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耳(眼泪女王乐小米里程碑之作)》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苍耳(眼泪女王乐小米里程碑之作)- 第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他们擦肩而过,庄毅对她微微一笑。

    那天的庄毅一定是心情很好,他笑起来,眼底盛满了明媚的光影。那一刻,在庄毅纯白的一笑里,赵赵仿佛听到了天使在歌唱。

    那感觉就像一个千帆过尽的女人,终于在这茫茫红尘的辗转之中,遇到了自己几生几世之前就已经命中注定的男人。

    后来,赵赵才知道,这个男人不是常人,他是这座城市里最年轻的富豪,和他的名字连在一起的女人,不是名媛就是女明星。

    再后来,她知道,这个男人就是她的幕后老板。

    可是,她依然爱上了他。爱得唐突,爱得沉痛,爱得毫无道理。

    他仿佛是上苍赐予她的毒药,她知道是会致命的,可偏偏却要含笑吞下。

    开始,庄毅并不知晓这个叫赵赵的女人,对自己已经爱到了如此地步。他只是以为她不过是欢场上的一个卖弄风情、耍着小手段向有钱男人索取一些恩惠的女人而已。

    所以,每一次赵赵对他笑得如沉睡中的海棠一样的时候,他心情好的话,也会配合一下,同她逢场作戏。

    可是直到有一天,赵赵从身后抱住他,海藻一样的长发贴在他宽阔的后背上,她说,庄毅,怎么办,我爱上了你。她说这话的时候,一滴眼泪落了下来,落在了他的肩膀上,沾湿了他的衬衫。

    那一刻,他才知道,眼前的女人,似乎真的对自己动了真心。

    那一天,他掰开了她扣在自己胸前的双手,笑了笑,这种疏离让赵赵心碎不已,他说,赵赵,你那么聪明,应该知道,爱情这东西,太奢侈了,我们这些人,玩得起赛车,玩得起游艇,唯独玩不起爱情。

    赵赵愣愣地看着庄毅,失望,心疼,可是瞬间,她突然大笑,说,庄总,你可真开不起玩笑啊,我逗你的!

    庄毅也笑笑,说,那就好。

    是不是真的好,赵赵自己心里清楚。

    庄毅的心里也清楚。

    那只叫阿诺的狼犬曾经为他挡过子弹,而这个叫赵赵的女人也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里,挺身为他挡掉了那把刺向他的利刃——没有一丝犹豫,那般从容。

    当时的她,整个人倒在血泊里,直至昏厥,那双黝黑的眼睛都不曾闭上,一直深深地望着他,眼里有太多的悲哀和眷恋,让庄毅不敢细看。

    赵赵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庄毅跟在她身边,医生在救护车里给她做了简单的抢救措施,她的肺部严重穿孔。当她在疼痛之中清醒的那一刹那,突然握住了庄毅的手,声音如卡在喉咙中一般,含混不清,但是庄毅还是听懂了,赵赵是在说,庄毅,我没骗你,我也不能……再骗自己了……我是真的喜欢你,我怕我……死了,就再也没机会告诉你……我喜欢你……是真的喜欢你……

    庄毅轻轻捂住她的嘴巴,他的衣服上还沾着她的血,他没有办法冷漠,对着这个为了自己连命都不要的女人,他虽然难以动心,可是不能不动容。

    赵赵为他挡刀,让他深为感动,自此待她异于他人,但却非男女之情。而赵赵康复之后,却再也不提那天她在救护车里,对庄毅说的那些傻话。

    赵赵很聪明,其实,从最初,知道了庄毅的身份,她就知道,自己爱上这个男人,本身就是一件很无望的事情。

    于是,赵赵每次在庄毅面前,都笑得如沐春风,风情万种,也会放肆地开一些情色的玩笑,但是绝口不提,爱情。

    庄毅也常常会赠送她豪车美宅名钻华服之类的,却从不和她言情。

    暗夜里,赵赵常常会将庄毅送给她的衣服堆在床上,然后将自己整个人深深地埋进去。那些锦衣华服如同浩渺的海,让赵赵难以呼吸。很多次,她挣扎着起来,想要拨打电话给庄毅,只说一句,只说一句——我真的很爱你。

