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恋物语》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炽恋物语- 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是,如此轻微的惩罚是无法根治我的恶癖的。

小学六年级的春天,正是初经来潮的时候,我又重蹈覆辙了,而且行为比以往更为大胆。

1。ParentTeacher Association,家长教师会。以学校为单位,目的为促进学生福利和教育效果。





03


第一次在超市偷窃的经历,在记忆的深处隐隐约约。不,正确的说,那天的事从一开始就没放在心上。

那次好像是要买学校家政课用的绣线,同学们都是三五成群去买,只有我是一个人去的。

其实那时候我在学校里就已经没有朋友了。

我觉得这和我的性格不无关系,而且父母也不喜欢我和教会以外的孩子一起玩。

以前,我也有过一起玩耍的朋友。我们关系非常亲近,会放学后一起去玩,还常到彼此的家里去。

然而,圆珠笔事件发生以后,我就不怎么和他们一起玩了。不,应该说不能和他们玩了。

因为在妈妈的想法中,我之所以会做出偷窃这种事,就是因为和教会以外的孩子在一起,受了他们不良的影响。

妈妈渐渐不为我转接同学打来的电话,他们来玩时也冷冰冰地一一逐回。

我虽然觉得她这样很过分,但什么都不能说。因为即便是小小的抗议,她也会马上拿圆珠笔的事来让我闭嘴。

最后,学校里就没有人来找我玩了。这也是情理之中,因为谁也不想去不受欢迎的地方自找没趣的。

六年级班级调整,和好朋友分开以后,我在学校里更是形单影只,休息时间总是孤零零的,要是有分组活动,我就一定是那个多余的人。

能够排遣这份寂寞的,只有去教会的时候。会来教会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和我的父母都一样是教会的信徒。大家处境相同,彼此理解,玩的时候也不用担心暴露自己教徒的身份,和他们一起玩要比和同学玩快乐得多。因此,那段时间,我比以往更热衷于参加教会活动。

然而,身边没有好朋友的日子还是非常痛苦的。没有人能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一起说话,买上课用的绣线也只能一个人去。

我去的地方是车站前稍远的叫做赛百利的大型超市。你一定也知道,那里的四楼有手工用品的柜台。

那天,我运气不好正值经期。上个月是第一次,这次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二次。

因为我们都是女人,所以我就直说了。我是那种症状特别严重的人,开始的时候体温会升高,精神也会恍惚,还会有刺痛感。初潮来时,一想到这样的事今后要纠缠我几十年,就觉得生为女人真是太不走运了。

扛着不舒服的身体,连找个需要的绣线都变得特别辛苦。一点精神都没有,整个身体都不听使唤。

我想快点回家睡觉,于是马上结好账,乘自动扶梯到了一楼。

要出大门,就必须通过食品柜台。走着走着,我来到了卖点心的地方。或许是因为通道窄小,我下意识地想避开人多的地方,才不由自主走到这里的吧。

就像之前反复说明的那样,我并没有想要吃点心。如果想吃的话,也有足够的钱可以买。

然而鬼使神差地,当我路过糖果架子的时候,不由自主地顺手取了一颗迅速放进了口袋。连一步都没有停留,也没有用心观察四周,就好像在检票口取车票那样。

或许我本能地知道,如果战战兢兢鬼鬼祟祟的话,反而会引人注目吧。

没有人叫我站住,我堂而皇之地出了超市。偷得实在太轻松了,反而让我有点回不了神。

我那时一直以为大人的世界是非常严格无隙可乘的,身手再好,也会被人看到。

不过事实并非如此。就连我这样的孩子都能避人眼目手到拈来,之前所想的一切反倒是像在草木皆兵。

从此以后,我就开始在超市偷东西了。

你也知道,那个小城过去有大大小小三家超市,我们上初中的时候又开了一家,正好凑成四家。但没过多久,最老的那家角田超市倒闭了,马上又恢复到了三家。

我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就频繁在那几家超市偷东西。当然没到三天两头的地步,一般来说一个月三次,任选一家下手。

