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亚洲的星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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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洲的星空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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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在亚洲的星空下
  作者:林如是
  男主角:舒马兹·杨
  女主角:刘理儿
  内容简介:
  爱情其实是两情相悦才好
  单相思、暗恋、一厢情愿、
  自己一头热的喜欢只是自寻烦恼。
  女人的幸福其实不在男人的爱,而在男人的专。
  情专必深。
  情深却不一定专。
  我,刘理儿,一个属于个性美、却缺乏天赋的音乐学院学生,
  何德何能让——
  他,舒马兹·杨,一个曾叱吒乐坛的天才
  为我谱下一曲《在亚洲的星空下》?
  是浪漫?是……
  正文
  序
  想尝试用一种不愠不火的语调来说故事,不带讽不说愁无乖戾也不卖弄天真无邪,结果,就变成了这样的“亚洲的星空”了。不知道里头的星星看起来亮不亮,是恒星抑或行星或卫星。
  这个夏天我几乎天天去游泳。请看好,是“几乎”。偷懒的时候,我去一天休息两天,而且这种机率挺高的。实在说,我相当不勤劳,因为不勤劳,做什么事都意兴阑珊。
  我的泳技实在不怎么样,体力又不济,往往二十五公尺游一趟就累得气喘不休。有时游到中途,我都以为我就会那样沉死在游泳池底下了。这样游了一阵子,我发现运动不但可以解救肉体,还可以解救精神灵魂,所以烦躁的时候我就去游泳,脑袋里什么都不想,脑袋空空,四大皆空,人也跟着轻松。
  因此,这夏天,我尽量让脑袋维持在空空的状态。
  思考真的很累,我发现我是铁一样定做不了哲学家,就连看书也觉得累,所以脑袋更空了。
  处在这种“四大皆空”的状态,很容易就语无伦次,说些有的没的自己也搞不清是什么东东的东西。所以暂时就先聊到这里。
  最后说明一点,在故事最后的附话我也说了,二OO二年起,德国改用“欧元”,“马克”就要成为历史名词。(天晓得,这世界变来变去)故事中仍沿用“马克”,在此小小说明一下。
  第一章
  十二月中一个下大雪的晚上,我带着曼因坦教授的介绍信和一口行李箱子,从维也纳飞到了柏林。
  要见的是阿萨斯,莱恩哈特·冯·舒马兹—杨。
  来得不巧。舒马兹杨提早过耶诞,不见客。任我怎么解释恳求,秘书皮笑肉不笑的要我等新年过后再去碰碰运气。
  “不能通融吗?”我急了。现在十二月过不到一半;等新年过,还有大半个月。“我特地从维也纳来的,我有曼因坦教授的介绍信——”
  “很抱歉,游……呃刘小姐,”秘书爱莫能助的耸耸肩。她连我的中文姓发音都发不好。“舒马兹杨先生交代过,他什么人都不见。事实上,此刻他早已不在柏林。”
  “那么,他会去哪?”
  “不知道,他没交代。我看你还是等新年过后再来吧。”
  说完这些话,秘书就不再理我,自顾忙她的了。
  早听说过舒马兹杨这个人恃才傲物,傲慢得不得了,给人钉子碰是常事。他父亲是美日混血儿,纯日耳曼系的母亲来自巴伐利亚的望族舒马兹家族。但他不让人喊他“杨”,而在父姓上叠上一条杠加上母亲家族的族称,舒马兹—杨。
  我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
  如果不是因为曼因坦教授身体健康的关系,必须长期静养,我也不用千里迢迢跑来求人。不过,当初能蒙曼因坦教授收授指导,本来就是运气。现在运气用完了,我也只能老老实实、乖乖地等到新年过后。
  老实说,我一点都不喜欢,但我没办法。
  如果能够,我想待在维也纳音乐学院。只是,事与愿违。曼因坦教授身体欠安,我又找不到愿意收我的“大师”,只好厚着脸皮,大老远跑来柏林。
  舒马兹杨,我当然是听过的。
  坏的就先不说了。
  他出身维也纳音乐学院,跟着哪个大师学习我倒是不清楚。不过,天才是不能教的,十八岁时他就已经囊括欧陆主要几个音乐大赛的大奖,当年被视为继莫札特之后的钢琴演奏奇才。
  可他不但能弹,还能写。创作的几出音乐剧在维也纳歌剧院一连上演了三季,而且欲罢不能。评论家对他编写的乐曲也赞不绝口,欧陆半壁的天都被他遮掩。
  后来,不知为什么,他突然放弃了创作,不再有任何乐曲面世过;甚至不再公开演奏。有三年的时间,他都待在英国皇家音乐学院。
  能在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谋得一席之地,对别人,那是大大的荣誉;但对他,恕我多嘴,那是埋没。
  他后来更干脆离开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回到柏林,蛰伏了一段时间,然后创办了“舒马兹音乐学院”。
  这样的奇才怎么会沦落到做起商人的买卖?
