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你让我抱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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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你让我抱一抱-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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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些都是后话。写那本书的时候,我仅仅去过一次“油纸伞”,也不认识大仙。“油纸伞”给我的印象极为恶劣,我对它的评价只有四个字——人间地狱。大仙听到议论之后就买了那本书,读过之后万分气愤,辗转地找到我,并当众质问我为什么把“油纸伞”写得那么不堪。当时我正发愁这本书还没找到炒作的由头,他的出现比“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还要让我欣喜。我情真意切地告诉他:“干脆你告我得了,真的。”他听了连愣都没愣,哈哈大笑,我们就成朋友了。
  说真的,直到今天我也不明白我们怎么会成朋友。大仙看起来像50多岁的,说起话来又像乌苏娜·布恩蒂亚,一肚子的百年孤独,可行动做派又再BOBO不过了(我丝毫不怀疑他在某郊区的House里包养着一个或几个面目可人性格好玩的“美眉”)。总而言之一句话,他是个怪胎!至于这么一个貌不惊人的“半大老头”是怎么搞到这么一大笔钱(“油纸伞”里的很多东西都是有国家三级文物证书的,文物局定期还要来做维护保养),那就又是一个迷了。不过,这位老兄对我真的不错,送我超级VIP会员卡,也就是说,全部免费——“你来我的店是给我捧场,还花钱干什么?”大仙气宇轩昂地说。这样一来我反倒不好意思光顾了,明摆着占人家便宜去的,我恨自己还没有那么心狠手辣,“超级VIP”也就一直闲着。直到有一天晚上十点多,我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他又在报纸上看见我的文章了,又着急跟我汇报感受。
  他说:“我们真不明白你们这些小孩儿怎么了?就那种男人的那点破事你也值得去写?不就是和两、三个女人睡过嘛!有空我给你讲讲我。不是我吹,我的经历比他丰富多了!”接下来他开始给我讲他的经历,大跃进、节粮度荒、上山下乡、回城下海、写字读书,现在是半商半读(书人)……和没说一样!我感兴趣的只有别人的情感经历。我的宗旨是,只谈风月,不谈风云。
  电话听筒里传来一股浓重的威士忌味,我想他是爱尔兰咖啡喝多了——这个怪胎从不喝酒,而能让他醉的东西也只有掺了威士忌的爱尔兰咖啡了。他现在正处于那种七分酒意,晕乎乎最HIGH的境界,既不烂醉也不清醒,怎一个“爽”字了得?挂电话之前他向我提议,没事的时候可以到“油纸伞”来写字。
  “老在家里窝着多腻味,换换环境,有助于激发你的创作灵感。我让他们谁都不许上楼,把空调全给你打开。你想怎么折腾都行!”
  挂上电话,我看了一眼通话时间,1小时54分7秒,手机都烫人了。幸好我绝顶聪明,坚决支持中国电信使用单项收费卡。
  第二天我扛着电脑去了“油纸伞”,像是为了验证他的信誉度,考验他是否还记得“酒后”之言似的。他被服务员从办公室里薅出来,睡眼惺忪地瞄了我一下,马上一连说了数十个“不好意思”(唉,他也用了“不好意思”),掉头跑到卫生间里洗脸。此时是上午十点钟,我能在这个时候出门已是奇迹,可是我发现他慌乱之中钻进了女卫生间,比我还要奇迹。
  “油纸伞”三楼的桌椅配置其实不适合写字,只是给自己制造难度,长期在这里打字,用不了五年就会变成长臂猿。但是在这里写东西会显得很矫情很做作很优雅很小资,给自己以外的人一种朦胧的神秘感,一副日理万机今日栋梁的模样。建议每个人都时不时地摆一个这样的POSE给所有人看,有助于提高自信心。
  可是我觉得我很让观众失望,每当别人蹑手蹑脚地走近我,想看看我在写些什么的时候,他们只能看见CS的激战画面。我脑袋上戴着耳麦,“我是流氓我怕谁”、“哎呀,悟空,你也太调皮了”……这样的对白他们听不到。遗憾。
  偶尔我也会认真地写上两笔,大仙说我的样子很怪。我用圆珠笔当簪子把头发绾住,脱了鞋蹲在沙发上,烟叼在嘴里,手上噼哩啪啦地敲。那样子虽然邋遢,“不过,也挺迷人的。” 大仙说了一句和乌苏娜·布恩蒂亚不般配的话,抽着烟的他,显得迷人。可惜Joe早就说过了,大仙不过是步他的后尘而已。
 
  傍晚时分,来“油纸伞”聊天、喝咖啡、吃饭的客人就要比白天来买书、读书的客人多,被我霸占的空间陆续被列强瓜分。我继续戴着耳麦听从网上下载的天津话版《双截棍》,音量调到最大,流俗的享受。我不认为贝多芬就一定比周杰伦高尚,但周杰伦肯定不如贝多芬永恒。可惜小周同志比贝多芬更受年轻人的爱戴,且身边小妞不断绯闻连连,不像贝老爷一辈子只停留在写情书的份儿上。他的字体是向哪边倾斜的?
