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拿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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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拿鹤-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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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啊,画歪了一笔。”赶快转头——“长兄,画歪一笔不要……”
  紧字没出口,见长秀瞪他,只得转身正坐,抽过一张雪白干净的纸,边写边抱怨:“画歪一笔算什么,你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笨蛋,看个大意就明白了嘛,何必吹毛求疵。”
  “我不懂……”长秀盯着已整理好的一叠纸稿,喃喃自语。
  “不懂什么。”伸个大懒腰,曲拿鹤丢开笔,翘起腿抵上桌沿,开始推摇着长椅晃来晃去,“呐,秋千经的秘诀就是——攻攻攻攻攻攻攻攻……”他一口气连说八个攻,再深深吸气补充缺失的空气,继续,“……吸。”
  他的话没头没脑,长秀一时发怔。
  见“某秀”孺子不可教状,他重重叹气,放下跷在桌上的腿,拿起笔边写边道:“秋千经是一种遇强则强,遇弱则弱的武功,口诀练内息,招式主外攻。练武嘛,强强身,不让别人欺负到你就行了。就像荡秋千一样,你越是用力推,秋千受力越重,荡得就越高,武功也是如此。”他吐口气,语中带上促狭,“秋千九式,前八式只攻不守,最后一势借对方攻势反吸为己用,他再厉害也没得玩啦。长兄,除非你遇到非常厉害的人,他攻你,你的秋千功夫才能发挥出天地变色的效果,如果遇到老弱妇孺,你其实一点杀伤力也没有。”
  说起来,他本身并不喜欢这门武功,无奈老爹以养他十年供他吃喝为挟,说不练就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罪大恶极,下到十八层地狱后还要被人往下踢……
  等等,十八层已经到底了,再把他踢到哪儿去?
  他当时非常认真地反驳老爹,结果——“踢到你姥姥家去。”
  可怜他年纪小,在爹的压迫威逼下,含泪熬夜通读,开始练又酒又色的……经。当时只明白一件事——原来,爹的娘,他的奶奶,比十八殿的阎王还位“深”权重。
  唉,往事不堪回首……
  念念有词,最后一笔勾落,他丢开笔,双臂大张地跳离书桌,“好啦,实相无相拳画完了,达摩开山腿明天开始画。”既然答应长秀要默秋千经,他只得在晚上木默睡下才有空画。
  胳膊伸成一字形跳了又跳,直到发麻的腿行动自如后,他走到长秀身边,“喂,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姓鲁的家伙今天会来?他是存心来惹默默儿难过的。”
  “……他姓弘吉烈,封鲁王,不是姓鲁。”
  鲁王每隔五六天会来此探望木默,奇珍补药成堆地送。可惜,有些东西是补不回来的。
  乍听这小子要横刀夺爱,他初时冷嗤,而他伴在木默身边后,木默的笑容越来越多,他竟也不排斥了。
  木默的身子看似恢复,实则较以前虚弱不少,如今肯吃东西,肯笑了,虚弱之气慢慢退去,隐隐又有了一年前矫健爽朗的样子。
  他现在居然不排斥这小子……
  “管他。”曲拿鹤挥手,突然皱起眉头,“我要怎么办才能让默默儿做我的媳妇呢。”
  低声念了数回,声音虽小,仍让窗外的人听个分明。全身冷僵,瞪着窗板,她心头一时恍惚不解。
  这家伙说什么?搞什么鬼?
  “长兄,你说我要怎么去拐弯抹角,才能让默默儿明白,我要横刀夺爱。”
  “……”整理手稿,长秀充耳不闻。
  “你那个王爷啊,我迟早也插一刀在他胸口上,为默默儿报仇。”
  背对着窗,不知他说话时的神色,窗边人却遽然捂住嘴,发……怔。
  他搞什么鬼?说得好像他也感同身受一般。
  “你要插一刀,我不会拦你。”长秀没看他,以自己听得见的声音回道。
  “长兄,我到现在还是想不明白,你说姓鲁的伤害默默儿,是为了她好?怎么个好法?”不打扰长秀整理手稿,曲拿鹤抱过盛满胡桃仁的碟盘,塞一把入口,还能清晰说话,“女儿家如水如江,曲曲折折玲珑心,是用来疼的啊。就算让她明事理识轻重,也不能说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方法就最好,慢慢教也好啊!什么来不及,谁说来不及?我说来得及,看那姓鲁的敢反对试试看。”
  第6章(2)
  喝,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说话这么呛。长秀冷哼,却也心知他有呛声的本钱。
  这小子表面看去俊俏无害,武功嘛……也很后继无力的样子,但他赢不了他,这就是最好的证据。另一点,他实在不明白——
  “你若喜欢小姐,直接告诉她就好,何必拐弯抹角?”
