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玻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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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玻璃鞋-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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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对方欲意为何的时候,她通常保持沉默,以静制动。
  这一点叶逢春也注意到了。他的救命恩人很有趣!
  她究竟是少年老成呢,还是慢半拍?嗐,十七岁的少女啊……他宁可相信她是后者。“沉默是表示默许吗?”眉一挑他自顾自的说:“那好,我现在要开始来了解你这个人了。”说真的,他这人不喜欢浪费时间在无趣的事情上,而世上让他觉得有趣的事情又很少。
  寇玫瑰是救过他,可,报恩的法子何其多,他实在没必要赔上时间和她周旋,但他不否认,她对他而言是特别的。
  怎么个特别法?
  就像那天晚上的事明明是他受人恩惠,也……咳,也顺道把人家吃干抹净,而且人家也很阿莎力的不要他负责,后来为了和他保持距离还逃得不见踪影,可为什么事后他老是有一种……
  像是吃了闷亏的莫名其妙感觉!
  寇玫瑰给了他不同于以往女人的全新“诡谲”感受,她像是一片火红中的唯一一点白净,让人很难不注意到她,继而想去接近了解。
  因此报恩是手段,了解寇玫瑰才是目的,因为她似乎有太多太多秘密。
  秘密啊……人人都有秘密,别人的秘密事不关己他也懒得去知道,可当别人的秘密牵涉到自己的时候,他不得不去知道吶!
  “你要如何了解我?”她的神色慢慢缓和了。
  “日常生活里多接触就会多了解,所以以后多见面吧!”他看着一个钟头前她在雪地里捡起的几本书,拿起其中一本。“《一千零一夜》?”他随意的翻动。
  她有些尴尬的将书拿回来。“这是女生喜欢的书,男生看这个有点奇怪。”而且还是个二十几岁的大男人!
  叶逢春笑着把书又拿回来手里。“女星拍的写真不也有一堆女人抢着买?好书是不分读者的性别、年龄的。这本书就借我吧!”
  寇玫瑰看着他,然后开口说道:“只有真的非常喜欢的书我才会花钱买,因此我不太借人书。”
  她八岁的时候就接触了这本书,除了觉得里头的故事很好玩、很精彩外,并没有特别的感觉。一直到她十六岁在外国又重新翻了这书,这回她注意到的不再是被讲的那些精彩故事,而是讲故事给那暴君听的聪明女孩,以及她和国王之间的微妙感情变化。于是她掏钱买书了。
  接着她又说:“真的借出,为了确定对方真的有用心在看,我会和对方交换心得。”
  叶逢春扬眉。“压力不小。”他笑了笑,“那也好,我很少花心思在这种读物上,也许可以得到什么启发也不一定。”他看的几乎是专业书籍,医学外的书都只是打发时间,现在居然有人要他看完童话还要有读后感?
  鲜!挺鲜的!
  只是他不知道到时候他的心得,会不会听得寇玫瑰一口鲜血就这么飙了出去。
  欸~要了解一个人原来还挺不容易的!
  第二章
  “红心A、方块A、黑桃A,最后梅花A……”女孩看了下排出来的扑克牌,然后开口对寇玫瑰说:“第一张出现的牌是红心A,那表示是你先喜欢上对方的,再来是方块A,表示在你喜欢对方的同时,情敌就存在了。
  “黑桃A是代表你喜欢的那个人,他和你之间一直有着情敌阻碍,这个男人只怕和你不是这么有缘。而喜欢你的男性梅花A又被黑桃A隔得老远,要你心动恐怕很难。”褐发美人一面将牌继续往下排,一面解释着卜算结果。
  二十分钟后结果出来了,看着那一组乱牌,她索性将牌糊了。
  “萝丝,我早说过叶逢春不适合你。”褐发美人今年二十,名叫爱丽丝。安得森,是寇玫瑰到美国来的第一个朋友。两人同在一家花店打工,继而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友。
  美丽的爱丽丝是哈佛医学院二年级的学生,却对卜算很有兴趣,也因此常被取笑是矛盾个体。
  “我知道。”
  “他是有名的花花公子。”
  “嗯哼。”有情敌啊……她想着爱丽丝方才的话。对于一个花名在外的男人而言,要没有情敌只怕很难。
  “那你还不放弃?”