  大仙亲自下厨给我做了米饭上洒了柠檬汁的海南鸡饭,等待我的溢美之词。可我在新加坡的时候肠胃没少被餐馆里的这种食品折磨,在健康与礼貌之间,我决定两权相害取其轻。
  “禽流感还未被正式归为历史范畴,疯牛病很难烟消云散,口蹄疫阴影重重,如果看了《麦兜的故事》,又怎能对它的同类下嘴……”
  “能告诉我你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吗?”大仙认真地看着我,一丝不苟地等待我的回答。
  Joe,如果是你,你会说什么呢?
  如果是我亲爱的Joe,他一定会很紧张地问:“宝宝,你想吃什么?”我会撅起嘴,别过脸去,告诉他我什么都不想吃。他知道我是在和他赌气,走过来,俯下身子,把嘴凑到我耳边,轻轻地问,更轻更轻地问:“好宝宝,到底想吃什么呀?告诉我,你想吃什么?就算你想吃天上的月亮,我也跑到天津的‘好利来’给你买回来!徐静蕾教导我们说,月是故乡的圆,饼是‘好利来’的好……”
  这就是我亲爱的Joe!
  Joe是没住过地下室的,Joe是名牌大学毕业的,Joe的第一份工作月收入六千元。只要有时间他就可以去埃及旅行,把好玩的埃及手鼓带回来。没有人在Joe的头上走过路。Joe在北京没有情人。Joe是北京小资物质世界里的一朵奇葩。Joe是我的Joe,谁也无法替代的Joe。
  那么,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坐在这里?已经晚上8点钟了,这个时候我应该在凯歌的“生于1979”酒吧里继续当我的“六月之星”,还要蝉联“七月之星”、“八月之星”、“九月之星”……那个强迫我相信Joe还没有死的“伪装者”,为什么还不出现?
  他真的出现了,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候出现了,导致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一分钟,像被按了“定格”键,一动不动。之后,我的眼泪开始流出来,不可遏制地流,我甚至都没有看他一眼就跑到卫生间去洗脸。我回来的时候,发现大仙差点揍了他。这和大仙的一贯表现一点都不像,他应该模仿十八世纪的绅士,用发音标准的法语说:“请您让这位女士单独呆一会儿。”
  我想,大仙是有点喜欢我的吧?不然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呢?
  事情是这样的。
  他走过我的身旁,我没有注意到他。他像“油纸伞”里的客人或者服务员那样若无其事地走过我的身旁,我轻而易举地忽略掉了他,何况,我和大仙聊得正起劲儿。我们在聊什么是“后现代”?我的结论是——四不像的产物,什么流派的影子都有一点,打着“致敬”旗号的“抄袭”。这是昆廷·塔伦蒂诺说的。大仙说,“后现代”是懒人的产物,拿先辈们的经典来找乐。我觉得也对,只是叫法上的差异罢了。
  “你也受不了了?”
  他停在我身边,俯下身子,用一种我不熟悉的声音却万分熟悉的强调对我说。我听到了。我相信他是对我说的。虽然我并没有看着他,但是我可以确定,这话一定是对我说的!
  除了Joe,没有人可以说出这样的话!
不要说话,只要微笑
  那是一列从天津开往秦皇岛的火车,下午的车,路上需要4个多小时。不知道列车员是怎么想的,竟然把软卧车厢里的床位当成硬座来卖,一张床可以坐五个人。我进去的时候,里面已经有八个人了,全是质朴的农民,瞪着惊讶好奇的眼睛看着我这个“天外来客”——我那时的装束可能确实有些怪异,微卷的长发上顶着一顶男式礼帽,古老的、爷爷辈的人才会戴的帽子。一位面貌体征不详的妇女半卧着蜷缩在我可怜的位子上,她的适应能力令我折服。可以想像我看到这副情景时的嘴脸,恨不得用眼神将人撕碎。
  整个车厢散发着一种足以令人窒息的怪味,闷、臭、压抑、硫化氢、氮气、亚硝酸,我的心情更是糟得一塌糊涂。这是我完全没有料到的,我以为这样的日子里只有我会去海边找感觉、搞情调、玩失踪。如果现在是旅游旺季,我就没什么可抱怨的。可今天是2月14日,农历还没有到正月十五,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急着去秦皇岛?
