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等于爱上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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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等于爱上眼泪-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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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和莫小语一同从学校出来,她请我去吃肯德基,因为上次的数学测验她考了79分,当然要庆祝一下。经过一个巷子口的时候,我突然瞥见一个红色的影子一闪而过,回过头,梅箬和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手挽着手大声地笑着。她的笑容很真实,很干净。这是我从未见到过的。在我面前她永远是端庄典雅的如同一束水仙,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影响不了她的优雅。甚至我没有见过她露着牙大笑的时候,更没有看见过她哭。我感觉自己的心凉凉的,阳光仿佛在另一个世界照耀着我。 

  莫小语推我让我过去,我却没有丝毫的力气迈动步子。梅箬看见了我,走了过来很平静地说,这是我青梅竹马的邻居哥哥伟蓝,他是我们邻班的同学林浩凯。愣愣地听她说完最后一个字,我转过身扬长而去。我和莫小语一直在这个城市最清冷的公园坐了一个下午。莫小语乖巧得如一只猫,一直窝在我的身边。一直到星星挂满了天幕我们才各自回家。 

  所幸的是梅箬和我又重归于好了,因为我实在太喜欢她了。梅箬说那个男生只是她的一个道具,但条件是我必须停止为莫小语补课。经过两天的考虑我同意了。毕竟在我的心里梅箬比莫小语要重要多了。 

  当我说完后,莫小语大睁着眼睛看着我。梅箬的声音适时地飘了进来,她催促我赶快走。莫小语低下头,轻声说:“好吧!”声音里似乎夹杂着粘粘的哭声。 

  第二天清早,班里的黑板上被人写了八个大大的字:林浩凯喜欢莫小语。愤愤地擦完后我大声宣布:“再有人捣乱我会交给校方处理的。”往讲台下走的时候我看见了莫小语也在教室里,她低着头,摆弄着手里的书。我敢肯定那是莫小语的杰作。 

  隔了几天我书桌的底部被人用刀刻了同样一句话:林浩凯喜欢莫小语!并且用淡蓝色墨水刷过一遍。字很端正,如同一排蓝蓝的眼睛盯着我。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五,莫小语很准时地出现在教室,懒洋洋地靠在门框上,嘴里咀嚼着不明物体。我头也不抬地说,我是不会喜欢你的,莫小语还是咀嚼着,一声不吭。我抬头时看见她的眼眶下有一串亮晶晶的泪水。 

  后来的日子里莫小语又恢复了逃课,依旧是每周三和每周五能够看见她,她的黑发变成了杂草的枯黄,很醒目地飘扬在头顶;眼圈五颜六色地闪着亮光,惹来了班里每一个女生厌恶的眼神。 

  我每次看着她的时候,她从不说话,很夸张地大笑,瘦瘦的肩膀一抖一抖的,有几次还笑出了眼泪。 

  当夏天飘远以后,高二也结束了。开学后莫小语去了文科班,梅箬和我分在了理科班,我们是前后桌。每天看着梅箬白皙的脖子我很幸福。下午当大家走了以后,我们还要在教室里共同复习明天的课程。 

  那天天黑得特早,当我们俩手挽手走出教室的时候外面风声正酣。刚走到一楼拐弯处忽觉头顶有东西呼啸而来,梅箬猝然松开我的手尖叫着跑开了。猛地有人推了我一把,我的腿磕在一个硬硬的东西上,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梅箬和妈妈坐在床边。梅箬漂亮的眼睛红红的。妈妈说顶楼屋檐上有几块砖脱落了。所幸我只是碰在了地上,轻微骨折,同来的黄头发丫头似乎头部受伤了。是莫小语!一定是莫小语跟在我们背后。我挣扎着爬起来,在妈妈的搀扶下来到了隔壁病房。莫小语额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显得她的单眼皮下的眼睛特别大而空。她的外婆坐在一边,没有爸爸妈妈。此刻,我才知道,她没有爸爸妈妈! 