偷的大多是点心、文具之类,偶尔也会有男士袜子,或随便一卷保鲜膜。

其实不管什么东西都无所谓,我会把点心吃掉,其他的东西通常都会马上扔掉。

我那时一定只是单纯在享受“偷盗”的快感吧,至于偷盗的结果和到手的东西都无所谓。

但按理说,在那么个小城偷东西是十分冒险的。要是被抓到的话,准会满城风雨,让人待不下去。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十六岁那年初夏之前,我一次都没被抓到过。不是自吹,我的偷窃技术确实是天才级别的。

我是那种存在感异常稀薄的人,所以才特别适合吧。再仔细推敲的话,或许是我从小学开始便屡屡出手,所以自然而然就造就了我这么一个人也说不定。

我的恶癖偶尔也会在学校里出现。

老师忘在讲台上的批改用的红笔。

图书馆的书。

理科教室的实验器具。

不管什么东西,只要有机会我就偷。当然那些都不是我想要的东西,我只是单纯地想享受偷盗的快感才下手的。偷来的东西大多被我随手扔进堤坝的石堆沟堑里了。

对了,初中二年级和你同班时,有个女孩丢了铅笔盒,那件事你还记得吗?单一只铅笔盒本来不会闹出多大的风波,但她在铅笔盒里放了三千日元,所以才闹得鸡飞狗跳的。那钱好像是用来交课外活动的制服费的。

班主任狠狠训斥那个女生不该在铅笔盒里放现金之后,空出自己整整一节的国文课,发动全班一起查找偷窃的人。

但最终还是没能找到那个铅笔盒,不是吗?

时至今日我能坦白告诉你,那也是我做的。我看到她放在桌上的铅笔盒,就趁从旁走过的时候悄悄拿走了。

我完全没想到里面会有现金。要是知道的话,就会偷偷放回某个地方了。然而事情闹大的时候我已经无能为力,因为东西早已不在我手里了——到手后我连开都没开,就扔进了学校后面的焚化炉里。





04


就这样,我的恶癖不断升级,最终我也因此不得不离开那个小城。

想必你也猜到了,我偷东西的时候被人发现了。然而,如果发现我的人是超市店员或保安的话,大概也就不会发生以后那一连串事了。我父母最多会怒极给我一顿毒打,把我赶出这个城市,还不至于愤然与我断绝血缘关系。

我觉得我是在错误的时候碰到了错的人。若那是个稍有正义感的人的话,我也不会有那样的下场。

那年六月,我十六岁,上高中二年级。地点不在当地,而是乘轻轨七站远的F城。

你也知道,我们的小城没有电影院也没有书城。更没有知名的快餐店(有的只是在东京完全看不到的,有着奇怪名字的汉堡店)和出售时尚物品的店铺。因此大家进了高中以后,就会特地乘轻轨去沿线的大城市玩。F城就是其中之一,当然,和对面的G城比,就没那么热闹了。

我那天去了F城的车站大楼。估计你也知道,那幢车站大楼里有各式各样的小店,不出楼就能买到所有想要的东西。

我最初的目的是去最高层的书店买喜欢的作家的文库本。我们当地的书店只卖畅销书,很难买到我喜欢的作家的作品。

我在书店逛了一个多小时,买好书乘自动扶梯下楼。既然要买的东西买到了,其实并没有必要出楼。但一想到已经花了车费到了这里,总觉得不出去走两步岂不可惜,就打算出去逛逛。

出去的路上,我在一个饰品专柜顺了一个小发卡,是那种大量生产的廉价小东西,价格是二百八十日元。

这种事作为工作而言——这种说法或许不太妥当——实在轻松,只要在路过时伸手一摸,下一秒东西就进了手袋。犹豫不决反而会引人注意,所以重点就是要狠快准。

我若无其事地离开那里,出了车站大楼。当然,马上去看包里的战利品,这种不入流的动作我是不屑而为的。

然而……

几分钟后,有人从身后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头看去,是一个戴着眼镜、胖得像液化气罐的长发男人。

“你,刚才……”

他嘴里嘟嘟哝哝,听不太清楚。

“有什么事吗?”

我反问道。男人撩起盖在脸上的头发,口齿比刚才略微清楚了一点:

“你刚才在那家店里偷东西了吧?”

瞬间,我觉得喉头一紧。

“我看得可清楚了。”

男人说话的时候并没有看我的眼睛。不知怎么的,他给人一种有点走投无路的感觉。

“我们去警察局!”

