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郡主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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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郡主威武- 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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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汗王汗妃王子公主坐于点将台左侧临时搭建的土台上,右侧,坐的则是随扈北巡的列位臣工。

    辰正时分,阅兵正式开如,最先出场的是季光慎精心训练的铁骑。只见每一位将士头戴熟铁盔,身披精钢鱼鳞甲,腰系腥红战裙,足蹬牛皮护膝高靴,身上的要害之处都被精钢打制的细甲保护起来,寻常的弓箭根本不能射穿这套甲胄。

    再看将士们跨下之马,那是清一色的宛西俊马,此马比草原上的马身材高大许多,速度快,只是在耐力上不如草原马,不过这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只要将宛西马和草原马杂交,不出五年便能培育出身材高,速度快,耐力强的优质战马。其实隆兴帝开榷场的目的之一,便是引进草原马以提高大燕军马的素质。

    各部可汗看罢暗暗心惊,他们都以骑兵为主,骑兵的素质好不好,他们一看便知。难怪春上大燕铁骑能直捣鞑鞑部王庭,生擒鞑鞑小王子,原来他们的铁骑已经如此利害了。

    骑兵在台下齐刷刷的向隆兴帝行了礼,便在校场上演练起来。只是校场上烟尘滚滚,骑兵们身姿矫健,于奔驰之枪挑刀劈假人之头如探囊取物,弯弓搭箭射向几十丈外的标靶,亦是箭箭命中红心。这样的战斗力,已经足以让各部可汗惊心了。他们心里清楚,大燕若有十万如此铁骑,便足以荡平整个草原。

    鞑鞑可汗更是心惊肉跳,眼前的一幕让他不由的想起开春之时他到漠南关来打草谷,被这支骑兵杀的落荒而逃,甚至连最喜爱的小儿子都被他们生擒了。

    骑兵过后,各部可汗已经被震慑的差不多了,季光慎向位于点将台上的无忌使了个眼色,无忌便轻轻拽了旁边的庄煜一下。这都是他们事先安排好的。无忌不必说话,庄煜便知道要做什么。

    庄煜在隆兴帝耳边低声问道:“父皇,已经震慑住鞑鞑可汗了,步兵还演练么?”

    隆兴帝点头道:“自然要演练,不独步兵要演练,回头你也下去,让他们瞧瞧我们大燕英雄倍出,彻底打下他们心中的贪念。”

    庄煜得令,向点将台下的季光慎点了点头。季光慎会意,立刻便步兵演练起来。

    季光慎传下军令,命步兵进场,只见六列步兵约有千余人,俱身着盔甲,手执盾牌标枪腰刀狼牙棒等各式武器,威风凛凛的走上校场,众军跪拜行礼,隆兴帝挥手命步兵演练起来。

    只见这千余名士兵立刻分为十二人一组,演练的正是鸳鸯古阵。看着各部可汗心惊肉跳。他们都是通晓兵事之人,虽然他们不认识这是什么阵法,可这阵法的杀伤力,他们心里却清楚的紧。若大燕先以骑兵冲杀,待敌后落庐后,便以步兵掩上结阵杀敌,那些落马的敌兵可是再没有生还的机会了。毒,这真是太毒了。

    众位可汗看向季光慎,眼神中充满了敬畏与恐惧,从前大燕的守关将军可没有这么毒,以骑步兵结合,既减少了己方的人员损伤,又能加大对敌军的有效杀伤力,而且还节省了战力的体力,怪不得方才大燕的骑马骑的都是宛西马,并没有骑草原马。原来这样的做战方式,根本就不需要战马有多么持久的耐力。

    隆兴帝看罢心中惊喜交加,训练步兵操练鸳鸯古阵,这是他和季之慎从前在军中之时的想法,只因鸳鸯古阵法已经失传,他和季之慎只有些残损阵图,还没有彻底研究出来,季之慎便英勇殉国了。想不到今日在漠南关,由季之慎的弟弟季光慎实现了他们这个想法。想来季之慎在这上头必是下了苦功的。

    步兵演练之后退下,隆兴帝哈哈大笑,心中的兴奋难以自制,竟当众喊道:“任安,你看见了么,我们的阵法终于成功了!”

    皇后见隆兴帝兴奋异常,都不顾下面还有各部可汗在看着,忙轻声唤道:“皇上……”

    隆兴帝向皇后一笑,低声道:“皇后,这就任安与朕研究多年的鸳鸯古阵,终于在季光慎手中完成了。”

    皇后忙点头道:“妾身明白,恭喜皇上。这接下来还有什么演练么?”

