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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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擦-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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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忍打扰了她,放轻脚步走了过去,一瞬间他看见在教室最后的一排桌子上,粉蓝色的书包上放着一本书。
   是川端康成的《古都》,那本他在图书馆找了很久却被告之已被借走的书。
   这样的巧合让他觉得有些好笑,他低下头,沿着灯光的流向,走出了教学楼。
   这不过是第一次,在岁月的顾盼中,能回忆起的片段。遥远的时空中还留有意思温馨,温馨中时伸手可触的记忆。
   学校的图书馆一直是他最爱的地方,书架林立,密密麻麻的排列着各式的书,在这个独特的世界里,才能找到一些宁静和安详,才是完完全全属于他自己的空间。
   只是门口的借书中心忽然传来一声巨响,很多人都抬起头来看个究竟,不知道怎么的,放置在墙角的报刊架被人撞到了,杂志散落一地。
   一个背着粉蓝色书包的女生,蹲下去和其他人一起捡起那些书,小心翼翼的把那些褶皱的书页抚平,她脚下静静躺着她准备归还的书,最上面的就是那本《古都》。
   原来是她,额前的刘海在低头的瞬间遮住了她大半的面目,抬头时候,发丝滑落,面目清秀,那双眸子涧水一样的清亮,给人一种恬静的感觉。
   竟然是她。有人蹲下去帮她忙,那个女生微微一笑,好像三月春风拂面而来,让人感到心头一暖。他只是多看了两眼,也未曾放在心上。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像一张写了字迹的信笺,不小心被遗落在水池里,淡蓝色的墨迹晕染在水中,字迹慢慢地消失,只有纸上的刻痕永远留着。时间在慢慢地行走,他也一直稳稳地踏着自己的脚步,度过那段青涩的年华。
   不是不曾对懵懂冲动的年华有过期许,只不过觉得太过于虚妄浮华,对于他来说,生活在那样的家庭之中,一辈的轨迹仿佛早已注定。
     依旧平常的一天,门口有人喊道:“班长,数学老师让你去一下办公室。”
   他点点头,放下手边的书,走到教师办公室敲了敲门进去,数学老师看到他面露笑容:“来,苏立,帮我统计一下分数段,你这次数学又考了年级第一嘛,不错不错。”
   他淡淡地笑,拉了椅子坐下来,一页页地翻开试卷,身后不远处有别的班的老师给学生讲题目,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好一会儿,一个怯生生的女孩声音传来:“那个,老师,对不起,能不能麻烦你再讲一遍,这里我还是不太懂。。。。。”
   “还有这里,为什么用cos啊?”
   那个女孩子声音虽然很小,但是又急又快,听起来很是可爱,带着那股胆怯又掩饰不住强烈的求知欲望,他忍不住往后看去,许多天没见的脸孔又映到眼底,他不由看得有些出神。
   “原来她数学不太好啊。”他在心底默默念叨,可是又觉得自己这样想实在是多心,敛了敛心绪,继续手下的统计工作。
   天空渐渐暗了下来,晚归的鸽子从教学楼的顶部飞过,那些雪白的云朵变成了深褐色的红霞,印满了整个苍穹,他看见女孩子固执的影子倒映在地上,小小的瘦瘦的。可是不知道怎么的,他竟然有种想走上前去教她的冲动,他想告诉她自己总结出来的简单的公式,给她讲解一道道例题,甚至他悄悄地期望,如果哪一天考试遇到她,他一定会偷偷地给她放水。
   后来真的到了放水的一天,他走进考场的时候意外地发现她趴在教室的最后一张桌子上,愁眉苦脸地盯着那本“王后雄”,小巧的笔袋里面有一个只有女孩子才会迷信的考试护身符。她也许没发现自己的存在,可是一定会看到自己试卷上最后一道大题的解题方法。
   试卷是他故意露出来的,第一次把解题步骤写得那么详细,辅助线画得那么认真,连他都对自己的做法讶然。
   那天的天空很美,蓝得那么晶莹剔透,夏季的热风缓缓地吹来,卷起试卷的页脚,他的心也微微的颤动。
