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风堂堂(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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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风堂堂(穿书)-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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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言,暮婉薇又凑了过来眨了眨眼睛,“是情书吗?”
  “滚滚滚。”我拍开她,盯着宋鱼期,“这些黑衣人到底是谁?”
  “你猜不到?”她反问我,我拧着眉思考了一下,又侧头望了望暮婉薇。
  “八成……是你养母派来的。”我压低声音说道,看见她的脸色霎时变得惨白,“你私逃出山庄的事情现在估计已经传开了,暮伊儿跟你相看两厌多年,正好抓着这个机会清理门户……刚才你进来一念暮剑剑式,那些黑衣人就疯了一样冲过来,目标绝对是你,之前只是因为不确定你是哪个所以才展开全盘屠杀。”
  暮婉薇沉默了一下,突然猛地摇了摇头,拔高声音道,“不可能!我爹不会允许那个疯女人这样做的!”
  “傻啊你,老婆和养女,哪个比较重要?更可况你一点也不可爱。”
  “比你可爱!”
  “你跟我比?出息啊你。”我翻了个白眼,“好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现在我们被人盯上了,一路上多留个心眼,别动不动就跑去围观凑热闹了知道吗?”
  “哦。”
  “回答的有力气一点好不好,别垂头丧气的。”我拍了拍她的肩膀,“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别怕,老婆如衣服,子女才是手足,要对自己有信心,来跟我念,我能行。”
  “……三娘,我好想揍你啊。”
  宋鱼期冷眼在旁边看了半天,最终像是终于忍受不了我们这毫无营养的对话,拍拍衣服就准备撤退,我眼疾手快的连忙一把将她的尾巴揪住。
  “等等。”我叫住她,“你说的那个江平阴山村的情报多透露一点啊。”
  “凭什么?有手有脚,不会自己去搜集情报?”
  “你就是情报啊,阴山村跟勾魂香有什么关系?是香客的老窝吗?攻陷难度大不大啊?”
  我连珠炮一样问,宋鱼期却甚是高冷,甩开我的手,所有问题统统不予理会,足尖一点身形轻飘飘的腾空而起,飘然而出落在河面,只点了几圈涟漪,跟蜻蜓一样无比轻盈的就飞走了,不愧是自带威亚的女人,她的灵魂已经挣脱了地球的重力。
  我和暮婉薇目睹了她仙女一样的到来,又目送她仙女一样的离开,随后两人面面相觑了一会,这时终于赶过来的船家伙计看见了船舱内的一片狼藉,开始扯着嗓子尖叫,顺便将我们呆滞的思绪给拉了回来。

☆、撕逼堂堂

  一艘船载着满船尸体终于靠岸的时候,前来迎接亲友的百姓哭成了一排,匍匐在码头嘶喊的昏天暗地,这其中任何一个逝去的生命,对他所属的那个家庭来说,都是天降的一个巨大噩耗,一个血淋淋的伤口,万里晴空,崩然的一个霹雳。我无言的靠在一边,旁边暮婉薇心情更为低落,毕竟这场屠杀可以说是因她而起,我看见她握剑的手捏紧了又松开,又捏紧。
  这江湖里,流淌的都是滚烫的血肉。
  暮婉薇沉浸在沉重的悲痛中不能自拔,甚至还想将身上的银两平分给那些受害家属让他们半场风光一点的丧事,我一看这怎么得了,连忙连拖带拽拉过她的手臂,在官府前来录口供之前将暮婉薇强行拽走了。
  一路上暮婉薇的眼睛都是红红的,跟只可怜巴巴的兔子一样,我拉着她找了家客栈坐下来,点了两碗牛肉面,一碟凉拌黄瓜片和一壶菊花茶……是的为什么这间客栈里会有菊花茶……
  直到我都快把面条吃完了,暮婉薇还是垂着双手根本没动过筷子。我琢磨着她这个样子估计也不会对那盘黄瓜片有什么念想,干脆把整个碟子拉到自己面前,这样夹起来就方便多了。
  我边吃边拉了店小二过来盘问路线和情报,根据他的回答来看,江平离这儿不远,甚至比这兰州离千峰岭还要近些。我觉得这倒还好理解,毕竟如果那里真的是香客们的老巢,离千峰岭近一些总会比较方便暮伊儿统筹,只不过又要原路返回一段距离,让我觉得有些蛋疼。
  “公子,您和您……”店小二望了一眼闷闷不乐的暮婉薇,犹豫着措辞,我平淡的接过话道,“我夫人。”
  “是,是,小的还是劝两位客官一句,那江平镇不是什么值得游山玩水的地方。”店小二躬着身,压低了一些声音,“小的听说……那儿特邪门……”
  邪门?我心里一乐,看起来还真有点靠谱了。
  这时客栈外头突然传来一阵不大的喧哗,店小二连忙一抬头,匆匆对我哈了哈腰,一溜烟就跑了出去,隔了老远就听见他的声音传来,嗓门特大,跟刚刚和我说话的语气完全就不像是一个人,看起来是像在驱赶着什么人的样子。
  “去去去,臭要饭的,快滚快滚别打扰我们做生意!”
