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爱美女》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流氓爱美女-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伙。
  记得刚上大一的时候,他的音乐欣赏水平很是让人大跌眼镜。他翻书包时,从书包里哗啦哗啦抖出一堆卡带,里面竟然都是什么《十大童谣精选集》啊,或者《儿歌大全》啊什么的,这让我怀疑他是没有读过初中和高中,直接从小学升入大学的超级神童。
  不过后来在我循循善诱的教导下,他以一种大跃进的速度提高了自己的音乐欣赏水平。大一时他还听儿歌,大二时就开始听beyond乐队的歌曲了,到了大三,他竟然迷上了连我都欣赏不了的《垃圾场》等重摇滚歌曲。
    (由 //。txtgogo。/ 友情收集)

    『3』第3章荒唐的青春2


  第二天一早,看我一切都收拾妥当,生活稳定了下来,老爸和小妹决定打道回府。我还在那儿虚情假意,皮笑肉不笑地挽留:“老爸你们别走嘛,出来一趟不容易,多玩几天嘛。”
  “臭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小心眼,你现在巴不得我们快走吧?”嘿!老爸就是老爸,一针见血地就把我那无耻的心理状态表达出来了。接着,老爸又拍着我的肩,语重心长地说:“无花呀,我看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也该考虑给自己找一个女朋友了,这可是终身大事,一定要把它当成一件跨世纪的任务来抓哦。”
  “嗯!”我重重地点了点头。我看着老爸的脸,一种冲锋陷阵前的豪情和坚决完成任务的信心油然而生。
  其实我对老爸的这句话自有一番更意味深长的理解:“无花呀,我看你也老大不小的了,都二十岁出头了吧,这也是时候解决你的处男问题了,这可是关系到我们老张家的优良传统作风能不能发扬光大的历史性问题。你一定要坚持改革开放政策,大胆试,大胆闯,尽快撕掉脸上那张老处男的标签。”
  对于“处男”这个词,我一向是深恶痛绝,引以为耻的。记得刚考上大学那会儿,我几个比较要好的朋友抱着搞穷我老爸的决心,到我家里来连吃带喝地疯玩了好几天。每当我们在那儿喝的酣畅淋漓,忘乎所以的时候,那哥几个都得醉眼迷离地抱着我的肩说:“无花呀,你是咋搞得呢?是不是生理有毛病呀,有毛病就快点治,别磨磨蹭蹭地到现在还不给自己开荤。你看我们哥几个,就剩你最后一个处男了,你不成心给哥们儿脸上抹灰嘛?”
  靠!我想当处男就当,不想当……也得当,这关别人狗屁事?这些哥们真是吃饱了没事干撑得慌,我就摆出一副很谦虚很虔诚的神态来说:“哥哥们见笑了,我比不过哥哥们,我发育的晚,青春期刚刚来到。”
  “哇哈哈……”听我这么说,几个无聊的男人就在那儿纵情地大笑了起来,“得了吧无花,你还发育的晚呢。你十岁的时候就躲在被窝里搞自己了,别当我们不知道。这个问题光靠自己解决不行,会把身子骨搞坏的,这还得靠女人,女人……懂不懂?”
  他们这番不无道理的说教也的确在我心理上留下了一定的阴影,地球人都知道搞自己会把身子骨搞坏,那会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当祖国和人民需要我攻占敌人的阵地时,我会临阵退缩或出师未捷呢?