   每场考试都可以看到她,低着头,总是在最后一刻才把书包放在讲台上,眼神凝重,眉头微微地皱起来,好像一只受了委屈的可爱的小松鼠,倔犟而不肯服输。
   其实她那时候很想转过头来对她微笑,安慰她,可是每每这个念头都被打消下去。
   他看上去那么得抗拒别人,敏感而小心。秋雨的凉意,已经渐渐把他融进了这个沧桑寂静的城市。每每回想起来,他的这一年过的真的很长,就像开花和落果的距离。
   再次遇见她,是在奖学金的颁奖仪式上。
   那次她迟到了,浑身湿漉漉得坐在他旁边,她身上潮湿的气息让他心下一动,仿佛是清晨时候丰沛的植物,沾满露水,散发清新的气息,也许是因为大厅里的热气,她的脸很快就转成红润,白暂的皮肤下,那抹粉色好像是挂在昏暗雨雾中的一丝希望。
   他悄悄地看着她,她只是紧紧地攥着手中的节目单,仿佛有心事一般,连台上报的内容都没有听见,他只好轻轻地喊她:“同学,该上去了。”
   想来这是他第一次和她说话。一瞬间他居然有些得意,她不看自己,而是垂下眼帘,轻轻地“嗯”了一声,好像很抗拒他似的。
   颁奖仪式完毕后,他从后台出去却看见她跟另外一个男生站在一起说话,很亲密的样子,那个男生他倒比较熟悉,经常一起打篮球。
   然后他们在雨中跑起来,眼下激起大片的水花。
   他看见女孩子笑起来,在雨中开怀的大笑的脸,让他觉得刺眼。
   没想到那一次的相遇,便是长长久久的远离,那个雨夜里,他的左手肌腱被伤,无奈之下休学了很久,以至于很长时间都没有再见过她以及那样温暖的笑容。
   这一年的雨水,出奇的密集和缠绵。
   在那段空白的休养时光中,每当天渐渐暗下来的时候,听到窗外阵阵雨点敲打在树叶上的声音,那么轻,那么柔和,点点滴滴好似也落在他心田上,然后他总会放下书本走到阳台。小楼的花园里的树忽然间长得很高,枝叶密密麻麻,郁郁葱葱。
   明明他还年少,却开始学会回忆。
   很久之后他都不记得自己曾经那么想念过一个人的笑容,当尘封的记忆再次被开启的时候,他指着照片上的女孩子问另外一个女孩子:“你知道她叫什么吗?”
   “为什么问这个?”
   “因为很想知道。她的笑容很温暖让人很想靠近。”
   他当然没有看见那个女孩子眼睛里的深意,于是他和她天涯海角的一次次错身而过。在大学平淡的日子里,他习惯用大片的蓝天和浮云,追忆那段怦然行动的年华。
   开始听一些歌,玩一些很简单的游戏,和那些电影或者音乐论坛的人谈天说地,然后不断地去结识志趣相投的人,说不上有心还是无意,那个叫宋忆文的女孩子,简单却神秘,竟让他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和她几乎无话不说,但是从不涉及过往和曾经这类的话题。
   很多时候她只是陪着自己听歌,看电影,一个晚上就安安静静地过去,有时候她会说今天要去自习了,然后他也会拿起书本在自习室坐一个晚上。
   还有书信。
   那么原始而怀旧的通信工具,他在某一天突发奇想,如果当年,在那个女生的抽屉里留下一封信,之后的情节会不会随之改变。
   以至于后来看岩井俊二的《情书》,最后一个镜头,女孩子的画像后无预警地出现在屏幕前,他的心隐隐作痛。
   他们在最纯真的年华中擦肩而过,以各自的形态行走,漫漫路上,留下的只是一地的背影。然后,莫名其妙地,那个叫宋忆文的女孩子也消失了。
   于是生命,彻底地变成一片空白。
   后来在英国,他在雨雾蒙蒙的四月天里,临着窗户看天的时候,头脑中闪过那一抹绯红的笑容,于是他写道:“我感觉有很多东西我没法记起来,就像我已有过一生,但我已记不得它是怎样的。”
   那天的伦敦,迷蒙得看不到任何的街景,他在屋子里,悄悄地放起了Josh Rouse的1972——“We're going through the changea;hoping for a replacement;until we find a way out of this hole。。。〃此后的人生,无非一片空白,随波逐流。
   只是没想到,峰回路转,便是四月艳阳天。
   那么空旷的大厅里,他听见自己的脚步声,那么强烈地靠近那个身影,她还是微微地侧着脸,看着他,眼神让他捉摸不透。
   心跳艰难而缓慢,手指在手心悄悄地蜷起来,泛白的关节在空气中有错节的响声。
   那时候,已经十年光阴,他们曾经错身而过。