  原来是赶乞丐。我没放在心上,这种事情就是放在现代也很常见,于是继续低下头吃我的面。看见暮婉薇依然一动不动,终于忍不住向她面前那碗面伸出了魔爪。
  “暮大小姐,浪费粮食一点也不好啊,你不吃我就帮你吃咯……”
  我边说边准备将那碗面往我自己面前拉,不料暮婉薇却突然蹭的一下站起来,跟诈尸一样,一巴掌拍开我的手,端起那碗面就往外头冲去。
  我一愣,摸着自己的手背也扭头追着她的身影望去,这是什么展开?
  越过一众爱看热闹的人群,我仰着头望过去,看见暮婉薇又是几巴掌拍开那个赶人的伙计,将那个灰头土脸的叫花子招呼过来,然后把面碗递给了他。
  ……搞什么,暮婉薇原来自带圣母光环吗?原来她居然是个这么有爱心的人吗?
  我爱凑热闹,加之这个情形确实勾起了我的兴趣,于是也站起身从人群里面挤了过去,刚挤到门口就看见暮婉薇拍着那个乞丐的肩膀,然后低头往自己钱袋里面掏钱,我瞠目结舌的看着她估计倒了一半的身家准备递给那个乞丐,连忙几步冲上去一把将他们两个分开。
  那乞丐衣衫褴褛,顶着一个鸟窝头,脸上都是灰,唯一比较顺眼的就是身材还算高挑,长着一双大长腿,他原本都准备欢天喜地的接钱了,被我这一打断,只能尴尬又失望的呆在原地。
  “你发什么神经?”我压低了声音对暮婉薇说道。
  她倒是丝毫不控制音量,阴阳顿挫道,“我没有,只是帮他一下而已。”
  “帮你妹啊帮,你以为你是土豪吗?你钱很多吗?你下山是来当行侠仗义的女侠来的吗?那等下是不是看见流浪的猫猫狗狗你都要挨个给它们搭个窝才走?全天下乞丐那么多,你是不是要一个个去发钱?”
  暮婉薇定定的望着我,一张冷脸上面无表情,“你不要不讲理。”
  “我不讲理?”我哈了一声,“暮婉薇你够了,我带你出来不是看你演纯良圣母的戏码的,我们此行的目的你不会忘了吧?”
  “我没有忘!”她音调猛的一拔高,“我就想着帮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怎么了?乞丐不是人吗?影响到我们行程了吗?”
  “盘缠少了算不算影响?你不吃不喝算不算影响?你敢不敢保证没有第二次?那是不是今后一路上你只要看见乞丐就要去嘘寒问暖?你他妈以为你是在微服私巡啊?”
  围观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想必是路遇撕逼大戏都不想错过,我此时被暮婉薇惹毛了,也管不了那些正在围观对我们指指点点的人,恶狠狠的瞪着暮婉薇,两人间谁也不肯让步。
  暮婉薇顿了顿,胸脯剧烈的一起一伏,她抬起一条手臂指着我的鼻子,“你到底有没有心有没有感情?死了那么多的人你跟没事一样,之前容乾他们找你找的都要哭了结果你一声不响的就走,如今我用我自己的钱想帮一下别人你也不准!你以为你是我的谁?”
  “我警告你骂人可以手指别尼玛乱指。”我一巴掌挥开她的手,“我还真不是你的谁,我要是你的谁,我保证你连一套剑阵也学不到。”
  我这是发了狠话,确信自己戳中了暮婉薇心中最柔软的那一块,对付这个姑娘最大的武器,就是她的养父暮三剑。我绝对是被她给逼急了,她敢说我无情无义,我就敢笑话她不受宠爱,就像是两只彼此全副武装的刺猬,将对方扎了个鲜血淋漓。
  她眸中的光果然一黯,原本怒气正盛的势头顷刻间蔫了下去,眉梢间染上一抹哀怨之色,目光甚是怨恨的瞪了我一眼,不再多言,扭身就走。
  旁边围观的人群看见撕逼大战的甲方已经退场,纷纷吁声四起,逐渐作鸟兽散,我气得拳头都在发抖,却不忘在散乱的人群里,一把将那个企图默默遁走的乞丐抓住。
  我抓着他刚准备将余火发到他头上,不料那乞丐突然一个委身,跟条泥鳅一样从我手心里一钻,撒腿就往一边小巷里狂奔。
  我眼神一冷,居然是个会武功的,这绝不是个单纯的乞丐,这人到底是谁!

