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已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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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已蔚蓝-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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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村?”吉原香奈忍不住笑出来,“难道任桑喜欢日本偶像明星?”不然怎么会给狗起这么个名字?太无聊了吧?
  听到这个问题,任伟伦的脸上顿时显现出一种别扭的神情来。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没好气地哼了一句:“是啊,只有笨蛋才会给狗起这种名字。”说完后,他将脸转向观光电梯的玻璃墙,望着外头缤纷的霓虹夜色,心里……突然泛起了浅浅的疼痛。
  卫岚以最快的速度杀到宠物医院,看见爱犬花轮被关在笼子里,正可怜巴巴地低声吠叫着。
  她看得好心疼,急忙扑过去抓着笼子外围的铁栅栏,朝里头的花轮飞吻,“花轮乖,花轮今天做手术了,一定很痛哦?”
  “汪汪!”知道痛你还问?花轮用前爪去刨栅栏,心情很不爽。
  这时医生走过来,微笑着对卫岚说:“你的狗有一个铁胃哦,看看它都吃了些什么。”说着,他把一个托盘放到卫岚面前。
  卫岚定睛一看,好家伙!是一张发黄、残破的、泛着酸味儿的……照片!
  “呀!”她当下叫出声来。虽然这张照片被狗狗的胃酸腐蚀得不成样子了,可是她仍然可以认出那照片上的两个头像——是她自己和任伟伦。
  是,就是那张照片。那是19岁的她和他,在大学图书馆的门口紧紧相拥。那时候,她以为碰上了这一辈子最爱的男人,每一分每一秒,她都想着他,都渴望见到他、拥抱他。那时候,他对她那样好,每天写一封情书给她,每天买了早点送到她宿舍楼下。那时候,他们说好了大学一毕业就结婚,而事实上,大学毕业以后,他们也真的结婚了……谁能想到,当初那样好的一段爱情,现在竟然坏成这个样子?
  “死男人,活该被狗吃到肚子里。”她冲着那张照片骂道。
  医生呆呆地看着她,以为碰上了神经病。
  卫岚有些怔忡地看着那张照片中被花轮咬掉半边脸的任伟伦。19岁的任伟伦,看上去没有现在这么讨厌,比较顺眼。记得当初她是很爱他的,可是现在,她却只希望他赶快从她身边消失。她实在是一秒钟也不想再见到那个混蛋男人。
  只是,明明确信自己是讨厌他的,为什么在再见到他容颜的那一刻,心脏却不自觉地狠狠抽痛了一下?太讨厌一个人,会影响心脏的某些功能吗?比如心跳紊乱、呼吸急促、眼眶发酸……天,看来不仅影响心脏功能,还影响了她的视力。卫岚用力按了按自己的眼眶周围,想竭力消除那酸胀感。
  正在这个时候,她竟然又好死不死地听到了那个她这辈子最不愿意听到的声音——
  “大夫,麻烦你看看我的狗,它自从下飞机以后,就一直没什么精神,也不愿意吃东西。”
  卫岚立刻如临大敌地回过头,瞪住站在医院走廊尽头的高大人影。是任伟伦!见鬼了,他、他、他怎么会在这里?而且他手上还牵着一根狗绳,狗绳的另一头还套着——
  “木村!”卫岚惊喜交加地大叫起来,连忙从椅子上蹦下来,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任伟伦牵着的那只土狗面前,用力搂住它的狗头,“木村!我好想你哦!你怎么会在这里?来,亲一下!”
  什么?主人竟然当着它的面奔向另一只比它还蠢的狗?花轮吃醋了,伸爪狂刨笼子。
  任伟伦的表情也非常精彩。他哭笑不得地瞪着自己的前妻。这世界真是该死的小!此刻在宠物医院碰到她,已经是他整个夜晚的灾难的开端。然而,还有更过分的——这个女人白天在公司里对他摆尽脸色,简直比他这个做上司的还嚣张,这会儿却热情万分地拥吻他的宠物?看吧,他就知道这女人大脑有问题,这只狗永远比他重要。跟这种本末倒置的女人结婚,婚姻不破裂才有鬼!
  他没发现自己正充满妒意地盯着生了病的木村,粗声粗气地道:“喂,这狗又不是你的,你摸够了没有?”现在下了班,他没必要再顾及老板的颜面对她客客气气的了,索性吼给她听。
  卫岚抬起头来。
  太夸张了,她眼中竟然含泪!拜托,人狗重逢有那么感人吗?任伟伦看得眼角抽搐。
  卫岚眼泪汪汪地瞪着任伟伦,用质问的口气道:“你是在哪里找到我的木村的?”