后记:成全了他们的幸福,遗憾着我的遗憾

我记得有一句话——这已经超越了爱,超越了恨,成为了宿命。我有时想,宋佳楠与苏立那样十年的感情,是不是一种命中注定,成为了所谓宿命?
大概,有时爱就是一种坚持,一种迷信。
每个女孩,在情窦初开的时候,心底总是模模糊糊定义了个“他”。他高高瘦瘦的,有阳光或者月华一样的笑颜,即使多年之后,依然美好如初。
高中的记忆,对我来说,是一片迷雾的灰,唯一的一抹亮色,不过是隔壁班的那个瘦瘦的,个头不高的男生。深蓝色的校服,白衬衫,还有他干净的脸。
那时候,女孩的小心思深深地埋在心底,耳边都是老师和家长的教诲,那一点点的喜欢,仿佛就是夹缝中生出来的花儿,艰难但是芬芳异常。
三年后,我躺在操场上,竭力睁大眼睛看蔚蓝的天空和雪白的云朵。我从未像那一刻般想念一个人,想念一段青春年华。

我知道,我未来得及让人知晓的感情,像流水般不再回来。再找不回当初的心情,再也无法那么单纯地喜欢一个人。

看过这本书的朋友,纷纷猜测当初的那个男生是谁,听着她们提起高中时的风云人物,我总是淡淡一笑,然后一一否定。
我知道,她们心中一定也有那样一个独一无二的身影,在帮我追忆的同时,她们其实也是在回忆。
常常问自己,这样的感情予那人知晓了又如何?
他还是他,我还是我,仍然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我,我的生命中,他只是曾经最美的风景。

一直觉得自己笔下的故事太过于梦幻,百转千回之后的那个他,一直都是他,就像是生命中的一个烙印。
也许,这就是我想要的爱情,千帆过尽,春和景明。
有人说,我笔下的每个女主都有我的影子,但其实她们又与我千差万别。宋佳楠是我最懵懂纯真的那一部分,而她的坚持,却是我没有的。
有多少人,可以十年如一日地坚持那份未必有结果的爱恋?
不是没有想过,当时间的洪流淹没了过往的美好,现实和理想的差距,横亘在曾经暗恋过的那个他和自己面前,如何用那份宏大的感情去填补空缺?
一种,相濡以沫,一种,相忘于江湖。

在写这个故事到一半的时候,我曾经想残忍地把宋佳楠的美梦打碎,让她从十年的暗恋迷雾中醒过来,发现十年前的他已经被风砂磨尽光华,剩下的一切不过是她自己的幻象。
可是就在某天我看到论坛上有人发帖讲,一对男女十年后重逢,才发现最初对方都是偷偷地爱着自己,无论是意外还是惊喜,还是上天注定,十年错身,终还是走在了一起。
那一刻我想,既然现实中可以有如此戏剧性的情节,那么小说怎么不可以呢?
十年的坚持,恰好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也许有许多人跟我一样,有相似的青春回忆。
记忆中那个美好的男子或女子,有鲜亮的特质,让人沉沦。许多年后,他(她)的名字或者是他(她)的面目都已模糊,可是你一定会牢牢记住某种感觉。
那种感觉,在我听许巍的《时光》有过。
初恋,暗恋,就像是开在记忆深处的花蕾,可能永远没有机会从容绽放,可就是那星星点点的花骨朵儿,反而比那些繁盛之后又衰败的花儿更加可人。
不是因为得不到的才更加珍惜,而是,我们宽容地允许那点美好的遗憾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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