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找谁去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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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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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找谁去告别 序
海明威曾经说过,一个作家最大的不幸在于童年的幸福。对于这一点我现在想补充一下,我觉得一个作家最大的不幸还在于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作家存在,但就是不知道他出过什么作品。我现在所要做的就是要让大家都知道我是谁谁谁,并且这个谁谁谁写过很多作品,而且还本本都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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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一章(1)
1
  在上大学之前,我几乎没有正视过任何一位女孩,这主要是因为我当时太诚实、懦弱以至于胆小如鼠。我敢说是大学给了我一个做男人的机会,至少是学会了谈情说爱、牛逼哄哄和不屑一顾。总之在我百无聊赖的大学生活里,对于女人我开始变得胆大如牛,有恃无恐,并且得心应手了。
  谈到我大学时代的女人,周小菁不得不提一下。这个女人在认识我时是十九岁,离开我时也是十九岁,也就是说我和她走在一起用来甜言蜜语加上哭哭啼啼再加上做爱的时间,总共还不到一年。
  然而就是在这短暂的一年里,周小菁给了我她的初恋、初吻和初夜。当然这些话都是她自己说的,我一直都没有承认,并且对此有着自己的看法。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我越来越坚信自己的看法了,我的看法是:一切都是假的。我的看法之所以如此偏激,是因为就在前不久我还洗心革面地跑到她家里,哀求我们重新开始,可是她脸上的表情竟然木讷得像块腊肉,她已经认不得我是谁啦。要是初恋都这么容易遗忘的话,那我们的银行密码还不得整天贴在脸上啊,所以我觉得周小菁的初恋十有###不是给了我,她对我说了谎话。至于说她的初吻也给了我,这我就更难考证了,她人长得不仅是蜜桃般的水灵,而且又喜欢露宿街头,谁知道漆黑半夜里有没有让人或者叫春的猫什么的KISS过。她说初夜给了我,到现在我还很后悔。我后悔倒不是因为她说的有悖于真相,她说得一点没错,她确实把初夜给了我,只可惜我当时太嫩,对于性简直是一无所知,所以当周小菁一步步向我靠来的时候,我只有手足无措地忙上忙下的份,也就是说我没有抓住这次机会。
  尽管以后的每一次我都手到擒来从没有落下,但是这一次的错过仍让我第一次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不可言说的耻辱,这种耻辱不同于后来我接二连三的补考事件,也不同于后来我为了一个妖冶但却不漂亮的女人而被她的若干个男朋友揍得呜哩哇啦的耻辱,这种耻辱我将不能原谅自己,因为我是一个男人。这就好比将军可以原谅自己的士兵打了败仗,但他决不会容忍自己的手下扣动扳机而前方居然没有一个人倒下。我就是这个不称职的士兵,所以如果我真的不是周小菁的初恋的话,她离开我恐怕也就是这个原因了,因为将军并不是仅仅靠士兵的枪声吃饭的。周小菁爱上我并不是看上我的纯洁,她需要的仅仅是初夜一次就能够让她蹚过尘世纷繁一百年的男人。
  2
  我和周小菁分手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时我犯上了几乎所有的青春期的男人都犯有的喜新厌旧的毛病,我的小魂小魄被另一个天仙赵彬彬给勾走了。所以到了后期每次再和周小菁有所来往时,我多少表现得对什么事都有点气急败坏,或者满不在乎。尤其是当她缠着我逛街的时候,我的气更不打一处来,而且这个前提还是她自掏腰包。