  “我的”木村?这个所有格代词好刺耳,听得任伟伦眉毛一凛,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他用比石头还冷硬的声音回答道:“在某个不负责任的女人离开以后,我自己一个人把它找回来,还好吃好喝地养了它三年。这狗就是麻烦,和它的女主人一样惹人讨厌,我每天踢它打它出气,最近还准备把它宰了熬汤。”
  “什……什么?!”卫岚倒抽一口冷气,险些当场昏过去。她知道这男人品德坏,可是没想到他没良心到这等地步!“你……你竟敢虐待我的木村?!”她直指他鼻子,手指发颤。
  “我就是虐待了,怎样?不爽你咬我啊。”他得意地双手环肩,头昂得比天高。他当然不可能真的虐待木村,三年前,“某个不负责任的女人”走了以后,他在日本一个人住一间大房子,日子过得极度空虚。那个时候,是木村陪他度过那悲惨的岁月……唉,现在回头想想,真是狗比人长情。
  “死男人!”卫岚忍不住跳起来破口大骂,“你这个变态,我们家木村哪里惹到你了?你干吗欺负它啊?任伟伦,你这个人渣!日本那么多地震,怎么没震死你?现在飞机那么多失事的,怎么没摔死你?”
  “你说什么?疯女人!”任伟伦这辈子从来没有被人这样骂过(就算以前有过,也还不是被这疯女人骂的?)。他白天竭力维持的绅士风度此刻全都给抛到了九霄云外,铆起来跟她对骂:“反正现在这只狗是我在养,我高兴怎么对它就怎么对它,关你什么事?我的‘前妻’,你未免管得太宽!”
  “你你你!”卫岚气得血往上涌,脸蛋涨得红彤彤,“上次离婚不算数,我们重新分财产,木村归我!”
  “你说归你就归你,你当法院你家开的哦?”他毫不示弱地回嘴。
  边上的医生看得傻眼了。天哪,这两个人的心志都停留在十岁孩童的阶段吗?他平日在兽医科里看猫狗打架,也差不多就是这种低级的水准。而面前的这一男一女,男的很帅,女的很美,看上去两个人的年纪加起来足足有六十岁了,居然还这么幼稚,为了一只土狗也能吵成这样?
  医生实在看不下去了。身为一个医者,他也有自己的骄傲。他重重地哼了一声:“你们再吵,这只狗我不收治了。”他指着木村。
  “什么?”正在吵架的两人停下怒叫,一齐转头瞪他。
  “还有这一只,本来我准备开药给它,但现在我不开了。”医生表情很酷,又指了指关在笼子里的花轮。
  花轮呜呜叫屈。这一切明明不关它的事啊,为什么要实施连坐法殃及无辜?
  “医生不要啊!”卫岚听到自己的爱犬一只没有药吃,而另一只连看病的资格都被剥夺了,手心手背都是肉,她心疼得要死。她一把冲上去抓住医生的手,“医生,你别理那个死男人,我不认识他。求你了,快点儿给花轮开药吧!”
  “哈!”任伟伦在她身后嘹亮地冷笑一声,“这里有个女人自称不认识我,好像我们五年前没有结过婚似的。”他面对别人时从来都不是这么小心眼儿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她他就满肚子的火气。更别提她居然为了一只叫“花轮”的狗跟他撇清关系,可恶,他任伟伦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这么生气过!
  给狗取名叫“木村”就已经很过分,而她现在居然还养了一只新欢叫“花轮”?笨蛋女人!
