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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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七日-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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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灯下,我给樱花男人写信。
  Cherry blossom man:
 
  今天,我与卓可欣被人带去一个同样叫“Cherry blossom”的餐吧吃饭。在那个餐吧里,有一棵巨大的樱花树,可是,那棵树却是假的。
 
  唯有假的樱花树,才会永远缀满樱花。
  而真的樱花,从花开到花落,只不过七天时间。
  七天,短短的七天,正好是你我从相识到相别的日子。
  去年今日,是我认识你的第二天。
  相遇的那一刻,我握着一束栀子花,而你,却提着整整一篮。
  那天,我蹲在路边,用石块在长满杂草的泥地上挖洞,然后将栀子花花瓣一片片摘落下来,放入洞穴中,打算将它们掩埋。
  在一串响亮的铃声后,我听见你的声音。
  “你就是在我前面买花的那个女孩?”
  我抬起头,看见骑在三轮车上的你。
  你换了另一套衣服,但依旧是让我记忆深刻的白,我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认出,眼前的男人就是昨日在沙滩上画画的那位。
  你身下的那辆三轮车,除了铃铛是崭新的,其它部件都已残旧不堪。它看上去,与你是那么的不般配,但是,你骑在上面,又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以后,我才发现,就算再惊天动地的事,如果让你去做,都不会使人觉得突兀,而只是让人觉得本该如此。
  在三轮车的后拖车上,放着木质画架与一个大袋子。
  大袋子的旁边,是一篮盛放的栀子花。
  原来,我们先后遭遇那位在路边贩卖栀子花的老婆婆,怜悯她在烈日下叫卖,于是,我买了她的一束栀子花,而你,买了剩下的全部。
  我向你点点头,然后低下头继续我的“工作”。
  许久之后再抬头,我发现那辆三轮车还停在我的身侧,而你,正骑在车上,一脚踩在地上,一脚踏在踏板上,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花,总是要开残的,萎谢于人前,还不如藏在一个幽暗的地方,悄悄败去。”我对你说。
  你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转身将后拖车上放着的那篮栀子花提起来,递到我面前。
  “送给你。”你说。
  我接过花,还未来得及说声谢谢,你已骑着那辆锈迹斑斑的三轮车离去。
  你知道吗?从来没有男人送栀子花给我。
  这是第一次,也许,也会是最后一次。
  那篮栀子花,我舍不得将它埋掉,只是将它放在旅馆的窗台上,默默看着它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努力绽放,然后萎谢。
  今日再回想,那年那天的你,是想通过盛放的栀子花告诉我什么吗?
  时至今日,我伏在案头写信给你,似乎还能嗅到栀子花的清香。是的,它只嫣然过几天就日渐枯萎凋谢,但是,即便连花迹都无可追寻,它的余香,却依旧萦绕在惜花人的鼻尖。
  花开,原本就是一种美丽。
  而今,再回忆那段失去的初恋,我也只会记得他的美好了。
  迟到一年的领悟,不知你会不会笑我傻?
  PS:我听到一首情歌,只记得其中几句歌词:
  I still hear your voice; Softly calling my name
 
