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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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果-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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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犯贱;大抵如此。 
   隔着网络;我的幽默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毒舌功夫也日渐长进。哪知道一来二去;他竟然喜欢上我了;喜欢上我后;他就当机立断向我表白了。表白完之后;他理所当然希望和我有进一步的发展。 
   我的“猎物”手到擒来;本该高兴;没想到事情却发展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他不怕传说中的“见光死”;非要见面不可! 
   我试图让别人替我顶包;可惜失败了。 
   因为横刀对我说:“看你第一眼便知道是你;你长得和你的文笔一模一样!” 
   什么鬼话!
   既然他“灵性十足”,我就姑且继续实践那条“必胜法门”。况且,我太想知道,在现实生活中,若一个男生喜欢上像我这样的女生,他到底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卑微,会不会脑残?会不会把我当成手心最大的宝?会不会像阿牛一样穿着沙滩裤,抱着木吉他,胸前挂着一串美丽的野花,光着脚丫,对着我痴情的唱:“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我要你陪着我,看着那海龟水中游,慢慢地走在沙滩上,数着浪花一朵朵……”
   而我;会不会跟当年向往的十七岁邻家姐姐那样;受到爱情咒语的临幸;也能在刹那变得不那么寻常? 
   至于那个“他”到底姓横还是姓竖;是不是文学青年;身高几何;都不重要。我只是需要一场甜蜜的“约会”;为了那朵小花不会最终埋进泥土里枯萎;我要卖力地灌溉。 
   就这样简单。 
   我和横刀的约会地点是我定的……西落桥的河边。 
   这是我们这个小城唯一的一条河;小河不宽也不清澈;跟城里那么多谈情说爱的好地方相比;这里鲜有人光临。我选择这里的原因是;这条河对我有特殊的意义。至于这意义到底在哪里;对不起;这是我的秘密;我不想告诉任何人。 
   所以;当横刀出现在我面前;缩着脖子问我为什么要选在个鬼地方的时候;我只是淡淡地反问了一句:“难道不可以吗?”
   “谁说不可以谁说不可以!”他搓着手一连串地答。 
   我把下巴对着那个有点脏的木椅子抬一抬;他已经知趣地脱下校服;把它铺平在椅子上;请我入座了。 
   那一瞬间;我承认我有点爽。像压缩饼干刚刚下肚时的那一分钟;虽然不知道等下会不会撑得太饱;但有迅速的满足还是让我身心舒畅。只可惜这个“爽”来得快去得也快;当横刀在我身边;挨着我坐下来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体内有种奇怪的气膨胀开来;好像要把我整个人撑爆了。本着即来之则安之就算是玩也不能让别人看出真相的态度;我拼尽全身的力气才把自己按住;没跳起来跑掉。 
   “米粒儿……” 
   他深情款款地呼唤被我拦腰砍断:“可不可以不要这样子叫我?我姓于;叫于池子。” 
   “我还是习惯了;嘿嘿。”他说;“以前在网上都这样叫你;现在叫大名,反而不太习惯。”
    “你跟你女朋友分手了吗?”我问他。
    “我发誓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申辩说,“不过那一次的事,我真是好内疚,你还是忘掉它比较好。”
    “哦。”我说。
    如果不是错觉,他又坐得离我近了一点,而且直觉告诉我,再过一秒钟,他的爪子就要放到我肩上来了。我觉得我心跳加速,眼睛发花,大脑交战,神经过敏……还好,事情并没有我想象中那样发生,他只是昂起脖子,轻声说了一句:“要变天了。”
    他哪里知道我的心,都快起海啸了,一不小心,就是灾难性的灭亡。
    我不喜欢他是肯定的,可我到底在干什么?
    就在我认真思考这个很严肃的问题的时候他又说道:“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你和那个段……”
    我用手势当机立断制止了他。
    我不想听到那个名字,真的不想。
    “好吧,我不问了。”他白痴地说,“我相信你。”
    “你相信我什么呢?”我啼笑皆非。
    “相信你是清白的啊。”他说,“都已经这样了,我就不应该在乎那些闲言碎语。”
    我还没问他都已经怎么样了,他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死死地捂在胸口,大声说道:“给你带礼物了,猜猜是什么!”