  后来莫小语康复了,可是她失忆了。她已经不认识我了。最后一次在病房里见到她,她看着我说,林浩凯,我们以前认识吗?我觉得有点喜欢你!她苍白的脸上挂着纯纯的笑,我的泪却滚滚而下。 

  七月以后,我和梅箬分别考上了不同的大学,从此失去了联系。谁也没有提当初那幅美丽纯情的蓝图。莫小语也失踪了,医生说她的外婆把她接回了老家。 

  关于高中的记忆,那个叫莫小语的女生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忧伤。 

  (文/赛西) 

第三章
走不尽的岁月悠悠(1)

  他拉着她的手一块长大,她已习惯了他的保护。她用尽全力,考上了他所在的中学,他却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孩。一切随风而逝,也许,最好的选择,是忘记! 
  1994年,我和他在山上捉蝴蝶的时候认识。他穿着白色的T恤,在阳光下笑得很灿烂。 

  他问我: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我说,静,安静的静。他还是笑,露出牙齿,很白。他说,我们去后山吧,那里的蝴蝶很漂亮。他用了漂亮这个词。所以我跟着他去了。 

  路很崎岖,他伸出那只小手拉住我。好不容易来到后山。他没有骗我,那里的蝴蝶真的很漂亮。不过,它们全部是蓝色的,好像一个个可爱的精灵。我高兴地跳起来,拍着手:哥哥,你能捉一只给我吗?他点点头。 

  他在阳光下跳跃着捉蝴蝶,脸脏兮兮的。终于,他把一只蓝色的蝴蝶放在了我的手中。他又忙着去捉另一只。我开心得忘记了所有,一不小心,手中的蝴蝶逃跑了,我急得扑过去追。蝴蝶飞得很快很高。我望着它,跑呀跑,它在悬崖边停了下来。我小心翼翼地踩着黄土,不料,自己顺着黄土慢慢往下滑。忽然一只小手握住我的手。我被他救了起来。他说,你是傻子呀,会死掉的。蝴蝶飞了,我再捉嘛。你怎么可以一个人乱跑。我挺委屈地说,那是你送给我的,哥哥。 

  我脚扭伤了,他背着我下山了。我伏在他背上,能听见他的心跳,我把头轻轻地放在他的肩头。他的汗水滑落在我脸上。他回头来看看我,笑笑,又回过头去。我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了妈妈的声音:“谢谢你了,辉。叫你妈妈一起来吃饭吧。”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住在一个小区。他叫辉。 

  那年,我八岁。 

  1995年,我已上小学三年级了。同龄的孩子早已学会了一个人上学,而我却依赖着辉。每天早上他很早就来我家叫我起床,然后一起吃妈妈做的饭。那时候的早饭特别香。两个人吃到肚子饱饱的才去上学。 

  走在路上,那可是我最骄傲的时候。路上的人很多,而且路很窄,我紧紧地拉着辉的衣角,跟着他横冲直撞。穿过重重人群,挤得满头大汗。那些孩子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到后来我才知道,那应该叫做羡慕。他把我送到教室门口,然后叮嘱我,放学不准乱跑,等着。说过才跑上楼去。他和我在一幢教学楼。他读六年级。 

  有一次,我放学在楼下等了他很久都不见人影,就一个人傻乎乎地回家了。第一次没有人陪,在路上被人挤得东倒西歪。像个无头苍蝇。忽然,一个手掌“啪”地拍在我头上,然后就出现了他的骂声,不是叫你等我吗?你这个连方向感都没有的傻子,你认得路吗?他一脸的紧张样,在拥挤的人群中显得可爱极了。他又用手推了一下我的头,我头一歪,差点摔倒。他连忙抓住我的手,说,以后不准一个人走了,不然,我就不要你了!他把“不要”两个字说得很重,吓得我赶忙拉住他的衣角,想着以后没有他陪,会是什么样子呀,一定会被别人踩得稀巴烂的。我说,哥哥,别生气了,我们回家,我以后再也不一个人走了嘛。 

  他一直对我放心不下,总以为我还很小很小,永远长不大。 

  1996年,他毕业了。也就是说,以后上学放学就只有我一个人了。 

  他考上了县里的一所重点中学,那是他一直向往的地方,曾经告诉过我,他要去那里实现他的梦想——当校足球队队长。 

  每次想到他的梦想我就想笑,那也能叫做梦想吗?我的梦想可是要当个大画家。 

  暑假的时候,他带我去游泳。他游得很好,在蓝色的水里好像一只温顺的小鱼。而我却常常呛水,然后他会拿一个大大的游泳圈套在我身上,还要附上两个字——笨蛋! 

