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方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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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方胜结-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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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他也的确是等着我来,这间屋子就算我买了,再原样重建一间,可好?”
  “好。”
  “啊,你说千福回头会不会念我?”
  “会。”
  女子沉静片刻,叹口气,“她累的时候多,我就勉为其难让她再念一回。”捂嘴轻笑,毫无顾忌地伸了个懒腰,她并不理会一边道谢的失火户主,素手提裙,香风微动,人已走出纱轿。
  风过垂柳地站定,低垂的面容在悠然琴音中慢慢抬起,睫如秀扇,轻眨间溢出魅色流光。红唇缓扬,颔首,冲迎面之人微微露齿一笑。
  这一笑,成功定住那意欲越过邦宁的男子。
  她很美。
  脸如银盘之月,眉色黛染灵透。双眸如星,红唇胜樱,纵恣雅态,仿如柳竹之姿,美盼两相承。她的纱裙正面并无花饰,霞袖慢垂,一眼看去反倒朴素无华;衬裙只到膝下七分处,露出半截白玉小腿,虽有薄纱笼罩,隐约之现的风情却更易引人遐想。及下,未着罗袜的脚上居然穿着一双木屐。
  风引飞花,黯淡衣裳花下舞。莲步轻摇,坠玉丁当声如脆。
  一步如云,二步如絮,三步娇娆,人已立在男子身前。
  近……近到他能数清她敛眨的扇睫。
  受惊退一步,他脸色微变,视线慌乱从白玉脚背上移开。
  檀口轻启,她抱月飘烟地一笑,“公子……怎么称呼?”
  明明柔弱的体态,可眉梢的不羁,眼角的嘲弄,唇边若有若无的讥讽,加之诡异的飘花琴声,俯首唯命的侍女护卫,无一不暗示着这女子绝非凡人。
  他叹气,不知她是深藏不露高中高的高手,还是当真柔弱无力惹人怜。
  步步拂香,他,看不出她有任何威胁。
  “易……易季布。”他暗暗再退一步。
  “易公子初来此地?”
  “是,在下刚才得罪之处,还望姑娘见谅。”
  她“呵呵”一笑,“没关系、没关系,易公子救小女子一命,小女子定当涌泉相报。”
  此话一出,四周一片抽气声。
  怎么,她这话暗藏他意?他心中猜测,并未将疑惑表露在脸上,仅低头笑道:“在下多谢姑娘。为方便官府查明灾情成因,还请姑娘尽快离开。”
  立即,又是一阵抽气声。
  她未说什么,视线从下到上慢慢滑动,最后定在他脸上。
  朴素的黑布鞋,朴素的蓝布袍,身形俊挺,黑发整齐束于脑后,黑带固定,将眉目额角尽数展露。
  鼻尖向前移了一分,似嗅他的味道。见他身子后倾,面有恼色,她也视而不见,慢慢绕着他走一圈,仿若打量多么稀奇的东西。最后,绕完一圈站定,她抚额,颦眉之态似有轻愁无限。
  除了身形的完美值得称赞外,这男人全身上下……实在是……找不出优点。
  唉,为什么?她心中重重一叹。
  衣着朴素没关系,配上绝美的容姿,定是一位浊世翩翩佳公子;义正词严没关系,配以英勇的救火英姿,也算得上一位笑傲江湖的英俊游侠;头发梳得呆板没关系,在东风吹拂下,以烈焰为底,绝对能飘摇出狂放不羁的酷男气质……但,为什么,为什么这张脸长得不符合她的审美标准呢?
  坦率地说,如果把这男人丢在人群里,无论她蓦然回首多少次,也绝对找不到阑珊边的那点灯火。
  唉!无语怨东风地再一叹,秋水无骨的手很无奈地从额上滑落,向他伸出,“百里新语。”
  他微怔,盯着伸到眼皮下的手,不知该如何。手很白,淡淡青色的血管在皮肤下若隐若现。不知……这手牵在掌中是何等柔滑……
  脑中刚跳出这个念头,他脸色微变,暗骂自己心术不正。眼角微微瞥开,见到被唤“邦宁”的护卫冲自己打手势……恕他蠢笨,不能理解那莫名其妙的手势。
  第1章(2)
  移开视线,不顾邦宁遽然变冷的视线,他正要转身,无骨小手已握住他的大掌。乍愣之下,手被用力摇了摇,丢开,她的笑语同时响在耳边——
  “易公子,欢迎光临我烟火楼,择日,百里新语恭候大驾!”说完,她转身走入轿内,依旧是步步摇情落月。
  坐定,起轿,一行人诡异地来,诡异地去——别人怎么看易季布不知道,至少,他心里就这么认为。
  烟火楼?什么地方?她在这城里究竟是个什么角色?
