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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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1-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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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以为赠与我却不求回报的人相比,只有他是懂我的。只有他懂得我的爱恨情仇,都不是无缘无故,只有他明白我的心不甘情不愿,并不是自私任性,而是命运使然。 

  “有心事呢?”阿南问我。 

  “对不起。”我说,“我只考到第五。” 

  他朗声大笑:“我家闺女,我绝对放心。” 

  感谢他,世上待我如此宽厚的人,唯有他吧。当然,或许,还有他,我记得他对我发誓时的样子:马小羊,以后,再也不会欺你,也再也不会让人欺负你。我记得他发来的短信:“我在悬崖上等你考完试。” 

  回家后的不久,我就无法控制自己,离家去看他。 

  那天阿南去外省进货,奶奶外出,去了邻居家打麻将。 

  我悄悄的去了车站,花十块钱买了车票,坐上了去艾叶镇的车。 

  当我好不容易找到那个黄昏里绝美的老房子的时候,夏花正蹲在院子里,给一头鸵鸟洗澡。 

  是的,我没有看错,那的确是一头鸵鸟。 

  这么冷的天气里,不知是不是因为鸵鸟天生不怕冷,它居然骄傲的仰着头,任由夏花洗刷。 

  不知为何,见它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它。 

  “它叫苏菲玛索,是我的心肝宝贝。”夏花替它披上一条厚实的绒布浴巾,在身上随意擦了擦手,指着门外不远处那座山对我说:“他上山了,不过我劝你别去。那里第一次去容易迷路,丢了找也找不到。” 

  他真的在那里。 

  不,我要去。 

  连“谢谢”都来不及说,我就忙不迭的离开了夏花的家,向着那座山走去。 

  等我真的爬到山顶时,已经接近中午了。 

  我已经依稀看到他的背影,似乎是在一个悬崖边,背对着我站立。 

  在看到那个背影的一刹那,我已经差点哭出声来。 

  或许,就像他眼里的火焰,有些东西,再深埋,也终究会带来耀眼。所以,如果有人非要真的把生命比作花朵,那属于我的那一株,一定是吸满了露水的花蕾吧。即使我把开放的时间压得再久一些更久一些,也控制不了她终有一日的怒放,谁说不是这样? 

  苇草扫着我的双脚,可是我却越走越快。可是,就在我只离他不到五百米的时候,我却看到,他不止一个人。 

  苇草太高太杂,遮住了他的身边于安朵的身影。 

  我静静迈步,又到了离他们更近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此刻中午的太阳正在升起,山顶的树枝和罕见的白色小花,齐齐被这更接近天空的纯洁阳光沐浴。站立在悬崖边的于安朵竖着沉静的辫子,穿着一件白色的修身剪裁的大衣,她眯起眼睛看太阳,脸孔那么安详,我甚至能看得清楚她微翘的嘴唇上的粉红色,和她光洁的额头上根根分明的细密的绒毛。 

  金色的阳光扫过她的发尾,那里好像降落着无数的蒲公英,等待仙子一声令下,就齐齐起飞。 

  一切美的太不真实,以至于我连惊讶都不必,只需要虔诚的欣赏—— 

  当她忽然一个箭步走向前,一只脚已经伸到了悬崖外的时候,站在她身边的他,伸出双臂,一把抱住了她的腰,将她蛮横的抱住,又逼她转过身来,毫不犹疑的,吻住了他。 

  纤长而高耸的草叶彼此呢喃,他们就站在悬崖的尽头,草叶的那一端。 

  这是冬日里最薄最透明的一次阳光吧,穿破云雾,仿佛变作一颗颗细碎的玻璃,直插入我的眼睛里来。我俯身看这地面的世界,洁白和灰暗交织,融化的冰雪变成小溪,依稀就在我的耳边唱着断断续续的歌。 

  所有的所有的一切,都让我疑惑:这究竟是不是哪个好心女巫的魔法,要令我直面这饱含命运暗示的一幕童话——也是我十七岁荒诞年华里,最最怅惘的一曲离歌呢? 

  再见,毒药。 

  我们终究来自不同的世界,去往不同的方向,多遗憾。 

  未完待续 

  后续故事,敬请关注饶雪漫2008青春疼痛大战《离歌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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