  寇玫瑰但笑不语,在心中幽幽一叹。
  爱丽丝瞪着她。“喂,你到底喜欢他哪里?又是何时喜欢的?比他帅的男生对你有兴趣,你还拒绝呢!难不成你真的是从刚来美国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就一见倾心了?”
  说真的,叶逢春是哈佛医学院的助教,可萝丝并不是哈佛的学生,要见他还真的不太容易。
  见好友没否认,她声音高了八度,“小姐,你不会第一次见到他就芳心暗许了吧?老天!那时候他全身是血欸!”
  “处在车祸现场,他又是医生,要全身干干净净有点困难吧?”一年前她刚到美国,在花店打工,当她和爱丽丝正整理着当日收到的进口花材时,忽然在距离花店不远处听到了车子刺耳的煞车声,接着是近似爆炸的巨响,她和爱丽丝慌忙的冲出花店一看究竟。
  只见一部超速的车子冲上安全岛,滑进了逆向车道和来车撞个正着,两部车子里都坐了不少人,鲜血染得车祸现场一片触目惊心,这时有人快速的穿越了围观人群,高声说道:“我是医生,请让一下……”
  可能是在美国看到和自己一样的东方人,而且又是这种情况,让她忍不住对那位医生多看了两眼。
  站在一旁的爱丽丝在看清楚对方后,忽然脱口而出,“叶逢春!老天,他就是哈佛医学院的天才叶逢春!”
  “叶逢春?”名字听起来像中国人。
  “他才二十五岁,已经是哈佛医学院的助教了,厉害吧!”
  寇玫瑰眼睛一直盯在十余步距离外的叶逢春身上,他正在对车祸的伤患施救,虽然他身上、脸上都沾上红艳骇人的鲜血,可他认真的样子和心系病患、努力想救活对方的神情,让他连身上的血迹都变得神圣!
  剎那间一股陌生的暖意熏心,令她更加移不开视线,她看不见围观的群众、受伤的伤患,她眼底只有那个叫叶逢春的人,此时此刻,叶逢春就像是聚光灯打在身上似的,她只看得到他!
  动心的感觉是什么样她不知道,但……这就是心动的感觉吧?她想。
  这也就是后来她厚着脸皮,频频拜托爱丽丝打听叶逢春的原因。
  “叶逢春是情场老手,我不认为你这嫩娃能满足他。”爱丽丝忍不住碎碎念。
  她可以理解女人喜欢叶逢春的原因。他长得帅、年轻且有崇高的身份地位,又出身医学世家,这样的男人的确是许多女人会投怀送抱的对象,可萝丝……
  她才十七,十七岁的少女还不懂得权力金钱的迷人,还不知道“条件”才是男女交往的正道,她喜欢叶逢春和喜欢叶逢春的女人是不同的,她的喜欢并不涉及他的条件地位,是全然的喜欢和完全的崇拜。
  说真的,这叫她有点担心,因为就她所打听到的叶逢春,他喜欢的女人最好是因为“条件”而喜欢他的,如同他最常说的一句话──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但好友可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她怀疑他要如何解决?
  她笑了,慢慢的走到落地窗前,拉开帘幔,“我也没想过要满足他。”外头又下雪了,雪花慢慢的由天而降,隔着窗子看它,它美丽而如柳似絮,可一伸手触摸却很快的消失化成水,自以为是的温暖根本留不住它。
  “他就像是国家公园美丽的风景,很多人喜欢,可却没有人能真正拥有。有些人选择远远的欣赏,有的人就近参观,有些人看过了就算满足,有些人则选择买些纪念品,或是拍照留念。”
  “你是后者?”
  寇玫瑰回眸一笑。“我选择了非法盗采。”
  她什么都跟爱丽丝说,包含叶逢春被“盗垒”一事。
  爱丽丝怔了一下,笑了出来。“噗!哈哈哈……小姐,你真的很宝欸!这样的事你也可以说得这么轻松。”
  寇玫瑰敛去了笑容。“我知道你担心我迷恋叶逢春会受伤,可其实我很清楚我不会是他想要的那个女人,所以,我不会奢望他终会是我的。但我却想要当有一天他拥住了他最终的那个女人时,我在他心里不会因为她而消失。”她要他记住她,要他深刻的记住她,因为,她现在也是这样深刻的记住他给的记忆。
  对于她第一个喜欢的男人,她放弃了一些小小坚持,让一个男人在她心里占了些位置,让自己平静如湖面的生活扔进了一颗小小石子,她知道小石引起的涟漪终究会平息。
  她想,这和她一贯维持的平静生活抵触并不大。
  她才十七岁,她的未来还很长,她也明白叶逢春可能不是她最后一个男人,可她却知道,他在她心目中绝对是别人无法取代的。而她……
  也希望以这样绝对的姿态存在叶逢春心中。
  “你们东方人的一些想法还真奇怪!”爱丽丝收妥了扑克牌,重新戴上眼镜。
  医学系的课还真不是普通的重,连一向号称打工女王的她,都得把所有工作辞了专心念书,她一向不是什么天才型的人物,不用功专心一点可不成。
  在寇玫瑰拉开门要出门之际,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叫住她。“萝丝!”