  记不清楚是哪一天了,反正那天我一如既往地没去上课,周小菁和我在离学校门口不远的大堤前见了面,我们沿堤而上,看到了波光粼粼的江面和来往于此岸彼岸熙熙攘攘、写满了时光印记的采沙船,微风伴着和煦的阳光轻拂过来,一切都显得很安详、静谧,可是我的心中没有一点诗意,变得混乱不堪,我在想赵彬彬现在在干吗呢?她有男朋友了吗?如果有他们在干吗呢?想到这里几乎要了我的命,我没有继续想下去,我怕我一不留神跌进江面,成为鱼的下酒菜,我可不想死,我还没有初恋呢。
  或许有人会问,你床都和女人上了,还没有初恋呀?是的,我的确还没有初恋,因为一提到初恋我就觉得空荡荡的,茫然得像一头迷失方向的麋鹿,不知所从,初恋过的人在面对回忆时是这个样子的吗?我觉得不悲哭几声或者美滋滋一顿,至少也应该在心里念叨一下恋人的名字吧。
  我平安无事地走过了江堤,没有和周小菁说一句话,我为自己的沉默而叫好,因为这样我就可以让沐浴春风的周小菁知道我在冷淡她,从而可以摆脱她的纠缠了。
  

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一章(2)
我漫不经心地陪她走过一条又一条高楼林立的街道,神情疲惫地等着她试完一件又一件俗不可耐的露脐装,终于忍无可忍了,我说,以后你就不要再打宿舍的电话了,我已经搬了出来,我要出去考研了。
  周小菁慌张地扔掉手上的露脐装,拨开纷乱的人群,踩着啪嗒啪嗒的高跟鞋,跑向了门外更为纷乱的人群,不见了。
  她说她再也不想看到我,这句话是后来我们在湘西再见面的时候她补的。当时她是一名说话滔滔不绝的导游,我是一名讨人厌的混在团内的散客。
  3
  我喜欢站在秋日的山冈上,对着黄昏和黄昏下的山茶泪流满面。
  我喜欢在午夜里等待教堂的钟声,钟声响起的时候推门而出,走上清冷的街头,迎接忧伤和头顶上的雾水。
  我还喜欢锃亮的铁轨和行走在其上面的去无定向的旅人,我可以因此变得神经质。
  如你所知我是一个喜欢孤独和绝望的孩子,和鲍比狄伦、亨利·米勒、贝克特、三岛由纪夫、马雅可夫斯基、斯蒂芬·茨威格、海明威、毛姆、卡尔维诺、凯鲁亚克、塞林格、马尔克斯、查海生、文森特·梵高一样,我为孤独和绝望而存在着。
  我为童年的回忆而孤独。我为等待长大的童年而孤独。
  我为青春的茫然而孤独。我为一无所有的青春而孤独。
  我为不可预知的未来而孤独。我为存在着的现实而孤独。
  我绝望人生不如死。我绝望死不能复生。
  我绝望人的性别太少。我绝望男女之间可做的事太少。
  我绝望我的理想成为了别人的现实。我绝望自己的现实成为别人的梦想。
  我绝望要用嘴巴说话。
  我绝望空气的味道。
  我绝望处女只有一次。
  我绝望天空永远吻不到大地。
  我绝望一天不能隔着一天。
  我真他妈的绝望啊。
  海子说我该去向哪里呢,宇宙如此之大。
  海涅说生活是痛苦的白天,死亡是凉爽的夜晚。
  该说的都已说完,该做的也已经做完,我们只是在重复,重复千百年来一直重复着的一切,我们是循环小数,是春夏秋冬,是复读机,徒劳地日复一日。
  4
  周小菁离去后,沉闷的生活又再次向我袭来,我因此更加不安,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这种痛苦没有谈过恋爱的人不明白,没有吃过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的人不明白,不懂得干柴烈火的人更不会明白。这么一种不可理喻的痛苦要么促使人从此腐朽下去,要么逼迫人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我不想腐朽烂掉,我想再找一个女孩子来爱爱。幸运的是这个女孩子已经出现了,幸运的是这个女孩子喜欢在午夜的电台里唱歌,幸运的是歌声伴随着一串陌生的电话号码来到了我早已准备好的速记本中,幸运的是这个女孩就是赵彬彬。
  我的天仙赵彬彬对我说:“都这么晚了你是谁呀?”
  “我想——”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才不显得冒失。
  “嗯?”
  “抱歉,我是说我想和你交个朋友可以吗?”
  “嗯。”
  “我叫李小鲁,我是在电台里认识你的。”像背诵台词一样我顺口说了下去,“你叫赵彬彬对吧?”