  白痴地瞟他,曲拿鹤叹气,“我一向是不会惹女儿家不开心的,最好拐弯抹角的手段能高明再高明,让默默儿在不知不觉中明白我喜欢她,要娶她做媳妇,不然……若惹她想起那个混账鲁王,我岂非得不偿失?”
  “……”
  “这叫声东击西,我要默默儿忘了王爷,最好心里开始喜欢我。长兄你读过《孙子兵法》没啊!”
  他读过,但全忘了,只记得三十六计的其中几个。
  “……”
  啊——低低的抽气在夜色中非常清晰,清晰到房内的人不必凝神考验自己的耳力也能听到。
  “谁?”长秀移至窗边,眼角瞥到隐入拐角的一片袍角,突转身拦住慢一步探头的曲拿鹤,笑道,“没事,可能是风声。”
  当他白痴呢,风声?
  没所谓地瞧一眼,他也没多追究,只当长秀不爱让人知道他有什么秘密。
  “曲拿鹤,你说……横刀夺爱,以你小小老百姓,怎么争得过当朝受宠的王爷。”靠窗想了想,长秀一时有了说话的兴致。
  奇怪睨他,他皱眉,“长兄,我觉得你现在笑得有点奸哦,刚才窗外……嘿嘿,是不是有姑娘偷偷等你,早说嘛,我不打扰了。”说完欲走。
  “等等。”拦住他,长秀追问,“我真想听听,你怎么斗得过王爷?除非你背后有皇亲国戚撑腰,不过……王爷是皇太后一族,难道你有皇上撑腰?”
  “喂——”甩开长秀的手,他有些惊,“长兄,我有喜欢的人了,你要说就说,不要拉拉扯扯。”
  “……”笑脸瞬间刷黑。
  “我干吗要斗那王爷?我只要默默儿,只要默默儿就行了。呵呵,我只要默默儿做我的媳妇。”说着说着,他变成自言自语,“默默儿喜欢做什么,我就陪她一起,她爱怎样都行,爹是不会理的,有了媳妇,娘也不会成天在我耳根子边念经了,我曲家又多了一人,嘻嘻……”
  越想越兴奋,他一时得意,昂首大笑,半晌才觉得有些失态,赶紧捂嘴收了笑,瞪长秀一眼,“我回房啦。”
  “……”
  轻轻开门下楼,直到欢快的步伐消失在湖道另一头,伏在漆黑处的袍角轻轻动了动。
  云中月色悄悄透下。
  皓银月光中,女子紧捂粉唇,眸中是一抹震骇,及一抹湿湿的……雾气。
  十月末——
  “拿鹤呢?”
  “曲公子进城了。”
  “长秀呢?”
  “长公子在后院练功。”
  诸如此类对话,近来常发生在木默与婢女之间。
  身着轻暖棉袍,趴在湖栏赏景的女子沉思片刻,往她的小院走去。她住的小院没有名,她也懒得刻意取名,住哪儿都一样,不过是个休息的地方。
  五天前的夜里,无意中听到他与长秀的话,说不震惊是骗人。
  但,震惊又如何,他这么突兀地说娶她做媳妇,她是该感激呢,还是不屑?
  媳妇?好陌生的词啊。若说“王妃”,她才不陌生。
  王妃?王妃?呵!
  嗤笑飘出红唇,每念一遍,她送给自己的嘲讽就多一分。
  一分一寸,一寸十寸,满心满腹的嘲讽,她一人品,一人尝,够了。
  王妃哪……她的梦该醒了,这个词对她才是陌生吧。
  其实……她觉得他逗笑又带点疯颠,待人真诚,是个很不错的朋友,对他也没想过什么复杂心思,更别说会……成为他的媳妇。
  当他自己做梦吧。
  束起黑发,铜镜中印出一张秀美的脸,神色微微不耐。
  这人,每每面对她时,到底怀着怎样的心思啊。她只视他为朋友,视他为一个亲切惹喜的大男孩;他呢,他不是啊。他动机不纯,根本没将她视为朋友。
  逗她开心,诱她吃东西,这就是他“声东击西”的目的所在?
  就算她恨王爷,也不会移情在他身上呀,这人,到底怎么想的?如若她不恨王爷……那现在的她,还会去爱人吗?还会“敢”去爱人吗?
  她不愿改,不知错——连带的,也不想、不敢再去爱人了。
  够了,够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惊草绳。如今的她是这个样子吗?