    可是,无数次摁下了那串熟稔于心的号码,却摁不下那个接通的键。

    这世间,注定了懂得分寸的人,将会失去那种不管不顾的勇气。

    那种不管不顾的勇气,只有像梁小爽那种不知分寸、视爱情为一切的小女孩才会有的。她赵赵早已经没有了。

    赵赵知道许暖的存在,是庄毅告诉她的。

    庄毅说起许暖时,口气是云淡风轻的,他说,我找到了那个能帮我对付姓孟的那个家伙的女孩了。

    赵赵就笑,说,恭喜你!说完,她点上一支烟,玫瑰红的指甲如同花瓣。她有些奇怪,庄毅居然用“女孩”这个词来形容千帆过尽的许暖。

    明明应该是“女人”的。

    那一刻,她的心像被针尖给触动了似的,有着说不出来的不痛快,却又觉得是自己太计较了。

    其实,早在庄毅告诉她之前,她就已经知道许暖了,是顺子说的。

    顺子也没有多说,他只是跟赵赵说,老板的狼犬阿诺,昨天找到了,不过被人煮了吃了。顺子是庄毅的亲信,说话一向有分寸。

    赵赵一听,心想,那庄毅还不疯掉,她点上一支烟,说,老大他没事吧?

    顺子也没多啰唆,只是说没事,那吃狗肉的姑娘命大,正好是老板要找的人,你说巧不巧?现在她被老板收留了,取了个名字叫许暖。

    赵赵虽然很想知道事情的详细始末,每个人都有好奇心,不过像赵赵这样的女人,懂得做人应该敛着,好奇不仅能害死猫更能害死人,如果庄毅想要自己知道的,自然会告诉自己,不想让自己知道的,自己知道了也无益。

    结果,诚如她所料,庄毅告诉了她许暖的存在,也告诉了她,许暖只是一颗棋子而已。

    这就是赵赵和梁小爽的不同。

    两个人虽然都爱庄毅爱得浓烈且绝望,但是赵赵懂得进退,不像梁小爽那骄横任性的千金小姐,为了爱可以不管不顾。而且赵赵明白,甭管庄毅和谁在拍拖,甭管庄毅收留了哪个女子,甭管他给她取名为许暖、任暖还是李暖,她都不会是庄毅想要的女人。

    这世界上,庄毅想要的女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陈寂。

    陈寂的模样平常,性格平常,甚至还应该说有些严重的自闭,左眼角有一颗肉红色的痣,严重拉低了她容貌的平均分。不过,陈寂的身世不平常,富可倾城用来形容她的家族实力都不够恰当。陈氏集团的触角伸展在全国的各个支柱行业里,更重要的是,他们跟政府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是陈氏集团有别于李氏、梁佳丽达等集团的最大不同。

    用庄毅的话说,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那么,陈家的这门姻亲如果结成,无疑会让他的地位更加稳固。不仅仅是一个风光的商人,或者说,一个风光的青年才俊,在两大集团合并之后,他更是掌握这座城市经济命脉的NO。1。

    或许,有人会说,庄毅那样的人才,可以直接拿着玫瑰花和钻戒去跟陈寂求婚就是,他既然能迷倒梁佳丽达集团的千金梁小爽,那么陈寂也自然不在话下。

    如果事情可以这么简单,庄毅这么聪明的男人肯定巴不得早就放手去干了。可是,陈寂不是梁小爽。同是集团千金,陈寂与梁小爽的性格是完全不同的。

    陈寂的父母在很久之前就被匪徒绑架并撕票了,那一次绑架,陈寂也在其中。刚刚七岁的她,亲眼目睹了匪徒残杀了自己的父母。虽然后来陈老爷子将这唯一的血脉给救了回来,但是陈寂从此变得孤僻,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就是说,陈寂基本没有特别的喜好。

    这么说吧,如果陈老爷子说,陈寂,你嫁给昌隆海货市场老刘家的二小子吧,陈寂会说,好!如果陈老爷子说,陈寂,你这辈子别嫁人了,就陪着爷爷吧,那么陈寂,肯定也会说,好!也就是说,陈老爷子要是说地球是方的,人的血是绿的,陈寂也不会有任何异议。

    所以,庄毅明白,要得到陈寂,首先需要俘获的不是陈寂那颗死去的芳心,而是俘获陈老爷子陈子庚这个老狐狸的心。

    陈子庚原来很赏识庄毅,并将他认作了干儿子。但当庄毅一意孤行,并购了和风企业之后,陈子庚就开始重新审视庄毅了,他突然觉得这个年轻人很危险,他的内心绝非他表现出的那样云淡风轻——在他的内心里,肯定豢养着一头饥饿了很久的猛兽,就等着破笼而出的那一刻。

