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拿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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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拿鹤-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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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他师父,强迫我一定要叫他爹。”
  “……”
  “你瞧,我在家多受欺负。娘欺负我,爹也欺负我。”
  “……”
  “木默……咦,你这是什么表情?你是吃惊呢,还是想笑?”他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微微后倾,避开他的手,她俏肩轻抖,“我……在笑。”有其父必有其子,如此看来,他爹也是那种……呃,后劲不足的人。
  看他家境不算富裕,他这么成天在外躲灾,难道没想过找件糊口的事做做?他的模样机灵,如果将他举荐给武昌的达鲁花赤,就算是汉人也能谋个一官半职。何况,经由她举荐,达鲁花赤也会卖王爷一分薄面。
  “拿鹤,你难道没想过谋个官职养家糊口?”
  “养家?”他颇为惊讶,挑起剑眉瞪大眼,像……十五的圆月。瞧了她半天,他搔搔头,腆笑道,“你说养家……嘿嘿,我还没娶媳妇呢。”
  “……”他误会了——摇头微哂,她的视线飘向悬着弯月的夜空,“不,我是说,你想不想在官衙里谋个职位,这样……你也可以不必总想着吃免钱的……宴。”
  “什么宴?”不怎么明白她省略掉的词,他抱着栏边柱子转了圈,“啊,你说招婿宴。”见她颔首,他转动墨眸,倾头想了想,跳到她身边,“木默,你不会以为……我游手好闲,无是生非故意被那些人追吧?”
  点头——她想,也的确重重点下。因为当他是朋友,她可是留了份面子没讥笑他,不是吗?
  啪!两脚并拢跳定在她一尺距离,他弯起月牙眸,丝毫没有被人看不起的狼狈,反而笑着申明:“我没有光吃不做!”
  “哦?”不着痕迹地退后,拉开过近的距离。
  “喂喂,木默,你的眼神一点也不相信哦。”他开始绕着她转圈,“你以为我只知道吃喝玩乐,全靠爹娘养着对不对?”
  咦,听他的语气,似乎另有详情?抬肘支栏,她索性一脚踏在木柱上,睨眼看他。
  捧着下巴凑到她面前,他点点光滑的鼻头,“你很瞧不起我哦……怎么说,我也算是个小老板呢……呐呐……你看!”指指奔流的江水,他靠着她坐下,保持得体的距离,“在江水上游,有个叫沙洋的小县,听过没?我猜你一定没听过,对不对?”
  “对。”巴掌大的地方,有什么稀奇——她心中不以为然。
  “我就知道,没关系,反正大把的人都不知道,你没听过也很正常。我啊,就在那儿长大的,你别看我每次都飘到武昌躲灾,在家里,我也是个小食店的老板。”
  “……什么食店?”
  “寒食店。”
  “……”她知道,每年清明节前的一两天,汉族民间时兴过寒食节。寒食,又叫禁烟节或冷节,这一天日禁烟火,只吃冷熟食,据说是为了纪念春秋时期的晋国贤臣介之推。眼角飘了飘,她撇动嘴角,万分不在意地问,“你卖寒食节吃的东西?”
  “不,我的店专卖油炸鬼!”
  “……”
  “有机会让你尝尝我炸的飞叶酥,又薄又香,很受街坊欢迎哦,还有馓子、晶饺儿、环饼啦……只要能用面粉做得出来、又能炸的东西,我都卖。嘿嘿……你知不知道,炸多少出来我都不怕没人买。想不想知道为什么?”他颇献宝似的压低声,“用油炸过的面食能放置很长时间,热的冷的,我想什么时候吃都行。就算我出来………咳,避灾,娘也会帮我看着店。”
  不是随时能卖,而是他随时能……吃?
  她笑了笑,敛眼。
  看来是她多管闲事了,以为他只是个贪吃随性又带点逗趣的人,原来他有间食店啊,罢罢,每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喜欢做的事,他既然无心在官衙做事,她的举荐反倒是多余。
  提起食店,他的笑脸全开,那副神采飞扬的满足样,让她有些……羡慕。
  他拥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她呢,有自己喜爱的人,可王爷……不是她一个人的啊。
  拥有?她拥有过王爷吗?