  我后来就以一种大无畏的精神身体力行地去验证了这个观点。
  首先帮我印证这个观点的是我初中时谈的那个间歇性的女朋友李小美。我之所以说这个女朋友是“间歇性”的,是因为我们俩没有确定那种很顽固的长期的恋人关系,我们只是在某些比较寂静的燥热的适合生物们发情的夜晚偷偷摸摸钻到玉米地里去谈天说地。我可以以我宿舍里任何一个社员的人格来发誓,在读高二之前,我连她的手都没有摸过。除了这样的夜晚,我们就很少联系了,有时见了面都形同路人。就因为这个,我打心眼里就没把她当成我正式的女朋友或是老婆什么的。
  我们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关系呢?对这个问题,我的分析如下:
  第一,因为我长得太帅了,如果一个男人长得太帅了,他就一般不会把某些女人放在眼里,更不会轻易去欣赏或喜欢某些女生,但在寂寞无聊时,他又需要有个女生在自己身边排解心中的郁闷情绪。(这条原因有待考究)
  第二,因为李小美人如其名,长得太漂亮了,这样她就一般不会把某些男生放在眼里,更不会轻易去欣赏或喜欢某些男生。所以我就成了她排解郁闷情绪的工具。(这条原因相比较而言还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
  第三,因为我们年轻时不太懂男女之事。(这条经实践证明对于我还是比较可行的)
  后来我和李小美分手的时候,就坚持认为我和李小美的恋爱是上帝在感冒时一不小心和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既然我根本就不会喜欢上李小美,那干嘛当初要死皮赖脸地缠着她呢?我缠着她也就罢了,那干嘛要在最后让她喜欢上我呢?我一直在想该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想来想去,原来是那些在我年轻时代看的电影呀,杂志呀,小说呀什么的在作祟。是那里面鼓吹的“英雄救美”的情节深深地毒害了我那颗纯洁的幼小的年少无知的心灵。
  在那个时代的出版物里,“英雄救美”成了可以成就一段伟大爱情的催化剂。这直接在我头脑里形成了一种变态思维,那就是想要找个女朋友,就得先上演一段“英雄救美”。
  这种思维对我后来的生活的影响不可以说不严重。直到后来我追琪然屡战屡败的时候,还整天幻想有一天琪然在校园里会遇到俩流氓,那俩人淫笑着象饿虎扑食一样扑到琪然身上,正在这时,我们英勇无畏的主人公张无花粉墨登场了,三拳两脚打的那俩流氓满地找牙。结局就是琪然被张无花的英勇事迹感动,感激涕零,投怀送抱,最终以身相许,从此英雄和美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正是当初的一次英雄救美,成就了我和李小美那段并不伟大,也不光彩的爱情。
  那是在我上初三时的一个秋日的午后,寂寞的夕阳正悄悄地向西面的山顶沉去,空气中充盈着那种秋天特有的清凉的味道,让人感觉有些萧索。我下意识地向上拉了拉运动服上的拉链,感觉还不过瘾,就又顺便拉了拉牛仔裤上的拉链以作补充,然后跑到教学楼后的停车区,准备推车回家。
  就在这时,我遇到了李小美。她穿一件红色外套和紧身牛仔裤,站在黄色的夕阳里,看起来很是清纯和妩媚。李小美有些紧张和局促地喊了我一声:“张无花。”
  “哦?”我站住:“你叫我?”
  “是呀。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初二二班的团支部书记,我们经常一起在团委里开会的。”
  她的话让我想起来我还是一位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青年团里的一个小干部,便满怀豪情地问:“找我有事吗?”
  她有些不安地摆弄着衣角:“我想找你帮个忙。最近几天有个叫陈龙的成天找我,有时还在我回家的路上堵我。我听说你认识陈龙,能不能帮我告诉他,让他以后不要再找我了?”
  那个陈龙我认识,是我们学校里一个老大级的人物。凡是看过《古惑仔》那部电影的朋友,对电影里大飞那整天价挖着鼻屎摇头晃脑的模样的记忆一定很深刻吧,陈龙就是那样,不过他不用挖鼻屎,因为他是一个顽固性鼻炎患者,成天价稀溜着两串浓黄的鼻涕游来荡去的。每当我看到两条黄色的小虫从他的鼻孔里肆无忌惮地爬出来,心里都要紧张上好一会儿,生怕那两条小虫会发现我的鼻孔比他的更宽敞明亮,更温暖湿润,而弃暗投明爬到我这儿来。
  虽说他是个老大级的人物,会时不时的走在路上偷偷摸一下女生的屁股,有时还会把一些看着不顺眼的低年级男生约到操场里狠狠地揍上一顿,我却不怕他。他遇到我,就像是大飞遇到了陈浩南,又像周瑜遇到了诸葛亮,还是乖乖躲到被窝里去痛哭自己的生不逢时吧。
  我之所以在我们学校那些老大级的“黑学生会”人物中形成那么大的影响力,都是因为在某一年的夏天我们学校发生的那件“毛毛虫事件”。那事件的主角是我们张无花同志,和一位潇洒英俊的人民教师。
