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唐朝之肩上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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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唐朝之肩上蝶- 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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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茹少有听到小姐讲故事,既然小姐有这个雅兴,雪茹当然恭敬不如从命啦!”说着便双手捧着脸。一副着急听的样子。

    “很久以前,有一位官位显赫大户人家,有个小女儿叫朝阳,美丽非常,双亲疼爱。可朝阳到了十七八岁时,还没有找到心仪的郎君,父母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便也舍不得让女儿嫁人,并未放此事在心上。

    直到有一天,朝阳带着贴身丫环玩耍,她看到了一个挑着草药的英俊小伙子,那小伙穿得简单,只着布衣粗裤,却长得眉目清秀,自然小伙也发现了朝阳,但是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作祟,两人并未打招呼。但是小伙子带走了她的芳心。

    于是通过打听,她得知自己心仪的郎君叫蒲公,他曾饱读诗书,学识渊博,但因家境贫寒,只得采药为生,巧的是蒲公也没忘记朝阳,但知道两人家境相差悬殊,便并未主动去找朝阳。

    一见钟情,蒲公和朝阳在承受着相思的煎熬,两人终于偷偷约会了几次。朝阳心想,父母如此疼爱自己,自己跟他们说了,未必不会同意,再说我和他已经难以分开,便和爹娘说了:“爹、娘,有个采药的……叫蒲公的小伙子…女儿想…”父母立刻明白了女儿的心思,但是父亲并不同意,直接用为了她好,拒绝了她,亲人的态度并未改变朝阳对蒲公的爱。

    父母最终无奈的同意了女儿的婚事,答应让穷苦的蒲公娶自己的女儿,但是必须当上门女婿,上门之后,朝阳的父母处处为难傻小子,朝阳看在眼里,难过在心里,她搞不懂,为什么父母会如此看不惯蒲公,于是便决心偷偷和蒲公浪迹天涯。

    两人来到一个风景秀丽的小山村,在那里还有一个可挡风寒的破瓦窑,在瓦窑的前边还有条小溪,小溪边长着很多的兰色的野花,俩人决定就在此居住,生活虽然艰苦,但是两人恩爱异常,便也觉得很幸福,生女儿那天,满山开满的兰色野花,尤其的鲜艳,所以便取名兰若。

    然而由于局势荡乱,没过多久,蒲公被迫着去参军打仗了,这一去就是十八年!十八年里蒲公遥无音讯,朝阳带着兰若坚守着瓦窑,衷心不改,无论何人来劝,十八年里她们母女靠的只有那满山的一种不知名的野花来填饱肚子,到了那野花干枯的时候她们还拿回瓦窑取暖,朝阳发现野花不但可以果腹,还可以消炎。到了毛茸茸野花盛开的季节,满山遍野的小伞让朝阳心中感慨非常。

    十八年后的一天,蒲公凯旋归来,朝阳让蒲公在再去战场的时候。带着这种野花,然后这种坚强美好的野花,便飘到了各处,然后带着朝阳和蒲公对爱情的祝福,祝愿所有有情人能够终成眷属,白首不离。特别是紫色的蒲公英,紫色的蒲公英遇见的人便能够得到美好的爱情,雪茹,祝福你,有一天你一定会遇到你美好的爱情,纵然过去一世一生,还是无悔的爱情。”玲珑虽然并未停下手中挖蒲公英的手,但是唯独对那颗独一无二的紫色蒲公英绕开了。

    “小姐,这不是雪茹发现的,是小姐发现的,因为如果不是小姐,我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我只当它是杂草呢!雪茹听小姐讲了如此美好的故事,已经觉得心满意足了,雪茹希望小姐能够得到传说中被祝福的爱情。”雪茹说得很诚恳。

    “傻瓜,是你发现的,难道时间还能够绕回去吗?以后好好关注身边出现的好男人,看来咱们的雪茹,是要嫁人啦!哈哈。”玲珑打趣到。

    是啊!紫色一贯是玲珑最喜欢的颜色,如果不是因为首先自己的年龄无法征服这么高贵的颜色,还有就是紫色一般都是皇家御用的颜色,因为染料工艺特别的复杂。但是不是自己的就不是自己的,和喜欢不喜欢并没有关系。

    还记得又一次和他约好要去湖上划船的,但是自己因为种种事情推脱了,但是欧阳俊逸并不死心,硬是安排好了一切,在书房门口堵住了自己,非拉着自己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湖边,当时正在盛夏,燥热难耐,自己并不愿意出门,但是小湖边的风吹来,引得荷叶唰唰作响,立即感觉到了清爽,欧阳俊逸吹了口哨子,一个船夫,撑着竹竿,湖中心慢慢地划着小船来到了岸边。