  “嗯。”
  “你记下我的电话好吗,2637544。”
  “嗯。”
  “再见了啊。”
  “再见。”
  电话挂断了,我的心狂跳不止,明天的我又将恋爱了,可那又会是什么样的感受呢?美滋滋、乐呵呵还是酸楚楚、气咻咻?管它呢,反正先爱了再说,确切地说是先上了再说,爱完上完即使完蛋了也没什么好痛哭流涕的,怕就怕那种爱得一塌糊涂的男人到头来连人家的一只手也没摸过,分手的时候还哭得能淹死孟姜女。好歹我不是那种男人,我要么爱上了人家就去上,要么先上了人家再去慢慢地爱,总之我不会单纯地去爱或者纯粹地为了上床。关于这一点,周小菁最清楚,在此我也不便多说。
  

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一章(3)
我要说的是那天晚上打完电话之后,我并没有早早睡去,而是忙着在夏天的夜风中蹚来蹚去。
  我太热了,尤其是一想到赵彬彬随时都有可能打过来的电话和隔三差五滑过来的胴体,那汗水湓湓的几乎都淹没了我的头发,所以直到最后我把头卡在冰箱里足足待了一刻钟才把我从炎热的桎梏中解放出来。
  关掉了电视,带着残余的口水,我把两只脚搭在了落满星辉的阳台上。我看见蓝色的夜幕下,水缎一般的女孩,轻飘飘地游了过来,嘴里还不停地叫着李小鲁,把我叫得东倒西歪。她的小嘴吻过来的时候,一阵凉风吹散了,不过没多久在我跌宕起伏的梦里,我又看见了那张盛满香液的小嘴,在那里,我们无话不说、无事不做,梦中的我喜形于色。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很不幸,我发现我遗精了。
  没有任何悬念的我和赵彬彬见面了,地点是在校门口的壹号茶餐厅。
  我看到赵彬彬体态轻盈、面露春光,就不难想象到她细腻如粉的皮肤应该也是芳香的,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她那张一翕一合的石榴唇,后来就是这张飘荡着齿香味的小嘴在我并不结实的肱二头肌上青一色紫一色地写满了她对我的爱意,同样是这张小嘴在日后和我长达半年的谈话中,对我接连说出了:
  “你呀,想得美。”
  “我可能爱上你了。”
  “我要为你戒掉那个。”
  “我发誓我来生一定会交给你一个完整的身子。”
  “对不起,我又想起我以前的男友来了。”
  而这些都还算不上什么,在我离开湖南的时候,她给我打了最后一个电话,她用她那我吻过上千遍的小嘴最后一次喋喋不休地对我说:“是你呀,我现在的男朋友都爱死我啦。”之后,就再也没有听到过关于她的任何音讯,哪怕是她又被谁爱死了。
   。。

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二章(1)
1
  现在我要把回忆转到1992年的我。
  1992年的我刚满九岁,如果九岁的我也会有爱的话,那么身在南京的九岁的我一定是爱上了同样身在南京刚满九岁的女孩。
  这个小女孩在我面前总爱说我家有这个、我家有那个之类的话。我当时听了特佩服她,当然心里也很难受,我心想什么时候我家也有这个也有那个呀。实际上我远在山东的家当时除了一台十四英寸的小黑白电视机,什么也没有,而在南京我爸爸的单身宿舍里,每天除了一台木壳收音机还得限时收听外,其他的时间也就只能出去晒晒太阳了。
  我大老远地被爸爸接到南京来不是为了来晒长江边上的太阳的,我是来抢点的。
  我妈妈说你要是想长大有出息现在就必须到大城市里接受知识的沐浴,只有起点高了,你以后才能站得高。我妈妈的话我没有听懂,反正我当时觉得离开家乡到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去总是件好事,再说那里还有座火车满天飞的长江大桥,一想到以后不花钱就可以随便在上面跑来跑去,我的心高兴得都要飞了,所以临行的那几夜我天天都兴奋得尿床。我带着父母的重托和满肚子的好奇一路狂奔,一路南下。
  我在爸爸脏乱不堪的宿舍里迅速占领了一个小角落,用以开始我远在他乡的求学生涯。这个角落不仅放置了一张单人钢丝床,而且不分白天黑夜这张钢丝床的上面总有一张油花花的餐桌凌驾其上但又互不影响,后来这张油花花的餐桌成了我的写字台,我坐在床上,双手摊在饭桌上,造句,加减乘除,阅读达·芬奇和鸡蛋的故事。
  等到我和夏雨在上面叠纸船的时候,夏雨和南京所有的小学生一样已经开学一个多月了,而我没有去上学,我只能待在烟丝味飘荡的单身宿舍里想入非非,因为我的入学手续还没有办好。
  我爸爸说他还要再找夏雨的爸爸夏书记活动活动,我爸爸在出去找他的领导活动的同时又动员我像小萝卜头一样学习——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了学习。
  于是在我爸爸这次动员以后,每天下午我无不傻乎乎地向楼下跑去,迎接正走在放学路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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