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金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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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女郎-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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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起来,你好象很喜欢钞票。”
  “爱死了!”她突然跳起来欢呼。“走快点、快快点,对面有家卖鸡肉饭的,我们去吃鸡肉饭,我快饿死了。”
  “咦?要吃鸡肉饭吗?本来我想请你到餐厅大吃一顿,好谢谢你今天的仗义解围。”
  “那一顿就留到晚上吧!现在我已经撑不下去了,再不补充能源,可能要麻烦你背我回家了。”
  “那好吧!”
  “耶!”她大叫,拉着他跑过马路,走进卖鸡肉饭的店里。“老板,来一碗特大碗的鸡肉饭、味噌汤、皮蛋豆腐、烫青菜和一份综合沙拉。你想吃什么?”
  “鸡肉饭、海带、白菜汤。”
  “就这样了别客气,我请客哦!”看在晚上有一顿大餐好吃的分上,她难得善心大发地请人吃饭。
  “这样就够了。”
  “那好吧!待会儿我的小菜分一点儿给你吃。”金迷撕开一双卫生竹筷,开开心心地等待食物送上来。少炜一脸温和的微笑注视着她毫不造作、纯美可爱的笑颜。很多女孩子为了博得男伴欢心,会故意在人前吃得很少,或者把自己饿成一副皮包骨。
  金迷却不一样,她是天真又带点霸道的,想什么、要什么,立刻表现出来;她不管别人的想法,恣意地做快乐的自己,这样的女孩特别得教人眼睛一亮。
  “喂,发什么呆?快吃啊!”饭菜一送上来,金迷迫不及待地大快朵颐。“芦笋很甜哦,要不要?”她挟了一根翠芦笋进他碗里。“我想不到你一个大男人却吃得这么少。”
  “刚刚在警局你和薛队长在会议室里讨论案情时,外头的女警请我吃了一块蛋糕,所以还不太饿。”
  “为什么只有你有蛋糕吃,我就没有?”抗议!亏“神风万能社”与警局关系向来良好,差别待遇却这么大?
  “嗯……大概蛋糕不够吧!你喜欢吃蛋糕,待会儿回程途中,我再买一个给你。”少炜不好意思说,方才他不只被请了一块蛋糕,还有咖啡、葱油饼、小笼包……那些女警对他可殷勤了。
  金迷也不是笨蛋,看他一副欲言又止、脸红红的样子,也猜得到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只是有些疑惑,他也不是帅到天翻地覆,怎会有这么多女人喜欢他?
  “奇怪……”
  “怎么了?”她又开始没头没尾地说话,他的头又要晕了。
  “你长得会很帅吗?”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我觉得你的长相充其量只能算中等啊!”
  都是她在自问自答,少炜委实不知该如何回话了?
  “你有没有看过真正的上等品?”“什么上等品?”
  “俊男喽!”金迷翻出皮夹,一掀开,长串的帅哥照片溜了出来。“这些是我收集的上等品,酷吧?”
  少炜仔细看了看那些照片,好象天使一般的男人叫萧士诚;形容冷峻媲美撒旦的是玉司神;美如冠玉的是荣世澐;阳光男孩左士奇;白面书生风江;俊俏迷人的是楚飘风;还有一身神秘气质的阴有匡。全是些难得一见的人中龙凤,他们若进演艺圈,包管大红大紫。
  “这个偶像团体叫什么名字?”
  “偶像团体?”敢情他当他们是唱戏的?金迷抱着肚子,笑不可抑地趴在桌上。“我回去告诉他们,有人推举他们进演艺圈,包准大家笑死在地上。”
  “不是吗?我以为你们是同事。”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也当我是某个演艺人员?”金迷讶问。
  “因为你每次出现都有各种不同的扮相,所以……”他原先还猜过,她是不是特殊造型师呢!
  天哪!这误会可大了。“我不是演员,我扮成各种不同的人物是因为……”金迷可烦恼了,该如可解释才能说清楚她的工作性质?“呃!有人给我取了个绰号叫‘替身’,我的工作也算是演戏的一种啦,差别是,这个真实的世界就是我的舞台,我演的是现实人生。”
  少炜瞪大眼,这样的生活岂非介于黑白两道之间?原来她从事的是如此危险的工作。
  就知道他会误会!看到他大感诧异的表情,金迷的头又更痛了。
  “我们公司叫做‘神风万能社’,也许你听过这个名字,我们接受各种委托:
  保镖、情报汇集、商业间谍调查……甚至除灵、卜筮;只要有人提出问题,并且付出相当的报酬,我们就负责帮忙解决。我们的工作有点像征信社,但范围却比征信社大多了。“”相对的,你们工作的危险性也比一般征信社高上不少。“他一语指出重点。
  金迷只能嘿嘿傻笑着。
  “不过这确实是一份挑战性非常高的工作。”
  听他的语气好象还满欣赏这种工作的。“你真的这样觉得?”金迷讶问。
  少炜点头。“有什么不对吗?”
