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嫁有情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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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嫁有情郎-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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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
  这么一想,他心情好多了,嘴角多了条笑痕。
  “只要好好的吃,就会长胖,不是吗?”他微笑道:“这些年来我都吃得不错,现在一百八十三公分,六十九公斤,拥有结实的四块腹肌,如何?还合乎你的标准吗?”
  莫冠驰迷人的笑容让圆月有点慌,“你……你在说什么?”
  这小子,该不会……还牢记著当年他一厢情愿的无聊誓言吧!
  自从他入伍之后就像在小镇消失了一般,即使她放假回家,也没听闻过他的任何消息,根本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久而久之,这个人也就淡出她的脑海。
  “怎么不说话?”他走近她,她不得已只好往后退,一直退到无路可退,腰际抵到办公桌边缘。
  她润了润唇,警觉自己再不说话不行。
  “莫冠驰,我想你得弄清楚一件事,我们都长大了,不能像小时候那样胡言乱语,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且以你现在的身份地位,也不适合说这些话。”
  她的话使他很不是滋味,他又逼近一步,将她因在办公桌与他之间,联想到另一个可能。
  “莫非你有男朋友?”他问,挑起眉。
  这是他想过最坏的情况,可是他不把那视为阻碍,就算她有十个男朋友,他也会把他们统统赶跑——或打跑。
  圆月瞪视著他,还无法消化这人是莫冠驰的震撼,而且显然的,他打算再度缠住她,就像他过去理所当然缠了她六年一样。
  她的太阳穴隐隐作疼了,那真是个噩梦啊!
  两个人大眼瞪著小眼,一时间,室内静默无声。
  突然间,有人叩了两下门,徐秘书微笑推门而入。
  她恭谨的站在门边,仿佛对眼前的一幕视而不见,又像见怪不怪,早已习以为常似的。
  总之,她没有任何意外的表情,只是公事公办的报告道:“莫先生,开会时间到了。”
  “嗯。”莫冠驰点了下头,视线还是盯著圆月,“中午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到时候一起吃饭!”
  他转身走出去,接过徐秘书呈上来的会议流程,边走边翻看,徐秘书则加快脚步跟上他,絮絮说明。
  圆月松了口气,深觉刚才就像历经了一场大灾难。
  她还是很怀疑,他真的是莫冠驰吗?
  如此强势霸道,除了名字一样,他哪里有像当年那个瘦弱不堪的莫冠驰啊?
  优雅的义大利简餐坊里,圆月瞪著正卷起面条入口的莫冠驰。去他的,这人现在怎么会变得这么卑鄙?
  早上她接到朱世豪打来的电话,耳提面命她在诸葛财团工作的期间,一切要服从莫总经理的旨意,不可违抗莫总经理任何指示,否则就点点点、叉叉叉……她老板左一句莫总经理,右一句莫总经理,小心翼翼的惟莫总经理的马首是瞻。
  因此,当她一口拒绝莫冠驰的午餐约会时,他立即就作势要打电话给朱世豪,这也是她明知道会是场鸿门宴,还必须赴宴的可恨原因。
  “你为什么都不吃,不合胃口吗?”他看著她几乎没动半口的局饭,很关心地问。
  圆月摇摇头,低头认命的扒她的洋芋培根局饭。
  任何人到这种地步都会了无胃口的,她与他难道真是前世的孽缘,今生要来偿还?
  哪有人的缘分这样深?从国小、国中到高中不够,现在间隔十年,居然又与他碰头了。
  当年如果他家有钱给他读幼稚园,他们连幼稚园也会同班,因为小镇也只有一家幼稚园。
  当她好不容易吃完二分之一的局饭,还是因为很倒胃而吩咐侍者撤下了。
  “你以前比较会吃,现在则食量小得像麻雀。”莫冠驰注视著她,顺手点起一根烟,嘴角勾起一抹潇洒的笑意,“这也算一种现在台北人的文明病吗?”