  面无表情,眼瞳垂落。
  展开的右掌尚余她的香气和触感,他五指微微动了动,缓缓垂下。袖落的须臾,将那抹未及消散于空中的芬芳,挽留。
  “那个……易大人啊,您这是去哪儿?”
  一声叫唤让抬脚的男子回头,“孙总把?在下回官衙。”
  火情已灭,后继工作也安排妥当,他还能去哪儿?当然是回衙署阅读风物志,以尽快了解此地民情。
  “季大人若不介意,等下官一同回去,可好?”孙总把一张黝黑的脸扬起微笑。
  易季布颔首,找了一处不碍事的角落站着。他见孙总把向救火兵交代几句,往回走的当口,身后传来一道轻沉的脚步声。随着他的转身,轻朗的嗓音响起——
  “易大人救火之急,果敢明敏,宗某佩服。”
  来到他身后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头戴苍水玉冠,褐绸春衫,外罩蓝罗半袖袍,袍上绣以云藤水纹,腰带上挂着三个玉佩,手中正拿着一把折扇轻摇。
  一句话形容——满身的财大气粗。
  易季布不认识此人,只当他过来打招呼,听他话中并无敌意,仅点头笑了笑。
  “当机立断以铁锚拉断横梁,再劈断四根主柱,借屋顶倒塌来阻止火势蔓延,易大人,你让宗某不得不佩服啊。今日,宗某可否有幸交你这个朋友?”
  “宗公子过奖,这些只是救火的常识。”他脸色不变。交朋友当然可以,但这人总是“宗某宗某”,至少也要让他知道名字才行。
  刚这么想着,孙总把已经走过来,“咦,宗公子也被这小火吸引来?”
  “有热闹,当然要看。”宗公子摇着折扇,眼睛不离易季布。
  “这当然、这当然。啊,这位是易大人,大都新调的同知,昨儿刚到。”孙总把笑着为两人引见,“易大人,这位是清风酒楼老板,宗盛道宗公子。宗公子才高八斗,风流倜傥,与易大人年纪相仿,日后见面的机会一定很多。”
  为什么见面的机会多?是说他与宗公子一般风流,还是说他会常去清风酒楼?或者,宗公子是个惹事之辈,常被请去衙门?
  盯着孙总把过于献媚的笑,易季布暗忖。同样是拿官俸,但同知的俸禄不比以往,他无奢侈之习,断然不会常去酒楼,两人若常有机会相见……嗯,多半是宗公子被请入官衙。
  如此说来,此人算是个生事扰民之人。
  心中有了定数,他抬头,“宗公子,在下初来贵宝地,日后还请多多指教。”他有自己的坚持,但官场混得久,虚应逢迎的嘴脸见得多,做起来也自然。
  宗盛道哈哈一笑,“啪”地收了折扇,眼含趣味打量他一阵,方道:“易大人啊易大人,易同知,宗某……定要交你这个朋友。”他回头,召过身后一声不吭的侍僮,指着易季布道:“记下,易大人是本公子新交的朋友,他去清风楼,无论带多少朋友,三顿免费。”
  “是。”侍僮从怀中掏出本子,“刷刷”写下数行字。
  伸手拍拍易季布的肩,宗盛道另有深意地看他一眼,含笑离开。侍僮记完后,看了易季布一眼,面无表情追着主子离去。
  不明所以盯着拐弯处消失的身影,他只当生意人好客,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举步向官衙行走。身边,孙总把颤抖而兴奋的声音响起——
  “易大人、易大人啊……”
  “孙叔,不在官衙,你不介意我唤一声孙叔,你就唤我季布吧。我初来,有些事还望您多指点。”
  孙总把微微一愣,随即点头。他本就是豪爽性子,当下改了称呼:“季布啊,你刚来城里,有些事还是要知道的,不然,一不小心得罪了人可不好。”见他点头,将步速调得与他同步,孙总把四下望了望,小声道,“这城里,有些人惹不起。”
  “哦?”袖中双拳微紧,随即缓缓放开,他轻轻点头。
  又是如此,在哪儿都是如此。哪儿都有惹不起的人,都有得罪不起的官,在大都……在大都……罢罢,事如云烟,过去的都过去了,他又何必将自己困在往事里。
  既来之,则……安之。
  刹住跑开的思绪,他丢开往事,细听孙总把在耳边轻语。
  “这世上,有钱的是大爷,大爷中的大爷就更是大爷了,得罪不得。刚才那宗公子,是城北清风酒楼老板。要说一家酒楼老板,也算不得什么,不过啊,宗家是咱们城里百年酿酒的行家,宗氏酿酒无人可及,这一代只有他一位公子,宗老爷是疼到骨子里去了,他开酒楼,宗老爷当他好玩,没想到居然也有今天这个声色。都二十八了,也没见他娶妻。”