    “什么?”我努力调节气氛,“千万不要是什么整蛊玩具。”
    “怎么会啊?”我没想到他居然有点生气,脸上泛起一点红晕,他在我面前摊开手掌,说,“送给你——”
    是两条嘴对嘴的接吻鱼挂坠。
    其中一条的尾巴有点歪到天上去,另外一只的眼睛处本该有一个黑色的小点,却少了一块漆,于是那只鱼只能对我翻着白眼。
    连我这么不考究的人,都看出它做工低劣,我要是真戴着它出门,再不幸被某人碰到,估计会被损得连家门都找不着。
    因为太害怕他接下来会开口说“我来替你戴上”之类的宣言,权宜之计,我只能捂着那条鱼,认命地说:“好吧,我收下。”
    就在我收过那条项链的时候,他却忽然摇头叹息,而且是一声长叹,紧接着他说:“米粒儿,你能感受到我的体温不?感受到对方的体温,是恋爱的第一步。这对咱俩的未来有好处。”
    海啸终于来了——那是夸张的说法。但我手心确实在发麻,联想到此刻我手中的吊坠,刚刚曾在他的胸口呆过,我恨不得把它捏碎才好。
    我承认我错了,错得彻底。原来并不是所有的文学青年,都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喜欢抬起头凝视窗外。也并不是所有的文学青年,都有一双忧伤的眼睛,随便讲讲冷笑话都能温暖人心的。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没有谁可以代替谁。
    就算是游戏,也是绝对不可以的吧。
    罢罢罢,就在我决定跑路的时候,好戏却才刚刚开始,我这边充满悔意地把那个项链揣进口袋,他那边又变戏法似的从他随身带的书包里掏出一个纸盒来。
    “又是什么?!”我疑惑地看着他。
    他撕开包装,露出围巾的冰山一角。
    我吓得连忙拒绝:“这个绝对不行!”
    我早知道,收围巾是要命的行为,表示答应一辈子被他“围”住。
    “要的要的,是我亲手织的。冬天用得着,现在你不用围……”他把它硬塞到我手里,像朗诵诗歌又像发誓一样对我说道,“只为你而织,温暖你一生。”
    那天,他一共送了我七样礼物。
    翻白眼的鱼挂坠,自己织的桃红色围巾,一盒金嗓子喉宝,一把纸扇子,一个手电筒,一个防狼喷雾,一打超市优惠卷。
    最拉风的当属防狼喷雾,他说:“我从我表姐那儿抢的。女孩子嘛,安全第一!”
    他还说,他山西老家有风俗,第一次见女朋友,要送足七件礼,以后才能和和美美。
    我没有见过比他更像老人家的九零后,他就像在煤坑里睡了几百年,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正睁着眼睛环顾四周的时候,我一头撞进他的视线里。
    我没敢拒绝他,因为面前就是冰冷的河水,如果他充满悲伤上前几步纵身跳进去,我铁定是今晚新闻节目的第一女主角。
    我可不敢冒这个险,一来为我,二来为我妈。
    所以最后,我只能带着这七样令我啼笑皆非的礼物,和他告别。而他执意要送我回家以表男子汉气概,我只能谎称要去接妈妈下班,抱头鼠窜。
    瞧,这就是我的人生第一场约会,像场滑稽戏,而说穿了,导演是我自己。
    那天我弄明白一件事,我是个天生拙劣的导演,从七岁那年偷偷躲进卫生间用彩笔涂脚指甲那一刻开始,我就把我自己的人生导得一塌糊涂面目全非却还沾沾自喜浑然不觉。
    给自己一记耳光,OK?
