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作文十年精选·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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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作文十年精选·男版-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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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不感兴趣,所以也不是很了解。这同样说明,我落伍了。   

  为了不让自己第三次落伍,我也在桌子上留下了一行楷书:提供新鲜桶装可卡因,联系电话:××××××××。那号码是海大派出所的。   

  这段文字也与无聊有关。有一天我上网发邮件,QQ上有个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动物?我想敢情这位是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如果我贸然地回答大熊猫金丝猴东北虎,就会有偷猎者的嫌疑。因此我小心翼翼地反问:你呢?   

  他说:狼。   

  我吃了几惊,以为对方有暴力倾向。但接下去我做了一件足以表明我也无聊到骨头渣子里的事。我问:为什么?   

  于是他开始发表他的长篇大论,什么狼无奈的嗥叫孤独的眼神忧伤的流浪凄凉的身影,把狼说成了完美的化身,而自己就是完美的知音。   

  我问:如果你在原始森林迷了路,刚好遇到你喜欢的动物,请问,你会不会欢呼?   

  过了很久他才回答说,相信狼知道我有一颗了解它的心,就不会伤害我。   

  我一听,胃里的酸水就冒上来了。我决定不再理这个人。过了一会儿,那人又问:你还没说你喜欢什么动物呢。   

  我没好气地打了三个字:屎克螂。   

  然后在我的暗笑中,他再也没有回答。   

  我得出的一个结论振奋人心,但也使人丧失信心:以毒攻毒,以无聊治无聊是最好的方式。换句话说,我们还要继续无聊下去。   

  七   

  作为一篇小说,要有X要素,我记得的有四个: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关于这篇小说,时间是大学期间,人物是我,地点是海大,至于事件,我却想不出来。如你所知,没有事件的小说叫流水账。我觉得这三个字若作为一种文体,并无多大不妥。   

  在海大,我总是吃了睡,睡了吃,夹在中间的学习时间可以忽略不计。你应该想到我要说什么。是的,我再一次提到了猪。很奇怪,在海大半年,我有了严重的猪狗情结,这比起朱自清先生的少女情结,不知哪个更为崇高。   

  上面提到了事件这个词,我们知道,对于猪,只有交配和被宰杀才能算得上是事件。其余时间它都在一心一意地长膘。我发现猪和狗……这两种只有被人骂猪狗不如和猪朋狗友时才有联系的动物,在命运上是如此惊人地相似。对狗而言,事件也只有交配和被杀,也就是说,制造生命和丧失生命。   

  寒假里,我老家养着的一条狼狗挣断铁链跑了。我知道它只是想出去见识一下花花世界,但它再也没有回来。街上有一家狗肉铺,生意兴隆,他们的原料便是路上溜达的狗。那条狼狗从小到大都被锁在老家,毫无社会经验可言,想必已死在土制猎枪下。整理它的遗物的时候,我发现以铁扣为圆心铁链长为半径的那个圆是如此清晰。几年来它只在这个圈内走动,脚印烙在地面,显示出深沉的灰色。猪在猪圈,它也在圈子里。在逃出圈子的时候,生命也到此结束。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  

第69节:岑孟棒:灰锡时代(12)         

  不过我并不因此而悲伤,寝室很宽敞,海大有三千多亩,中国有960万平方公里,地球有……我的圈子大着呢!   

  我的秃头大伯在深秋的一个夜晚睡着后再也没有醒来。在此之前他并没有什么病痛或意外发生。也就是说,大伯死得毫无征兆。村里的老头们除了可惜大伯死得太早外,都十分羡慕大伯的死法:干干净净,安安静静。我的两个堂哥从城里赶来,跪在地上号啕大哭,并用脑袋拼命地撞地。这年头这种哭法已不多见。大伯总是对两个执意要他去城里住的儿子说,老子还没老到要你们养呢,等你们在那边混出点名堂,等我过了60再说吧。然而大伯还没老就死了。   

  这些都是我打电话回家时从我妈口中得知的。我问了很多,但是没有问大伯死时脑袋上还有多少根头发,尽管这是我最想知道的。我估计那数目不会是零。从我见他最后一面一直到他死才两个多月的时间。本来我还肯定那头发一定会先大伯的生命而消逝,但我又错了。那双桃花眼成了大伯留给我的最后印象。   

