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悟空修妖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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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悟空修妖录-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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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王御笔亲赐状元,(陈光蕊)跨马游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开山门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适值陈光蕊在楼下经过。

陈光蕊中状元后,骑着马是在大街上游街,这“不期”、“适值”、“经过”就充分说明了陈光蕊并没有存心要走到这里来,更没有走到丞相府里去。陈光蕊在大街上随机漫步,仅仅只是路过这里而已。

那么,温娇小姐对着大街上的所有人抛绣球,打着谁;就嫁给谁;很显然是不合理的。抛这个绣球;百分之百的有问题!

现在既然这样做了;那就一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

这个原因;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说的: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已经被人搞大了!这个证据是确凿的。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而且她的爹妈肯定是已经知道了;所以才会如此急切切地办这个绣球招亲。怎么说是急切切地呢?你看:

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猛听得一派笙箫细乐,十数个婢妾走下楼来,把光蕊马头挽住,迎状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时出堂,唤宾人赞礼,将小姐配与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毕,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钟的事儿;我们的陈光蕊同志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结了婚!

古代的人结婚虽然不需要办理结婚证;但程序也够复杂的;我们只按最简单的说;纳采礼是要择吉日的;合婚压庚是要择吉日的;定亲过门也是要择吉日的;迎娶拜堂;都是要选择吉日的啊!

不择吉日;难保白头携老;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丞相根本就等不了;所以;干脆全部省了;直接拉进来就拜堂入洞房;多省事儿。

甚至连姓什名谁;家居何处;是否婚配;这些最起码的都没有问;反正是打着你了;你不许赖婚!

尽快的把小姐嫁出去;只要是个男人就行;这就是绣球招亲的真相!

有的朋友说;丞相办这个绣球招亲;就是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这个是说不通的。因为:

1。丞相的女儿一般要配皇亲国戚的;即使嫁省长都亏了;新科状元才市长的级别;在丞相的眼里,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点。

2。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状元;就会请人去探;去说;也不至于当街抛打绣球,让别人也有抢到的机会。

3。如果目标就是新科状元陈光蕊;那么,小姐打的准吗?万一打到别人了怎么办?

4。或是陈光蕊根本就不走到这条街上来;咋办?

可见;小姐打绣球招亲的目标;并不是专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而是任何一个男人。

事已至此;又能咋办呢?尽量地朝着看的顺眼的男人打呗。

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被人搞大了;当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顿呵斥;但不管怎样;做爹妈的还是得为女儿掩羞遮丑;所以;绣球招亲就是一个较好的补救办法。

那么;除了抛绣球招亲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比如说:是谁搞的小姐;就把小姐嫁给谁;小姐情郎;两全其美;这样岂不是更好?这个方案才应该是首选啊;丞相为什么不采纳呢?

假设1: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小姐的情郎当时就应该在现场;正等着接绣球咧;只怪小姐没打准;“恰打着陈光蕊”而已。

但这也说不通;因为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绣球招亲了。

假设2: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而采用绣球招亲;打着谁;嫁给谁;那么;其背后的隐意就是:可以嫁给大街上的任何一个人;也不成全你!

但这也说不通;情郎也可以来抢到绣球啊。

所以;这两个假设都不能成立;既不是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也不是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问题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这一边;问题是出在情郎这一边!是这个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又把她甩了;不要她了!

怎么办呢?眼看着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来;丞相也没招了;时间紧迫;那就打绣球吧;打着谁;嫁给谁;只要是个男人就行。

(4)唐僧的亲爹究竟是谁

唐僧的亲爹绝不是新科状元陈光蕊;因为他的母亲温娇小姐与陈光蕊结婚的时间仅为8至18天;这么短的时间;温娇不可能确认怀了孕。并且,在陈光蕊被水贼刘洪打死后,只三个月,温娇就生了唐僧。

那么,唐僧的亲爹究竟是谁呢?