  “嗯?”
  “你不在家的时候你妈妈打过电话,她没再打你手机吗?”萝丝的妈妈她见过,是个个儿娇小的东方美人。
  “我的手机难道又没电了?”她掏出手机看了看,果然又没电了。“没关系,我再打给她好了。”
  “这手机是不是有问题?不是昨晚才看到你在充电?”爱丽丝提醒她。
  “好像是欸!”这手机是爱丽丝换了新手机后,把旧的给她用。她也说了,将就点,这家伙只怕撑不久了。
  “注意一下那『家伙』,它没事会很自以为是的替你关机,拒绝工作。”当它还是新手机时就有这毛病,只是后来修好了,现在怕是年纪大了,又在耍个性了。
  “好。”她偷偷的看了下表。快三点了,再不走要来不及了!
  说着她匆匆忙忙的就往外冲。看着她那急吼吼的样子,爱丽丝忍不住好笑。
  这个性沉稳的“小老太婆”真的很好笑欸!明明还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尤其东方女性看起来又比西方同龄女子小,第一次看到她,她还以为花店老板违法任用童工呢!原来“儿童”已十七。
  萝丝有着十七岁的躯壳,可她怀疑她身体里其实住了个六、七十的老太婆!
  她太沉稳了!私底下她还曾想过,萝丝是不是由儿童直接跳到老年,略过了人生的黄金岁月?否则怎会让人有这样的错觉──小姐她其实没有年轻过?
  直到她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看到她很“青春”的一面。
  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她们中国话说得好,果然是民以食为天吶!
  瞧,平时走路、做事慢吞吞的她,为了吃还是可以由乌龟立即变身为马儿的,只是……
  那东西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香喷喷、热腾腾又QQQ嚼劲十足的大菠罗起士面包!
  呵呵,比脸还大的面包看起来就是有份量,而且这种面包一定要热热的吃,一口咬下,里头的起士既香浓又有如同口香糖般的嚼劲。
  真是好吃得不得了!
  每天供应二十个,下午三点左右出炉,售完为止。可说真的,即使数量,时间明确,要抢到面包还得要靠那么一些些运气。
  像今天,她到的时候还不到三点呢,可她也只能抢到一个。
  捧着面包,她直奔面包店对面的公园。外头的雪刚停,到公园的人不多。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她打开纸袋嗅了口面包香,口中的唾液直冒。
  对着面包她露出了幸福的笑容,然后大口咬定。
  好吃!真是太好吃了!
  一口咬下,拉开嘴巴和面包的距离,她最喜欢看里头的起士“牵丝”的样子。
  热腾腾的面包、热腾腾的心,这面包真是好吃到连心都满足了。
  寇玫瑰闭上了眼嚼着面包,忍不住用手拍了拍因为塞下大口面包而鼓起的半边脸颊低呼,“好好吃噢,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啊!”
  “真的吗?”
  一个低沉熟悉的声音由上面传来,她吓了一跳忙睁开眼,正好看见叶逢春撕了一块她手中的大菠罗往嘴里塞,然后在她身边的位子坐了下来,很不客气的嚼了起来。“嗯嗯,还不赖。”
  寇玫瑰的脸红了,心中暗忖,他怎么会在这里?又……到底来了多久?她偷觑了一下她“一口咬定”的痕迹,大波罗的边缘就这么少了一块,还有牙齿的痕迹!她的嘴巴……好像还真不小呢!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叶逢春递给她一杯热可可。“如果我说我跟踪你,你信不信?”这丫头真的很有趣!他原本打她手机想约她出来喝个下午茶,可打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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