    见到欧阳俊逸后,跳下船来,示意自己和他上船,一开始两人都没有站稳只见船桨在水中画了一个个圆圈,倾刻间平静的湖水激起了浪花,浪花追逐着金色的阳光,像顽皮的小孩似的跳跃着嬉戏着,更像是要把自己和欧阳俊逸扔下湖中,后来欧阳俊逸把双脚微微张开,稳住了正在摇晃的船身,自己这才没有滚下船。

    欧阳俊逸学什么都特别的快,船夫只是几次指导,他便撑着竹竿离开了岸边。

    玲珑发现船开得及其稳当,也便不再害怕,沉浸在湖光山色之中, 船悠闲地在碧绿的湖面上行驶着,欧阳俊逸一边撑杆,一边也欣赏着这美丽湖光景色,因为时不时需要冲破荷叶的阻碍,玲珑感觉到了小船行驶的艰难,这个时候欧阳俊逸干脆不再撑杆,四下望了一下,便叫玲珑和自己并肩躺下,玲珑听话的躺着,小舟随着湖面的荡漾,轻轻摇晃着,就像母亲的臂弯一样,玲珑似是要迷迷糊糊睡着。

    “荷叶和荷花的清香,是我最喜欢的味道,玲珑,你抬头看,慢慢的晚霞便会退去,然后满天的繁星便会升起,我和你曾经一起看过日出,看过星星,看过初雪,一起经历过的很多事情,你虽然忘记了,但是我会一件件补上,让你永远记得。”说完便撞了撞玲珑的肩膀,示意玲珑抬头。

    这个时候天空正是一片猩红色,阳光四下散开,因为躺着的视角,只看到一片温暖的天空,然后慢慢地天色开始暗下来,夏天的晚上虽然开始得晚,但是开始得快,慢慢的玲珑能够听见回巢的鸟叫声,随着夜色的拉近,星星一颗颗地出现,虽然看不见月牙,但是星星越来越多,玲珑像是不小心撕开了装着星星的带子,不过一眨眼,便又多了一些,最后便洒满了整个天空。当时两人靠得很近,能够在静谧的夜里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曾经欧阳俊逸用了这么多的时间才让自己相信和他已经是天作之合,板上钉钉,毕竟谁都无法接受,突然就有一个未婚夫。可是现在又要让玲珑接受,自己已经被他甩了的事实。

    算了,别想了,昨日星辰昨日风。还是让自己更加的忙碌吧!

    ps:

    紫烟今天中午看见了蒲公英,便去田埂里面挖,一边挖一边想起了自己以前看过的关于蒲公英的故事,特别喜欢这种植物,虽然从来没有见过紫色的蒲公英,要是你们遇见了就好了,被祝福的爱情!好美!

 第十九回 处处张灯彩 落尘变五叔

    贞观四年,秋天,金桂飘香时节,富足的扬州,集市繁忙,车水马龙川流不息,闹市区人们挨肩接踵,络绎不绝的看着稀罕的小手工一品,或者是驻足观看一番杂耍,永乐商号的布匹坊一打开门,就涌进来了三四个雍容华贵的妇人,叽叽喳喳,买了不少的布匹,把店伙计的鼻尖都忙出了汗水,脸上也喜滋滋的,一通忙活后送走了这几个妇人,还没有来得及喝杯茶,便又是一拨客人。

    吴钰已经来回去了库房好几次,虽然累得紧,但是隐约间总感觉有什么喜事。要不然又不逢年,又不是中秋佳节的,怎么可能生意比平时还要更好好几倍?正在疑惑间,噼里啪啦的爆竹声,已经放到了布匹坊的门口了,几个男子肩扛着一个男子,高兴得跟着鞭炮走了过去。

    吴钰正在疑惑间,布匹坊的薛总管,用铁烟枪头,重重敲了吴钰的脑袋一下,“战争结束了,英雄凯旋,亲人活着回来了,别人高兴,你跟着瞎凑什么热闹,你也有亲人上战场了?没有就跟我老实干活,库房收拾好了吗?今天生意肯定很好,知道吗?提起十二分的精神。”吴钰赶紧到后堂干活去了。

    头儿让盯着几个主管的异动,要说这个薛总管,打死吴钰他都不会相信他会是想要篡权的,那叫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每天来的最早,走得最晚,连一根头发丝这么大的布渣子都舍不得损失,常常收集起来,用来捆新的布匹。简直可以评为五好员工,但是头儿却说,这样的人更要仔细观察着,没准儿真的把十几个布匹连锁坊当自己的产业了呢!

