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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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芳心-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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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流浪芳心
  作者:袁圆
  男主角:韦枢
  女主角:汪恩典
  内容简介:
  俊美挺拔的韦枢有个外号叫“现代韦小宝”,
  因为他那坏坏的眼神和玩世不恭的率性行径,总能让女孩子们趋之若鹜地朝他扑上来!
  但是,这个小女生却异于常人地扑向他的保时捷;
  不但吓出他一身冷汗,而且还害他愧疚了半天……
  向来以体贴闻名的他,当然得发挥绅士风度,负起道义责任,送她到医院去仔细检查一番才行!
  可是她的反应竟然是狠踢他一脚后转身逃跑!?
  这男人还真不是普通的奇怪耶!
  几天前那场车祸她又没受伤,而且也没要求他负责,他干么死缠着她不放?
  甚至还在此刻找上门来!?难不成他想恶人先告状,乘机敲诈她一笔?
  呿!她汪恩典可不是笨到任人欺负的傻瓜,只要他敢向她索赔,她就马上放狗出来咬人!
  正文
  楔子
  我的愿望
  我一直觉得狗儿很可怜。因为人们常说狗是我们最忠实的朋友,可是狗儿不会被同类背叛,只会被人类背叛,你看街上的流浪狗就知道。
  它们会成为流浪狗是因为主人不要它了,所以它们如果饿死了也是人类害的。
  可是我想狗儿们一定不懂得什么是仇恨吧?所以它就算被人类遗弃了、背叛了,但是如果有人对它好,它还是会很开心地摇着尾巴接近你。或者,你甚至不必对它有多好,只要你喂过它,它就会永远记得你,当它远远见到你的时候,就会对着你摇尾巴。
  狗的天性为什么会这么善良呢?
  所以我的愿望是长大以后开一个流浪狗之家,我要收留这些被人遗弃的狗狗,我还有一个愿望是希望人类也可以变得像狗儿一样善良。
  如果有一天我能遇到一个像狗这样善良的男人,如果有一天我会用爱狗的心情去对待他,那么我的愿望是嫁给他当新娘,然后两个人一起照顾我的流浪狗之家。
  六年孝班
  汪恩典导师评语——
  文笔通畅,语重心长,想法独特,与众不同。
  虽然喜欢小动物的举动相当值得鼓励,但是“愿望”最好要符合实际,而且要自行创作,不要请大哥哥、大姐姐或家教代笔。
  第1章(1)
  “唧——嘶——”
  随着轮胎在柏油路面上快速打滑的磨擦声,红色保时捷的车头迅疾地调向右侧,但是因为加速度和离心力的作用,红色车身还是在原地整整打转了三百六十度;随之响起的紧急煞车声,在清晨六点人群活动还不是那么热络的舒爽空间中,显得格外的尖锐刺耳。
  韦枢的脚仍踩着煞车板,紧握方向盘的双掌不禁冒了一手心的冷汗,一个可怕的念头霎时闪过脑海。
  “天呀!我撞到人了……”
  其实这场车祸真的不能怪他。
  为了避开上班的车潮,他还特意选在这种时刻出门,谁知在这宽敞又空旷的马路,那只癞皮狗就偏偏要打从他的车前冲过,考验他的开车技术和反应灵敏度;而且仿佛光是这样还嫌不够刺激似的,狗的后面又紧追出来一道人影。
  但是这项测试,他显然没有通过——因为在他紧急踩下煞车的同时,眼角恰好瞄到了那道人影接着倒下的情景。
  “天呀……天呀……”除了喊天,他已经找不到更好的用词。
  韦枢连忙打开车门,跃下保时捷,急着去看看对方的状况。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害怕”!他很怕等一会儿看到的会是满地的鲜血淋漓和两具尸体。
  幸好上天待他不薄,被他撞倒的那个人还好端端地坐在地上,四周和他的爱车车轮底下也没有他脑海中出现的那种血腥画面。
  “噢!老天保佑、老天保佑,真是老天保佑……”韦枢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整个人差点就要虚脱。
  在放松心情之后,他赶紧上前检视突然从巷子里杀到马路、差点害他要背负杀人凶手罪名的两名“嫌犯”。
  “嫌犯一”就是那只赶着投胎的癞皮狗,此刻早已不见踪迹。
  至于坐在地上的“嫌犯二”则是拥有一张稚嫩俏脸和匀称的骨架子的女孩。她身上穿着一件宽大的运动T恤和一条洗到发白的半长牛仔裤,裤脚上还留有剪刀随兴裁短的痕迹;削得薄薄的短发更显现出她双十年华的俏丽。
  不过她仰首瞪着他的那双大眼中,却不见半点青春少女专属的活泼气息,取而代之的却是一份历尽沧桑的犀利早熟。
  “你有没有怎……”韦枢来到少女身边,关心的话语都还来不及说出口,她就已经冲着他发火。
  “都是你的错!”她怒目圆瞠。
  “都是我的错!”两道眉峰立即竖成倒八字形。韦枢觉得自己虽然应该尽些道义责任,但是这件意外并非全都是他的错,倘若对方要把所有的过失都推到他的头上,这也未免太不公平了吧。
  “对。”她没有给他任何辩驳的机会,斩钉截铁的语气丝毫没有一般女孩子在遇到这种状况时会有的惊惶失措。
  相较于他的惊魂未定,她的表现可是镇定许多。
  “我好不容易才要追到它,结果你又把它给吓跑了。”被他这么一搅和,她要再找到那只癞皮狗可就难喽!