这很不好猜。与温娇小姐相关的丞相府内外、甚至朝廷等等,只要是有可能产生接触的所有成年男性,从理论上讲,都是值得怀疑的对象。而单单只能排除陈光蕊一个人。

因此,嫌疑对象非常多。我们采用“假设--求证”的方法来论断推理,那么,假设谁最合适呢?我认为假设那个“水贼刘洪”,才是最合适的。

因为:只有“当唐僧的亲爹为刘洪”的时候,才能够将全文中所有的谜团、矛盾一一破解开来!才可以在逻辑关系上,全部准确无误。而假设其他人则都不能。

当唐僧的亲爹是刘洪的时候;我们的温娇小姐才会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才会过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日子。在温娇小姐眼里;刘洪才是真正的情郎;一个为了自己才杀人的人而已。

否则就根本无法解释如下事件:

1。为什么温娇小姐有条件报仇,却一直没有报仇?

2。为什么温娇小姐有条件自杀,却一直没有自杀?

3。为什么直到刘洪死了之后,温娇小姐也自杀了?

为什么?因为刘洪才是温娇小姐的情郎!只有这样才解释得通。

当年在洪江渡口;刘洪、李彪两个水贼杀了陈光蕊,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劫财劫色;那么;这两个水贼就会财物平分;女人也要平分;先LJ;再商量:这个女人究竟是杀掉;还是藏起来压寨。

可都不是;钱也没要;居然是: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们再看这一幕的细节:“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

家僮是“杀”的;一刀就解决了;光蕊是被“打”死的!打;比杀要慢得多;刘洪为什么要打?打是在泄愤,多数是边打边骂:“我叫你干。。。!”

小姐见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将身赴水,刘洪一把抱住道:“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时,一刀两断!”

这句话真是耐人寻味啊;你若跟我过日子的;我也不计较你跟陈光蕊的事了;反正你已经有了我的孩子;你若不跟我过日子;我就跟你一刀两断!

刘洪若真的是劫色;根本就用不着说这番话了;先捶她两捶;看她老不老实!

而作者用的“一刀两断”这个词实在是妙啊。各位看官;你们都以为刘洪是要杀小姐么?不是滴;是在用“分手”吓唬小姐!

“一刀两断”,百分之百的指“分手”!为什么?因为小姐本来就是准备去跳河自杀的呀;你还再用杀她吓唬的了么?!所以;小姐不是怕死;而是怕分手!

刘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为什么又不要她了呢?现在怎么又在船上呢?只有一种解释:

刘洪的家庭反对他娶温娇小姐。

刘洪与温娇应属自由恋爱;因为家庭反对;才不能结婚;不能去抢绣球;如果是他自己不爱小姐了;他现在也不会化装偷跑到这船上来打死陈光蕊。现在;已经把光蕊打死了;

你若不从我;我就再回去;看你怎么办!小姐怕的就是这。

刘洪的家庭势力一定不小;如果比丞相低;也不敢那样做;两家大概是势均力敌;而且是对头;这从后面可以看的出来;刘洪在官场上应付自如;绝不是一梢公水贼做得了

的;丞相在知道真相后;一纸公文就能解决的问题;却要跑到皇帝那儿讨来六万御林军去剿;就说明刘洪的家庭势力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各位看官啦;看书得仔细;作者这样写;都是有用意的;你自己想不通了;却说作者水平臭;这是什么道理?!

刘洪是爱小姐的;因为小姐已经结了婚;刘洪的爹妈才放松了监控;刘洪才得以脱身;尾随而来;买通开船的李彪;化装成梢公;打死光蕊;与小姐私奔;改名换姓;连显赫的家世都放弃了;情愿与小姐躲在江州过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那她们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刘洪必然是深谙官场之道;行事分寸恰倒好处;才得以十八年来不升不降不调不露。否则,一个水贼又怎么能够胜任得了!不露出马脚才怪咧!

小姐十八年来必然是经常写信回去:爸妈;我很好;很幸福;勿来;勿念;光蕊工作很忙;有时间我们就回来看您。

小姐要是不帮刘洪打掩护;请问:她能瞒得住一十八年吗?!你怎么解释?!