    如果不够响亮,就再来一记。

(2)
    在很多人眼里,我和斯嘉丽是好朋友。
    天中充满各种奇葩式的女生,而斯嘉丽走的是臭美+白痴的路线。除了装腔作势和研究美容书,她没有别的爱好。而我,是个典型的草根,草根鱼池子巴结上校花斯嘉丽,我知道大家会怎么想。但我不在乎,因为我太知道,斯嘉丽愿意跟我好的原因,而单单这一个原因,就足矣让她在我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
    私下里,我叫斯嘉丽“斯斯公主”,而她则称呼我“元气小姐”。我们看上去相亲相爱,有空的时候,就会粘在一起。可是,友谊的真正分量究竟在我们俩处心积虑的生活中占多大的比重,我们谁也说不清楚。
    “女生之间的好朋友,就是把耳朵借给你,听你说出所有的秘密,并最后把它公之于众的人。”这是我不经意在网上瞄到的一句话。太经典,简直说道我心里去。所以,为了和斯嘉丽强大的美貌和身材组建的小宇宙相抗衡,不说赢,至少跟她打个平手吧,除了她强加给我的莫须有的“元气”,我还得靠一点点智慧——
    说白了,就是心机。所以,我必须学会藏得住秘密。而秘密的最表面,就是谎言。我对斯嘉丽撒的第一个谎就是:“段柏文是我的男朋友。”
    “那他亲过你吗?”斯嘉丽不甘心地说,“要亲过嘴唇的,才算正式。”
    我只是微笑。
    撒谎到半路,要想不穿帮,微笑绝对是最好的武器,点到为止,欲说还休。对方不管怎么猜都行,最重要的是,你自己什么都没说,落不下任何把柄。
    其实我并不想把自己搞得如此复杂,我也曾经干净透明,心里容不下一粒细砂。可谁教在成长这条路上,想要披荆斩棘乘风破浪,就非得有点手段不可呢。
    我真的是被逼无奈。
    有时候我忍不住想,如果当年我妈和我一样,在暗恋这桩事情上,也用一用心机的话,她会不会多靠近幸福一点点?
    我确定我妈不幸福。
    每个周末回家,看到她在厨房里孤伶伶地忙碌,我都会这么想。特别是在我撞破她藏了三十二年的秘密之后,我对她的爱里就深深掺进了“同情”的成分。事实证明,她绞尽脑汁变着花样做那么多的好吃菜,除了把我培养成一个大胃婆之外,并没有起到别的任何功效。这个比所有九零后都要“脑残”的六零后,她的秘密不仅没有开花结果,反而彻底变成一个巨大的肿瘤。良性恶性未可琢磨,因此只能无望地等待。
    我发誓,这件事情如果同样在我身上发生,我一定在这个肿瘤上放一个巨大的炸弹,让我和我的秘密一起,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我必须做点什么。
    某个黄昏,我从莫文蔚的歌里得到启发:“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想起……”
    于是为了试验“距离才是美”的理论,我做了如下牺牲:选择理科班,关掉手机,放弃到食堂吃饭,绝不在校园里游荡,我把自己藏到最不显眼的地方,只是想试探一下,我到底可以离开他多长时间。
    可是,即使这样,我等待的“美”还是一点儿也没看到。
    我不在他身边的日子,他甚至连个问候的短信都没有,有时候我装模作样地从天台上走过,想看看他是否会出现在走廊,也在那个瞬间抬头望见我,但是这种几率目前为零。倒是好几次撞见横刀对我来个狂乱的眼神,吓得我慌忙低头逃跑。
    我想念他四十五度低头的侧脸,想念他写钢笔字时的认真的最后一笔,想念他想问题时总是用尺子轻轻敲击他的太阳穴,想念他发短信时两个圆圆的可爱的大拇指,想念他身上若有似无的青草味——医学研究证明,这正是令爱情产生的原因:费洛蒙!
    他的费洛蒙很对我的嗅觉,可是我的费洛蒙却出了问题。不然他为什么总是说:“于池子,什么怪味?”却从来没发现,我一直在为了他,试用各种香水呢?!
    我没钱买香水,那些香水,均来自斯嘉丽。
    她有一抽屉的香水,一个试衣间,一个超豪华的浴缸,一堆长得怪头怪脑的高端玩具。周末,她邀请我到她家做客,坐在她房间里试了一百套衣服都不满意以后,费力地对我喊出:“我讨厌我现在的生活!”
    当时我心里的潜台词是:我讨厌你!
    她的衣服真的太多了,但我从来都没见她在学校里穿过。我很想问她这样用力打扮到底是去见谁,可是我没有问出口,因为我怕答案是我害怕或者不喜欢的。我只是试闻着她的香水,想象他会喜欢哪一款。
    “他喜欢这款。”斯嘉丽好像读懂我的心,把一个黑色的小瓶子递到我面前来,对我说,“男款的,你送给他,算圣诞礼物。”
    “这算什么!”我当然拒绝。
    “咱俩谁跟谁呀,我买的是女款,买一送一,我又没男朋友,留这里也是浪费。拿着!”斯嘉丽一面硬把香水瓶递给我,一面凑近我,看着我脸上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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