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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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漏-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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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你是运动健将。”我其实一直没法忘记,没法忘记他的微笑和眉眼,像没法忘记他喂我稀饭时轻轻嘱咐着说:“小心烫。”

小心烫,小心烫……

我眼前又恍然浮现起那年南京的冬夜,仿佛周遭又飘起幻觉般的鹅毛般大雪,他冲过来,将失去理智的我推出车海,他好像跟我说了句:“醒醒,我把一切都还给你了。”

还给你了,还给你了。

幻觉又来了,无法抵挡。耳畔依稀传来呼呼风声里江辛一声比一声严厉的怒吼:“给我回到车上去!回到车上去!”我摇晃着脑袋,好想把一切与爱恨有关的话语和面容都抹尽,挥散,让我忘了我是谁,让我忘了我来时纷乱的脚步。脑袋终于仿佛岩浆侵入般灼热,视线也晕晕糊糊地发胀,我好想就一头栽在路边的那棵树下面,死死睡过去……

莫醒醒(6)(1) … 沙漏3(终结篇)

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在输液。

我的左手臂,被黑色的围巾紧紧缠着,几乎感觉不到冰凉液体的侵入。

头痛已经好了很多,我看了看身边,他不在。输液瓶中的液体已经滴尽。

我自然抬头寻找他的身影,才发觉他正带着护士来。

“醒得很是时候。”在护士帮我拔针时,他微笑着对我说。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微笑——真正的。输液室里温度高,他自然地把衬衫的纽扣解开几个扣子,我渐渐复苏的嗅觉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香水的味道。

他也喜欢薄荷?我有些惊讶和不敢相信,可又忍不住努力嗅了嗅。这一嗅不要紧,我的鼻涕不知道怎么回事流了出来,我非常尴尬,手还被护士握着,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他立刻发现了,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深灰色的手帕,轻声对我说:“不要动。”他用自己的手帕替我擦掉了和我的心情一样尴尬的我的鼻涕。

他用深灰色的手帕,是深灰色。

而且,那上面无可救药地有一股比空气中更加浓烈的薄荷味道。

他把手帕一卷,随意的放进自己的口袋里。

“跟我回家。”我仍然沉浸在那股恍惚的薄荷香里,他已经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这样说道,“过完这个周末,我再送你回去。”

在薄荷香气的指引下,我终于跟着江爱迪生回了家。

华灯初上的北京城里,除了喧闹的交通和永远有话说的电台节目主持人,一切都是最静默的。

包括出租车里的我。其实我仍然在回想刚才的暴走,为什么他不追上来直接把我打昏再扛走呢?这样他或许赢得更彻底些。

爱迪生倒是心情不错,与一样聒噪的司机谈论胡同的历史。

多多少少,我对这样的独处感到有些别扭。所以在他掏出钥匙打开房门的时候,我差一点就夺路而逃了。然而,就在他打开门亮起灯的那一刹那,我看到窗内一根细长仿佛晾衣绳的线上,用夹子夹起的照片。

那是我。

我情不自禁的走上前去,扬起头,凝视那些照片。

他配合地把日光灯灭了,亮起了暖黄色灯。

他在我的身后抱着臂,笑着用赞叹的口吻说:“这是我回国后第一批力作,哈哈。”

他看上去很自恋,我是从窗户的反光里看到他的表情的。但我没有回答他,也没有回头。

他没有多做停留,而是一边走向厨房一边大声说,“意大利面如何?我会煮得烂烂的,加多多的咖喱,融化你的牙齿。”

我伸出手,毫不犹豫地把那些照片统统摘下来,收好,紧紧地握在手里,然后飞奔到我的阁楼上去。

我仿佛盗窃胜利一般的喘着气,将照片藏在枕头下面,又忍不住把它们拿出来,就着天窗的月光,一张张仔仔细细看过去。照片有的被他做旧处理,有的是黑白,无论哪种光线特效下的我,都有一种说不清的,奇异的美。老实说,虽然他的着装风格古里古怪不成体统,但我却不得不承认他的摄影技术。可技术再好,他也是个不礼貌的艺术家,不值得尊敬。这样想着,我又心安理得地把照片塞进床头的小柜子里,整了整衣服,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似的,往楼下走去。

楼梯只走了一半,他就探头出来,说:“你偷了我的照片?”

