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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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果-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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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由百度秘果吧的王ghost,紫烟の飘雪纯手打,两位辛苦了!
后记由秘果吧的安穆依づ录入!
………


PART1 段柏文
若动了心是死路一条,我死得其所
                                         ——摘自段柏文BLOG《臆想是种强迫症》

(1)
    心事长,衣衫薄的十七岁,我遇到她。
    开学第一天,她走进教室的时候我误以为她是我们班的女生,拍老师马屁所以帮老师拿讲义。直到她做完自我介绍手执教鞭站在讲台上,用略带童音的甜美嗓音带大家诵读起《沁园春·雪》,我还犹如在梦中。
    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年轻,这么漂亮,这么有品的老师?!
    而我又偏偏撞大运,被分到她班上。
    她姓李,叫李珥。一开始大家都叫她小李老师。一个多月后我知道了她的外号——小耳朵。我承认我可怜的心就快被这个妙不可言的外号活活搞死了,那个晚上我在一张纸上写了无数个“小耳朵小耳朵小耳朵……”纸都快写不下的时候,我才偷偷在角落里写了三个我自己都快看不见的小小的字:段柏文。
    和一纸绵绵深情的“小耳朵”比,“段柏文”三个字偷偷摸摸地趴在那里,像一双心怀鬼胎居心叵测的小眼睛。
    “段柏文,你的班费没交呢?”若没记错的话,这是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没钱了啊。”我说。
    她就站在我的课桌边,伸直手臂取出我放在文具盒里的五十元问我说:“这是什么?”
    我故作幽默:“票面太大,怕你找不开嘛。”
    她在四周嘻嘻哈哈的笑声里把钱找给我。我闻到她指尖特殊的香味,像六月清晨的茉莉钻进我的鼻孔。我如同被瞬间点穴,整个人软得像个没出息的烂柿子。
    待她走了,同桌于池子低声骂我说:“好个老段,连老师都敢调戏!”
    “注意用词!”我训斥她。
    “你是故意不交班费的吧。”她哼哼。
    准确地说,于池子算得上是我的发小,我们从幼儿园的时候开始就是同学,我俩之间,用一个字形容:熟。用两个字形容:太熟。被她看穿我有些不甘心,不过我并没有多作解释,我早知道这个世界纸包不住火,刻意隐瞒和欲盖弥彰都是顶顶愚昧的一件事。
    只是于池子不肯放过我,在午餐时间问我三次:“你是不是喜欢上小耳朵老师了?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嘛?!”
    “是!”我坦白承认。
    因为我知道,如果我不这样回答她,我想好好吃完这顿午餐的可能性等于零。
    于池子冷笑一声:“也不怪你忽然开窍,我们班一半男生暗恋她,不过很可惜,据新华社最新消息,人家已经名花有主啦。男朋友那个帅就不提了,还特有钱,用路虎接她下班,你们这帮臭小子,全被比下去,比蚂蚁还渺小!”
    我装白痴:“路虎是啥玩意儿?”
    于池子愤愤地说:“你就演吧,有朝一日拿了金马奖或许人家会多看你一眼。”说完这话,她端起饭盘,坐到了靠窗的位子上去。
    她愤愤不平的样子让我觉得滑稽透了。九零后的女生都一个样,不是活在电视剧和漫画的世界里,就是活在追星的世界里,不是为毫不好笑的事情笑得全身痉挛,就是为不该生气的事气得七窍生烟,不成熟到了极点。
    我对这些女生以及她们的将来着实没什么指望,于是乎,初中三年,身边好多人都恋爱了好几轮,我却在这方面毫无建树,成为众人耻笑的笑柄,毕业晚会上还被好事者于池子荣幸地颁发“永不开花的铁树”手绘证书一枚。
    那天晚会结束后,我们几个平时关系好的男生决定背着大人出去喝点酒,向我们的成人仪式发起最后的猛烈的进攻。有人介绍了一个很来事的酒吧,叫“算了”。那还是我第一次去酒吧,气氛不错,音乐正好。我喝得酩酊大醉,和大家堆啤酒瓶玩,正HIGH到极致的时候有不认识的女生过来跟我要电话号码。不知道她是不是也喝高了,整个人趴到我身上,连声叫我“帅哥哥帅哥哥”,叫得我头皮发麻。我推开她,大喊一声“救命啊”,就跌跌撞撞奔出酒吧大门,一头撞到正来找我的于池子身上。谁知道那女生还不放过我,竟然追着我跑了出来,要不是被于池子一声怒喝硬挡回去,我搞不好真要拨打110脱险了。 