  盯着他的弯月笑眼,久久……她突地掀开酒盖,仰首饮了口,“你觉得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应该做什么?”没等他回答,又将浓醇的烈酒直接倒入喉,她也不介意,径自道,“八岁之前我完全没记忆,只知道王爷把我带回府,给我吃给我住,教我养我……十四岁开始,我随王爷行军打仗,小时不懂事,常有过失,王爷对所有人严厉,独独对我网开一面。你说,我对王爷是不是特别的?一次,我高兴,两次,我也高兴,三次四次呢,我是不是该得意?为什么不呢?王爷没怪我过呢,为什么……”
  她是很得意啊,十五岁的她是得意的,十八岁的她是得意的,而十九岁的她……恃宠而骄——王爷居然如此责备她。
  越想越烦,她的酒量不差,索性抱起酒坛狂饮起来。江野小店的酒水,哪能比得过皇宫王府的琼脂玉液,不够味美,但,够烈。
  第3章(2)
  他浅浅凝眉,未出声阻止,抬头吸了口拂面的江风,突道:“我小时也……很惨。”
  噗——酒线喷出,她呛咳一阵,捂着嘴瞪他。
  “小时我想做侠客,成天缠着爹,希望能叫他师父,可爹说,赢不了他就永远别想叫师父。你看,我现在还在叫爹。还有娘,小时总骗我打赢了爹就有鸡腿吃,但每次吃鸡腿的都是大哥和小妹。你说我惨不惨?”
  垂眼看她,顺手为她拍背顺气。呛了些酒,她的脸染上一层胭脂,很漂亮呢。刚才她说的话,就是她不高兴的原因了吧,只有在提到那王爷时,她才有些女儿家的娇态。
  自然地拍打着她的背,他正要开口,她却抢先一步,“惨……”
  “是吧是吧,你也觉得我很惨!”他颇有遇到知音的兴奋。
  “……不。”抬袖拭去唇边酒渍,她似未察觉背后轻拍的手,似讥似讽的眸上下打量一阵,露齿睨笑,“难道每次……唔,都是他们吃鸡腿?”
  他会肯吗?况且,虽语有抱怨,神色上却从未流露出“阿娘一点也不疼他爱他”的意思哦。
  “当然不是!”飞快的否定引来她的趣味一笑,他道,“两只鸡腿被他们分了,剩下的……全是我的。”
  “……”了解了解!她点头,对这个回答一点也不意外。
  “啊,对了。送你。”他探入怀中,摸出一些东西递给她。除了颊上飞红,那双漂亮的眸子却如星子晶亮,觑了眼酒坛,他心中暗暗肯定——绝对不要和她拼酒,她的酒量很好……非常好!
  “什么?”提起丝络线,推开酒坛,她眯眼迎着月光细看——系在一起的两块石头,枣粒大小,石上隐隐刻有纹路。再仔细瞧了瞧,发现石上原来刻的是“木默”二字。
  “我说了要送你小玩意的,这是……我一直带在身上,很久前就想送你了,可惜没碰到,这次正好。上面的字是我……是我发挥曲家独传的无敌内功一笔一划刻上去,绝对……嗯,买不到。”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搔头。这些年他也来过几回武昌,有时在江边会四下望望,希望能遇到她。石头是他在江水里淘上来的,刻了字后就常带在身边。石子本是不值钱的东西,送她也只为逗她开心。以她的出身,想必也不会稀罕这种东西吧!
  指腹在凸起的纹理上抚过,她看了看,将石子转一圈,发现一粒石子背后竟刻有“曲拿鹤”三字,如蝇蚊大小。
  “这个……”将石头转向他。
  他不明所以,凑近细看后,嘿嘿笑出来,“啊……呵嘿,这个……这个……我想……我想你可能不喜欢这种不值钱的东西,如果……如果哪天一不小心丢、丢失了,有人捡到兴许能还给我,嘿呵……我想这是、这也是不可能的……”
  还真的……费了他一番工夫呢。她不语,眯眼瞪着他,突地笑道:“放心,朋友送的东西,我不会扔的。”他当她是挥霍无度的无用公主吗?“我收下了。”将石子纳入腰袋,她心情突然颇好,拍拍他的肩,“你哪天去大都,我招待你,保你不愁吃住,你进了城,告诉守城士兵要见鲁王,他们就会带你去。若有机会,我带你去皇城里玩玩,不过……你可得小心那些公主,被她们看中了,可不是跑就能了事的。”
  “……”
  “咦,干吗瞪我?拿鹤,你怕什么?”
  “我……我没怕,我不会惹是生非。”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从来不是故意的,对不对!”