  暑假到了尽头,我们两个都晒得像个黑乌龟一样。而他,就要走了,他上初中了。报名的前一天,他让我拉着他的衣角跟他认路。从家门口出发,他说:“记住,出门向左转,左,不是用筷子的那只手,然后直走,看到路边那个广告牌再往左……”那天,他几乎把那条街上所有的建筑物都说过了。其实,我根本就能找到路。只是他太细心了。我是多么地希望还能每天拉着他的衣角穿梭在人群中。可是,也只能想想罢了。最后,他又带我往回走了一趟,说:“如果还记不住,那你真是是傻子了。” 

  1997年,我已经习惯没有他陪的日子,身边也多了许多朋友。他从中学回来就往我家里跑,妈妈叫他给我补习作业。我做完作业他就会给我讲中学里很多很多有趣的事,他告诉我他们学校里有很大很大的操场,还有花园,里面有蝴蝶,不过那些蝴蝶都不漂亮,而且没有一只是蓝色的。还有实验楼,他说如果做实验时不认真就要被罚扫地,他说中学的老师都凶到极点。 

  他每次都说得淋漓尽致,我也听得出神入化,好想去看一看。 

  有一天,那是个星期天吧,他很早跑到我家来,说:“静,走,我带你去我们学校玩。我骑车载你。”我听后马上从床上翻起来。 

  中学和小学就是不一样,他没骗我,他们学校好大好大,操场上有很多和他一样的大哥哥在踢足球。他的同学叫住了他,有五个,他们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把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然后问他:“女朋友?”他笑了笑没回答,然后带我去看了实验楼。我坐在他的车后问他:“我是女的,又是你的朋友,所以叫女朋友!对吗?”“笨蛋!” 

  他才是笨蛋,我可能不知道女朋友是什么意思吗?装傻而已。 

  1998年,我小学毕业。我爸爸说要送我出去读书。打死我都不去。因为辉,辉曾经对我说过,他说等我毕业就到他那所中学读。那时候我们又可以一起上学放学了,而且他还会用车载我。 

  爸爸被我说服了,我说在这里方便而且又省钱,好处多多。他同意了。 

  报名那天爸爸开车送我去学校。学校里人多得挤都挤不动。我跟着爸爸,后来,不知怎么就挤散了。这么大的地方,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我急得不知怎么办。“啪!”一个手掌拍在我头上,好熟悉的感觉,抬头一看,是辉。呀!我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习惯性地拉住他的衣角。他的朋友笑了起来。他的脸红了。我一下子意识到不对,放开手告诉他我和爸爸走散了。他说:“你真的在这里读啊?不会吧,你这个笨蛋!”“真的,不骗你。” 

  后来,他帮我找到了爸爸,一起去报了名。 

  “啊,我是中学生了,跟你一样了!”回到家,我对他说。“中学生就要自己认路,走丢了那才丢脸,我是不会找你的。”“你去死吧,我又不是白痴!” 

  上学第一天,他在楼下等我。妈妈给我买了车,跟他的颜色一样。一路上,我高兴极了,又找到两年前拉着他衣角上学的感觉。那时候我懂得了幸福。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在班里我认识了很多朋友,最好的死党要算倩了。我们如胶似漆。而辉还是一如既往地和我一起上学放学。 

第三章
走不尽的岁月悠悠(2)

  上了大半年,我才知道辉是校足球队队长。他真的实现他的“梦想”了。他居然都没告诉我。我问他的时候,他却说不好意思。 
  以后,他的每场比赛我都看,即使看不懂。不过一进球我就会跟着别人吼,不管是哪方进球。他知道后不停地骂我白痴。我听倩说,辉是校草,很多女生都喜欢他。她叫我不要和他太亲近,以免招来“杀身之祸”。最毒妇人心,她讲得好恐怖。回去的时候我问他,他说:“对呀,我是帅哥,你可要小心那些女人呀!”“去,臭美!”从知道这一消息后,我可高兴了,把他粘得更紧,在众人面前和他打闹。他踢球的时候把衣服扔给我,看得那些女生两眼发青光,恨不得把我咬着吃了。虚荣心嘛,人人都有。 

  有一天,倩悄悄告诉我,有人开始说我和辉有不正常关系了。我笑笑说:“无所谓,我本来就喜欢他嘛。”我轻描淡写地说出这些话,很直接地。 

  1999年,那是灰色的一年,我记得很清楚。放学的路上,他说:“告诉你一件事,不准笑。”“哎呀,你也会发嗲呀,有什么说嘛,老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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