    过分的关心。便是僭越,本分是最难坚守的。做好自己分内之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些人懒散了,有些人过于勤快了,抢了别人的饭碗,但是像薛总管这种劳模,怎么看怎么像是有人已经允诺事成以后要把布匹坊分给他似得。

    虽然吴钰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是自己的头儿说话一向高深,她让盯着自己就好好盯着,这便是本分。

    玲珑老是怕吴钰作为一个杂役,在永乐商号被人欺负,每次接头都给吴钰带好多个吃的,用的,眼见着吴钰老吃冰糖莲藕,醋鱼,醪糟酿蛋这类好吃食,身体倒是比在长安城好了很多。虽然是个杂役但是因着玲珑的照顾。穿得也是干干净净。

    吴钰在玲珑心中早跟弟弟一般无二,吴钰手脚利索,人又勤快,在永乐商号也没有吃什么亏,用雪茹每次去看来回来的话来说,就是鞭子还没有打在身上,就赶紧干活,谁都不好意思在百上加斤了。现在已经又一个普通杂役,干成两三个杂役的组长了。

    是金子就算是埋在煤炭渣子里都能放光。谁让其他人是煤炭呢!吴钰如是这般对着玲珑说过。玲珑摇摇头。自己把吴钰,王真。雪茹这三个挨千刀的,惯得是不像话。

    要说今天扬州上下,因为漠北战争的结束。李靖将军捉了敌首领,很多妻离子散的家庭终于盼来了团聚而都透着喜气的话,那么玲珑断言的是永乐府邸是有人欢喜有人愁,至于是何许人欢乐,何许人愁,玲珑也说不清楚,反正她是欢乐的,而且是自打收到了欧阳俊逸的退婚书信后最欢乐的一次。爹爹最相信的人,老四,四叔叔从漠北凯旋回来,今天下午便会到府。

    燕二叔一早便着人张灯结彩,满脸透着说不出的喜气,看着非常的逼真,三叔更是夸张,一早就撅着屁股在自家院里的一颗老槐树下面挖着什么,玲珑看得是莫名其妙,站着又看了半晌,发现出来了四五个黑漆漆的罐子,原来这厮是在挖自己埋好了的“七里香”,好吧!四叔回来了,三叔这个光棍居然用的是嫁女儿的旧习俗。

    就连玲珑从来没有见过的五叔还有六叔都从江苏还有不知名的地方赶了回来,六叔长得风流倜傥,又未娶亲,所以神出鬼没,不见了也没有人找,来了也没有人奇怪,反正是个神叨叨的人物。

    玲珑第一次见六叔死活像是见过,特别像自己在二十一世纪时候还算比较喜欢的一个男明星,真要使劲儿想又想不起来哪里像,高耸的鼻子特别像是个混血儿,眼睛不同于漆黑,泛着着一点微微的灰色,最后才,猛然一拍大腿,想起来了,特别像是吴彦祖,连身高和身材都无二,只不过是留着一头齐背的长发,外加上有些不修边幅,多了一些粗狂感觉。所幸还挽发,要不然还真的是太过于放浪不羁了。

    五叔才出乎自己的意料,虽然还未正式见面,但是五叔长得是肤白貌美,而且他居然就是,就是比自己大不了多少,而且自己早就认识,已经见过的楚落尘。当时看见是楚落尘的时候,玲珑差点没有吓尿,想着自己以前在五叔面前是耀武扬威,而且还暴露了这么多事情给他,他不会告自己的恶状吧!而且这个老五,实在是出现在府中太少,除了几个老管家和府中壮丁认识以外,几乎无人认识,怪不得楚落尘来找自己这么几次,没有人告诉过她。也难怪,老六都至少二十七八岁了,而这个老五反而只才十八九岁。敢问当时爹爹他们拍这六兄弟是按照什么排的,而且楚落尘耶,富二代,参加什么民间组织,玲珑简直是气得直跳脚。

    敢情儿他早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而且还隐瞒了这么久,假装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楚落尘和二叔燕观雨两人握着手哈哈大笑的时候,玲珑用眼神直狠狠地盯着楚落尘,意思是:“你最好有合情合理的解释,否则。。。。。。”楚落尘在谈笑间回了她一个眼神,意思是:“否则,你能怎样。。。。。。”玲珑还真不能怎样,现在他辈分比自己高了。

    这不科学,一点都不科学,玲珑转来转去,始终无法相信,首先他居然是富二代,其次,爹爹跟楚云天一向不睦,而且看不上楚云天的一毛不拔,但是却跟楚落尘结成了拜把兄弟,而且不分年龄,要是成了义子玲珑倒还相信,反正觉得一头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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