  我还从我妈那里问到,两个堂哥很开明,所以大伯是火葬,骨灰埋在一个公墓里。我想如果大伯有机会立遗嘱,是一定会强烈要求土葬的。大伯的生命是泥土的。现在一场烈火,化做了尘埃,包括剩下的最坚强的头发。我在突然间还觉得,那句〃尘埃是生命的本原〃应该出自大伯之口而非表哥,尽管大伯根本就无所谓文化程度。   

  对大伯的死,除我的两个堂哥外,最悲痛的是我。小时候大伯给我做过很多东西,印象最深的是一把弹弓。这把弹弓使邻居家堆在墙外准备盖新房的石子神秘地少了近千颗。这近千颗石子中的其中某一颗曾打下过一只麻雀。这当然是我小时候才可能发生的事,在今天你想打下麻雀就得动用火箭炮和雷达扫描定位系统。那件事情是这样的,四根电线上站满了麻雀,我拉满弓向中间肚子最大那只射去,但落下来的却是最边上的一只。若不是麻雀脑袋上有一个血淋淋的伤口,我真会怀疑它是中风而死。即使是现在,我还是以为它当时正因为失恋而黯然伤神,或者因思考而发呆,才会冤枉地死在一种原始武器下。我大伯看着死去的麻雀好久,说,我没想到你真能打下鸟儿来。说实话,我也没想到。   

  这件事后,大伯在场上晒谷子看到有麻雀来偷吃时,再也没有去驱赶过。而我也再没有用弹弓打下什么东西。   

  得知大伯死讯后的几天里,我一直想着大伯和那只麻雀,把他们联系起来的是那个形状像字母〃Y〃的手制弹弓。这把凶器已经被丢进尘封的童年,再也无迹可寻。但我又觉得,这也是在暗示着什么,至于暗示的内容我又无法看清。直到有一次我看完一部电影,屏幕上出现两个巨大的单词:   

  THE END   

  我恍然大悟豁然开朗,明白了暗示的内容其实只有两个字:结束。   

  泰戈尔说,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总有东西长存。如果用逻辑严密的数学语言,这句话表述如下:设一切为X,东西为Y,结束的符号为0,则当X=0时,必有一个Y存在。Y是什么并不明确,只能确定其存在的必然性。对于泰戈尔,这个命题可这样分析:令X1为生命,则X1=0时,存在Y,这Y显然是泰戈尔留下的文化遗产,如《飞鸟集》、《吉檀迦利》。而对于我大伯,当X1=0时,要找到Y就不是很容易的事,总不至于是留在公墓里的那抔骨灰。   

  这个命题还有多种形态,比如说,令X2为爱情,当X2=0时,Y到底是什么东西?有人说是友情,有人说是婚姻,也有人说是仇恨,还有人说是肚里的小孩儿。但不管是什么,都已不是X2本身。我想起我的表哥,我的预言并没有实现,也就是说,他女友仍未回来。在这里,Y=疯子的优雅。   

  我们的一辈子就是X趋向0,在这期间,又拼命制造Y的过程。   

  王小波在一篇小说里说,当你百无聊赖时,就会坐在桌前,拿起一支笔往纸上写。可能是写日记,也可能是写诗,但不管起初写什么,最后一定会写小说。不管你有无才能,最后一定能写好,只要你足够无聊,足够无奈。也就是说,令X3为意义,当X3=0时,Y=小说。         

。§虹§桥书§吧§  

第70节:岑孟棒:灰锡时代(13)         

  按照这种说法,我既足够无聊,又足够无奈,何况还自认很有才能,那么这将是一篇最好的小说,即最好的Y。尽管我说过,这更像是一种叫流水账的文体,然而谁也没有规定小说是不是流水账,同样,也没有人说流水账就不是小说,所以这篇流水账是最好的小说。人为什么总是摆脱不了回忆,拒绝不了想念。   

  到目前为止,我手上的创可贴已换了好几个,现在又改成了贴更加经济实惠的壮骨麝香止痛膏。每一个膏药可以剪成四块,为美观起见我还剪出了花边,使止痛也成了艺术。事实上,还有一小块止痛膏贴在我左太阳穴上,用来缓解曾在一年前折磨得我死去活来现在又旧病复发的偏头痛。当然我只有在隐蔽处才敢贴这块膏药,不然就会被认为是旧上海滩青帮的遗毒。偏头痛总是突如其来,让我防不胜防。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咬牙切齿,并希望拿把铁榔头将一根长10厘米的铁钉从我左太阳穴敲入。一年前的晚上,我犯这个病时,同桌就会把我的脑袋侧摁在课桌上,用他的右手中指第二指节抵住我的左太阳穴,使劲地做顺时针按摩,这是缓解疼痛的最简单也最有效的物理方法。我则像偏瘫一样趴在桌上,陶醉地闭上双眼。偶尔睁开,看到窗外的天空一片深蓝。   

