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子弹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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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子弹惹的祸-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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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婷婷是她班级里其中的一名学生,由于她的父母离异,所以她对翁婷婷总是多一分关心;奈何翁婷婷的父亲却借机对她纠缠不清,常令她很烦恼、不知所措。
  然而,不论他的态度多么令她困扰,但对翁婷婷来说,他仍是一位好父亲,所以,他没道理不让翁婷婷来上学呀!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中午时刻,安蓓蓓边眼小朋友们用餐,边提到这件事情,但没有一个人能够给她答案,这令她很不安。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没由来地感到一阵绞痛。
  也许,翁婷婷此刻正在某个角落呼唤着她,而她却全然不知。到底在她离职三个多月以来,翁婷婷在哪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安蓓蓓一整天除了陪小朋友们上课外,也陪他们游戏。一天很快地便接近傍晚,家长们一一来接回他们各自的孩子,安蓓蓓依依不舍地跟他们道再见,瞧见天色已晚,猛然惊觉也该是自己回家的时候了。
  出了门口,突然有人拦住去路,让她吃了好大一惊!
  “我终于等到你了。”粗哑的声音,来自一位蓬头垢面、衣衫不整的男人。
  安蓓蓓一开始认不出来,但不一会儿,她便猜到他是谁了——他是翁婷婷的父亲。
  “你到底怎么回事?婷婷呢?”她一开口便切入主题。
  “婷婷?”他眉头蹙了一下。“喔,她正在家里喊着你的名字呢!”他心不在焉地回答。
  “你把她怎么了?”安蓓蓓紧张地问。
  “没有呀!她是我的女儿,我能把她怎么样?”他耸耸肩道。
  “瞧你自己这副模样,就可以想象得出婷婷过着什么生活!你到底为什么搞成这样?”安蓓蓓有些生气地质问道。
  “还不都因为你!我向你求婚,结果你却一声不响地辞掉工作,我祇好每天都来这里等你,等了多久你知道吗?三个多月,将近一百个日子!都怪婷婷那丫头不争气看不住你,所以我把她关起来了。”他眼眸中闪烁着凶光。
  “你——你怎么可以这么对待你女儿?她是你的亲生骨肉呀!”安蓓蓓忿忿不平,感到胸口一阵疼痛。
  “不!我要你!我祇要你!”
  “我有什么好?值得你为我这么疯狂吗?”
  “我就是要你!”他异常地坚持。
  安蓓蓓感到有些无力道:“我已经结婚了,而且也怀孕了呀!”
  “什么?”他把目光扫视她全身,彷佛此刻才发现她微隆的腹部。“你怎么可以……”他一把箍住她的双臂,好紧好紧,教安蓓蓓疼得皱起眉头。
  “你做什么?放开我!”
  “你是我的!”他的眼神已有些错乱。
  “我不是!”
  安蓓蓓拚命挣扎,但他的力气好大,教她祇有愈挣扎、手臂愈痛。
  这时,他的背后突然出现一个黑影,在安蓓蓓还搞不清楚是何情况下,他便被一把摔了出去。
  “你没事吧?”申至桐执起她的手臂端详着。
  “没事。”安蓓蓓松了口气。
  被摔倒的他站了起来,干笑了两声道:“他就是你的男人?”
  “不,啊——至恫,小心!”
  安蓓蓓话都还没说完,他便拿着一块大石头笔直地朝申至桐的头部敲下——
  幸亏申至桐反应快,及时阻止了他;但这次,他不祇是被摔出去这么简单,申至桐一拳接着一拳,毫不留情地狠打他。
  瞧他不支倒地,安蓓蓓连忙阻止道:“好了,至恫,够了啦!”
  申至桐停止痛打他后,他冷笑了两声,再由地上狼狈地爬起来。
  “你忍心叫人打我?好,你关心婷婷是不是?嘿……我就要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喂,你做什么?她是你的女儿呀!”安蓓蓓慌张地想去阻止他,但申至桐却早一步地拦住她。
  “他疯了!”申至桐小声地说。
  “可是婷婷是无辜的呀!”
  “你知道他家在哪吗?”
  安蓓蓓点点头。
  “来,快上车,我们早一步去救出你口中的那位小女孩。”申至桐催促道。
  第八章
  谈判失败了!