    隆兴帝挥手笑道:“不必了,设酒,朕要款待各部汗王,还要为季卿庆功。”

    隆兴帝的旨意传了下去,各部可汗都暗暗松了口气,喝酒总比面对着杀气逼人的大燕军队要舒服多了。众位可汗都站了起来向隆兴帝道谢。

    隆兴帝命人送上酒肉,季光慎派出二十名伙头军现支了烤架,将刚刚宰杀的牛羊架上烤架烧烤起来。不多时,四溢的香气让在场之人都放松了心神,纷纷推杯换盏起来。

    酒至正酣,几个满心不服气的愣头青王子借酒盖脸冲出去在点将台上叫道:“大皇帝陛下,此般吃酒没有意思,不如请五皇子殿下与我们比武以助酒性如何?”

    隆兴帝本来就有让庄煜下场展示武艺的打算,如今几位王子一叫,正中隆兴帝下怀,他立刻笑道:“好啊,煜儿,下去与诸位王子过几招吧。”

    庄煜笑着跪下称是,他有心展示自己的身手,便不走台阶,只来台点将台边腰身一拧,便轻飘飘的落了下去。那点将台足有一丈五尺高,庄煜这么一跳,立刻引起一片惊呼之声,特别是各部公主们,看向庄煜的眼神已经亮的有些晃人眼睛了。

    庄煜不理会那些惊叫,只向诸位王子抱拳道:“不知道各位王子想比什么,怎么办?”

    众王子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叫道:“比叼羊!”

    庄煜自信的笑道:“好,就比叼羊。”

    诸位王子立刻命人备马,无忌见状从点将头上下来,跑到庄煜身边道:“五哥,你骑闪电。”

    庄煜笑着摆手道:“不用,我就骑我的追风,追风虽然不如闪电神骏,却也不是什么马都能相媲美的。闪电的性子我不熟,反而不好。”无忌点点头,还是转身出了校场。他得唤闪电过来,万一那几位王子要使坏,他也能骑着闪电过去帮庄煜一把。

    因为诸位王子都知道大燕那位年轻的小郡王收服了天山龙驹,是以他们根本就没有打算让无忌参加叼羊大赛,免得自取其辱。

    少时,参加叼羊大赛的各位王子都各自上马来到了。一声令下,数匹骏马如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去,目标就是五十丈外的那头肥羊。为了增加难度,这头肥羊没有被宰杀,是头活生生的公羊。

    庄煜一马当先,很快便冲到了肥羊身边,他只用双腿夹住马腹,一手抓羊一手挥刀斩断拴羊的绳索,将百多斤的一只肥羊单手抓到了马上。只这一手便足以让围观之人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之声,庄煜这一手实在是太漂亮了,就算是草原上最英勇的骑士巴尔虎部的波日特大王子都未必有这样漂亮的身手。

    波日特也在叼羊的王子之间,他一见庄煜得手,便立刻纵马向庄煜奔来,只见他连人带马横着撞向庄煜,而此时庄煜两手抓羊,那只肥羊还在拼命的乱踢腾,庄煜若想保住自己,便只有丢下肥羊双手控马避开波日特王子,如此一来,那只羊便会落入其他王子的手中。

    无忧在台上看到这一幕,惊的脸色煞白,她情不自禁的站起来,双手紧紧攥成拳,不敢眨眼的紧紧盯着庄煜。

    可是在一旁掠阵的无忌却并不惊慌,只悠闲的坐在闪电的背上,没有一丝担忧之色。

    庄煜见波日特王子撞过来,不慌不忙的将那只肥羊往马背上一按,被按住头颈和脊骨的肥羊立刻动弹不得,就在按住肥羊的同时,庄煜用左膝一点胯下的追风,追风向斜刺里一冲,便避开了波日特大王子的冲击。并往前蹿出,直往奔去。

    那波日特大王子没有想到庄煜死都不放肥羊,立刻拨转马头去追庄煜,只是他先自慢了一拍,而庄煜的追风又是极神骏的良驹,是以庄煜将一众王子远远甩在身后,轻轻松松的第一个回到了。

    庄煜跳下马,抓着肥羊走到点将台下,跪下大声道:“回禀父皇,儿臣夺羊归来。”

    隆兴帝哈哈大笑,庄煜实在是太争气了,这下看那些可汗还有什么脸面吹嘘草原上的子弟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

    那些可汗见自己的儿子输了,脸色的确也不太好看,若是没有见到庄煜的身手,他们还能自欺欺人的说是自己的儿子让着大燕的皇子,可事实上他们看到了,那么多位王子围攻大燕皇子一人,还让人家夺羊成功,这脸,可是丢尽了。

    无忧见庄煜顺利夺羊而归,不由大大的松了口气,闭上眼睛喃喃道:“阿弥陀佛……”

