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新婚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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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新婚之夜-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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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丁皓回她一句:“我也不知道画的什么。”
  靠,果然智障!
  苏宜微心底还没吐槽完,又听丁皓说:“我只是刚巧知道画这幅画的人。”也是个智障?苏宜微疑惑的看着他,他却没再说什么。苏宜微只好安慰自己:呵呵,艺术的世界,她不懂。
  慢着,她不懂,难道丁皓懂?
  她又疑惑的看向他,怎么看都觉得他和前世的那个痞子完全两个人。
  首先是长相,更帅了;身材,更好了;气场,更强大了!谈吐举止,更有魅力了!当然,这也许和他这辈子早早改邪归正——不对,他这辈子根本没邪过,而是兢兢业业做一名游刃有余的生意人——有关。
  为什么这辈子面目全非的人和事,都局限在与苏宜微有关的上面呢?就算是因为她的重生有所改变,那也应该是在她重生之后啊!
  与她无关或关系不大的人和事,是否也一样有所改变呢?
  正想着,她的手机响了,是一条短信,来自高中死党好闺蜜严露。信息内容:我六号的婚礼你一定要给我赶回来,要不然咱们七年的姐妹情就绝交!
  呵呵,绝交是什么姿势?
  啊呸!严露这家伙果然还是10月6号结婚的啊!跟上辈子一样,奉子成婚,仓促的很!没想到这辈子自己比她还仓促,可她又没怀孕啊!
  如此看来,其他人事根本没什么变化,不同的就是苏宜微的生活。但也许……是丁皓的生活。
  莫非,丁皓也是重生的?!

  试探(二更)

  如何试探一个人是否重生的呢?
  试探个鬼啊!如果丁皓是重生的,那么遇到自己忽然的改变,肯定觉察到不对劲了好吗?他却一脸“你丫有病”的沉痛表情,而不是一副“老乡你也重生啦”的喜悦!
  再说沈纪风呢?就算丁皓是重生的,沈纪风不会也是吧?他的人生轨迹怎么就改变了呢?极大的可能就是,如宜微之前设想的,这个世界并非原来的世界,而是另一个不同的平行空间。
  三千大世界,亿万小世界,谁知道这是哪朵花,哪粒尘中的世界呢?
  就像以前看的《清穿日常》,女主穿越到另一个平行空间和四爷相爱了,如果她发现她所在的世界和历史不符,真就跑到四爷跟前问:“老兄你也是穿越的?”估摸着结局不是她成宠后,而是一把火烧死了。
  不管是拐弯抹角的试探,还是单刀直入的询问,已经觉得宜微有“婚后综合征”的丁皓,极有可能会认为她智障然后把她送到疯人院里去!
  还是不冒这个险了!
  如今首要任务还是先找到沈纪风!
  如果他也是重生的,那就好办了!
  就算不是重生的,那也……不算最差。最差的情况则是——这个世界根本没有沈纪风这个人。
  一想到这一点,宜微的心就痛得跟刀扎似的,恨不得立刻飞回内地找到沈纪风的老家问个清楚!
  她归心似箭,丁皓还在观摩那串祖母绿的项链,放在宜微纤细白嫩的脖子上比划:“刚好和你那枚老坑翡翠手镯相配,眼光不错。”
  不错个毛线啊!她只是听到起拍价比之前的都高,随口说了声“我要”而已,其实当时台上是什么她都没看清!
  结果一锤子就是几百万,尼玛!
  这要是放在别人身上可是作大死了,不作不死,以后还是不要随便作了。
  “你在香港待这么多天就是为了拍卖会吧?现在拍卖会也结束了,咱们什么时候回去?”宜微放好项链,问道。
  丁皓却说:“急什么,明天飞马尔代夫,再玩两天。”
  她当然急了!宜微找了个借口:“严露六号结婚,我得回去参加婚礼呢!”
  丁皓淡淡扫她一眼:“还有六天,来得及。”
  宜微瞪大眼睛,坚定的说:“我不去马尔代夫,我要回家!”
  丁皓不解:“你不是说马尔代夫是度假胜地,蜜月一定要去那里度吗?”
  她说过吗?说过她也不知道啊!宜微“我、我”了半天,最后没好气的说:“反正我不去,血染太平洋啊!”她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根,意思很明显。
  丁皓满脸阴沉,憋出一句:“那是印度洋。”
  宜微挥挥手,不耐烦的说道:“随便什么洋,反正我现在这个情况,去不了海边!”