☆、大盗堂堂

  我片刻不落的紧跟着追了上去,才跑了一阵,我就发现了不对。
  这臭乞丐的轻功会不会太好了一点!
  起初他只是在巷子里面跑,跑了一阵突然脚尖一踮腾空飞起,掠上屋瓦,身影轻盈的就像一片羽毛,上蹿下跳,有如乘风,飞快的将我们两人间的距离越拉越远。我不甘心,加上霓风轻的这具身体原本就会轻功,刚穿越来的第一天我还在江面上飞过,这时不服输的紧跟着他飞上一排屋顶,在深褐色的瓦砾上紧追不舍。
  那乞丐在前面跑着,回头过来看见我还在追,冲我扮了个鬼脸,气得我差点吐血。突然看见他上半身开始扭动,胳膊一抬一落,边跑边将那件破破烂烂的外套脱了下来,手一松,那单薄的外套顺着风势呼啦一声迎面就吹到了我的脸上,将我的脑袋罩住。
  我被那脏衣服上呛鼻的味道刺激的一个喷嚏,身体失去重心,脚下一滑,咕噜噜的就从倾斜的屋顶上滚了下去。
  卧槽!他耍赖!这么阴的办法居然也想的出来!
  我没滚多久,突然身体底下一空,迅速往下坠落,我下意识的双手抱头护着最重要的部位,准备好了摔个四脚朝天,五体投地。
  迅速降落的半空中,我的腰身突然被一双有力的手给托住,那双手打横抱着我在空中一个回旋,然后轻飘飘的稳稳落了地。
  我一睁眼就看见那臭乞丐抱着我,低头冲我勾唇一笑,近距离的观察下我才看清他那隐藏在脏兮兮的灰尘后的五官,清朗俊秀,双目炯炯有神,若是把脸洗干净了,一定是个俊公子。
  我看着他的脸,他看着我的胸,男人和女人的间第一次见面的重点之分一目了然,只不过他明显十分失望,抱着我的右手正好就架在我的右边胸口下方,这王八蛋居然胆大包天的伸出一根手指戳了一下,很明显,手感又让他失望了。
  我毫不犹豫的一巴掌就朝他脸上呼了过去,他立即鸡贼的松开手,身影急退,任由我咚的一声摔在地上,摔的菊花一紧。
  “看你是个女人救了你一把,没想到胸这么小,真是失策。”言下之意他以为我女扮男装束了胸,结果发现没束胸还这么平,觉得亏了。
  我从地上坐起来,咬牙切齿的盯着他,“御风行,陆雀!”
  乞丐一愣,随即不好意思的抬手抓了抓脑袋,笑的十分之贱,“嘿嘿,没想到我这么出名啊,化妆成这样都被粉丝认出来,压力好大呀。”
  “药店碧莲!”我低吼了一声,拍拍屁股站了起来。
  看来我没有认错,这个江湖上有如此有如神助的轻功,而且人品还这么贱的人,只有他,号称御风行的轻功第一人,孔雀大盗陆雀了。
  之所以叫孔雀大盗,一来是因为陆雀确实就是个盗贼,而且不是一般的盗贼,一般的钱财物品他根本看不上眼,只偷一些高大上又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丽香姑娘的肚兜,皇宫深藏的夜明珠,钱庄死守的铜模,不把江湖搅的腥风血雨不罢休,专业制造混乱三十年。
  而且他十分的高调,一般的小偷偷东西都是鬼鬼祟祟的,静悄悄的来暗戳戳的匿,不留下一片云彩,只有他,要偷哪里提前下通知,就喜欢看别人加重防备,全员武装严阵以待的样子,偷走了东西还要留下醒目的记号,表示他来过了,东西拿走了,请大家不要挂念。
  一个人能贱成这个样子,也算是一种境界。
  如果说这个世界里我最不想遇见的人有些谁,夏南胤那个死变态肯定排第一,这位孔雀大盗,妥妥排第二。
  因为我清楚他和我是一样的,唯利是图,不管道义,狼心狗肺,我行我素,根本就是条脱缰了的野狗,没人管得住。
  等等,我好像把自己也给骂了……
  我头疼的揉了揉脑袋,我当初写小说的时候为什么就喜欢往书里写些乱七八糟的角色啊?好好的写几个性格温柔知书达理风度翩翩的男神不好吗?不好吗?为什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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