  “没有,只是……一般人对我们这种工作不是极端害怕,就是异常崇拜,所以……你的反应有点儿超出我的预料之外。”
  “我想这只是各人的想法不同吧!一样米养百样人,谁也没权利要求别人非同意他的想法不可。”他认真地说着。
  金迷一脸尴尬的笑容。这家伙什么都好,就是做人太认真了,老爱说些人生大道理;他若能活得更轻松、愉快一点,一定会更完美。
  “呃……我吃饱了,你还要再吃吗?”
  少炜喝完最后一口汤,放下碗筷。“我也吃饱了。”
  金迷看着他吃得干干净净的碗盘,满意地笑了。这年头,不管男女老少,懂得珍惜食物的人是越来越少,生活上的太过富裕造成了无端的浪费,想到这些用她可爱小宝贝们换来的物品被这么糟蹋,好几次她都气得想扁人;说她小气也好、抠门也罢,总之她就是爱钱,更加爱惜所有用钱买来的东西。
  “那走吧!”她付完帐,和他一起走出饮食小店。
  “谢谢你的午餐,晚餐让我作东,请你大吃一顿。”少炜很诚恳地道谢,并且邀约下一场饭局。
  又发现他一项优点。有些男人觉得让女孩子请客是件很没面子的事,因此就算穷得要死,也会打肿脸充胖子抢着付帐;也有一部分的男人和女孩子交往是抱定了占便宜的心态,要人又要钱。这两种人金迷看多了。少炜却不一样,受了恩惠,他会很大方地道谢,不管对方是男是女;然后,他会知恩图报。他若生在古代,肯定是一代大侠。
  “喂,你说你是个厨师是不?”
  又是一个天外飞来的问题,但幸好他还听得懂,晓得怎么回答。
  “对,我有厨师执照。”
  “那不如今晚的大餐就由你来做吧!”
  “你想吃我做的菜?”
  金迷点头如捣蒜。“上回那个火焰松饼一级棒,可见你的手艺一流,再做几道好菜来尝尝,你觉得如何?”
  “好啊!可是我家里已经没什么菜了,得去买些材料才行。”
  “我知道有一处黄昏市场卖的东西超级霹雳便宜的,我带你去!”也不管他愿不愿意,金迷拖了人就跑。
  金迷向来节省,舍不得坐出租车,转了三站公车,总算到达目的地。
  那是一个很传统的市场,而且所有卖菜的人好象都跟金迷很熟似的。
  少炜很快就发现了她所谓的“超级霹雳便宜”从何而来?
  “你需要什么东西?”金迷问他。
  “先买些海鲜好了,红蟳、花枝、大明虾……再来一尾石斑鱼。”
  “好,看我的。”金迷走到卖海鲜的摊子边。“老板,这红蟳怎么卖?”
  “上官小姐,又是你啊!”中年老板一脸又爱又恨的表情。“一只两百,算你三只五百啦!”“看在我每天都来光顾你的分上,算便宜一点啦,老板!”金迷开始杀价。
  “小姐,已经给你优待了,三只本来是六百块,我只收你五百耶!”
  “四只五百。”
  “不行,那样我岂不要亏死了。”
  “可是我们有两个人啊!”金迷指指身边的少炜。“只买三只的话,你教我们两个人怎么分?”
  “那你就再花两百块买一只啊!”
  “金迷,”少炜轻扯她的衣袖。“这样杀价不是太为难老板了吗?他也是要赚钱的啊!”
  “唉呀,你别吵啦,我又没教他不要赚,只是赚少一点儿嘛!”
  “可是老板已经给了优待,再从继续杀价岂非……”
  “我告诉你,台湾人真东西不杀价是有辱国风的,你懂不懂?”
  少炜真是被她打败了,杀价跟国风有什么关系?明明是她自己爱钱嘛!