    所以说,段柏文什么都不怕,就怕女人。
    然而这一切,在遇到她之后仿佛一下子全都变了。我少得可怜的“情商”突飞猛进不说,人也变得多愁善感,就连飞轮海的某首歌中我总是听不明白的歌词都一下子理解了:

    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我感觉我变了谁让我变了
    原本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却被你解开了简单的解开了

    我盼望每天的语文课,像儿时盼望每个可以撒欢儿的周末。她走进教室我的呼吸就开始变得困难,肢体变得僵硬,思想摇摆不定。在她的学生里,我显然很不出众,她找人读课文也好,回答问题也罢,我都仿佛在她的视线范围之外。有时候我很希望她能发现我,大声叫我的名字,但我又怕那一刻真正到来的时候,我会因为紧张而回答不出一个最最简单的问题,从此在她心目中留下“劣等生”的可悲形象。
    因为她,一向光明磊落自由来去的段柏文无可救药地沦落到整日患得患失神经兮兮的地步。才明白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原来说的是这档子事。
    而我和她真正的交锋,是从一篇作文开始的。
    那一次的作文题目叫《我的高中》,拿到这个题目起我就准备捉弄她一下。
    我的开头是这样的:

    就这样决定了,我要去天中读高中,我暗下决心,无论如何都要上天中!
    我上天中的念头是由一个有奇怪名字的女生激发的,她有着一双温柔的眼睛,生着副漂亮脸蛋儿,是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当时她就住我们那栋房阁楼上,她因为常常见到我读书,就留心我,所以我们很快就相识了。认识没多久,她就下断论说我“具有谈情说爱的天赋”……

    她的评语很快就回来了,你真能瞎掰,就快赶上高尔基了。请重写。
    那篇作文没分数。她当然也知道我抄袭的是高尔基的《我的大学》。不过没什么,一切都是在我预谋之中的。于是我很乖地重写了。我去她办公室交作文本的时候她正在批改作业,我没有敲门,一直走到她身边她都没有发现。我下意识地去看了一下她的耳朵,在阳光下薄薄透明的一片,让我实在忍不住伸手去捏一捏。
    “老师。”我轻声唤她。
    她竟然没听见。
    “小耳朵老师!”我大声喊。她转头,用左手拍拍胸脯,惊魂未定地说:“你进来不知道敲门吗?”
    “敲了。”我撒谎。
    “哦,对不起,可能我没听见。”她的脸竟有一丝微红,看上去真是可爱极了。
    我把作文本从身后拿出来,递给她。
    她接过,问我说:“你为什么要做抄袭这种无聊的事呢?”
    “因为你的作文题目实在太土。”我说。
    她对我蓄意已久的挑衅压根不介意,而是微笑着说:“难道这就是你抄袭的借口?”
    “说对了一半。”我答。
    “哦?”她好奇地问,“那还有一半呢?”
    “你猜。”丢下这两个字,我仓皇而逃。
    快步走出她的办公室,秋天的午后的阳光照得我睁不开眼睛。我真怕自己再待下去一秒钟,就会情不自禁地说出一些万万不能说的屁话来,然后被她一巴掌扇到外星球去。
    可是这能怪我么,怪只怪她太美好,美好到简直可以把我字典里那个叫“控制”的词完全删除掉。
    是的是的是的是的,我必须承认的是,因为她,我没发控制我自己。
    周末我终于见到那辆传说中的路虎和那个传说中的帅哥。
    那天我在宿舍里逗留的时间有点长,到校门口的时候已经快七点钟,我看到的那一幕是她差不多被强行绑架到了车上,然后那个男的随后坐上了车,车子开走了。