  这篇文章我是按照严格的官方格式写的。老师说,开头要点题。我的正文一开始就写到了题目。老师又说,人物形象要丰满。我就刻画了表哥的颓废,女友的漂亮,疯子的优雅,大伯的匆忙,总括为一句话就是写尽人间百态,看透世态炎凉。老师还说,行文至末,要记得首尾呼应。所以这还不是结尾,呼应的在后头,保证衔接得天衣无缝。   

  还要提到王小波。王小波写了著名的时代三部曲,即黄金、白银、青铜时代,另外还有第四部《黑铁时代》,但没写完,他的X1就等于0了。我还听说过另外一本美国人写的书叫《褴褛时代》,起初我还以为是《蓝铝时代》。我生性懒散不愿意花太多心思在题目上,就拟了个题目叫《灰锡时代》。而关于锡,我对它的了解仅限于知道它是一种金属。另外,锡应该是银白色,而不是灰色。我记得老家里祭祀时,给诸位菩萨倒酒的那壶就是锡制品。当然这不能说明锡跟菩萨有关。如果我家有足够的钱,就有理由用金壶倒酒。那锃亮的锡壶经历过很多次菩萨聚会后就变成了暗灰色。我可以作出化学的解释:它被氧化。也可以作出生物的解释:它在衰老。   

  正月里,淘气的小表弟把一个锡壶打烂了,因此脑袋上挨了一个爆栗子,于是他放声大哭。哭声和地上锡壶碎裂处的银光闪闪刺得我耳膜和双眼生疼。那个时候我才明白,原来金属也会破碎。   

  我说过,我爱灰色。目前市场上有一种感冒药就叫灰色。当然,它的正式名称叫白加黑。我的理解就是这么简单:白加黑等于灰色;无数个白天加无数个黑夜,就等于这个昏昏欲睡的灰锡时代。   

  后 记   

  写完此文后自己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其间打了三个哈欠。   

  叔本华说,人生犹如一钟摆,在痛苦和怠倦之间徘徊。痛苦还没资格,我想表达的是那种怠倦,深邃地钻进人的骨头里的怠倦。那可以算是一种病,症状表现为:发呆,两眼无神,无精打采,走路重心不稳,一天到晚打哈欠,除了睡觉外无所事事,还没老就开始无穷无尽地回忆。   

  我不是医生,本没有理由对一种病的症状如此了解。以上的描述只是带上了自传性质而已。   

  既然写的是怠倦,那么对于这个尾巴的第一句话,我就不知道是此文的失败还是成功了。         

§虹§桥§书§吧§。  

第71节:金瑞锋:尼采的头骨(1)         

  金瑞锋   

  浙江人,1983年生。著有中短篇小说集《被绑在树上的男孩》和散文杂文集《梦的传说》,居小作家网评选的2006中国十大〃80后〃作家排行榜之首,被称为〃80后鲁迅〃。   

  ☆ 作者自述   

  我习惯在深夜看书,很少在深夜写东西,一般都是在上午写。上午的状况最好,适合我写东西。写的时候也不是靠灵感一挥而就,原先想好的东西,很可能根本就用不上。对我来说,写时的状态就显得尤其重要,状态好的话,许多原先没有想到的好东西就会源源不断地涌出来。状态不好的话,我就尽量不去写,常常写了许多,又不得不撕掉。我只是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在写东西而已。   

  ☆ 主编点评   

  金瑞锋像开在高山绝壁上的一朵娇艳的雪莲,他的文字逾古穿今,时而雁荡,时而低沉,似一潭深不可测的水域,外表淡泊宁静,内里刚健沉稳。从他的作品中可以看到许多大师的影子,大师们在指引着他的路,他在求索大师们的〃路〃,远离世俗,远离热闹,静静地开在绝壁上,冷艳凄美,孤芳独秀。他的精准的表达方式,极富意味的字句,后面藏着深刻的哲思,和一颗鬼魅般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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