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再传之红楼借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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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再传之红楼借梦-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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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犯人,我还有如下补充。他们搬沙漠采用的是阵地战,即所有的犯人背对城市排成一条线,手里握着铁锹——像握抢那样;监狱长吹一声哨子,说:开始!他们就开始动手把脚下的沙石往外翻,直到把沙子翻干净露出土地来。这时监狱长又吹一声哨子,说:停!他们就放下铁锹喝一口水,然后又站成一排。接着监狱长再吹一声哨子,说:种树!他们就动手挖坑,挖好之后将一棵棵经过DNA重组的胡杨栽到坑里,埋上土,然后再由监狱长带头集体撒尿给它浇水,撒完再去搬沙漠。他们的工作就是这样的。

  关于胡杨有一点很值得说:这种重组了DNA的东西成活率为99%,但是一年就死,一死就倒,一倒就腐烂。

  顺便说一下,这个年代的犯人很多,而且都是男子(女人犯法不住山洞,住夜吧),但是大多数人的良心上都想不起来他们到底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恶。可叹的是他们和我一样不敢狡辩,那样的话就要去当慰安夫,死得更惨。

  关于监狱,还有一点需要补充。如前所述,该时期的监狱都位于山腹之中,山洞口上方镶嵌有一块大理石碑,一律用金漆上书“XX市第X期活死人墓”。里面所有石门上都装有时间锁,有效期为10年——一个监狱的计划寿命——实行全自动管理。狱卒唯一的任务就是用硫弹枪击毙不守规矩的犯人,他们都是退了伍的特种兵精英,枪法奇准;还有就是他们从不清点犯人的数目。这就是犯人坐烂屁股的原因。

  一般而言,犯人大多都坚持不了10年屁股就烂了,但是能坚持下来的就会被尊称为“狱模”。如你所知,他们就是“蜷缩者”。不过也没什么高兴的,这些人还是会被分派到全国各地的监狱里去演讲,最终在路上死掉。要说有什么幸运,顶多就是不用搬沙漠、种胡杨。

  说到“狱模”,有必要再介绍一点。这些人在山洞里既不挖坑也不饲养屎壳郎,直接枕着屎尿睡觉,最后都变成了现代猿人——尖嘴猴腮、蓬头垢面、骨骼畸形、衣不附体。其中尤以第三点最为有趣:脊椎骨头尾向前弯曲,总体成1800的半圆;脚筋柔韧性大幅度下降。这样组成的形体是:走路时膝盖前倾,弯腰驼背,双手垂地;*的时候只能用老汉推车式,而且还不能深入到底。

  有关坐着睡觉,我还有几句话要说。假如这种睡姿也会使*生老茧、长痔疮,恐怕现代猿人的数量就会剧增,“狱模”也就可能是另外一个样子。但是这个假设如之前的所有假设一样,因此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再讨论了。退一万步说,即使该假设具有偶然性,进了活死人墓,相信你也就没有*的心情了。

04
被安置之前,我在写一本叫做《红楼借梦》的小说:

  自曹公仙逝,高鹗续书,其作流传于今,被尊荐为“旷古奇录”。二百余年间,后世文人骚客无不以窥尽书中隐语为荣。一时间,神州之上石头开花,争奇斗艳;红楼客涌,互竞口逐。然纵观其说,无不是搬其言辞而妄加推评,读之,其言枯涩,其意甚微。依余拙见,不过名利之作耳。小辈不才,虽腹中草莽,亦不屑与之为伍。然虽未睹二公风华,遐思遥爱之心却十分诚敬:深佩曹公“举家食粥酒常赊”而笔耕不缀、披星沥胆;甚服鹗使拱让续作而成全先人之义。今每念及二公亡魂,再观其红学、世态,心虑别忧。尝有撕破红楼,断其遗梦,以警当世之士而断后世余念之心。皆因无名,逡巡数载,未敢疾书。

  适才小憩,偶得一梦。见一老者以手招之,近视之:披发跣足,垢面生疮,衣服褴褛,枯瘦如柴。疑为乞者。再细视之:面相清奇,双目神炯,十指修长。遂问出处,答曰:“曹霑。”恐其欺之,乃复问曰:“可是雪芹居士否?”公笑而不答,转身飘然而去。急追之,数里方赶至。问曰:“公既赐见,何故匆匆?”答曰:“即疑之,留有何及。”余心羞赧,顿首拜曰:“小子眼拙,适才冒失,望乞先公海涵,甚幸!”公喜,相携坐于道旁。

