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初发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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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初发芙蓉-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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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书俊长得倒是个白面书生的摸样,只是面目上带着一些尖嘴猴腮。这一见吴正胥过来赶忙迎了过来,“表哥,你可算过来了,我还想和你一起喝酒呢。”
  
  吴正胥往座上一坐,道“喝酒改日喝也不迟,今日我过来倒是听说了些事情。”
  
  “书俊,那赵老三之事,你再讲一遍给我听。”
  
  吴书俊自是还按照原话讲了一遍,只是吴正胥在这里坐着,不免吓得磕磕巴巴。吴书俊虽是这一年有了些小钱穿着上档次的衣服也越来越打扮,可不比吴正胥,吴正胥那是打小养出来的尊贵,骨子里带出来的威严和气质。
  
  “你便说了实话,若是我查不来,我怕是要让你去抵命。”吴正胥故意吓了吓他,说来他平生最恨偷鸡摸狗手脚不干净之人,这吴书俊又是丢了母亲家的人,吴正胥心里好大的火。
  
  吴正胥跟着弟弟本没什么感情,这一年自己虽是有心照顾他,可他的所作所为却在自己眼里,自己知道是否亲密并不是吴书俊这般整日拉自己喝酒来体现的。
  
  吴书俊这几天因是图财害命本就做贼心虚,见了吴正胥突然发狠,立刻就撑不住了,腿有些发软坐在地上。自己本就害怕这个弟弟,一直知道两人之间有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各个方面都是截然不同,是无法真的称兄道弟的。后来便动了这个心思,与其在这赌坊耗着,还不如偷偷捞些钱,反正对他来说不过是小钱而已。
  
  吴正胥慢慢走过去,撂起衣衫蹲下,“那你便跟赵老三的老婆讲,你借给赵老三多少钱。”
  
  吴书俊有些发抖,看着吴正胥近在眼前的脸。
  
  “二百两百,那一千八百两被我吞了,当日赵老三喝多酒眼神不清,我便动了心思把那仟字遮住改成佰哄他签了字。”陈林不禁嗤笑,看见吴书俊被主子一威胁就吓成这样,心道这样的人还妄想和主子攀亲戚,难成大器。
  
  吴正胥一脚把吴书俊踹倒在地,踩到他的右手上狠狠转了一圈道“你若是知错不改,那我废的便不止是这只手。区区两千两你便背叛我。”
  
  吴正胥请陈林喊了大夫,然后又拿了一百两补给那对妇儿,“我便在这里给你赔罪,你便用那二百两加上这些做个生意某个生。”
  
  吴书俊疼的吱吱呀呀,吴正胥带着清风往外走,跟陈林说“你便给那没志气的东西再拿一千两,告诉他以后是生是死别在扰我吴府。还劳管事费心了。”
  
  吴正胥不想再与吴书俊有交集,只是,有些事却是预料不到的。
  
                      
作者有话要说:  
  抱抱~~~~~





☆、有些怀恨

  
  这事在陈管事手中不好处置,因着那心思不正的东西是主子的弟弟,可是在吴正胥眼里就变得格外简单了。
  
  吴正胥平日里最讨厌三种人,一是背叛自己的人,二是自以为是的人,三是与自己过不去的人。
  
  大夫前来给吴书俊包扎了手之后,那陈管事把一千两银票丢了过来,让他赶紧收拾东西滚蛋,陈林看着吴书俊坐在那里愣神不禁哼了一声,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吴书俊当时疼得有些神志不清哪里还顾得去想事情,可这下却开始权衡利弊,为了自己干这糊涂事捶胸顿足,自己虽是得了将近三千两银子,可却是失了这容身之处,以自己这个能耐,怕是找不到这般好的事儿做了,自己在这里吴正胥并不苛刻,每个月都有五十两银子让自己吃喝,而离了这,自己怕是要坐吃山空咯。
  
  吴书俊拿起了那些小厮早已给自己收拾好的包裹,连自己的被褥也给胡乱叠了扔了出来,吴正胥背起包裹的时候有些碰到手肘,不禁疼得吸了一口气。吴书俊走出赌坊的大门的时候,门口歪歪斜斜站着的几个小厮,看见自己走出来还在后面说着“若不是主子心善,这样的人怎么会留。”“简直一条忘恩负义的狗,若是主子每月给我那么大的照顾我才不会去做对不起主子的事。”旁边的人调侃道“怎么,主子现在没给你那么大的照顾你就想跟那个人一样去弄点花销呢。”“我看你想把,那种事只有你搬出来。”
  