  “当然!”他低低喃了句,盯着畅笑的丽颜,嘴角倏弯,也笑起来,“木默,你若想看小城江水,去我家玩吧,我也包你吃住无忧。呐呐,我家有爹娘,一个大哥一个妹子,他们都有自己的屋子,我也有哦,大哥的屋子是‘阴晴不定斋’,很多机关,里面没什么好玩的,没事远远看一眼就行了;我小妹住的地方叫‘冥顽不灵阁’,她最喜欢捏泥人,怎么劝说也不听,改天我请她捏一套送你。”
  一套?不是一个吗——小小疑惑在心头闪了闪,她没细想,也不推拒,“好。”
  静了一会,本是等着他继续,他却默然无声起来,她好奇,不禁侧首问:“你呢?你的屋子是什么名儿?”
  “我?”笑脸上又升起腆意,他转头看看梁柱,转了转眼珠子,才万般不情愿地说:“我的屋子叫……叫……‘损之又损斋’。都怪娘啦,给我的屋子起这么难听的名儿。”
  损之……又损?
  不意外,她居然连一丝丝的意外也没有。仿若,他的屋子就合该叫这个名儿,合该呀。至于损的是什么……呵呵呵……她想,她应该可以猜到她娘心里是怎么个意思咧。
  呵呵,不管他是不是故意打岔,她说烦心的事,他总能拿自己的惨事逗她笑起来。
  今天夜里,她似乎……很开心啊。
  黄鹤楼上,溶溶笑语时不时飘出飞檐,散向星空。
  江风远远打过,矶头店铺已慢慢熄去灯火,小贩的叫卖声也渐渐散去。舟上渔火忽明忽暗,已近夜半。
  月未落,乌未啼。江枫、渔火……不必——对愁眠。
  叽叽……叽叽……
  哈啾——揉着惺忪无神的眼,俊秀的男子骨碌惊醒,搔了搔乱发,转头四望。
  初晨的黄鹤楼上空无一人……呃,只有他一人。
  腿上感到微热,低头,灰斗篷像绕丝般缠在大腿上。
  “难怪……”男子伸腿,有气无力地拉扯斗篷,“放不放开……不要缠着我……呜……”
  他的脚边,酒坛内余有一层薄薄的酒水,楼栏外涌入的风吹散了酒味。
  怎么会在这儿睡着呢?
  滚到酒坛边,鼻子凑上前闻了闻,男子索性趴在地上,也不顾灰尘脏了衣衫。他再哈出一口气,像狗儿一样嗅嗅,肯定自己不是宿醉至此。
  “我昨夜一口酒都没喝到,全让木默喝……咦,木默呢?”他倏地清醒,自地上一跃而起,东张西望地找人,“跑哪儿去了……莫非把我一个丢在这儿,自己回去了?唔……”
  上攀下爬地在楼上转了一圈,绕回初醒的地方,叭叭——用力踩两下楼板,他揉眼,“也对,姑娘家不能在外面睡觉。许是半夜自己回去……唉,我也真是,怎么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我应该送她回去才是。”
  喃喃自语,他拾起斗篷,抱了空酒坛,探头见黄鹤楼东隅处无人,双眸一弯,提气一跃而下。
  哼哼,他是上楼容易,下楼——也容易。他的斗篷被地痞踢得脏兮兮,爬楼时还在腰上,上到楼顶后却不知甩哪儿去……咦?下山的步子蓦地顿下。
  他的斗篷不见了,这件是……
  脑袋急遽四望,确定方圆十丈内无人后,俊秀的脸愣了那么一小刻的工夫,随即眼弯嘴弯,缓缓升起腆笑,小心翼翼将斗篷举到鼻下……非常非常大力地吸了口气!
  有香味。
  飞快移开,眸星碌碌转动,脸上闪过一丝忸色,仿若做了错事的心虚。拍打脸颊,他走出两步,脸上似笑似喜,又低头吃吃笑了声,将斗篷抱在胸口,加快脚步。
  他的朋友很多,如今有了一个大都的朋友,倘若再被阿娘赶出家门,他又多了一个去处,不错,真不错。木默应该回去休息了,他也赶紧回去洗把脸,换件干净的衣服再去找她。
  念头在脑中一闪,步子快起来。
  走了?
  “对对,木默小姐一早就走了。这儿是官驿,小子,你要住店去客栈,这儿是为三品大员以上的官爷准备的。”武昌某处官驿,守门的伙计盛气凌人地说。
  “真的走啦?她都没告诉我今天要走,真不够朋友。”年轻男子抱怨一句,转身离开。
  未走两步,从后堂走出一名伙计,瞄到他的身影,急忙追出,“公子请留步。”
  “什么?”不转头不停步,男子顺口问了句,无心理会那伙计在身后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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