变得枯燥不堪,整天忙于农耕,哪来的美国时间去保养头发。

安塞还不能完全消化和理解她所说的话,但即使这样,他也知道该如何做了。

“不管是谁阻拦,我都要让垭什受到应得惩罚。”她口气冷硬的下令道。

“是,皇妃殿下,请放心,臣立刻逮捕垭什。”他知道这下有的忙了。



[琴瑟和鸣篇:失踪]

皇子与庶民同罪,在二十一世纪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在三千年前古代社会,这反而成了一种对贵族的亵渎,死了一个奴隶就跟死了一只蚂蚁是同等的,所以当赛安派士兵捉拿的时候,垭什显然不以为意,甚至是出口不逊,对他来说这与其是罪行,不如说是丑事才更恰当,他之所以没有直接承认,是他觉得自己竟然在酒醉的时候去强暴一个奴隶,如果传出去那会是个笑话,其他贵族子弟不知道会怎么去嘲讽他。

没错,只是丑事,而不是罪行。

所以,他极力遮掩,免得传出去之后让人贻笑大方,另外他也得顾忌一下他的父亲,要是让他知道了,指不定又会把他送到那个乡下野地去留守,免得他在闯祸。

至于前来捉拿的安塞,他是绝对的不顺眼,不仅是在政坛上两人的父亲是死对头,更重要的是在官场上,安塞总是和他对着干,而且每次碰面,都是用一种不屑到极点的眼神看着他,让他想起来就有气。

新仇加旧恨,当下两队人马就剑拔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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