    其实,庄毅也并非一定要娶到陈寂。因为,他这般清高的人物,还是不屑于拿自己的一生去换一场捆绑的婚姻的;而且,陈寂并不是他喜欢的那一类女子。如果单纯只是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稳固自己的地位,他完全可以接受梁小爽的爱情。

    他之所以对陈寂抱有想法,是为了阻止陈子庚将陈寂许配给他的干儿子,那个姓孟的家伙。在庄毅看来,陈寂嫁给任何人都可以,但唯独不能嫁给这个姓孟的。

    因为一旦这个姓孟的家伙和陈家联姻,那么这个姓孟的家伙,势必会在势力壮大的同时,跟盛世和风集团进行一场恶斗,而庄毅肯定难以应付。最终,盛世和风集团会跟以前的和风企业一样,消失在这世界上。

    基本上,商场上的战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更何况,他同这个姓孟的家伙有着鲜为人知的家族宿怨。

    阻止姓孟的家伙与陈寂联姻,这也就是庄毅千辛万苦不惜一切代价,寻找到并收留许暖的原因。

    许暖,在未来这场决定了盛世和风集团命运的“陈寂争夺战”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她会是一颗最好的棋子,当她“爆炸”的时候,胜利一定是属于他的。 

 【内容简介】
  被拐卖少女的坎坷命运之途:苍耳被人贩拐卖的女孩阮阮,历尽命运颠簸,六岁那年,被桃花寨子的孟老太收养,从此,与孟老太的小孙子孟古青梅竹马,一同长大;同时,也得到孟古那年龄稍长的“傻”小叔孟谨诚无微不至的关照。十六岁那年,孟老太执意让她与“傻”儿子孟谨诚圆房。“新婚”那夜,许暖与孟古相约私逃。然而,那天夜里,孟古最终没有如约而至;而孟谨诚也神秘消失了,只留下意外怀孕的许暖等待命运的宣判……时隔七年,她已更名为许暖,被冷酷、手段残忍的庄毅“囚禁”在身边,沦为他对付家族仇敌孟家叔侄的一枚棋子;当孟谨诚、孟古发现许暖就是自己曾丢失的心爱的阮阮时,是否会为她再掀起一场爱的风暴?而庄毅看着自己精心策划的一幕幕好戏有序上演,却发现心里某处因许暖而坍塌……七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让阮阮如同一颗被遗弃的苍耳,再也找不到家?七年后,又是哪个男子终能许她一世的温暖? 


自序
   
 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已经对着电脑桌上的那株仙人球发了半天的呆。   这是妈妈一周前送给我的。她说,在电脑桌上摆一株,可以减少辐射。

    当时,我正在写《苍耳》的结局,当她将这株长满刺的仙人球抱给我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嚯,老妈,你这是从哪儿搞来的苍耳啊,这么大的个儿。

    我妈的小白眼翻得那叫一个销魂啊,我当下就可以开“荔枝”批发铺了。

    仙人球和苍耳都是有刺的。

    不同的是,苍耳的刺,是为了命运之中注定的那个人将它带离而生;而仙人球的刺,是为了坚守爱情的位置,不让别人将它和足下心爱的土地分离而生。

    爱情的表达方式,总是不同。

    有的是无悔的追随,如苍耳。

    有的是坚贞的不移,如仙人球。

    我跟壮壮(编辑状状的昵称)说,啊!我的下一部长篇小说,准备叫做“仙人球”。

    壮壮正在QQ那端喝水,我的一句话,让她直接变成喷水机,对着电脑屏幕一阵喷洒。

    她说,蜗牛米,你明明是肉食动物,见了鸡翅膀就拉不开腿,你写这么多植物难道是想伪装成素食动物吗?你要告知天下的“米饭”,你吃的鸡翅膀都是用苍耳和仙人球做成的纯天然的纤维食品吗?

    壮壮是我的新编辑。

    我觉得大BOSS之所以给我配上“壮壮”这个型号的编辑,就是对我赤裸裸的打击,说我超重啦!

    为了反击大BOSS的挑衅,我决定在此后的日子里,用鸡翅膀的美味,五花猫的美色全力诱惑壮壮,让她改变立场之后,彻底变节于我,改名叫纤纤。

    你看,要是读者一听,哇,小米的责编叫纤纤啊。

    他们肯定会想——

    苍天啊,大地啊,胖蜗牛米难道最近减肥成功了?(这是原先就认识我的读者的想法。)

    哇,乐小米的编辑叫纤纤,那么乐小米的体形肯定是“细细”的。(这是原本不认识我的读者的想法。)

    于是,我成功地在读者心里,由“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