  “总之你在旁边等我就是了,我会把你要的东西全部买来给你。”
  推走捣蛋的家伙,金迷继续投入杀价的战场中。
  少伟看得是目瞪口呆,从来没有女孩子在他面前这么肆无忌惮过;就算平时说话有些刻薄的许琼茹,对着他,也会收敛一下行止,装温柔一点儿,独独金迷……
  她硬是特别得独一无二!
  不过他还真是佩服她,最后她花了五百块买了四只红蟳,顺道拗了两只花枝走;她跟人家买一颗高丽菜会附赠一把葱、一把蒜,外加辣椒、生姜少许;而原本一斤三百六的大明虾竟被她杀成一斤两百,人家还给了她十颗虱目鱼头恭送她离开……老天!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孩?终于,他再也忍不住抱着肚子笑弯了腰。奇葩啊!她绝对是女性同胞中的奇葩,他——突然,他发现,他好欣赏她,而且有一点点喜欢她……不!或许不只一点点吧?
  凝望着她的目光不觉更加温柔了。他想追求她,期盼更加理解她、接近她!她,会给他这个机会吧?
  第四章
  用超低价格买足了晚餐材料的金迷和少炜,才想过马路到公车站牌下等公车时,金迷又看到了那只讨人厌的蟑螂——文非凡。
  “少炜,你先去等公车,我处理完一些事情后,再过去。”把东西全堆给少炜拿,她随即转身气呼呼地走近文非凡那辆嚣张的加长型劳斯莱斯旁。
  文非凡等不及司机停好车就匆匆忙忙地开门下车。
  “金迷甜心,他是谁?”他一脸哀怨地指着方才与金迷有说有笑的男人。“啊!我好象见过他。”
  金迷二话不说就将文非凡拖进巷子里。
  “我已经警告过你,不准再跟踪我,你耳聋了是不是?”
  “我没有跟踪你啊,金迷甜心,会在这里巧遇是命运的安排,上天注定我们是天生的一对。”他可不敢说自己早把她平日常去的地方做了统计表,一处找不着,就多绕几个地方看看,总会找到巧遇的机会。
  “只可惜你的命运跟我的不在同一处。”金迷双手插腰瞪他。“喏,我再度慎重警告你一次:我不喜欢被人家追求,所以请你死了这条心,别再烦我了,你若再死缠不放,小心我对你不客气!”
  她哪时对他客气过了?文非凡心里这么想,嘴角却仍挂着一抹灿笑。
  “没关系的,金迷甜心,你尽管蹂躏我、糟蹋我,我相信‘打是情、骂是爱’,你的一切鞭策全是出自一片爱我之心,我好感动呢!”唔!好恶心,她快吐了。金迷两手直搓着造反不停的鸡皮疙瘩。所以说她讨厌被追求啊!镇日将爱啊、情的挂在嘴边,开口就是甜心、蜜糖、天长地久、海枯石烂;天下间最没保障、最虚伪的莫过于这玩意儿了。
  如果有一天,她非谈恋爱不可的话,她一定要是主动的那一方,掌控过程、主导结局才是她所想要的恋情。
  “我懒得理你,你要不怕死,尽管追上来,看我手下留不留情?”
  “金迷甜心!”文非凡以为那就是她变相的邀约了,兴奋难抑地冲上前去,揽住她的肩。“你果然还是爱——”一句话都还来不及说完。
  “喝!”金迷反手一记过肩摔将他摔黏在墙壁上。“我警告过你的。”她轻哼一声,跑出巷子,往少炜所在的公车站牌方向行去。
  文非凡可怜兮兮地黏在墙壁上忏悔着——为什么他永远得不到美女的青睐?
  “那种女人到底有什么好的?”一个积怨不满的女声在他身后响起。
  文非凡慌忙跳离墙壁,被金迷拒绝是一回事,教另一个女人见到文大公子的糗相,那可丢脸丢到家了。
  他眯起眼,看着突然出现的女孩,一项披肩长发,倒是个清秀的小家碧玉。但比起金迷的独特风韵,可就差多了。
  “你是谁?”
  喝!许琼茹被吓退了一小步,远远看着他向金迷求爱遭拒、被狠狠摔黏在墙壁上时,还以为他是个懦弱无用的废物,想不到才转眼,他凌厉的气势就磅礴地压迫人心。
  加上他出入以加长型劳斯莱斯代步,又有专属司机,这家伙的出身肯定非富即贵;她忍不住想,如果他不是天生就弯着唇角、形成一张看来很“好笑”的脸,再加上性格正常一些,说不定他会很有女人缘。
  而最重要的是,他很喜欢上官金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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