  记得高中时圆月从不像班上那些无聊女生一样,一天到晚嚷著减肥,她总是把一个不大不小但非常丰富的便当都吃完,还会吃一份家里给她准备的饭后水果帮助消化。
  不过大概是她家里开武道馆的关系,她也从没有胖过,总是维持匀称的好身材,运动细胞还是全班女生里最强的。
  现在的她比过去白皙了些,也更纤细修长了些,低腰牛仔裤穿在她小小的腰肢上显得十分迷人。
  幸而她没有像时下那些女强人时兴剪超短的短发,仍然留著一头柔顺长发,没有染色,又黑又亮。
  “坦白说,是你让我毫无心理准备,我才会吃这么少。”圆月直率的说了出来。
  决定不再先礼后兵,这次她要先小人、后君子,否则她肯定会重蹈十年前那甩脱不掉的无奈,被他一路纠缠。
  奇怪了,不是都说智慧会随时间增长吗?怎么经过了十年,他的智慧还是毫无起色?
  莫冠驰微笑起来,很有兴味的看著她。
  “圆月,你该知道,就算没有这次意外的重逢,我迟早会去找你,原本我想等成就更大些才去找你,没想到我们会在台北意外重逢。”他的笑意加深了,“我们很有缘分。”
  她瞪著他,过分、过分、太过分了!
  以前他还不敢直接叫她的名字,起码连名带姓的叫,现在他居然直接喊名字!
  “莫冠驰,不要再把以前跟现在相提并论,我说过,我们已经长大了,不比过去,再这么童言童语的……”
  “等等。”莫冠驰假意思量,“我记得我们分别时都已经是青少年时期了,你认为那时说的话叫童言童语?”
  圆月憋著气,忍耐的说:“我的意思是,那时的玩笑话不可以当真,我也从来没有当真。”
  “那么我重新追求你,这总可以了吧?”他用温柔的眸光看著她。“你可以把以前那个家境清寒,除了打球外一无是处的莫冠驰忘记,现在坐在你面前的是诸葛财团的总经理,身价上亿,一个成熟有魅力的二十九岁男子……”
  “胡扯,我们同年,你明明二十八岁。”她不由得出口纠正他,虽然这不是重点啦。
  “错。”他凉凉地纠正她,“我晚读一年,国小三年级时,我被一个喝酒醉的白目仔开车撞到,整整复健了一年才健步如飞。”
  “好吧,就算你二十九岁、身价上亿又有魅力,加上你是诸葛大财团的总经理,这也不代表我们有什么发展的可能,你……”
  “你何不听听我的奋斗史?”莫冠驰打断了她,不想她继续用长篇大论来拒绝他。
  奋斗史?
  圆月蹙蹙眉心。
  确实,他从一个乡下的清贫农户子弟,到现在一跃成为众所瞩目的上市公司总经理,这家伙是怎么飞黄腾达的?
  “退伍那年,我既没有高学历,又没有一技之长,在小镇也没有适合的工作,我老爸的小农地更因为还不起欠银行的钱被拍卖了,使我连种田这惟一的志愿都飞了。”
  “然后呢?”她问,忘了继续说服他对自己死心。
  或许——她是说只是或许——或许潜意识中她有点关心他的下落,毕竟这人整整痴缠了她六年之久,而且她死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初吻是被他好狗运夺走的。
  “然后好运突然降临在我身上了。”莫冠驰弹弹烟灰,表情却淡淡的,不置可否。“我在美国开餐馆的堂叔需要一个可靠的人手,他愿意出机票钱,叫我过去帮忙,有这么好的机会,我当然立刻答应了。”
  “你去了美国?”她实在惊讶。
  一直织著留学梦的她,十年来安安分分的待在台湾,而过去从未想过会离开石盘镇半步的他,反而去了外国,命运的安排真是叫人无从猜臆啊。
  “到了美国之后,我在餐馆很勤快,堂叔对我也很照顾,我边学边做,晚上则猛K英文自习,一年后,已经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他笑了笑,按熄烟蒂,啜了口咖啡。“接著,奇迹发生了。”
  听到这里,圆月只有惊叹的份。
  功课超破的他能在一年内就说好一口流利的英语,已经是天方夜谭级的奇迹了,居然还有更奇迹的事发生在他身上?
  “什么奇迹?”她连忙问,像听故事一样欲罢不能。
  “我在餐馆捡到一位娱乐大亨的皮夹,里面有五万块美金现钞,还有一张盖好发票人印章的空白支票,我没有将这笔意外之财据为己有,依皮夹里名片上的地址找到那位大亨,将皮夹原封不动归还他。”
  圆月倒抽了口气。
  五万块美金,那不就是台币一百七十多万?再加上没有填写金额的空白支票,捡到的人随时可以填个一亿去盗领……“就这样,那位大亨很欣赏我,要我去他的公司帮忙;在美国的第二年,我从一个餐馆的跑堂小弟一跃成为纽约上流社会的白领阶级,在他的鼓励与资助下,我顺利完成哥伦比亚大学的学业。”
  她低呼一声,清眸瞪得老大。
  “你完成哥伦比亚大学的学业?”