  But I know my answer's in vain
 
  Cause I couldn't be with you
 
  你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吗?我总觉得,你应该知道。不要问我为什么,这可能是女人的直觉吧。
  简乐
  二00三年六月十五日
  装好这第九十五封信,我来到窗边,推开玻璃窗,深深吸进一口外面的空气。
  再回望书桌上的铁盒,里面整整齐齐装有九十五封没写地址,只写上编号的信件。九十五封信,几乎十几万字,我是不是真如卓可欣所说,在干一件非常无聊的事?
  给一个只相处七天的人,写了一年的信件,并且没有机会寄出去,只是自说自话,也许真是无聊吧。
  可是,我不这样做,又怎么能够牢牢记住那七天的时光?
  远处,是一幢幢大厦,每一幢大厦都拥有数不清的窗口,而每一扇窗户下,都住着一户人家。
  我不知道我所思念的男人,究竟在哪一座城市的哪一扇窗户下,我也不知道事隔一年,他会否记得那个与他在海岛相遇的女孩,会否记得那段美好的时光。
  毕竟,一年相对于七天来说,是那么的悠长。
  而一生对于七天呢?也许后者可以让人忽略不记。
  七天,我们拥有的,仅只是七天。
  上班时,我接到卓可欣拨来的电话,约我下班后在樱花吧见面。
  “有什么事,回家见面说,为什么要去那里?”我问。
  “我方才翻看林文夕提到的那本杂志,原来那家餐吧还有古怪。”
  “什么古怪?”这句话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去了你就知道。”卓可欣神秘兮兮地说,“下午的聚会,不仅有你我二人,还会有另外一位朋友,我想,那个人一定会带给你意外惊喜。”
  “你可别告诉我,那人是林文夕。”
  “你就这么讨厌他?”
  “昨天,平白无故多出这么一个人,吃掉我白花花的银子,我当然不喜欢。”我说。
  “吝啬鬼!”
  “我从来都是这样。”
  “放心,不是林文夕,而是另外一个人,我先卖个关子,不告诉你他是谁。”卓可欣可恶地说,顿了顿,继而道,“你也别老想着林文夕吃掉你的银子,早上他还对我说,昨天要你请客不好意思,改天会回请你。”
  “他有这样说过吗?记得提前几天通知我。”
  “为什么?请你吃饭,难道还要预约?”
  “当然要预约,我得把肚子饿空,然后大吃他一顿,将他吃穷。”我夸张地说。
  “他可是大律师兼事务所的合伙人,我怕把你撑死也吃不穷他。”
  “不是还有你帮忙?馋嘴猫。”
  其实,我只不过是与卓可欣拌嘴说笑,真要如我所说,饿几天再大吃一顿,我还得先顾及自己的胃是否能承受。
  挂断电话,我开始猜测卓可欣口中,能带给我意外惊喜的人是谁。
  难道是樱花男人?
  我好笑地摇了摇头,怎会是他?卓可欣甚至不知道樱花男人的真实姓名,又如何带他来见我。
  只不过,此时此刻,最能带给我惊喜的,就是与他重逢。
  我越想越觉得好奇,也越发认为那个人有可能是樱花男人。
  也许,他与卓可欣在某个场合相识,而后他告诉她,他曾经认识一名叫简乐的女孩,如此这般,卓可欣就知道他的身份,于是带他来见我。
  虽然我明白,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为零,因为他根本不可能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但我还是忍不住拨电话过去问卓可欣。
  “那个人究竟是谁?”电话一接通我就问。
  “下午去樱花吧你就知道,只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卓可欣懒洋洋地说。
  “卓可欣!”我连名带姓叫她,以示我的不满,“不要挑战我的好奇心,你不告诉我,我今天就不会应约而去。”
  “我就是挑战你的好奇心,并且知道以你的性格,不会不去。”
  “你……”
  “我有事去忙了,下午樱花吧见。”说完,彼端已挂断。
  可恶的卓可欣,我下定决心不赴这个约会。她以为我真有这么浓烈的好奇心?她就这么笃定用如斯态度对待我,我还会乖乖就犯?
  可是,临到下班时,我还是改变主意。
  去吧,也许去了也是失望,但不去,纠缠在心间的反复询问,会使自己更加难熬。
  很多时候,我们想要的,不就是一个肯定的答案?无论面对爱情,还是其它种种。就算得到的那个答案让我们失望,也会无怨无悔,因为,终究我们求证过,日后,也不会缠缠绵绵,无法脱离。
  也许,我对樱花男人亦是如此。如果当初,我们曾面对面告诉彼此姓名、交换联系方式,曾好好说再见,今日的我,就不会有这么强的思念与企盼。