    鬼使神差,我拦了一辆车跟着他们。
    帅哥一直用背影对着我,因此我没看清他的样子。但光从她的表情以及她跟他挣扎时的样子,我就能看出她对上他的车极不乐意。我坐在出租车上,大书包像块大石头压得我心头堵得慌。想到她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或者有可能被人欺负,我就觉得心里像被火烧一样的痛。大约二十分钟后,路虎拐进了一个小区,而出租车进不去,我只好付账下了车,呆呆地站在小区门口思考何去何从。
    十分钟后我晃进了小区,很快我就找到了那辆车,它就停在24号楼的楼下,黑色的车身在黄昏临暗的暮色下闪着尊贵的光芒。毫无疑问,这是一辆趾高气扬的车,像一匹很难驯服的藏獒;毫无疑问,这辆车的主人是一个趾高气扬的人。我挨着这辆车想了一会儿:我是不是该制造点小麻烦?比如猛地踢那辆车一下,当警报器的声音响彻云霄的时候,搞不好她就会下来,我可以顺便和她搭搭讪,如果她正好没事,我们还可以去仙踪林喝杯茶聊聊人生或者我那些看似狗屁不通但实际充满了内涵和思想的作文。就在我进行着无边无际同时也无聊透顶的臆想的时候她忽然从楼道里走了出来,她走得飞快,像是在逃跑。看到我,她停了一下脚步,显然吃了一大惊。
    其实我也吃惊,但我故作镇静地说:“老师好。”
    “你好。”她试图微笑,但傻子都看得出,她刚刚哭过,因为她的眼睛又肿又红。
    我大声对她撒谎:“我小姨家住这个小区。”说完了才发现人家根本没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简直此地无银三百两,又傻又天真!
    “哦。”她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低头朝小区外走去。我跟着她,为了不让她发现,我把脚步放得很轻,好在她一直都没有回头看过一眼。奇怪的是出了小区她一直没打车,而是闷着头往东边走去,她走得真的太快了,要跟上她还需要费点力气。在一个红绿灯的路口,她不得已停下了脚步,我刚接近她的背影,来不及收回脚步,就听见她头也不回地大声说道:“是个男人就别跟着我!”
    我没吱声。
    她猛然转头,发现是我。脸在刹那间变得通红。
    显然,她把我当成了别人。
    “我回家。”吐出这三个字,我装作一脸无辜地看着她,不得不承认,此时此刻,气氛不算融洽。
    她回头冲过了马路,我继续跟着。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知道我还跟在她身后,总之她没有再回头,而是一直一直走到了小河边,坐到了河边那把旧得不像话的木椅子上。椅子可能会有些脏,但她并不介意,甚至没拿出纸巾来擦一下,这多少让我有些诧异。这是深秋,她穿了一件浅色的毛衣开衫,淡灰色羊毛靴裤。从背影看,和我们学校那些女生相差无异。兴许是觉得冷,她把衣领提起来遮住了半边脸。这个动作让我更安心,因为衣领挡住了她眼角的余光,她发现我的可能性又少了百分之六十六点六。我靠在树上,隔了几十米的距离远远看着她,希望时间就此永远停住,明日永远不必再来。
    记得以前在于池子的语文笔记本的扉页上见过一行字:喜欢的歌,静静地听,喜欢的人,远远地看。当时酸到牙都疼,当着她的面狂笑三声,认为女生真是“白痴”加“白痴”的可耻动物,把她的小脸气得从发白到发紫再到发青。事到如今才知晓,落入情网的人大抵都是比赛着可耻,哪还有什么自尊可言。要是被于池子知晓今天我跟踪别人的荒唐事,她怕是会笑得我脸皮自动脱落为止。
    不知站了多久,夜幕完全降临,花灯初上。河边开始起风,渐渐的有细微的雨飘起。而她一直坐着,眺望远方,一动不动。我从书包里取出雨伞,感谢这把我几乎从不使用打开都有些费力的雨伞,让我可以大着胆子走近她,替她把伞高高地举起来,挡去那些试图沾湿她长发的可恶的雨丝。她回头看到我,脸上并没有吃惊的表情,而是平静地对我说:“你还没有走吗?”

    我说:“老师你没事吧?”
    “没事。”她摇摇头,“我只是想一个人静静。我念高中的时候常来这里看书,那时的河水可比现在清澈多了。”
    我本来很想说:“钢筋水泥文明摧残的岂止是一条清澈的小河。”可我没说出口。必要的时候,假装深沉有凸显成熟男子气概的作用,何况在她这样惹人怜爱的女人面前,我更有必要保持我沉默是金的好品性。
    只是不知她心里是否认可我也是个男人,而不仅仅是她的学生呢?
    在我恬不知耻地幻想着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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