  我即使不累也要坐下,那是我的位子。看着那位蓬头垢面的妇女被迫从我的位子上爬起来,我有一点幸灾乐祸,还有一些于心不忍。我总是在争、在抢,因为我觉得如果我不争不抢,我就会害怕别人把我忽略。有时,我觉得自己是一只任人宰割,又任人遗忘的小白鼠。
  火车开动了,我长舒一口气,跑到过道抽烟,轻易地放弃了自己苦争来的位子。我宁愿呼吸自己喷出来的尼古丁,也不愿意闻别人的臭脚丫子味儿。乘务员推着食品车在车厢里游走,他看了我一眼,我也看了他一眼。他兜售的商品不能满足我愤懑的欲望,我抽烟的姿势在他眼里也算不上妩媚诱人。车窗外是青黄不接的麦田,道边有一丛丛不知名的黄色小花。我的眼里就是这一片苍凉,我的耳边只有列车碾过铁轨时枕木的哀号。我知道我只是静静地站着静静地抽烟,可我也知道我的每一根汗毛都在张牙舞爪地等待尖叫。
  这本是一个成双成对的日子,可是我逃了。我逃,是因为我不想过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暗恋了三年的学长,竟在两个月前我提前预约和他一起度过情人节的时候告诉我,他的妻子怀孕了,与我得知他已婚是同一时间。而乔,他也不是我的情人,他只是一个三年来一直着急要娶我的人,而我看起来似乎也别无选择。这样的“别无选择”(或者说是不想选择),让我给自己涂上了忧郁深邃的墨蓝色。于是,我逃。我的逃,只是想让别人知道,不是没有一个我爱的人来陪我过节,只是因为这一天我不在这里,所以我才过不成节。我处心积虑地制造自己不在现场的假象,因我已把孤独随身携带。我渴望在这样的日子被人挂念,被怀念。可我又实在不值一提。我是那么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小傻瓜。
  车窗上我的脸因悲伤和对前途的一片迷茫而显得迷人,我着了魔一样地抽着烟。Joe轻轻走到我的身边,脸上还挂着笑,颇具默契地问我:“你也受不了了?”
  一个可爱的大男孩!
  他不是在向我发问,他只是在陈述一个基本事实——他已经受不了了。我不认识他,我的视线里从没出现过这么漂亮的男孩或者男人。可是我的目光冰冷,我的心比目光更为冰冷。我不想回答。
  他对我微笑。
  我的Joe永远都在微笑,只对我微笑。在我挑剔的目光下,我知道我已被他的微笑融化。他改变了我,而我,也改变了他。
  他是一个又乖又好看还穿着西装的男人。七天后,我知道这个又乖又好看还穿着西装的男人有一份非常体面的工作,在北京,收入很高,没有结婚,也没有女朋友,我们同岁,生于1979,他比我大了差不多足足一年。
  我是他的第一个情人。有情的人。
  可是我呢?他是我的什么?
  现在我已想不起当初是怎么在秦皇岛找到那家酒店的,甚至连酒店的名字都已忘记。谁也不知道我有多么渴望能够想起那家酒店的名字,没人知道。
  我一直站在火车的过道里一支接一支地抽烟,以平均每十分钟吸光一支烟速度来搞坏我的肺,一路上我抽了整整一包“阿诗玛”。手机响过,响过无数次,我颇有耐性地一直听着《欢乐颂》的铃声,不接,也不关机,一直等到乔自动偃旗息鼓不再给我打电话。而Joe还在,一直都在,站在我的旁边,过道的那一侧,从没有离开过。
  我并不需要他的陪伴,可他也一直站在那里没动,有时抽烟,有时看着我。七天后他对我说:“你的眼里装着一层雾,我没办法不看。我的眼睛舍不得离开。”
  到站的时候,我们一前一后回到车厢拿行李,竟是同一个车厢。他只拿了一只公文包,里面可能装着手提电脑。我有四件行李,里面装着衣服、鞋子、化妆品、日记本和笔。
  我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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