  在课堂上,张无花同志一不小心故意揪住了前面女生的一根黄黄的大辫子,被那位伟大的人民教师发现了,于是他就怒不可遏地一步蹿到张无花同志的面前,用他那沾满粉笔沫子的勤劳的右手问候了张无花的左腮一下,从此在张无花那纯洁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疤。
  张无花同志为了充分落实他那条“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狗屁政策,便在一个漆黑的伸手隐约能看到五指的夜晚,花费了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鼓捣开了那位人民教师的单身宿舍门,然后把几条毛毛虫扔到他的被窝里,害的那位人民教师整整一个月没法出门见人。
  这件事就像陈浩南当初替自己老大报了仇而自己就成了老大一样,我也因为有仇必报的美名使得陈龙等人对我敬畏三分。
    (由 //。txtgogo。/ 友情收集)

    『4』第4章荒唐的青春3


  正是因为以上这诸多因素,所以当李小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那个下午找到我,让我帮她击退陈龙那滔滔江水般的进攻狂潮时,我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她。我不但答应了她,还当时就用我的表情向她表达了一下我为她能向我提供这个“英雄救美”的机会而心存的感激之情。我想她当时一定被我那得意而感激的表情给吓着了,脸色顿时变得煞白,悄悄地向后退了一步,想要推起自行车来逃之夭夭。
  我岂容这么好的机会从我手边悄悄溜走?所以从那天开始,每天晚上下了晚自习我都要死缠烂打地送李小美回家。陈龙见我和李小美搞上了,便很知趣地改变方向去进攻别的山头了。
  后来我揶揄李小美说:“你那是何必呢?你找到我,不过是用一个流氓代替了另一个流氓,从一个火坑跳到了另一个火坑。早知如此,你还不如一开始就向陈龙乖乖就范,或者反过来向他发动更强大的进攻不就得了。”
  李小美眨巴眨巴她那双大眼睛,有些迷离地说:“不一样的,有些流氓其实很可爱,有些流氓则很让人讨厌。”
  她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上高二了,她那时候还在初三复读。我因为搬家,转学到一个城市读高中,她则继续呆在我们小镇中学读初中,两地相隔九十多里路,我基本上只有放假时才回老家找她玩。
  就是那个寒假,当我们小镇上四处弥漫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和过年时的温馨气氛时,我在那个美好的大年三十的夜晚潜入了李小美那看起来颇为宁静的小村庄,在好不容易摆脱了两条神秘野狗的追踪和她们村前小卖部那卖烟的老太婆无聊的盘问后,我怀着那种地下党同志们誓把情报送给党组织的心情推开了李小美家的大门,然后在她父母的那种不怀好意的询问的眼光中,带着李小美走进了无边的夜色。
  那天的天气真冷,我穿着一件绿色军大衣,李小美穿着一件白色羽绒服,我们俩傻鸟就在田野里的那条小路上逛啊逛啊,谁也不碰谁,一直冻得我根本就不想说话了,鼻子里酸酸的,老想朝外流鼻涕。我那充满欲望的右手试着向李小美伸过去好多回,可最终又被我硬生生地给收回来了。
  幸好那条小路比较理解我的卑鄙心理,就无端在路中间长出一个小坑来。幸好李小美也比较理解我的心理,就故意一脚踩空,然后顺势向我身上倒去。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句:这条路真他妈伟大。然后就用一个在电影里常见的经典动作,把李小美搂到怀里。
  李小美在我怀里很乖,也很温顺,跟个即将上断头台的小绵羊似的。我也很老实,很本分,就那么搂着她一动不动地站在空旷的田野里,真跟个超级大傻鸟似的。我们就把这造型保持了十多分钟,最终我憋不住了,觉得自己有必要得寸进尺,便在气运丹田,一丝一缕地挤完一个屁后,冷不丁爆出一句:“我想吻你一下。”
  李小美好像一直都在等我这句话,她仅仅用身子表示了一丝微微的颤动,便义无反顾地仰起脸。我又用了十秒钟的时间琢磨我该从哪里下嘴,是从她的眼睛呢,鼻子呢,还是嘴唇呢。我还没有琢磨好呢,她就已经很娴熟地“嗖”一下子咬住了我的下嘴唇,好像那是一块红烧牛肉似的。她的动作让我在那次接吻的过程中,老是有一种被人强暴的感觉,都差一点委屈地哭出来。
  我们还在四唇相对,吻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我感觉有个湿湿的软软的东西滑到我嘴里去了,好像是李小美的舌头,这让我感觉很是不爽。你说我们正忙活着呢,你跑进来瞎掺和个啥呀,那不是摆明了要破坏我们的气氛吗。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