  和青龙帮的谈判会决裂后,风允帆感到忧心忡忡。
  忧的不是别的,而是——倘若青龙帮直接冲着他们而来,他们倒不害怕会输给青龙帮,就怕青龙帮又把脑筋动到安家人身上。
  安家人的防御能力较低,但他们又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地禁闭他们以策安全,毕竟安蓓蓓的父母、姐妹们都有分好职业,不可能因为这样就把工作给丢了。
  唉!真麻烦!
  青龙帮不愧是个难缠的对手!
  这次的事件已僵持几个月了,他们仍不愿善罢甘休,不过即使如此,白虎盟也不会如此轻易地向他们妥协的。
  风允帆不禁露出个为难的表情。
  一向不轻易把情绪反应在脸上的他,自从认识安蓓蓓后,似乎愈来愈人性化了,这对他来说,不知是好还是坏。
  “怎么啦?有心事?”安蓓蓓从他身后轻轻环住他的脖子,温柔地问。
  风允帆把她拉到前面来,让她坐在自己的大腿上,不答反问:“刚刚你跑到哪里去了?”
  安蓓蓓歪着头想了想,故意说:“没有呀!我不是一直待在花园里吗?”
  “还撒谎!”他点了下她的鼻子。“我刚刚找遍了每个角落,就是没见着你。说!去哪了?”他假装生气。
  其实她刚才是到申至桐那里,看看翁婷婷情况如何了。
  回想那一天,当他们早翁婷婷父亲一步找到她家时,他们看到的是一个满身伤痕、狼狈不堪,像条小狗般颤抖地蜷伏在角落中的小女孩。
  事实摆在眼前,她不但没有被好好地照顾,反而还遭受残暴行为的虐待。
  当场,安蓓蓓的眼泪便流了下来。
  安蓓蓓缓缓走近翁婷婷时,她在翁婷婷眼里瞧见的是——麻木与茫然。
  她心碎又心疼地搂她进怀里,温言暖语地安慰她,当下,她便决定要把翁婷婷带回家好好照顾,并成为她的“新妈妈”!
  安蓓蓓有很大的把握可以把翁婷婷纳入自己的羽翼下保护,因为,翁婷婷的母亲跟别的男人跑了,是她自己放弃掉拥有一个天使般的女儿。至于翁婷婷的父亲,显而易见地,他已经患了心神耗弱症。虽然她并不明白是何原因导致他变成这样,但可以确定的是,他也没那资格拥有翁婷婷这么一个可爱、美好的小女儿了。
  带回翁婷婷后,她把她暂时安排在申至桐的住处。
  安蓓蓓打算找个好时机向风允帆提收养翁婷婷一事,不过,因他一直忙着,所以祇好暂时瞒着他,而此刻,应该是她开口的好机会。
  “允帆,有件事……我想征求你的同意。”
  风允帆挑高眉,心知肚明地道:“你知道吗?我发现你每次做了什么亏心事,就会喊我的名字。”
  安蓓蓓一听,微愠地手插腰。
  “亏心事?我什么时候做过亏心事?”
  “好比上次,你偷偷捡了三只小狗、两只小猫回家,悄悄养在后院的角落里那件事,被我发现后,你就喊着我的名字要我同意留下她们。这次,你又捡到什么啦?”
  婚前是“知女莫若母”,婚后是“知妻莫若夫”了。
  人与人的相处,的确是需要时间作为媒介的。
  瞧风允帆和安蓓蓓由认识到结婚以来,不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他对她就已由陌生到了如指掌了;她想什么、要什么、心里打什么主意,他也全然清楚。
  安蓓蓓心虚地吐吐舌头,小声地回答:“这一次,我没有捡到猫或狗,不过,我打算收养一个小女孩,让她当咱们的女儿,我肚子里孩子的小姐姐。”
  风允帆一脸愕然,误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他求证地再问了一次:“你说什么?”
