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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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大侠-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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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处在哪里呢?嘿嘿……日后便见分晓。我走了,你也保重。”他走了几步,想一想,回过头望她一眼。“你如果要嫁人,记得眼睛睁大一点,那些脸白白、嘴花花的英俊小子是万万不能挑的,知道吗?”
  说完,他真的毫无悬念地走了。
  她看着他的背影,良久良久,两行泪滑下。
  “你不嫌说得太迟了吗?我的心早在三年前就被一个脸白白、嘴花花的英俊小子给勾走了,呜呜呜……”呢喃着,她再也忍不住以手掩面,嚎啕大哭起来。
  丁叮一离开天宝坊,笔直往西行。
  她一心只想快赶回家,却没有发现,她心底日思夜盼的家并非“柳家”;因为柳家是在天宝坊的南方。
  她走的方向是朝着白云庄去的。
  完全是无意识地行动,在大街上、在拥挤的人群中,她像一条泥鳅一样,在众人发现她的存在前,已滑溜地跑了开。
  她行色匆匆,越是赶路,一颗心就跳得越快,却不是因为累,而是胸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叫嚣着想要蹦出来。
  那股子海啸般的情绪在她奔近苏州城郊的山头时,累积到最高点。
  “啊!”她张嘴,发出一记长啸,如凤鸣九天,清越激扬,直入云霄。
  而伴着啸声的是她轻灵若凌波仙子的身姿,脚尖轻点着山石,一路曲折,直上山顶。
  “啊!”须臾,一记龙吟加入丁叮的啸声中,龙吟长空,雄壮威武,身形是笔直的,就好像一支脱弦而去的长箭,一气不换,直时山顶。
  丁叮欢快的脚步一直奔到一片灰黑的地面上,猛然煞住。
  她讶异地看着满地的残砖废瓦、焦黑的土石,原本失控的神思突然间就这么回到了现实。
  这是怎么一回事?她应该是要回家的,回到柳怀犀的身边……原本在脑海里纠缠着的画面突然像褪去了伪装,变得清晰无比。
  她往前踏一步,一段记忆回到脑中。
  “爹爹,你回来了?咦?那是谁?”
  她看到一个瘦巴巴的小孩子。
  他一开口就叫她“姐姐”,她从来也没有兄弟姐妹,这偌大的家里就她一个孩子,生活既无聊又无趣。
  她好想要一个弟弟,而这个弟弟好可爱,嘴巴又甜得像涂了蜜。当他洗干净后,她真是吓了一跳,这世间怎么有这样俊秀的孩子,就像天地的灵气都集中到他身上了,他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
  后来,他变成了她的师弟,她也慢慢了解了他的出身来历。
  但是她一点都没有看不起他,反而更加怜惜他,把他当宝一样地捧在手心上疼宠、呵护。
  爹爹说他性情偏激,需要好好教导,否则难保哪天不小心走入魔道,那就是玲珑门的罪孽了。
  她却不以为然,师弟或许性情稍微极端了一点,但他的心肠其实是很好很好的,看看他在山里这么久,几时胡乱杀戮那些鸟兽了?除非对方先冒犯了他。
  照师弟的说法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那抱歉了,犯我一分,我必十分回报。
  师弟主张人性本恶,因此除恶务尽。
  爹爹认为人性本善,凡事必留余地。
  她则觉得他们两人都有道理,不妨择中庸而行。
  他们三人就在这里……对了!她想起来了,这地方就叫白云庄,是她真正的家啊!
  一只大掌无声无息拍上她的肩,以她目前的功力该是躲得开的,但她没有躲,一双泪眼回望过去,盯住那黑发中夹着银光,容颜如雪的男子。
  “师弟……”泪水滑下,她软软地倒进了男子的怀里。
  曾经,他瘦瘦小小,足够她完全抱进怀里呵疼着;如今,他抽长的身子比她足足高出了一个头,宽阔的胸怀紧紧地拥着她。
  他的身体在颤抖,四年啊!多么漫长的时光,久到他以为自己已经不可能等到了,她必是死去了,否则怎么会任他翻遍天下,仍然遍寻无踪。
  他本已下定决心豁出这条命,为她报完仇,就下黄泉去找她。
  然而,上天终究没有绝了他的生机,终是让他找到了她。
  他小心翼翼护着她,不惜耗费大半功力为她打通阻塞的经脉,餐餐灵药,佐以昔年他俩在山上最喜爱的东西,用最平和的方法,总算勾回她的记忆,令她重入他怀抱。
  好久、好辛苦的一段岁月啊!