  少顷,乃问曰:“公所为何事而来?”答曰:“专为拙作而来。”曰:“愿闻其详!”公曰:“惜年吾著《石头记》,一乃自悲身世,怀愤于朝廷;二因时风糜烂,万民贪欢,故而以家寓国,警民励世。望执政官员,上至天子,下及小吏,勤修政事,去奢从俭;上体天恩,下恤贫农,以保江山万年之基也。及吾亡身,宗庙易主,外敌入侵,几度征战,几度变迁,就非吾所料所愿矣。然近日神游,观后人评论,甚是恼火。遥想昔日楚臣屈公,知楚必亡,仍以死谏,吾岂不爱吾之国,望其速亡乎?再者,纵观当世之局,政令严明,法度有序,国强民富,天下归心。然宝玉、黛玉之流却如仓鼠育儿,与日俱增。盖当防之耳。奈何吾今身死,神有余而力不及。可喜近闻贤侄久有续作之心,其意与吾甚合,故特来相寻,还望兀负吾托!”言罢,飘然而逝。再欲追之,突“哎呦”一声跌下床来——却是南柯一梦。

  起而自思,便以此为名,斗胆借续一梦。不追前人之志若何,但求红楼遗风得整,以宽时世。又以原著中人物冗杂,实难尽续,是以去粗取精,只道一隅 。诚所谓:任弱水三千,我只取饮一瓢。

  以上可以算作是序。

  正文我不记得是什么样子了,这是因为我还没有写——我刚刚构思好要动笔就被通知安置了。现在我不记得之前的构思了。就算记得,也不能再写——我要服从公司的安置,如果不想把屁股坐烂或精尽人亡的话。

  想到以后再也不能写小说,我就有种去死的冲动。这不难理解,假如有人在你正当壮年的时候强令你以后都不准*,想必你就会有此冲动。诚然,不管出于生理还是心理上的需求,这种痛苦都无法估测。相信不说你也知道,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人生最大的幸福则莫过于在自己的兴趣领域内有所建树。拿*来讲——我想这是公认的乐趣——无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都希望和自己喜欢的异性上床,并且听到对方的赞美:你好美!or你好棒!在这里,“希望”即是兴趣之所在。以此为媒,幸福便是和他(她)结下的爱——包括孩子。但尽管*是如此的诱人,我还是要说:就是不让我*也不能叫我停笔呀!

  我在20岁后期开始以写小说为生,那时候我还是个处男,正处于性压抑的高潮阶段——刚念完大一,在完全接受了大学生活的百无聊赖和*泛滥之后,尤为渴望和女同学真刀真枪的搞。但是却以大意念——不信你试试——克制自己,每天孤身穿梭在花花绿绿的校园之中到自习室冥思苦想,风雨无阻,霜雪不滞。时常忍受油尽灯枯的茫然,歇斯底里的寂寞。也有过迷惘,也曾要放弃。磕磕绊绊走过来了,毕业后顺利进入“作安司”小说部工作,当时以为自此可以如飞鸟行空——大展拳脚。谁想7年来默默无为,到如今已是出局者一个。就算这样,我也不曾后悔,因为这是我的兴趣,正如我在一本里这样写道:我徜徉在我的文字里不停地和它们*,将满腔的激情赋予它们,期待着来年的春暖花开日,见到一片祥和之花、幸福之花。

  我就是这么傻。

  有一点我必须坦白:我20岁的时候很丑——当然,现在也好看不到哪里去。而且家里很穷,没有人要——凭良心说,我是这么认为的。有一点我也必须承认:我写小说的初衷是为了赚钱,因为有个人说我养不活她。我想证明给她看,我能!仅此而已。绝对不像王朔所说的那样:走投无路。因为我当时在念一个很有前景的专业——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现在大家都知道了,这个专业时下很吃香);再者我的父母很爱我,每月都提前给我寄生活费,饿不死。退一万步说,就算我念的专业不好,要活命就必须转行;父母也不疼爱,非得自食其力。社会上那么多职业,我大可以选些热门的来做,何必自讨苦吃来写小说。解释线性且唯一——喜欢、高兴、爱!线性代表单调递增;唯一是执着,也就是傻的气质中逐渐被人所忘却的一种。