  安蓓蓓嗔怒地瞪了他一眼,一字一字慢慢地又讲了一次:“我说——我要收养一个小女儿。”
  “哪来小女孩让你收养呢?原来,你一整天都去办这事?”风允帆恍然大悟。
  “没有啦!我今天是在至桐家照头我要收养的那女孩子,她原是我的学生,不过……”安蓓蓓把翁婷婷的遭遇一五一十地告诉风允帆,当然,她省略了那段翁婷婷父亲向她求婚遭拒一事。
  有些事并不是坦白了就一定好,往往善意的隐瞒,可以省略掉许多不必要的误会。
  安蓓蓓觉得她被求婚一事让风允帆知道的话,不但会引发他根本不必要的怒意,还会在他的心中留下个疙瘩,于是,她才作此决定。
  风允帆听完后,也颇同情那个叫翁婷婷的小女孩,但他一向觉得自己没什么女孩缘,除了安蓓蓓以外,几乎每个女孩见了他都会被吓昏,他有些担心那小女孩的反应,毕竟他不希望自己吓着了她。
  “她会接受我吗?”风允帆不安地问。
  “是你会不会接受她才对吧?我相信她一定能体会你是个温柔的好父亲,而前提则是你愿不愿意接纳她。”安蓓蓓的目光紧紧地锁住他。
  风允帆耸耸肩。
  “我不知道我有什么理由拒绝接受一个女儿,我看这件事,就全权交由你负责吧!不过,要注意别把自己累坏了。”他说话的语气,总改不掉其中惯用的命令口吻。
  “老公,你真的答应呀?”她高兴地抱住他的脖子叫道,完全不介意他的反应。
  风允帆点点头。
  “哦!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安蓓蓓托起他双颊,自动地在他唇上印下一吻。
  如果让她高兴,就能有如此甜蜜的回报,那他愿意多做一些,风允帆在心中飘飘然地想。
  “对了!小蓓,最近你抽个空,我送你回家看看你的家人,顺便叮咛他们最近小心点不要落单,也不要太晚回家。”他突然正色道。
  安蓓蓓表情一凝,问道:“怎么啦?”
  “还不又是青龙帮的事,我担心他们又找上你家人,因为你家里女孩子较多,防御力也较泜,尤其是菲菲,他们认得菲菲,我把她救回来,就怕他们又偷偷把她给绑了去,吩咐菲菲小心、谨慎些。”
  “老天!他们怎么还不放弃呀?不都说了那批货已交给警方了吗?”安蓓蓓悻悻然地说。
  “要是那么容易搞定,那他们就不配叫青龙帮了。”
  “那怎么办?”
  “暂时就祇有请大家各自保护好自己,若有状况发生,再作处理喽!”风允帆说得无奈。
  安蓓蓓点点头叹了口气,同样也是一副无奈状。
  谁说黑道人物都很神气的?
  在群雄争霸的场面里要闯个独立、阵容坚强的名堂,背后所必须支付的血泪和所必须应付的危机有多少,不是一般人所能够了解的。
  每个人在社会上所扮演的角色皆不同,成功的人物有他们光荣的成绩,也有他们一路走来的辛酸;而平凡人所拥有的,虽然是一成不变的生活,却另有一分——平静的幸福。
  虽然前者是安蓓蓓目前所必须面对的生活,但她不会退缩,也绝不后悔!
  因为,这是她的选择。
  择己所爱,爱己所择——这是什么人说过的话?如此中肯、如此实在。
  呵——她喜欢!
  走天桥表演的人,每天例行的功课便是保持好自己曼妙、玲珑有致的身材。
  因此,控制饮食和运动,便成了她们的保养工作。
  消夜对她们来说是绝对禁止的,可是安菲菲却从不把这当一回事。
  她喜欢跑到夜市去吃消夜,因为,她爱极了那股热闹、温暖的气氛。
  一个个的小摊贩宛如万家灯火,摊上卖着各式各样的东西。
  哦!她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夜市的感觉。
  方才下了班,她便邀了几个同事一同去吃消夜,但她们一个个却都露出敬谢不敏的表情。唉!没办法,她祇好自己一个人去吃喽!
  她在夜市找到了她最常光头的那家卖肉圆和臭豆腐的摊贩,她的食量并不是很大,但她就是喜欢吃东西,每次都吃一些些,就是不狼吞虎咽的。
  当美味的食物入喉,不晓得为什么,她就会有一股好幸福的感觉。
  吃东西是一种享受,而且不要急,才能品尝出食物的真味。
  也许是母亲给她生了一个得天独厚的健康胃,从小到大,不论她三餐正不正常、吃多吃少,她从没胃痛过,也从不须为她的体重担心,一直以来,她都是这副人人称羡的美妙身材。
  虽然这说来有点不好意思,但事实胜于雄辩,姐妹们常为此向母亲抗议,说她不公平,就祇给了安菲菲这种教人嫉妒的身材比例。其实真格地说,她们七姐妹的身材全都很好,祇不过她稍为丰满了些罢了,没什么好争的,是不?
  满足地暖饱了肚子后,安菲菲回到家巷口,已是凌晨时分了。
  昏暗的街灯、寂静冷清的街道,总给她一股孤单、冷漠的感觉,不过,谁叫她要选择这分职业呢?既然已在这条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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