    叼羊比赛中的羊是要一定杀来与大家分食的,一名厨师上前接过羊,利落的宰杀之后便也上架烧烤起来。没过多久,这名厨师端着一盘子最好的羊肉走到庄煜面前,跪下道:“请殿下赠肉。”这块肉是刚才那只羊身上最精华的部分,通常是夺羊而归的勇士献给心上人最好的礼物。

    庄煜看看肉那一大块肉,想了一下,立刻拿过刀将肉分成五分。他先将其中两份献给父皇母后,帝后二人不说话,只笑着看向庄煜盘中的另三份肉,满眼都是打趣的神色。

    庄煜如今脸皮够厚,完全没有不好意,他只说了一句:“请父皇母后尝尝儿臣的战利品,儿臣接着分肉了。”便转身将一份送到无忧的面前,还小声温柔的说道:“无忧,你刚才一定担心了吧,吃点羊肉补补。”

    无忧羞的满脸通红,用极低的声音说了一句:“谢谢五哥,刚才真的很凶险,以后再别以身犯险了。”

    庄煜如今难得和无忧说句话,听到无忧的声音,他欢喜的身子骨都轻了。忙道:“没事儿,你要相信我。”无忧红着脸点了点头,轻嗔道:“还不快去分肉。”

    庄煜这才乐呵呵的捧着盘子走到了十弟庄炽的面前。将一块肉入到庄炽面前的盘中,笑道:“十弟,你也尝尝,这是最好的羊肉。”

    庄炽赶紧出来向庄煜行了礼,拜谢庄煜赠肉之情,然后才回去坐下,看着庄炽那十足的清雅书生架势,倒让庄煜有些不得劲儿,与十皇弟相比,他似乎是粗鲁了许多。

    盘中还剩下一块,庄煜毫不犹豫的给了无忌,如此一来,那最好的羊肉他都分了出去,自己一块儿都没留。隆兴帝见状哈哈大笑,皇后也看着庄煜轻笑起来,这孩子还是这样,心里总想着别人,常常把自己给忘记了。

    无忧见状忙将自己还没有动过的肉切下好大一块放到无忌的盘中,然后看看无忌盘中原本的肉,又看看庄煜。

    无忌立刻明白了姐姐的意思,他抢过庄煜手中的空盘,将自己的那一大块肉放到盘上,大声道:“五哥你吃。”

    看到庄煜和无忧无忌关系这么好,隆兴帝和皇后又笑了。

    分食过羊肉之后,乃蛮部的乌伦珠日格公主跑到点将台下,高声喊道:“大皇帝陛下,我要与萱华郡马比赛骑术。”

    隆兴帝脸色一沉,刚要厉声拒绝,却听无忧轻声道:“姨丈,萱华愿意和她比,不能让他们小瞧了我大燕女子。”

    隆兴帝担忧的低声道:“无忧,你刚学骑马,怎么能比的过那些长在马背上的人,万一有个闪失可不是玩的,不比也罢。”

    无忌却道:“皇上姨丈,就让姐姐去比,姐姐的骑术是无忌教的,还怕她不成。”

    隆兴帝仍是皱眉,无忌赶紧说道:“姨丈,让姐姐骑闪电,任那个黑不溜丢公主骑术再高,她也比不过我姐姐。”

    隆兴帝看看同样一脸坚持的无忧姐弟,缓缓点了点头。同时下令道:“煜儿,你和无忌下去照看着,那怕认输都行,千万不能让无忧受伤。”

    庄煜和无忌躬身称是,与无忧一起下了点将台。无忧入帐换上一身天蓝贡缎骑装,英姿飒爽的出校场之上。很让庄煜看直了眼睛。其实在庄煜的眼中,无忧穿什么样的衣裳都好看。都是他心中最美最美的姑娘。

    无忧换上骑装一出来,闪电便自动走到了无忧的身边,这些日子里只要无忧穿着骑装出现在闪电的眼前,闪电就知道自己暂时归无忧所有了。

    乌伦珠日格公主正在暗自得意,她的骑术在草原姑娘们之中,可以算最精通了,她就不相信那个娇娇弱弱的萱华郡主骑术能比自己来好。

    只是当乌伦珠日格看到无忧牵着闪电向自己走来,脸色就变了。闪电是天山龙驹,草原上没有一匹马能跑的过天山龙驹,她立刻沉着脸大声叫道:“萱华郡主,你骑天山龙驹,分明是在欺负我。”

    无忧抬手轻抚闪电的鬃毛,高声道:“乌伦珠日格公主,我学骑马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而公主是自幼长在马背上的,你要同我赛马,难道就不是欺负我了?若公主以为这不是欺负,那可否请公主在赛庐后同我比一比刺绣之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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