  评论家说他那是江郎才尽。
  够难听了。舒马兹杨傲慢的个性可想而知曾得罪过不少人。
  可到底是纵横过一时的人物,也没人真敢小觑他。凭着他过往的声势,音乐学院吸引了许多优秀的人才,短短几年就成为柏林小有规模的音乐学院。
  正确的说,音乐学院是舒马兹家族办的;不过,舒马兹杨是这个学校的灵魂人物准没错。
  很多人慕他的名而来,虽然在目前的乐坛上及媒体上,他算是被浪花淘去了的人物。
  不能说是过气,但是,也绝不是在浪花顶端就是了。
  事实上,私心里我原希望能到莱比锡追随霍夫曼,或者到科隆跟着费希尔学习的。他们才真的是台面上小有名气的音乐家。但曼因坦教授偏偏把我介绍给了舒马兹杨。
  曼因坦教授并不是不知道我的想法,可是,面对我眼里的疑问,他只是轻描淡写说:“相信我,理儿,我对你做了最好的安排。别被别人的说法蒙蔽,舒马兹杨绝对是一个出色的音乐家。”
  所以,我也只好相信了。
  越洋电话打回去请示,我母亲听了,沉默三秒,说:“曼因坦教授都这么说了,一定下会错。你到柏林去。”
  在维也纳度过她青春岁月的母亲大人,不可能不知道舒马兹杨这号人物及现今乐坛对他的评价,但连她也都这么说了,我还能怎么样?
  柏林比我想像的冷和空荡。我怀念维也纳。
  静子如果在的话,一定会陪我叹两口气。
  但是她不在。她在维也纳。
  她知道我来找的是舒马兹杨,着实同情了我一番。
  在到维也纳与我同挤那间阁楼前,静子在柏林待了一年半,后来音乐学院的多纳克教授答应收她,她这才到维也纳。舒马兹杨她当然是知道的。都是负面的。傲慢,孤僻,脾气大,不好相处,靠家族的庇荫,还有,最重要的,江郎才尽了,靠过去的一点名气骗女人。
  所以,静子才会对我那么同情。
  流言是不可尽信。我心里还是忐忑三分。
  先撇开我这厢单方面的挑剔。当初曼因坦教授会收我,纯粹就靠运气;但舒马兹杨呢?他凭什么收我?倘若他拒绝了,我该怎么办?
  瞧他架子这么大。我千里迢迢从维也纳飞来,但他说不见就是不见。
  不是我不相信曼因坦教授的影响力,但教授毕竟老了,离开舞台中心很久了。
  只是,事情都到这种地步了,我除了厚着脸皮,也不能怎么样了。
  我母亲常告诉我说,美丽的女子容易过活。
  尤其,除了美丽,还有一点其它什么的话。
  所以,不能太用功。鼻梁上若架上眼镜,那就完了。
  没有一个音乐家或艺术家会在鼻梁上挂上一付破坏轮廓线条及气质的眼镜的。
  可是,穷人家,不用功,鼻上不架上个大近视眼镜,怎么出头?