我不置可否地转过头去,紧抿着嘴唇。他反而快活的笑了,真是一个十足的缺心眼。

我仍然站在台阶上,他已经端出了两盘色泽诱人的面条,已经几步走到我身边,大方地对我说:“请坐。”

我在台阶上坐下。

江爱迪生在我左后方坐下,把其中一盘面递给我,又分给我一根银叉,然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我背后披上一件他的大衣。

“满天繁星,不欣赏实在太可惜。”他抬起头,赞叹地说。

那件衣服上满满的薄荷味道,像一个隐形的圈套,把我牢牢锁在这片和露台相连接的台阶上。

莫醒醒(6)(2) … 沙漏3(终结篇)

我看向天空,果然,平日鲜见的密密匝匝的星星,大小不一,却都赶在今天,在这个北方工业城市的天空聚集。颗颗明亮,洁白的光芒仿佛来自切割优良的钻石。

很小时就听过传说,一颗星星陨落,一个人便死去。如果传说是现实,不知在这广袤天空里,代表我的那一颗星,在哪个方向?又能闪烁微弱光泽到何时呢?

唯一可确定的是,它的身边一定没有别的星星看护,它正孤独地看着我,正如我在苦苦寻找它。

莫醒醒(7)(1) … 沙漏3(终结篇)

我又陷入痴想,他不客气地把他的叉子伸进我的盘子里,叉起一块洋葱放进嘴里,闭上眼享受了片刻才睁开眼,用一种无与伦比赞叹的口吻说道:“不愧是江爱迪生做的,实在是太棒了,快尝尝。”

我叉起一块意大利面放进嘴里,味道差强人意,不知道是不是我失去知觉的味蕾在作祟,我远没有他吃得香甜。

倒是他身上,仍然挥之不去的薄荷香水味,让我略有些失神。不知道为什么,他看上去没有第一次那么嚣张和讨厌,除了一些痕迹太重的假幽默之外,没有特别叫人厌恶的地方,不过,谁知道这是不是另一场有预谋的暗算?无亲无故无人帮的我还是小心为妙。

“你要多做运动。”他说,“这样才会健康。”

“哦。”我说。

“明天我就去川西采风。”他说,“听说那里的冬天别有风韵。”

“哦。”我继续含糊的回答。

“以前看过一个记录片,弄得我对川西很向往。”他忽然把头凑近说,“要不你陪我去?”

这是一个和坏天气一样让我措手不及的邀约。不过,我当然知道这是一个玩笑,哪有第一天邀请别人,第二天就出发的道理?所以,我下意识地缩了一下脖子,回避了他饶有兴趣得眼神,只顾舔着手中的叉子,就当没听见。

“你的沙漏呢?”他并不介意我的不礼貌,而是忽然笑着问我。

我下意识地回头张望,又看到那扇通向阁楼的门,心里涌起一股安宁的感觉。

“是你的宝贝吧,能不能告诉我它代表着什么?”他问。

“遗忘。”我下意识地吐出这两个字,忽然反应过来在他面前这么说话显得太过娇情,于是又画蛇添足地加上一句:“我瞎说的。”

真要命,还是闭嘴地好。

不知道是不是很少主动去和别人沟通的缘故,我发现自己已经越来越不擅言辞。

我还在发愣,他却毫不客气地用他的叉子敲敲我手里的盘子说:“吃掉!”

好不相似的父子,我简直被那一模一样的语气吓住了。可这偏偏让我想到和我患着一样绝症的白然,那个竭尽全力把番茄塞进嘴巴里的妇人,那时候如果是江辛陪在她身边,她会不会好起来呢?

爱迪生看着我茫然的表情,无奈地摇了摇头说:“又神游了?你的面冷了,不过,你可以要求我替你再热一下。”

我觉得我就要分不清楚他和他。但不管是谁,他们对我的好都一样地让我痛苦,让我窒息,我没有再吭声,而是飞快地把一盘面吃了个精光。

“喀嚓!”我又听到了熟悉而讨厌的照相机声音。再抬头,他已经跪在最低一节楼梯旁,后背靠着扶手,再次按动了快门。

这次绝对不能原谅他。我丢掉了手中的勺子,冲下楼梯去夺他的相机。让我意外的是,他并没有逃开,而是笑呵呵的看着攥紧拳头的我。

他大方的把相机递给我,鼓励地说:“砸碎它,来。”

“你以为我不敢?”我大喊。

“喀嚓”这致命的快门,又在我脸上的表情还来不及收回时响起,一片白光闪烁之后,我的双眼几乎盲掉。我震惊加绝望,气馁地跪倒在地板上。

“对不起,”他俯下身子,将照片调到刚才我狼吞虎咽的那一张上面,在我耳边轻轻说:“谁叫我是摄魂师呢。”