说着,他畏畏缩缩地拽住我的手腕。

六月的天气还不那么热,那人额头上却大汗淋漓。我记得他好像有严重的体臭,在他身边让人恶心反胃。

回顾当时,其实还是有很多方法逃跑的。比如说,挣脱他的手就能跑走,那男人看起来并不像能追上我的样子。

我还可以大声喊叫,这样周围的人反而会认定是他对我图谋不轨。因为那人衣着随便,身上脏兮兮的,胡子拉碴。

但我既没有逃跑也没有叫喊,而是老老实实被那个人拉着,向车站大楼边上的派出所走去。

我还是很怕去派出所的。光是想到父母的厉声斥责,就觉得浑身无力。然而奇怪的是,我压根就没想过要逃跑。冥冥中,我总觉得既然被抓到,就要接受惩罚。现在想来,或许我早就在等着被人惩罚了吧。

“你……不想被警察逮捕吧。”走到看得见派出所的地方时,那男人突然开口说道。我一时弄不清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你过来一下。”

男人说完抓着我的手,又把我从派出所门前带进车站大楼,拖进了残障人士用的厕所大隔间。

“想要我不揭穿你,就乖乖不要动。”

说完他就把我推向墙壁,一下子把脸伸到我眼前。

正以为他会把舌头伸进来时,他却先细细地舔吻起我的牙齿嘴唇。泽泽水声响起,嘴里好像有只巨大的鼻涕虫在肆虐。

与此同时,他那好像手套一样粗糙的手迫不及待地掀起我的衬衫,袭向胸口。我试图伸手抵抗,却无济于事。

这之后的事,怕玷污了你的耳朵,就不细细道来了。结果就是,我在那间厕所里被他侵犯了。被一个从未蒙面,浑身散发令人恶心体臭的男人侵犯了。

我简直可以看到你皱眉的表情。

你一定会想,如果我像你一样聪明的话,一定能巧妙地逃离那里吧。不,如果是你的话,绝对不会落到那般田地。

然而,我却连一丁点像样的抵抗都没有做——完全没有想过要按下厕所的紧急按钮——而我自己本身也无法解释自己当时的行为。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我也许是想受到惩罚的吧。对这可以称之为业障的恶癖,或许我打心底里期待着惩罚。

而那样的苦痛,真可谓名副其实的“惩罚”——女人的身体就是这么的脆弱,由于这个惩罚,我怀孕了。

人生啊,真是不可思议的东西。

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总认为我这一辈子都会待在那个海边的小城。毕业上班后也会留在父母身边,一直活在他们的掌控之中。结婚对象也会从教会的信徒中选择,生下孩子后,和父母一样每逢周日就去教会。

我从来就没有反抗父母的心思。细节无法多说,但那个教会就是这样规定的。

对孩子而言,父母就是神的代言人,反抗他们的教诲就等于违背神的意志。诚然,父母也有义务引导孩子正确的信仰,但人无完人,他们或多或少还是会有将自己的愿望与神的意志混淆的时候。

特别是母亲,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会引用神的话来教育我,因此,不管遇到什么不合常理的事,我都不会反抗。

比方说,不知你是否注意到,上初中时,我在教室里是绝不会和男生说话的。那是因为一到青春期,母亲就开始禁止我和男生的一切交往。不要说是亲近了,连日常的对话也是绝不可以的。

那是因为青春期的男生正是对“性”饶有兴致的时候,很容易有这方面的胡思乱想。而依据我们教会的教义,只要被男生联想,我就会被玷污。不过,我自己都很奇怪,是否真会有男生会对我有那样的想法?

那样的母亲发现我怀孕后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你很容易想象吧。

或许我说的这事,有点让人难以置信,在我家,每次月经的时候都是要向妈妈报告的。在这种情况下,是无论如何都无法隐藏身体的巨大变化的。

“R,到底怎么回事?”

生理期稍稍迟了一点,妈妈就马上发现了我的异样。她问我是否有数,我只得回答“知道”。那是在厕所受到惩罚刚好两个月后,暑假快结束的时候。

你能想到妈妈听完我的回答后,接下来对我做了什么吗?

这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