  在此需要进一步说明,我当初写小说确实有赶快证明给那个女子看的意思。我想这是无可厚非的,但凡男人,当听到深爱多年的姑娘对你说“你养不活我”这样的话的时候。但是你要说我是急功近利我可就不乐意了。首先,我确确实实没有“急功”之念,一点“近利”之心也是人之常情。这一点如果你是男人就更好理解。除非你是傻子或受虐狂,要么就是同性恋。还有,我当时的“近利”之心不是为了达到她的择偶标准——养活她——而祈盼破镜重圆,这一点没有比我更清楚的了。事实上,在她说出那番话之后,她就不再是我生命中等待的那个相濡以沫的女人了,虽然我曾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那么认为,虽然在那段时间里我力求能让她早日摆脱金钱的困扰。因而那点“近利”之心完全是出于男人的尊严。

  要是你还不相信,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先写在稿纸上,然后再到网吧里通宵打字。当时是两千零七年。还有,我工作了7年多,也没有赚到什么钱,只拿着三等工人的薪水勉强度日,穷得很。

  事隔十余年我现在仍然会想起那个说我养不活她的女孩,尽管频率在不断减小,但是在我有限的生命里它始终都是一个无穷极限,其值趋近于零却永远都不会为零,直到我死。那是我的初恋,众所周知,初恋总叫人难以忘怀。我可以毫无保留的说,这绝对是伴随我一生的剧痛。但是,它的地位而今仍次于“安置”。这是因为:初恋让我学会爱情,而小说却给了我人生。初恋没有了还有2恋,3恋……反正天下芳草遍地生,一时走错地方,再换一块就是了。即便所有的地方的名花都有了主儿,路边随便采一朵抱回家,去掉包装关了灯,身上的东西也一样。但是人生毁掉问题就不像“关灯”那么容易对付了——“闭眼”都无济于事,除非真的闭了眼。真的闭眼难度就着实不小,一来需要莫大的勇气,二来哪怕有了勇气多半也死不瞑目。于是乎就只能如一具行尸走肉般苟且偷生。我的情况要比这稍微好一点,原因是我早在小C甩了我的时候就死掉了。留着呼吸,只是形式上的必要;同理,断气也只不过是例行一道程序罢了。

  像这么胡扯下去就不会有个完——你不烦我都烦。综合上述,我只想说:一,我爱写小说,这种痴爱可以超过和女人上床;二,不让我写小说无异于断了我的生念,还不如干脆一点,把我杀掉得了。

  上述两点第一条毋庸置疑,完全发自五脏六腑;第二条同样是从肺腑里面出来的,但是你却应该质疑一下——就连我也怀疑自己怎么可以傻得这么伟大。事实上我非常怕死,不过公司既然无心杀我,也就不必害怕,说一说但且无妨。但是倘若他们动了杀机,我大概就不敢这么有恃无恐啦!

  不知道你注意没有,刚刚我用的是“大概”。这是因为我近来发现:一个人要看到自己的心是何其的困难。人心善变,人心不恭,不及事到临头,往往装了一个洞“穴”在“尸”体下面,连自己都不晓得。我现在如是说,乃自以为小说比我的命重要,我离不开它,但兴*天我就无所谓了。谁知道呢?

05
如前所述,我现在的身份是学生,还读起初的专业,念大一。校方说既然被安置,那就要一切从零开始。貌似是为我着想,但我很怀疑他们是为了多收我几个学期的学费——在这个年代,大学里的学费一个学期就要交一次。

  我的学校位于长江之滨,这个城市有“中国水电之都”的美誉,但是经常停水又停电,水电费也贵得出奇。我现在每天混在一群小屁孩子里面,要管小我一个时代的丫头喊老师,肺都给气炸了,可又不敢有所表露。校园看似美丽平静,实则处处暗藏凶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放在我身上的眼睛多着呢!就拿班里来说吧,有几个女学生总是整天歪着眼睛瞅我。要说我长得帅,旁人准会笑掉大牙;说她们没有眼光,偏生长相又贼精。因而,解释只有一个——我被监视。只是想不明白为何要用漂亮的女生。好在没多久我就明白了:女生要比男生听话,好使唤,此其一;漂亮的女生不会对我有非分之想而我却会心猿意马,此其二;一切的人事机构在同等条件下——甚至在劣等条件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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