  “你闭嘴啦!”卫岚回过头冲他吼。不管了,现在狗狗比较重要。她继续哀求医生:“医生,你不可以不管花轮的!还有木村,你也要救救它!它年纪比较大,现在吃不下东西,很可怜啊。”她说得真情实意,只差没流出几滴眼泪来。
  医生拿眼白睨着这两只笨狗,一只因为吞吃照片而拉肚子,另一只因为头一次坐飞机而被吓得有点儿傻了。他得出结论:真是什么人养什么狗。狗儿今日会这么笨,一定是受了两位主人的熏陶。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要我治可以,但你们两个谁都不准再说一个字,否则我立刻把这两只狗丢出去。”
  “可是明明是他——”
  “关我什么事——”
  两人还欲争辩,医生的杀人眼光一扫,他们都识相地闭上了嘴。
  啊……世界清静了。医生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长气,开始为宠物诊病。他把花轮和木村放在相邻的笼子里,两只狗儿你看我我看你,研究彼此为什么长得那么像,顺便研究彼此的主人为什么这么不对盘。
  卫岚坐在宠物医院走廊的长椅上,头靠着墙壁。拜她这个没人性的新任上司所赐,她今天工作得很辛苦,脖子都酸了。她半眯着眼,看着站在窗口背对着她的任伟伦。这男人很有骨气嘛,不屑和她同坐一条凳子。不过,他喜欢站,就由得他站到脚软好了。她冲他颀长的背影做个鬼脸,然后闭起了眼睛准备小憩一会儿。
  而当任伟伦回过头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某个笨女人歪着头坐在长椅上,双目紧阖,呼吸均匀,已经睡着了。她的平衡感很好,好几次整个身体都要朝一边摔倒下去,但她总是能及时地坐正身子,继续沉醉黑甜乡。
  看,这就是他的前妻。也不知道她大脑有没有长,在满是猫和狗的地方居然也能安然入睡。他充满鄙夷地瞪着她,想在心里嘲笑她两句,可不知为什么,脑中突然没词儿了。他就这么眼巴巴地瞪着她,好久好久,突然小声地骂了一句:“睡得像猪一样。”然后,他有些狼狈地脱下身上的西装外套,走到她身旁,把衣服重重扔在她身上。
  “唔……”她在梦中低吟一声,双手不自觉抱紧了他的外套,鼻子还用力嗅嗅,然后嘴角泛起了淡淡的微笑。
  “做到什么美梦了?真是白痴。”他不屑地皱了皱浓眉,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盯着她看了太久,不禁赌气地别开眼光。脸上,却有一丝丝发烫了起来。
  窗外,月色正明媚。
  第3章(1)
  任伟伦不得不承认,当年,他是深深爱过卫岚的。
  此刻,月正当头,夜色浓厚。他牵着木村乘坐观光电梯,回到租住的宾馆套房内。房间里没有开灯,黑暗使人觉得寂寞。他在沙发上坐下来,按亮茶几上的小灯。木村很乖地爬到地毯的中央去睡觉。
  半个小时以前,任伟伦在宠物医院门口和卫岚分别。那个女人仍旧像三年前那么笨,居然执意要拉着她的花轮抄小路回家。她也不想想,黑灯瞎火的,如果真遇上了歹徒,一只肥胖而愚蠢的小土狗能顶什么用?
  他想到这里,突然觉得心里有些烦躁。他起身走到酒柜前,为自己斟了半杯威士忌,放在唇边细细地啜饮着。
  也许是一个人面对一间房的孤寂太深重,让他不禁想起了从前……
  遇见卫岚是在七年前。那时候他刚进大学,修读国际金融系,又参加篮球社,又参加辩论队,在校园里很是意气风发。很多女生崇拜他爱慕他,有一阵子,他每天收情书收到手酸。
  他书读得很棒。没有课的时候,他多数泡在篮球场。虽然他的球技不如体育专业科班出身的那些球员那么炉火纯青,然而,热门专业高材生的身份不缔给他镀上了一层金。再加上他外形英俊,因此,每次当他因为体力不支而下场休息时,都会有十几个不同颜色形状的饮料瓶递到他面前。而这些饮料瓶的主人都是女生。
  那时候,卫岚并不在她们中间。他遇上卫岚,纯属机缘巧合。
  记得那是炎热夏季的某一天。他参加完系里的一场篮球比赛,浑身是汗地沿着校内的小河边走,准备回寝室去洗澡。这时候,他看见河边有一个女孩子。她身穿波西米亚风格的水蓝色棉布长裙坐在草丛里,赤着脚,膝盖上搁着一块画板。
  这个女生八成是有毛病。这是当时他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这么热的天,这么毒的太阳,只有脑筋不正常的人才会在阳光的暴晒下写生。
  然而,当这个女生不经意转过头来时,他愣住了。老天啊……他不可置信地瞪着她上身穿的薄如蝉翼的棉制白T恤。在日光的直射下,这件衣服被她身上不断冒出的汗水濡湿,几乎呈透明状。可以一点都不夸张地说,是——完全暴露,一览无遗。他几乎可以透过她的T恤看到她里面穿的水蓝色内衣。
  她……真的是有病吧?居然穿这种什么都遮不住的衣服坐在河边任人观赏?当下,他脑中“轰”的一声爆炸了,血往上涌,心跳狂乱,脸颊发烫。他像个木头人似的死死瞪着这个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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