  吴书俊有些心凉,其实若是自己稍微给自己留些后路,或者是多想一些,便不会走到这步田地了,吴书俊摸了摸自己的左手,那么大的劲道怕是真的废了,谁让自己自作孽。吴书俊心里不禁有些怨恨,自己打小过穷日子,如今却和吴家沾亲带故遇上了贵人,可能是有些过分,平日里在那赌坊干的事少些没怎么出力,可我的父亲是你母亲的哥哥,你本该做好你当哥哥的本分,我也没要怎么样,不过是平日偷些懒罢了。那赵老三一千多两的银子,我拿了却是不对,可如他所说只是赌坊一个月的利润,责骂自己一顿让自己还了钱也可啊。
  
  吴书俊的背影就这样在长街中,在小厮们的嘲讽谩骂中渐渐消失,说来说去,吴书俊还是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哪里哪里犯了吴正胥的大忌,也没察觉到自己的道德沦丧,在心底依旧是认为吴正胥小家子气没把自己当兄弟。
  
  吴书俊后来遇上了谁,却是大家猜不到的,只不过那便是后话了。
  
  吴正胥从赌坊出来已经将近中午,秋日的中午算是吴正胥最喜欢的,温和细腻,不像夏日能晒掉一层皮也不像冬日让自己变得颓废,有阳光照到身上暖洋洋的,吴正胥脑中竟又是浮现出林秋穗的身影,或许今日的林秋穗也坐在窗前打开窗子,听着世间嘈杂在房间里静静坐着又或是小憩。
  
  前几日吉祥酒楼在城南开了个分店,吴正胥便拿着小扇子摇来摇去准备带清风吃个中饭然后顺便看看酒楼的经营是否顺利,清风看着吴正胥在前面走路一颠一颠地,都秋天了还拿着个扇子不离手,不禁心中暗道,骚包主子。
  
  “主子,咱这是去哪。”清风赶忙上前点头哈腰问他家主子。
  
  “城南咱的分店,咱去瞧一瞧。”吴正胥继续挺胸抬头往前,不知是走路还是跳路。
  
  “那咱们要不回府把马牵过来。”城南着实不近啊,这温煦宅算起来可是在城北。
  
  “不不不,我爱走着。”吴正胥道。
  
  清风看吴正胥这个势头。“主子是不是要找人一同去,是蒋府的少爷还是周家的小公子。”这两个人和吴正胥关系都不错,不过依着路线应该还是慕容九那里近一些。
  
  “都不是。我就是爱走着。”吴正胥继续跳路。
  
  “那慕容家的小公子前几日不是约主子去吃饭想谈谈合办茶楼的事。”清风提醒道。
  
  “这事我倒忘了,不急不急,不如你安排一下到明日吧。”吴正胥还在跳路。
  
  清风汗颜,他还真就不信这主子真能因为爱走路就这么跳到城南,怕是跳到城南至少也得两个时辰。。
  
  吴正胥跳啊跳,到了一个借口跳进去。
  
  在后面跟着的清风,看吴正胥脚步轻快地拐了弯连忙道“主子你迷糊了,是直走啊。”清风跑上去看见吴正胥跳到寻欢楼整整衣裳迈进了门槛。
  
  清风急忙跟上。
  
  “吴爷怎得到的这么早。”张丽华赶忙迎上来,这姑娘们都刚刚起来没多久,寻欢楼还没有客人,这吴正胥正是第一个。
  
  “芙蓉在哪里。”吴正胥笑的灿烂对着张丽华。
  
  张丽华心道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男女之事果真是一物降一物,这虽好看却也不算国色天香的芙蓉竟是让这吴正胥三番两次地往这里跑。
  
  “楼上楼上,您吩咐了我好生照顾,我办事您还不放心么。”吴正胥道“放心放心。”吴正胥边往楼上走便想,就是你才不放心,被铜臭蒙了眼的家伙。
  
  吴正胥进屋的时候林秋穗边等着午饭边坐在窗前绣一方手帕消磨时间。
  
  吴正胥已经饿得饥肠辘辘,进来也不坐下便道“我去城南吃饭,你也随着去吧。”
  
  林秋穗抬眼看他,往常他也是这样的,经常带自己出去吃好吃的,林秋穗也不知吴正胥具体是是干什么的什么家景,只觉得他好像整日里都是吃喝玩乐,过的甚是舒心。不过能够这样过日子,定是有足够的本事这样的。
  