  丁皓盯着她,一步一步的向她逼近,她慌得直后退,双手抱胸:“你干嘛?”退到墙根,再无可退,丁皓来了个壁咚姿势。宜微眨了眨眼,咽了口口水。谁知他毫无浪漫,反而皱着眉问了句:“苏宜微,你是不是有病?”
  “你才有病!”这个姿势,骂人也气短啊!
  “没听说大姨妈一来半个月的!”丁皓一手撑着墙,一手捏着她的下巴俯视她的眼眸,小丫头皮肤好,说肤若凝脂也不为过,指尖只是捏了这么一小块,也觉得滑腻,不忍用力。加上这副小脸大眼,丰润红唇,桃腮透粉,他怎么也发不出火来,倒是来了别样兴致。“微微,这么急着回家,是家里出什么事了?”
  “没有!”他的眼神,怎么变得这么……
  下一瞬,他的头就俯过来,碾着她的唇吮吻起来。
  这……这转变的也太快了吧!
  苏宜微猛烈挣扎,莫非丁皓深谙只要女友生气,就按住强吻的绝招?不会下一招就是强X吧!还记得上辈子没节操的问严露:“为什么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严露来一句:“一炮泯恩仇嘛!”然后两人放肆大笑。
  这一招发生在苏宜微身上,她可笑不出来了。
  挣扎、反抗,顶他的肺!
  事实证明,男女力气悬殊很大,以前她“欺负”沈纪风都是人家让着她的。丁皓可没那么怜香惜玉会让着她!
  “苏宜微,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丁皓举着小白旗,铁青着脸厉喝道。
  妈的真是禽兽啊!
  竟然真的扒了人家裤子,把姨妈巾给扯下来了!
  姨妈巾上干干净净,根本没血!
  说好的血染太平,啊不,印度洋呢?
  苏宜微像一条搁浅的鱼,屈辱的在床上鞭着尾巴——穿裤子呢!
  “丁皓你大爷的!”什么仇什么怨呐!这辈子都没被人扒过裤子——除了小时候不肯打针,被她妈来硬的——还活生生的把姨妈巾从底裤上撕下来了!看一眼没血不就好了么?还真特么上手撕啊!
  这是最早的撕逼起源吗?
  裤子还没穿好,丁皓又压了过来,掰正她的脸,低沉着嗓音问:“为什么不肯让我碰你?”
  “因为我根本不爱你!根本不想嫁给你!如果不是老天爷跟我开了这个玩笑,我老公根本不是你!”闭上眼扯着嗓子一通乱吼,终于把心里最憋闷的话给吼了出来。
  房间里陷入一片死寂。
  许久,宜微身上一轻,她缓缓睁开眼,看到丁皓站起来转身而去。没看到他的表情,但肯定不会好看。
  自己也不知道哪儿来这么大勇气忽然就吼出来了,也许真是重生至今,憋闷的太久了吧!
  宜微望着头顶华丽的天花板装饰,眼眶酸涩,泪珠涌出。她把自己蜷缩成一团,环抱着双肩嘤嘤的小声哭起来。
  她不要很多很多钱,她只要很多很多爱,专属于沈纪风的爱。
  丁皓背靠在门上,一根接一根的抽烟,他似乎听到里面有小声低泣的声音,但这一次,他没像以往那样第一时间冲进去,抱着那个疼爱入骨的小女人,轻轻的哄她。
  她竟然说,她不爱他,根本不想嫁给他。
  仿佛一记重锤,狠狠锤在他胸口。
  初见时她才十七,上高二。而他已二十五,步入社会,她叫他“叔叔”。两人连辈分都差了一辈,却不妨碍他对她遍洒情网,将她收入怀中。他们都是彼此生命里的唯一,婚前两年的热恋更是似糖如蜜。他以为,以他对她的宠和爱,这辈子两人都会和和美美的。
  所以丁皓才不明白,刚举行了婚礼,事情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简直就是老天爷在耍他!
  他抽完第四根烟,狠狠掐灭烟头,走进房间,看着被子里小小的那一块凸起,说道:“苏宜微,仗着我对你千依百顺,你怎么作怎么发脾气我都能受着。但你要是犯浑不想过了,我不会一味纵容你!”
  被子里并无动静,丁皓皱皱眉,走上前轻轻揭开被子。
  苏宜微已经睡着了,脸上尤挂着泪痕。
  丁皓怔了怔,哑然失笑,重新给她盖好被子。
  既然她不想去马尔代夫,就算他强行带她去了,她也不会玩的开心,不如先回家。
  改签了机票,等宜微醒来,丁皓和之前并无二样。
  宜微却欲言又止,得知明天就能回家之后,她的眼睛立刻亮了,也不管其他,先回去,找到沈纪风要紧。
  但是,怎么从丁皓眼皮子底下溜走,又是个问题!