  必定是了。
  “拿鹤什么时辰出去的?”任婢女梳着细滑的黑发,木默看看窗外。院角有座小漏壶,常能听到滴答滴答的报时声。
  “大约巳时前后。”
  “哦?没去多久嘛。”木默讶了声。
  “是啊,小姐,奴婢来时,曲公子才要往外走。”
  镜中女子扬眉,眼中虽有不烦,唇角却勾起一片笑云。
  那个耐不住寂寞的曲拿鹤啊……
  我喜欢……你辫儿后坠着珠玉的样子。
  拉拉发辫,她突道:“照原来的样,把辫尾用珠玉绳绑起来。”
  婢女讶然,随即高兴地笑起来,“是,小姐。”
  小姐已许久不曾注意过自己的衣着发式了,如今主动要求,是……慢慢淡忘了“那件事”吗?
  静待婢女辫起发尾,她状似随口问了声:“小暮,你是从王府随我搬来城外的吧。”
  “是的,小姐。”小暮的手僵了僵。
  “是王爷让你跟来的?”
  “不,是小暮自己愿随小姐搬来的。”
  木默没再多问,见珠玉辫妥当,拉过肩垂在胸前,低头欣赏,颇为满意。
  “备马,我要出去走走。”
  “是,小姐,奴婢这就去请长公子……”
  “不必。”扬手打断小暮,乌发凌空甩向身后,垂顺黑滑,珠玉叮当,“我只想一个人静一静,你们别来烦我。”
  “……是。奴婢先去备马。”
  小暮垂头,迈出门,听到身后木默问:“跟我来有什么好?我恃宠而骄,目无尊上,蛮横无礼又不明理不识大体,你留在王府不是更好?”
  脚步滞停,小暮挣扎片刻,转身奔到她身边,“小姐,你不可看轻自己啊。你……王爷觉得你有许多缺点,但……但……奴婢从小伺侯小姐,你从未责骂过奴婢,奴婢跟随小姐是自愿。”
  “……我从未骂过你?”她微笑,自己都不信。
  “是,小姐在王府里从不随意斥骂下人。奴婢……奴婢是真心喜欢小姐。”身在皇族,骄纵之气木默也有,但她从不像其他公主一样随意难为下人,仅是这一点,就够下人们喜欢了。她也从其他人口中听过小姐在军中的骄纵狠戾,但,她不管,在王府中的小姐是什么样,她就认定是什么样了。
  木默敛眼,淡淡的表情让人猜不出——听到这番话,她是喜是怒?
  须臾——
  “去备马吧。”
  淡淡笑道,她摇头,似讽,似嗔。
  第7章(1)
  大都,南门——
  随意将马绕在城外一棵树下,一身轻绛棉袍的女子四下张望,嘴中轻轻念着:“他的脚程还真快,快马也追不上吗?”
  日射金华,晕圈散着懒洋洋的暖意,打照在城门四周忙碌的百姓身上,有木竹匠、杂挑夫、砖瓦泥工等。
  一一扫过,她耸耸肩,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走进城。
  她原本在城南别苑外信马由缰,无意将马拐到通往大都城的驿道时,没多想,便举鞭策马起来。
  “应该没那么巧,大都这么大,鬼知道他跑哪儿去了。”
  木默摇头,将曲拿鹤赶出脑海,开始放慢步子,欣赏繁华都城。
  街上蒙古人、色目人很多,其他所谓的南人、汉人,也不过是蒙古皇帝自己划分的,在她看来没什么区别。要她分辨,色目人最易区别。诸如钦察、畏兀儿、回回、乃蛮之类,更有褐发碧眼、两撇翘胡子的,滑稽又好笑。
  正街上,铺面热闹,一排的镜铺、药局、衣坊、鞋庄、书铺米铺等,还有些色目人开的珠玉铺、香料铺、珍玩铺之类,她看了一阵,没什么趣味,转向摊贩较多的另一条市街。
  刚过街头,远处人影一闪,她眯眼——
  不会看错,正是那玩得乐不思家的曲拿鹤。
  他站在一个胭脂小摊前,不知与小贩说什么。待她穿过人群走到胭脂摊,曲拿鹤已不知晃荡到哪儿去了。
  拈起一盒胭脂,拢眉垂眼,轻轻在鼻下划过,她撇嘴。
  香味浓呛,色彩不化——她虽少用胭脂,也闻得出王府里的丫头用的都比这好。
  看了胭脂小贩一眼……哦,是个十六七岁的姑娘。
  冷冷轻哼,倨傲睨她一眼。她不知此刻自己是何神色,只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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