  我遗憾的是我们在不该分手的时候,匆匆分离。
  而我,却没有好好与他说声再见。
  来到樱花吧,卓可欣已经早早等候在那里,看见我,她得意地向我招招手。
  “我就知道你会来。”
  “还有一个人呢?”坐下后,我问她,装作没有看见她一脸的得意。
  “也许路上塞车吧,我们先点餐。”
  “你不是说这里还有什么古怪,在哪儿?
  “就是那棵樱花树。”卓可欣指了指餐吧中央那棵巨大的樱花树。
  与昨天相比,那棵樱花树是有点不对劲,但究竟是哪里不妥,我却又说不上来。
  “你有没有发现,上面的樱花突然变多了。”卓可欣给我提示。
  经她提醒,我才发现的确是这样。昨天这棵树上的樱花只不过稀疏掩映在绿叶中,而今日,却沉甸甸挂满树冠,枝叶所及之处,皆是一片粉红。
  “怎么会这样?”
  “晚上你就会知道。”
  我知道,她又在卖关子,而当她卖关子之际,我再怎么逼问她,都是徒劳。
  “她来了。”卓可欣突然对我说,然后站起身,向前迎去。
  我回过身看去,居然看见她。
  原来卓可欣要给我的惊喜,是我的大学同学唐心,见到她,我的惊大于喜。
  “简乐,真的是你,起初我还不相信,这世界哪来那么巧的事。”唐心拉着卓可欣的手来到餐桌前坐下。
  “真是好巧。”我说。
  “毕业后,我试图联系你,可是无论给你发短信,还是发电子邮件,总是联络不上。”唐心见到我,是真的高兴。
  她大概不知道,我是存心躲着她。
  “你们这么熟,我就不用再介绍了。”卓可欣像是促成一段美好姻缘的红娘,坐在一旁心满意足地说。
  “你们怎么认识的?”我问卓可欣。
  “因为她是我的客户呀。”
  原来,前段时间,卓可欣的律师事务所接了一个楼盘的案子,每周,她有一整天的时间在那个楼盘的售房处办公,替买房者办理代款、合同等相关事务。
  而唐心,就是购房者之一,也等于是卓可欣的客户。
  “我们一见投缘,无意间可欣提到你,我就在想,会不会是你,谁知真的这么巧,于是就托她带我来见你。”唐心兴奋地说。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欢喜,我突然觉得,之前我躲着她,不理会她的电子邮件与短信,是我太过偏激。那件事情,根本不关她的事,我又何苦迁怒于她,慢慢与她疏离?
  放下心头的纠结,忽然释然,同学四载的姐妹之情一刹那恢复。
  “你现在在做什么?”我问她。
  “在一家时尚杂志社当助理编辑。”唐心说。
  “你看,我们三个,都是助理。简乐是办公室助理,唐心是助理编辑,我是助理律师。”卓可欣说,“不过,我已经考过律师执照,过几个月,就是真正的律师了。”
  “我也是,再下个月就升编辑。”唐心说。
  “看来,就我一个人最没出息。”我突然有些气馁。“办公室助理”,去掉“助理”二字,就只剩下“办公室”,好像并没有往上升的空间。
  “怎么会?听可欣说,你在写小说,前段时间还在杂志上发表。”唐心安慰我。
  我白了卓可欣一眼。我只不过发表了一篇小说,她就拿着这件事到处说,所幸对方是我的老同学,若换成另一位编辑,那多丢人。
  卓可欣看穿我的心思,吐了吐舌头向我解释,“别看我平日损你,其实,我打从心眼里引你为豪,所以才四处广播。”
  “改天,我拿一份约稿函给你。”唐心对我说。
  “好啊,不过我的小说不知有没有人看。”
  “现在的杂志社编辑,都练就一对火眼金睛,稿子好与不好,是否会有读者,读一遍便知。你的稿子既然发表,对方肯付你稿酬,就说明有它的价值,不必妄自菲薄。”
  “说得太对。”卓可欣拍手道。
  而后,她将手分别搭在我与唐心的肩上,搞怪地说,“努力,奋斗!”
  一顿饭吃得热热闹闹,谈彼此的近况,间或聊一些读书时的糗事,待残汤剩羹撤下之时,窗外已华灯初上。
  “你不是说那棵樱花树有古怪吗?现在已经到晚上,可以告诉我们了吧。”我问卓可欣。
  “还不到时候。”
  “要等多久?”唐心也问。
  “还有几个钟头。”
  “那我们怎么打发时间?”
  “玩官兵捉贼的游戏。”卓可欣拿出电话簿,小心翼翼撕下三页纸,在上面分别写上“官”、“捉”、“贼”三个字,然后将三张纸分别揉成小纸团,往桌子中央一丢。
  官兵捉贼,其实是个简单的游戏,四种身份任由游戏中的四个人抽取,抽到“捉”字牌的是捕快,他必须向另外三个人提问,从而判断谁是贼。如果捉对贼,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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