  “哦——”韦枢有听没有懂,但也嗅出了一点端倪。
  原来她说的不是车祸的事呀!那么她指的又是……
  “‘他’是谁啊?”韦枢的俊脸上全是问号。
  少女狠狠地白了他一眼,然后一边嗤鼻、一边起身,“算了,懒得理你。”
  跟这种穿得花不溜丢、一看就是花花公子的有钱大少多说无益,她要去找那只可怜的流浪狗了,它身上的癞皮病要是再不治疗的话,它很可能会因此而丧命呢!
  “什么?”韦枢挑眉,“你说你懒、得、理、我?”
  能在短短的几秒钟内吓出他一身冷汗,害得他的心脏扑通乱跳,并且令他忘了要保持绅士风度的人真的不多。
  “喂!你有没有搞错啊?”他才是有理由发牢骚的人耶!“你也不想想刚刚不要命的人是谁?你知不知道你那样忽然冲出来有多危险?”
  “那又怎样?”她反唇相讥,一点也没有在反省的样子。韦枢的血压不禁窜到最高点。
  “这狗不会看交通标志,人总该会吧你没事跟着一只笨狗乱闯,还敢问我那又怎样?”他几乎要用吼的,“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刚刚我闪躲不及,或者是煞车一时失灵,撞上了你,后果会有多严重,你知不知……”
  “我、知、道!”她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而且还老气横秋地对他晓以大义,“反正生死有命嘛,就算我真被你撞死了,也是我命中注定,我又不会怪你,所以你根本用不着紧张。”瞧!人家还表现出大人有大量的风度呢!
  韦枢此刻终于明白,她在这整个事件里一直展现的异常冷静,并不是惊吓过度所导致的“物极必反”现象,而是她真的一点也不在乎。
  想不到平日舌粲莲花的他,经她这么一堵,一时之间竟接不上腔。好在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被她磨破的膝盖所转移,不然刚刚那一幕要是传出去的话,实在有损他的名誉。
  “啊!你受伤了。”把女人弄伤是他这辈子最不愿发生的事,所以他决定将两人的恩怨先搁置一旁。
  “小伤而已,用口水舔舔就没事了。”她反过头来安慰他,仿佛流血受伤的人是他不是她。
  “又不是狗,哪有人受伤了用口水舔一舔就会没事?”韦枢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走走走,我带你去看医生。”
  这男的还真爱大惊小怪耶!
  她翻翻眼珠子,摇头拒绝,“不去。”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怎么可以这么不爱惜自己?”韦枢也很顽固,甚至还搬出人家的老爸老妈来说教。
  “是吗?”真是笑死人了,她就算会爱惜自己也绝不是为了父母。
  韦枢无意间发现她漆黑的眸底闪过了一抹即逝的哀戚,他怀疑是自己看错了,不过他的语气仍在不知不觉中缓和了许多。
  “放心,顶多会打一记消炎针,不会痛的啦!”
  这男的居然当她是五岁小娃儿在哄。
  “如果我告诉你,你刚刚根本没有撞到我,我之所以摔跤是因为被路面的凹洞给绊倒,你是不是可以马上消失?”