详细分析:

1。丞相这边为什么丞相没来看过她?这只有两种情况:

a。是丞相不想见到她!自从女儿出了丑,希望快点把她嫁出去,越远越好!

b。是小姐写有隐瞒真相的信件寄来,才可以阻止丞相过来看她。

以上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导致丞相没来看她。

2。小姐这边

小姐如果想报仇,十八年中一定有机会写信回去。但是一直没有。这就足以证明小姐写有隐瞒真相的信件寄回,或是没有任何信件寄回。总之是没有揭发刘洪。

所以,只有这样解释,逻辑上才是通顺的。

若只按表面文字;刘洪只见了小姐一眼;就被迷住了;顿时淫心大发;杀人劫色;何等的猖狂!大家可以想象得到,这究竟是个怎样的色魔?

那他怎么当了市长之后,反而又收敛了呢?按这个色魔的本性;再加上江州土皇帝的权利;应该更加有条件滥发淫威才对啊;应该比原先更加色胆包天才对呀。

可是他跟小姐过的一直很好;从小姐要僧鞋;找寺院这一段可以看出;他都是顺着小姐的。直到丞相发兵来捉;从梦中惊醒;也没有发现他有一妾。

可见刘洪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色魔。

如果小姐怀的那个孩子(唐僧);不是刘洪的;刘洪会对小姐这么好?而且十八年来,人都半老了;还这么好;那就只能说明:小姐与刘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从感情上讲;比任何一对夫妻都要好的多。

(5)小姐为什么要弃婴江中

上回推出的结论:刘洪与温娇才是真正的的原配夫妻,而唐僧则是刘洪与温娇所生。只有这样解释,逻辑上才是清晰、通顺的。

但是,有的朋友可能会有疑问:既然唐僧是刘洪与温娇所生,那么;刘洪又怎么会要杀掉自己的亲生儿子呢?

今天就来解答这个问题。

“忽然刘洪回来,一见此子,便要淹杀”。

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事实上,刘洪并没有杀这个孩子。

刘洪打杀陈光蕊与家僮的时候,是何等的干净利索!那么,请问:刘洪如果要想杀掉一个婴儿,究竟简不简单?究竟需要耗费多少必要时间?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只要刘洪愿意,可以在任意时间,采用任意手段,马上令这个婴儿当场毙命!可是他并没有这样做。

刘洪如果要杀一个婴儿;只要一秒钟;怎么可能拖了一个月还不动手呢?

婴儿的下落,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原文中写道:

幸喜次早刘洪忽有紧急公事远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贼人回来,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抛弃江中,听其生死。

由此可见:做出这个弃婴决定的人,并不是刘洪,而是小姐本人。小姐是在背着刘洪的情况下,一个人偷偷跑到江边去弃婴的。

那么,小姐为什么要弃婴江中?

一般的说法是:小姐担心刘洪害死儿子。这个说法根本就是说不通的!因为把婴儿抛弃到江中去,婴儿在江中只可能死亡的更快!

这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要比她所担心的可能发生的后果还大些,还快些。所以从逻辑上就是说不通的。

各位女士先生们啊;凭良心说;把自己的孩子抛弃江中,听其生死;还有没有这个婴儿活的命?!这个婴儿能够被他人捡到的几率究竟有多少?

如果她真的是希望这个婴儿活,那么,她至少有以下办法:

1。她可以向刘洪求情,她完全能够求得了这个情;反正我已经顺了你;你就饶了这孩子一命吧。总要比丢在江里好得多!

怎样证明她能够求得了这个情呢?那就是:从孩子一出生就要杀掉,一直到满月了,还没有杀掉。这就说明小姐求情很有效;刘洪已经饶了这孩子一命。

2。她可以把孩子放到街上人多的地方去,这样,孩子被别人捡到的概率只会更大。总要比丢在江里好得多!

她是怎样做的呢?她是直接抱着孩子往江里丢。原文中写道:

正欲抛弃,忽见江岸岸侧飘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祷,将此子安在板上,用带缚住,血书系在胸前,推放江中,听其所之。

可以想象得到,要是没有那片木板忽然飘过来,孩子肯定就直接抛向了江中!

就是有那片木板托着,孩子在江中飘荡,也不是很容易就能被人发现的!只要有两三天没被人发现,那么,这个婴儿就会必死无疑!!!

既然她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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