  林秋穗道“爷,可是应酬?”记得当初他带自己出去吃饭,到了他应酬也非要拉着自己去,自己只得女扮男装,可是旁人怎会看不出,有次碰见那慕容九还好好调侃了自己一通。
  
  “不是,你便去吃吧。”吴正胥不耐烦,我都饿死了你还扭捏什么。
  
  林秋穗道“那谢谢爷怜爱。”林秋穗起了身去把手中未完工的手帕和针线放在那边桌子上。
  
  吴正胥走到门口等着他,道“麻溜儿点。爷快饿死了。”
  
  吴正胥领着林秋穗出寻欢楼的时候,又让清风给张丽华一百两银票。
  
  林秋穗心道这钱若是给我多好。
  
  到了城南吉祥酒楼,吴正胥便领着林秋穗上了包间,留清风一个人在大堂里喝着小酒。
  
  掌柜不多时便上了菜,吴正胥抿了一口上好的葡萄酿的酒,便看见林秋穗已经拿了筷子吃的特别香,专拣着辣菜吃,其他菜相对来说就动的比较少。
  
  说实话,吴正胥心里很放松,这个女人好像把自己当做家人一样,不虚荣不做作。而林秋穗却是因为经历了上一世,其实上一世吴正胥对自己渐渐熟识还是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一开始吴正胥是怜惜自己,后来也便习惯了自己在他身边,自己也越来越随意。对吴正胥的生活习性也熟悉了,时常下意识得把这一世上一世混淆。
  
  而这一切在吴正胥眼里,却觉得新鲜与喜爱。
  
  其实吴正胥辣菜只点了一道,因着自己吃不得辣,可掌柜的说上了道新菜让尝一尝。吴正胥见林秋穗似乎是无辣不欢,便叫了小厮上来,又点了几道辣菜,特意点了那道麻辣鱼。
  
  热腾腾的麻辣鱼上来的时候,滚滚的烟气冒上来,林秋穗突然有些眼眶湿润,上一世自己每当来吉祥酒楼,都会点口水鸡和麻辣鱼,不知不觉中,自己回想起前世,除了天上的父母和痛苦的回忆,其余的竟全是吴正胥了,在自己最麻木的几年里,吴正胥像神仙一样出现了,把自己这只可怜的小猫养着护着。
  
  因着死过一次,经历过许多,林秋穗这次的心态比以前要好很多,以前心里只有对生活的怨恨,虽是吴正胥跟自己生活的时间也算不断,可去思考与吴正胥的关系的时间与精力却甚少,现在自己已经对那些不好的事情有了免疫力,也就是接受了,心里也没有蒋文川挡着,所以现在的内心过得相对轻松了许多,也有了很多去思考吴正胥的机会。
  
  而就吴正胥而言,吴正胥上一世说对林秋穗没感情那是撒谎,却是有感情的,只不过那时的吴正胥从没爱过人,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懂心中的那份感情竟是爱,而看着林秋穗虽是接受自己做的所有事情,可却时常抑郁,心里还装着人,吴正胥心里时常像有火苗一样,疯狂地嫉妒那个男人,懊恼为何没有早早遇见这个女人,若是自己早早遇见,必不会让她被生活伤害,终于有一日吴正胥决定挑个日子领她回去,可却来人告诉自己寻欢楼的芙蓉姑娘自杀了。
  这一世的林秋穗,心里更明亮一些,却会使得两人之间少走许多弯路。
  
  吴正胥看着林秋穗吃着麻辣鱼吃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还笑道“多大年纪还当鼻涕虫。”
  
  林秋穗边吐着刺边说“爷,若是你吃这么辣的东西怕是也要当鼻涕虫。”林秋穗说完突然觉得好像有点太随意了,抬眼看了看吴正胥。
  
  吴正胥倒是没有多大反应,他本就心里觉得这芙蓉很特别,他也很乐意享受与人这么相处。
  
  “我不爱吃辣。”吴正胥道。
  
  林秋穗自然知道,当初听他说因为有次吃了盘辣炒猪肝,竟是害他害了三天肚子,当时他还在读私塾,都已经八九岁就是没来得及跑出去学堂。。后面吴正胥也没在讲翻身按倒了自己,不过没来得及跑出去学堂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从那以后吴正胥再也不吃辣椒了。
  
  林秋穗想到这里不禁笑了笑,怕是被私塾的小伙伴们好一番嘲笑吧。
  
  吴正胥抬头看见林秋穗不知想到什么了笑的如那春日的花。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支持~~~~~
  
  么么。





☆、一方手帕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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