我不得不承认,他拍出了我的魂。枣红色灯光下,我皱起的眉头和仿佛在被我虐待的食物,都以鲜明的状态呈现在底片上,被永远定格。

他伸出手轻轻抹掉我嘴边的番茄酱,说:“我去洗碗,你去休息。”

那晚我没有回学校,而是睡在小阁楼里。

这个夜晚没有想象中难挨,江爱迪生收拾完厨房之后,把药和开水送到我房门口,敲门。我起身把门打开一道缝,他征询地说:“要不要我喂你?”

我吓得赶紧接过来,关上了门,就像关上了我又要迫不及待泛滥的记忆。

莫醒醒(7)(2) … 沙漏3(终结篇)

喂我吃药的男生,是留在我十七岁章节里最后的省略号,从他为我冲进车海那一刻起,故事就永远不会再有续写。

我要惩罚我自己,惩罚,永远不停息地惩罚我自己。

听着江爱笛生下楼的脚步,我才发现我忘记把大衣还给他,于是我把它挂在我房里的门把手上,淡淡的薄荷味充满了阁楼。

他没再问我要那些照片,仿佛知道我回来就是要拿走这些照片似的。又或者,他根本就是为了把这些照片送给我,也许他那里已经有无数备份了。这让我一下子泄了气,没有丝毫获胜的感觉,而是非常沮丧,甚至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些羞愧。但我终究没有把这些照片再还给他。

天窗果然透出清冷月光,在干净的被子上照出一块小小的光斑,但并不可怕,反而出奇的让我感到安全。如果这直射而下的月光,是通往回忆之门的神秘地带,只要站在原地不动,就能置身过去种种,想要回到何时就能回到何时。那我一定要它带我到八岁之前——西落桥上的蒋蓝把仇恨的口水吐在我身上之前,如果不能回到那时,那绝不踏足时光机器半步。绝不。

我在充斥着薄荷气味的空气里睡了过去。

莫醒醒(8)(1) … 沙漏3(终结篇)

一夜无梦。

醒来的时候看表,赫然是九点一刻。

我疑心是我爸的旧表出了问题,再拿出手机看,居然还是九点一刻。

我的心滚过一阵小小的热流。一定是这种感冒药有助眠作用,否则,我怎么可能拥有如此舒服和安定的睡眠呢。小阁楼里没有梳洗的地方,我只简单地梳了头,穿好衣服下楼,才发现江爱笛生已经走了。

桌上留着一张纸条和一把亮晶晶的钥匙。纸条上的话是:“有空替我来照看一下这里,记得按时吃药。 YOURS EDISION。”

他的中文英文,写得都很漂亮。

我握着那枚钥匙,将其小心地放进了我包的内袋。

我并没有打算常来。

从前连家都不愿意回的我,在这个根本就没有“家”可言的偌大北京城,更不可能妄想去拥有什么家的感觉。

那不过是谁谁谁的一厢情愿罢了,虽然,他费劲心机要宠我若亲人。

所以,事实上是,自从江爱笛生走后的一个多月,我都没有去过那个房子。我很忙,我开始仿照许多读服装设计的同学那样,跟网上的一些私人服装作坊联系,问她们是否需要人手,同时接一些家教的活,教小学生画画,还有写作文。做家教不是我的兴趣所在,收入也不算高,但是至少可以让我少去碰卡上的那些钱。

并且,这段时间里,学校里开始传出关于我的谣言。那个送花的男生一直在网上查我的消息,撅地三尺,居然查到了天中的论坛上,在旧贴子上翻出了一些我的照片。于是,关于我是“拉拉”的消息就这样不胫而走。这样一来,他追不到我并不是他的失败,而是我本人的某种取向有问题。

奇怪的是,我没有愤怒,只是有些许的失望。或许是因为从在天中开始,我对各种奇怪的眼光早已习惯。对没有朋友的生活也早已习惯,所以,才会如此安于天命吧。稍许的失望,只在于原本以为在艺术院校里,女生们视野会开阔得多,风言风语没有市场,结果发现并不是这样。流言无论在哪里,都是伤害人最厉害的武器。

稍有空闲的时候,我喜欢到画室里画画,画画不是我的专业,但那间画室让我安宁。厚厚的窗帘一旦拉上,我心里深灰色的秘密就会如同袅袅雾气般释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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