  他抱着她,指着左前方一块黑抹抹的地面。“就是在这里,我第一回见到你,我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娶你做我娘子。”
  丁叮一阵沉默。当时的她年纪太小,不了解他口中的“喜欢”到底是什么意思?对于他的亲近、搂抱、甜言蜜语,根本不解风情,索性什么也不做,一切随他,直到那一夜……
  他扶着她,引她走遍那曾经存在、如今却成废墟一片的白云庄。
  他们曾经在丹房里打架,在书库里读书,在厨房偷喝酒……好多好多的小事她已不复记忆,但他却记得一清二楚,仿佛在白云庄那段岁月,每一时每一刻都是用烙铁直接烙进他的骨子里,任凭岁月无情流转,刻痕始终如一。
  他们的脚步最终停在密室前。
  当年曲笛建这密室,为的就是在紧要关头保护自己跟丁还父女。却想不到,正是这间密室引得他与她生离四年之久。
  “你知道吗?师姐,我爱了你近十年,从我们第一天见面开始,我就知道我爱你,这一辈子仅会爱你一个。但只有一次……我几乎是恨你的,我想问你,那夜,你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要抛下我?我宁可和你死在一块,也不愿独自偷生。”
  她抬头,模糊的泪眼看着他清俊的容颜,面白如玉,若非那一头泛着银光、夹着点点星霜的头发,他跟过去完全没有变。
  是什么原因让他显得如此苍老,又如此深沉?
  她心好痛。“我一直不懂你口中的喜欢是什么意思,直到那一夜,我看到那两柄柳叶刀差点搅碎你的身体,我突然懂了。我舍不得你受伤,我想你好好活着,但愿你一生平安到老……我要你快乐,师弟,我衷心祈求上苍能赐给你幸福,只要你能活下去,我……我可以做任何事。”
  霎时,曲笛心底像翻起了涛天巨浪,紧紧地将她搂进了怀里。
  记亿中,这辈子他没有真正地拥有过什么东西,他总是在追寻、掠夺,然后失去。
  小时候,他没有力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身边那几个尚可称为“亲人”的乞丐,被王纷活活烧死。
  长大后,他有了一身本领,也使尽手段想要保护丁还和丁叮。
  但丁叮不认可他的做法,丁还也不信任他,所以白云庄还是被大火烧成废墟。
  一个人一生可以承受多少次的生离死别,曲笛不知道,但他清楚自己受够了。
  如果他真是那么差劲的人,注定无法守护自己心爱的人,那么,就让他抱着敌人一起下地狱吧!
  打从丁叮下落不明后,他的生命就已经跟死亡划上了等号。
  直到此刻,她完完全全记起了过去,并且回应了他的感情,他才感觉到那已停止跳动四年的心脏又开始有了律动。
  “师姐,娘子……叮儿……”他的宝贝啊!“我不是在作梦,你真的爱我?”
  丁叮回抱着他,从他颤抖的身躯可以清楚感受到他心情的激动。
  他浓烈的感情像水一样流淌进她的心,点燃起一股庞然火势,直烧得她心头发烫。
  如果她曾经以为爱情就是平淡如水,那现在这种激烈有如怒涛狂啸的感觉又是什么?
  她想要紧紧地拥抱曲笛,爱他、怜他,一刻也不愿意与他分开。
  为了他,她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和灵魂;这已经完全脱离了众所公认最好的夫妻相处模式——相敬如宾。
  她有点怕,却有更多的兴奋与期待。跟曲笛在一起,她的生命会是无限的多采多姿……
  “我爱你。”她很用力地点头。“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因为你打上山就每天在我耳边说喜欢我,将来要娶我做娘子;也可能是因为我习惯了身旁有你的日子,更或许……反正原因太多了,我也搞不清楚,我只晓得我要跟你在一起,没其他的了。”
  “好好好。”真正的爱是说不出口的,存乎一心,他懂。“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说着,他拉起她的手,往后山的小湖方向走去。
  景色依旧,但小湖边多了一个土坟,没有立碑。
  “这是?”她心头隐隐明白底下埋了什么人,浓浓的伤痛激红了眼。
  “老头的坟。”他说。
  她忍不住横他一眼。“你就不能好好叫一回师父吗?”