  “你什么时候去公司?”
  “过了长假。”
  宜微拍拍脑袋,都忘了现在是国庆长假了!
  “我想爷爷奶奶了,我要回去住两天,还有严露那边……”
  “好。”丁皓头也不抬。
  宜微反倒愣住了,她想了一大堆理由准备说服他,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他就答应了。
  管他呢!答应了就好。
  宜微当即买了去沈纪风老家的车票,虽然是一个省的,但是一个在最南边儿一个在最北边儿,中间还隔了一条江,高速还得走六个多小时呢!不过,别说六个小时,六天她都要去!

  绝望(一更)

  转了两趟车,抵达沈纪风老家县城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破破烂烂的小车站,出站口的灯光昏黄,照不见几个旅人。
  苏宜微走出车站,就傻眼了。
  除了几辆载客的黑车在吆喝,街上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她比前世早了三年来到这座小县城,从未在晚上八点以后出现在街上,因为那时候沈纪风就说过,小城的人都睡得早,哪怕是超市,八点半就打烊了。
  苏宜微愣了几秒,载客的黑车司机全部一拥而上,操着蹩脚的普通话问她去哪儿。
  她哪敢上他们的车啊!
  拽着包包,苏宜微拼命挤出人群,假装打电话:“大舅二舅三舅你们在哪儿呢?我到了呀!哦,就在马路对面啊?好的我到前头等你。”一边打一边跑,很快跑出黑车司机的视线,沿着大马路微弱的路灯,寻找街边的旅馆。
  在小旅馆里忍了一夜,早上五点就退房了,请前台小妹帮叫辆车,但是出租车不下乡,只叫到了一辆三蹦子。
  三蹦子蹦跶在还未修好的石子路上,苏宜微的屁股都快被颠成八瓣了!若是遇上坑坑洼洼的,三蹦子跳起来能把人甩出去。
  胃里反酸,苏宜微一下车就吐酸水儿。
  还好没吃早饭!
  苏宜微用纯净水漱漱口,抹了把脸,抬眼望着这座小山村。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晨光微岚,安宁祥和。
  这座小村子大约要在一年半后才得以发展,所以现在还是最古朴的模样,连水泥路都没修,也不知是不是夜里下了雨,踩下去就是一脚的泥。
  宜微看着脚上那双上千块的耐克轻轻叹了口气,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进山村,按照最深处的记忆,搜寻着沈纪风的老家。
  村里人早起,挑着猪粪头脸灰扑扑的老汉,带着狐疑探究的目光打量着这个格格不入的漂亮女孩。
  苏宜微捂着鼻子,一脚踩在泼在地上的猪粪,顿时又一阵干呕。
  妈蛋,如果沈纪风当时带自己回来时,是这个情况,她打死也不会嫁给他呀!感情再好也不会,哼!
  幸好三年后这里的路都修起来了,家家户户也都盖上了红砖房,沈纪风家为了迎接她,特意粉刷了外墙,在家里铺了地砖,打了新家具,还另外建了卫生间和浴室。加上她婆婆做的菜实在太好吃,人又很好,她才嫁了他。
  谁知道三年前竟然是这种情况,坑死她了!
  这里完全不是原来的样子,按照记忆,苏宜微根本没办法找到沈纪风家。
  幸好又遇上一个挑菜的大妈,苏宜微连说带比划,表示她要去一户姓沈的人家,再说了沈纪风和他爸爸的名字,还有沈纪风的弟弟名字,不记得婆婆的名字了,只知道她姓陈。
  挑菜大妈听不懂更不会说普通话,也是连说带比划的叽里呱啦,苏宜微都急出汗来了,中华语言的确博大精深,同一个省不同市县的方言能相差这么多,跟听外语似的!
  就在苏宜微快暴走的时候,大妈忽然蹦出一个她听得懂的词:“老沈家!”
  “对对对,就是老沈家!”苏宜微仿佛看到了曙光,激动的连连点头。
  大妈呵呵笑了两声,放下菜篮子,把这糊涂女孩带到老沈家门口。
  就是这儿了!苏宜微别的不记得,但记得屋前的两棵柚子树,因为这两棵柚子树上的柚子特别好吃!
  大门没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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