  也就是说,宗公子不仅祖产富旺,他自身也是个赚钱好手,而且,很风流。
  点头,易季布仔细听着,神色平静。
  “慢慢你就熟悉了,另有城北的陈家,老爷陈放勋,五十多岁,膝下有三位公子皆在外做官,不能得罪。”
  “嗯。”
  “城南应家,老爷应得财,大地主啊,光是收租就一年吃喝不愁,更别说还开了当铺茶楼青楼。这应老爷好风雅……咳,总之也是大爷中的大爷,得罪不起。”
  “嗯。”
  “若你真不小心得罪了这些人,还是可以商量的。这些老爷虽然好色的好色,爱财的爱财,背后又有当官的儿子撑着,再怎么说,咱们吃的也是朝廷俸禄,只要让他们面子过得去,也不会太多刁难。”
  “嗯。”
  “不过呢……”孙总把突然压了声,似考虑该怎么说。突然,他丢出一句“季布你等等,我去买两个馒头”,也不理他什么表情,径自跑向街边一家馒头店。
  易季布回头望去,馒头铺外挂着巨大旗幡,上书“炙焦馒头铺”五字,铺面前站了许多人等馒头出笼,生意不错。孙总把去了一阵,托着两个荷叶包跑回来,递一包给他,“来,尝尝,城里最有名的馒头。”
  接下,荷叶包未解,入鼻的便是阵阵香气。这个时辰……他看看天色,日斜半空,肚子不饿。
  孙总把见他发呆,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道:“这是城里最时兴的馒头,我儿子最爱吃。”
  炙焦馒头?
  易季布捏捏荷叶包,有点硬,不像寻常馒头那般柔软。他道声“谢谢”,没多说什么,眼光只在街上梭巡。
  “季布,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怎么说都会有比大爷还大爷的人。”孙总把将刚才没说完的话继续,“那人……城里商会老板,个个见了会给三分面子;那人……总是任着自己的喜好做事,有时会过分了些,大家都知道,都尽量顺着,就算心里有些怨恨的,也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
  “嗯。”
  “那人……万万得罪不起。”孙总把的声音有些发寒。
  他停下步子,叹气,“孙叔,你想说什么?”
  “刚才……”孙总把吸口气,胸挺了挺,拍上他的肩,“刚才和你说话的姑娘,是烟火楼老板百里姑娘。”
  脑中闪过一瞬间刻入心头的名字,他轻喃:“百里……新语。”
  “你还是找个机会,去道个歉。”
  “……”
  “百里姑娘若是心情好,兴许不会刁难你。”
  “……等等,孙叔。”找回自己的声音,易季布满脸惊诧,眼中恍然明白什么,“你的意思是……这城里的恶霸、土皇帝、地头蛇,就是那位百里姑娘?”
  “呃?”这次轮到孙总把诧异了。他刚才……有这个意思吗?不会吧?
  “孙叔,我明白了。”
  两人说话间已回到官衙,易季布冲他笑了笑,提着馒头向衙内走去。
  明白?孙总把张着嘴,不知道他到底明白什么。突然,眼角瞥到衙门内冲出的官袍男子,孙总把头一缩,立即决定——先将馒头送回家讨好儿子。
  冲出来的官袍男子姓皮,名之纯,三十五岁,长着一张标准的白净书生脸。
  他冲出来的速度,其实仅比走路快了那么一点,见了易季布手中的荷叶包,当下三步并作一步,速度当之无愧的是“冲”了。
  “易老弟,想不到你初来乍到,也知道本地最时兴的馒头。”眼光绕啊绕,就是不离开他手中勾挂的小东西。
  “这个?”易季布瞧瞧神色,将荷叶包递给他,“既然皮大人喜欢,不知能否给在下一个薄面,收了这份小礼?”
  他不能说这是孙总把送的,也不能说自己现在不饿,更不能说……唉,如果他的顶头上司,堂堂皮之纯皮知州“明目张胆”向他讨馒头,他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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