  想像中,莫冠驰若能从一所三流二专夜间部毕业就已经万幸了,她可没想那么多、那么远,远到了美国去……“足以匹配你这位T大的高材生吧?”他调侃地逗弄著她。
  圆月的脸有些红了起来。
  过去她一直比他优秀,甚至知道他身为诸葛财团总经理的身份后,依然对他的财富存有那种“买彩券一夜致富”的主观,她从没认为他会好好求学问,还求得这么高。
  莫冠驰假装没看见她的脸红,继续说道:“我在大亨身边学到很多,他把做生意的诀窍倾囊相授给我,后来他有意投资东方市场,成立了诸葛财团,全权交给我和他的得力爱将贺城西、卫十戒管理,每年的分红都有八位数以上,足够我将所有家人都安顿稳当。”
  她还能说什么,只能说他是出门遇贵人、天公疼好人吧。
  “这就是我所有的际遇,够勇敢、够坚忍、够感人吧?”他促狭的笑了笑,招来侍者,“给这位小姐一客草莓圣代。”
  她心一跳,如擂鼓般震动。
  “我没忘记你最喜欢的口味——草莓。”他再度用温柔的眼光看著她,非常专注地问!“我显然已经变聪明了,你呢?什么时候要嫁给我?”
  第四章
  手机的定时闹铃一响,圆月便睁开了眼睛。
  昨天真像场梦一样,她居然和莫冠驰重逢了,现在还必须跟他在同一个地方工作,这对她来说究竟是福还是祸?
  不管是福还是祸,总之是福就不是祸,是祸就躲不过……什么跟什么,乱七八糟。
  都是莫冠驰害的,他没出现以前,她的生活是一片宁静;他出现了之后,她的生活是片刻不静。经过了一夜的沉淀,她还是想不出因应莫冠驰的追求之策。
  十年前在小镇共同生活了那么久,那可以说是缘分,但十年后又遇到被自己列为头号敬谢不敏人物的他,那就只能说是孽缘了。
  他变了那么多,不再是她随便一句话就可以吓阻住的人,而且现在他显然也不怕她的优秀了;在他的心目中,她肯定没有过去那么高不可攀,他变成了台北上流社会最有价值的单身汉,所以她就贬值了。
  他凭什么认定她凌圆月是他的?因为临别那个她失策接受的便当吗?
  哪有人用区区一个便当当订情之物的,他以为随便在便当盒底下黏贴一句“等我娶你”的纸条就可以让她痴等十年吗?荒谬!她又不是现代王宝钏。
  再说心动呢?
  她对他又没有那份心动的感觉,因为年少的他们,根本没有发生什么了不起的爱恋啊。
  而且她被他死缠烂打、纠缠不清的开头是那么的不浪漫,只因自己救了他,他就要以身相许,这太老套了点。
  如果是英雄救美还好,可是美人救狗熊,这就有点那个了。
  再说,她可能已经不是他心目中当年的凌圆月了,他喜欢、眷恋著的,应该是少女时代的凌圆月吧。
  当年的她是多么自信满满、神采飞扬,而现在……自从那件事之后,她努力掩去自身的光芒,当一个最平凡、最简单的凌圆月……不想了!
  她翻身下床,冲到浴室梳洗,用冰凉的水拍打脸颊,让混沌不明的思绪清醒些,顺便催眠自己,人要活在当下,不是活在过去,所以前尘若梦,梦若屁,不想也罢。
  铃……电话响起,接著自动转接到答录机上。
  “我是凌……现在……所以……请在哔一声之后留言,哔——”
  “圆月,我是妈妈,这个礼拜天是本馆馆主五十大寿,就算跋山涉水,你也一定要回来,否则某嘴硬心软的寿星公会记恨你一辈子。
  “附注,顺便帮我把那把弯刀给押解回来,届时若不见逆子踪影,为娘绝不轻饶他,要他付五十桌的酒席钱,此言绝非恐吓尔尔,小女子绝对言出必行,星期六见啦!”
  凌夫人语带威胁,但笑意满满,她越老越开通幽默,和越老越顽固古板的凌道南大相迳庭。
  圆月笑著洗完脸,依序拍上化妆水和防晒乳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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