  母亲说的,只是穷人家女儿的座右铭。酸。
  但她到底没让我戴上那丑陋的大眼镜;我也没能考取留学奖学金。她只好缩衣节食,一美金一美金的点滴积起来给我,我再把它兑换成马克。
  学费贵,生活也贵。大学不收费,但我学的音乐吃钱。母亲说的美丽,并没有让我比较容易过活。而且,我的美是个性,不带妩媚纤柔,在东方人中不讨喜;在一堆高鼻深眼窝的白人女子中,顶顶也只落个稀松平常与普通。
  甚至,我连神秘也谈不上。新世纪初,在欧罗巴这块大陆上,太多东方人混迹在这里讨生活。我们这些黑头发黑眼睛、和堕落成恶魔的天使源同一色的族类,充其量只是另一种吉普赛。加上,我没信仰,他们日耳曼的天主或上帝也眷顾不了我。
  其实,也不真的是那么凄惨。
  别把我想像成那种寒门女,父母含辛茹苦给送了出来,背负着全家的期待而在异乡挣扎奋斗,誓必出人头地。
  不。没那么传奇。
  其实很普通的。甚至可以说,呃,幸福美满吧。
  我母亲大人来自一个小康的家庭。她爸爸倾家荡产让她学钢琴,她有样学样,我还没学会跑,就先学弹琴了。
  她是在维也纳认识我爹的。同样学钢琴,同样受业在曼因坦教授门下。因为这样的因缘,三十年后,我才得以侥幸地被曼因坦教授收在门下。
  每年从音乐学院出来的,虽不致成千上万,但也没少到让我的父母有机会发亮发光就是。大概人有得志和不得志,我父母算是命运之神不挺眷顾的那一种。
  不过,认命一点,也没坏到哪里去。
  回到家乡后,我爹和母亲大人双双在一所专校任教,日子还算过得去,称得上小康。事实上,母亲大人也着实过了一段好日子。原因无它,我爹宠她。
  很多人都羡慕我有那样的父母、那般的家庭。可是,也没让他们羡慕太久就是。
  我家的男人浪漫,可是都不长命。
  我母亲大人的爸爸在她还没有学成归国的时候,就呜呼哀哉了。我爹的爹也差不多。我爹直到回国,还年年情人节送我母亲大人一束殷红玫瑰花,一直到我十八岁,考入音乐系,浪漫的他还是不改这个习惯,捧着大丛的玫瑰被车撞死掉。
  小康之家,就那样慢慢地不小康,就变穷了。
  音乐系念了两年多,我母亲心头一狠,或者浪漫的兴味一发,把我送到了维也纳。
  也没什么可歌可泣的情节。
  同样是人类,孤女寡母的故事不会比较轰轰烈烈。不过火星蒂似的人生,阐说起来不会超过一根烟的时间。
  说真的,如果可以选择,我不打算来欧洲的。我想到温暖一点的地方,加州、佛罗里达,或者夏威夷。欧罗巴没有一处是人待的地方。我要穿毛衣外加厚外套才勉强止住手脚不禁的抖颤;但他们说,那只是凉爽。
  日子不太好过。肉体的,加上心理的。
  到了欧洲快半年,没有一天我不发乡愁。下雪的日子尤其严重难捱。我总挨靠着窗台,等着灰黑的天空放晴。
  日日夜夜,我在欧罗巴这块大陆上,惦望着亚洲的星空。
  水滚开,我连忙把面条丢进锅里。
  李红走进厨房,对着嗡嗡作响的排油烟机皱眉。看样子,她午觉刚醒来。
  “你在家啊。”我打声招呼,算没话找话。
  她“唔”一声。脸上没什么表情。
  我看她倒了一杯水。些微不自在,我搅动面条,屏住气,不再说话。
  气氛僵。也许不,可能只是我自己一个人觉得。李红随时随地——至少在我面前,总是一副酷傲的姿态,很几分高高在上。
  跟我说话时,她是不笑的。
  我原以为那是她的习惯。毕竟,没有人规定跟人说话时一定要带笑。尴尬的是我,人家没必要陪我干干的傻笑。
  开水滚了三分钟。我将面条捞起来。
  “对了,你的朋友,他说他姓杜,有电话找你。”李红吞了几粒维他命,仰头喝了几口水。
  “谢谢。”李红怕胖,饭都不多吃,身体又需要营养,所以柜子里全是瓶瓶罐罐的各式维他命。
  到底也是药。我第一次遇到吃药吃得这么起劲的人。
  我加了一些酱油和蒜头,和着面条拌一拌。才吃一口,李红闻到蒜头味,姣美的眉形又扭皱起来。
  吃第二口,门铃响了。戏剧性的,李红打结的眉眼往鬓旁飞了起来,踩着光脚跑了出去。
  我先听到开门的声音,然后是低低含糊的男声。跟着——一声“嗯”,打鼻腔哼出的,像撒娇,更像小狗要宠的叫声,不客气的穿进厨房。
  我筷子一叉,一口面条鲠住喉咙噎着了。
  就是这样,我才不习惯。
  搬来一个星期,我就想搬家了。
  “嗨,安德鲁。”男人跟着李红进厨房,我打声招呼。
  安德鲁一头灰褐的金发,股票操作员,李红的男朋友。他几乎天天来,有时过夜。每次他来,李红都会发出那种像小狗惹怜的撒娇声,酷傲的表情全都不见,比我见过的任何小女人还要小女人。
  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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