  她讲的全是实情,之前没有据实以告,只是因为她懒得多做说明,况且她又没打算向他索赔,只希望能早点离开。通常遇到这种情形,撞人的那一方都会乐于立刻走人,像他这么缠人的,还真是不多见。
  “什么?”好不容易放轻的声调,忍不住又变成了男高音,“小妹妹,你以为这种玩笑很好笑吗?”他愧疚了半天,以为自己害人家好好一个女孩子无端破了相,结果他竟然只是被人当猴耍?
  “又没人拦着你不让你走,老、伯、伯!”她不耐烦地回答道,末了还不忘反讽回去,以作为他称呼她“小妹妹”的回报。
  “你……”韦枢为之气结。
  “既然你没撞到我,我也还活得好好的,这里又没我的事,那么我现在可以走了吧?”她似乎很高兴看到他这样的反应,唇角挂着浅浅的微笑说道。
  这句话并不是在征求他的同意,而是她在为自己接下来转身离去的动作做宣告。
  很好!这小女生够酷、够辛辣!有意思,他喜欢。
  “等等。”韦枢上前拦阻。
  “干吗?”她立刻防备地举起双拳,“你想打架啊?”
  韦枢倒觉得想打架的人是她。
  要他奉陪也是可以啦,可是一个大男人和女人打架,就算赢了也没啥值得夸耀的,这种费力气的事他才不想做咧!
  “我只是想带你去医院。”看见女子有难而不伸手援助,实在有违他的侠义精神,何况对方受伤虽和他没有直接关系,但也算是他间接造成;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刚好顺路,所以就干脆好人当到底。
  “奇了!”斜睨的双瞳迸射出怀疑的光芒,“你我素不相识,你开你的车、我摔我的跤,你何必非要多管闲事不可?”
  她就不相信这年头会有这么好心的人。
  “助人为快乐之本嘛!”韦枢只是遵行青年守则罢了。
  她忽然笑盈盈地瞅着他,“是吗?”
  在他还来不及搞清楚她的意图时,她已伸出粉拳击中他的腹部,并狠狠地踹上他的小腿胫骨,然后换上一张生气的脸。
  “我看你根本是个大变态!”她高声怒斥。
  语毕,她一溜烟地跑掉了,只留下映照在红色保时捷上的晨曦,以及边弯腰抱着肚子边抚着小腿,杵在原地吃痛哀叫的车主。
  想不到小酷妹个头虽小,力气倒还挺大的,韦枢觉得自己被她偷袭的地方,直到现在都还会痛哩!
  正因为如此,所以当他的同窗好友兼死党的顶头上司——万利,推开办公室的红木雕门时,一眼就看到他正以最舒服的姿势窝在豪华的牛皮椅中,一条腿还高高地跷在上等的红木办公桌上,并将Dunhill顶级亚麻材质西装裤的裤管卷到膝盖处,然后在露出的那截小腿上面放了一个冰敷袋。
  这种怪异的景观叫人不好奇都不行。
  “你脚怎么啦?”万利反手关门,另一手拿着他总是习惯随身携带的笔记型计算机。
  “被狗咬了。”韦枢连动都懒得动,只是拿了根长尺调整一下冰敷袋的位置。
  “哦?”由低而高的音调从万利逐渐扬起的嘴角逸出。
  这倒新鲜了,被狗咬了却用冰敷。他认识他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怎么可能这样轻易就让他给唬住?
  韦枢有个外号叫“现代韦小宝”。不过人家金庸大师笔下的那个韦小宝,只不过坐拥七八个美娇娘,但他这个“现代韦小宝”却起码超过七八十个;而且这还是保守估计的数据,若是再把那些他约会一两次就不再联络的女人算进去,规模恐怕比历代皇帝的后宫都要惊人。
  这当然得要归功于他哄女人的手段高明,对女人向来大方,而且他俊美挺拔的光鲜仪表,自是为他加分不少。
  他不但浓眉大眼、鼻梁直挺,有副国际男模的好身材,让人看起来极为赏心悦目,而且总是浅含微笑的唇型,更令他显得平易近人。
  加上他的幽默风趣,以及那坏坏的眼神和玩世不恭的率性,更是让女人着迷不已。
  更让人嫉妒的是,他家产雄厚,头脑清晰聪颖。
  “咬你的狗,该不会刚好是条‘母’的吧?”万利敢用韦大情圣的项上人头来赌,这件事肯定与女人脱不了关系。
  韦枢苦笑道:“说来话长。”仍是绝口不提踢到铁板的事。
  “是吗?”万利不禁更好奇了。
  他气定神闲地坐下来当起听众,“反正我今天不忙。”
  “这……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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