  “不能。”他拖着丁叮跪在坟前。“老头,我要娶你女儿了,以后就不叫你师父了,反正你也没真教过我什么,我的功夫八成以上都是师姐教的呢!从现在起我就改口喊你岳父啦!岳父大人在上,请受小婿三拜。”这个礼他倒是做足了。
  她翻了个白眼。“我还有婚事没退呢!这么容易就能嫁你吗?”
  “难道柳怀犀坚持娶你,你就肯嫁他?”如果在她未表明心意前说那等话,他还会稍稍担一下心,但现在,他完全不在乎了。
  “呃……”她张大了嘴,却说不出话来。
  “所以喽!我们干脆点,在岳父坟前拜了堂,其他事就别管它了。”
  “柳公子好歹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这么做岂不是恩将仇报?”
  他长叹口气。“早知道你们姓丁的都是木头脑袋,幸亏小爷早有准备。”
  “你说什么……啊!”她脑筋一转。“莫非你对柳公子做了什么坏事?”
  “你放心,我不会伤那位柳公子半根寒毛的,毕竟他也是个朝廷钦差,虽然身负的使命是有些奇怪,可我也没必要跟官府斗上啊!”他自己的确没让柳怀犀掉半根头发,不过是让曲敏儿给姓柳的下了点不太好的药罢了!
  “真的?”
  “总之我跟你保证,柳怀犀是什么问题也没有,可以了吧?”
  “我就信你这一回。不过……你好像对柳公子的事情非常清楚,那份密旨连我都是到了苏州才知晓的,怎么你却全知道了?”
  “天下第一情报组织『灭天』的主人就是我,我没跟你说吗?”
  她恨恨地瞪他一眼,两根手指化成两道虚影,拧住了他的耳朵。“你从来没说过,而且……你取的名字也太难听了吧!”
  “那我现在说啦!”说实话,好久没被她拧耳朵了,时隔四年再重温旧味,真是……痛与乐并俱啊!“还有,我取的名字哪里难听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于是我以『灭天』为名,行大义之举,我觉得很好啊!”
  “偏激、偏激。你圣贤书都读到屁股上了,恶事都是人在做,与天何干?况且先人有云:人善人欺天不欺。你不敬天地,不服五常,又岂能为人?”
  “妈的人善人欺天不欺啦!我说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就拿岳父来说好了,他一辈子干过什么坏事吗?穷一生之力为武林谋福,他得到了什么?再说先前被我弄垮的王家,从老到小,没一个好货,却享尽半生荣华。你说说,老天还有长眼吗?不该灭了它吗?假使凡人皆有百岁之龄,行善者得辛苦九十九年,方得最后一年的安稳。那为恶者却可安享富贵九十九年,最后一年才得报应,任何有脑袋的人都知道是为恶较划算啦!”
  能这么算吗?好像很有道理,但却……大违常理。要说对人情冷暖的体会啊!十个丁叮也辩不过曲笛。
  曲笛赶紧拉她拜堂。他现在学聪明了,不像十二岁时那样笨,明明看准了一个爱人,还傻傻地等着她长大,等啊等的……差点把人给等丢了。
  他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赶紧把人抱进怀里先,至于其他的礼教道德方面……让它们全见鬼去吧!
  第十章
  丁叮直到全身衣裳被脱去大半,才猛然醒觉,她似乎又上了曲笛的大当了。
  “你又拐我!”她再度习惯性地拧他耳朵。
  “唉呀!”曲笛闷哼一声,停下扯她腰带的手。“堂都拜完了,接下来不就是洞房吗?怎么说我拐你了?”
  “我说过,没与柳公子退婚前,不能跟你成亲的。”
  “反正他一定会退婚的,我们早一天成亲、晚一天成亲又有什么关系?”没真正拥有她,他心不安啊!
  “这是道义上的问题,尤其柳公子又救过我的性命,好师弟,我一定会嫁你的,你别逼我这么紧好吗?”算她求他了。
  他恨恨地握紧拳头、松开、又握紧、再松开,足足有半刻钟那么久,他长叹口气,翻个身,躺到草地上,仰望那蓝蓝的天空,清凉的风拂过树梢,带着几许草木清新的气味。
  这片林子是他们小时候最喜爱游玩的地方,春天,他们在这里掏鸟蛋;夏天,他们爬到树上捉蝉;秋天,他们在漫天飞舞的落叶中击剑;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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