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青春叫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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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青春叫醒-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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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那丑男也是我们老乡,现在已经是大三的老生了,本届聚会他们小两口都没来,可能怕人明白对比与反差是个什么概念。当时那个漂亮女孩由于思维不成熟,所以轻而易举地被那帮不怀好意的老乡觥筹交错几个来回灌的烂醉如泥。醉酒后,漂亮女孩的思维显得更加不成熟,丑男要求送她回寝室,其它还算清醒的女孩说算了吧,俩人都醉成这样,万一发生不快对双方都不好。但漂亮女孩发话说,莫怕莫怕,都是老乡,有什么好怕的。就这样丢掉警戒线让丑男成攻地完成了单刀直入。丑男高高兴兴把漂亮女孩送到他在校外租的单间,顺手把女孩给办了。女孩醒酒后痛苦万分,骂丑男是色狼,骂完后向丑男提出一个证明她思维可能是零的要求,说,你既然把给我那个了,你就得对我负责。丑男自然高兴万分,因为丑男完事后考虑自己应该被判刑几年,没想到不但没判,而且还获得长久拥有权。两年来,丑男兢兢业业地对女孩负责。 
第三章:我网恋了
我爱你晶(3)

  有人说,酒不醉人人自醉,我想真是那么回事,我才三瓶下肚,就觉得脑袋有点晕乎,这种现象很不正常,如果说那三瓶要是白酒的话,可能会正常一点,但可惜的是啤酒,因为我已经被小N那厮训练成酒神了。 
  食至半途,我有种想吐的感觉,而且那感觉越来越强烈,如果不及时出去呼吸新鲜空气,可能真的会付诸实践。于是我跟那同学说,我快不行了,我也已经给足你面子了,你不会让我没面子吧———我就要吐了。 

  他说,好好好,那你走吧。 

  然后我一人晃晃悠悠往学校赶。看到没有,这就是老乡,来时一大帮,去时就我一个。什么人呀都是! 

  我回到寝室,本想趁醉意朦胧之际昏睡过去,那样会更舒服些,但不知为何,一下子想起了晶儿,于是忍着头痛欲裂的煎熬,握着手机爬至7楼的天窗给晶儿打电话。 

  刚接通,她“喂”了一声,发现是我,然后果断地关机,总而言之她学会了律师的那套,给对手尽量少的时间去表达什么。 

  这时,我发现楼道的墙壁上有校园IP公用电话,于是一路踩着风似的深一脚浅一脚步地蹿进超市买张IP话卡,然后又像踩着风似的回到寝室拨打她家的座机。 

  第一次,她“喂”一声发现仍然是我后,挂掉;第二次说了句“我们之间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然后再次挂掉,第三次,我憋足劲用最快的速度在她耳朵接触听筒大脑分辨出是我但还没来及传达“再次挂掉”的信息的瞬间之前我大叫道,你再挂我就自杀! 

  她没再挂掉,说你去死吧,去死吧,从此不再理你。然后的声音越来越小,我想电话离她脸越来越远,换句话说,她又要挂机。于是我当机立断该出手时就出手,大吼一声,啊——— 

  这一声吼到底有多少分贝,不知道,反正我估计她家的座机被震个翻身应该不成问题,因为我这边本来乱哄哄的,经我一吼,整个楼层立马安静下来,估计许多同学正把吼声往凶杀方面联想。 

  这招果然凑效,晶儿又抱起电话大骂道,你有病呀! 

   我说,我是有病,而且病得不轻呢。 

  有病就去医院,别在这儿瞎喊,我家楼盖快给你震飞了,———神经! 

  错,我这病不是一般的病,只能由你来治。 

  神经病! 

  又错,是相思病。 

  你———,你简直有病! 

  不跟你说了嘛,相思病。 

  我简单直有点不相信,我居然敢对一女孩说出这样的话,并且小脸不红心不跳。当然了,脸正烧的火辣辣的,心也跳的跟进了舞厅似的,只是我都把这些归类于酒的作用。 

  哎呀,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好了,不跟你胡搅蛮缠了,———你可真够狠的说下线就下线了。她说。 

  我说,哪有,是你先下线的。 

  胡扯!我根本没下线,只是隐身而已,看你能等到什么时候,没想到你,———气死我了,我刚想恢复上线,你就下了。 

  嗷,对不起,我不知道你隐身,以为你下了呢。 

  你简直就是一猪,笨死了,———哎,会聚完了? 

  哪有,我先回来了。 

  回来这么早干嘛,一大帮人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多幸福呀。 

  不,没有,嗝(我开始打嗝了),没有和你聊天幸福,嗝。 

  怎么了你? 

  有点儿小醉。 

  哟,还挺能喝吗? 

  废话,能喝还能成这样。 

  那你快回去休息吧。 

  我刚想说,哦,那我回去了。可不知为何,我总觉得有点想表白什么的欲望,不知这欲望是日积月累的大爆发,还是酒的副作用,反正有一句话搁在喉咙处呼之欲出。 

  于是我对晶儿说,不,我想告诉你个事,嗝。 

   什么事? 

  我———,我———,嗝。 

  什么事,快说呀。 

  我———,我,我,嗝。 

  靠!我暗暗叫绝,想这世上怎么像打嗝这种难听的声音却这么执着呢。 

  晶儿说,你不会就让我听你打嗝声吧。 

  我窘得不得了,说,当然不是,我———。 

  我什么我,有什么话快说呀。 

  我,我头痛! 

  喂!就这事?头痛不会吃镇痛药呀。 

  还有头晕。 

  再吃康泰克。 

  我还———,我还——— 

  你还有什么病? 

  不是病,不是病,我,我爱你晶儿,做我女朋友好吗? 

  我一闭眼终于把这根卡在喉咙里的刺吐出来了,长长地抒了口气静待对方的反应。 

  不料晶儿立马没了声息,这时我不能再自欺欺人说心跳是酒的作用了,因为我相信目前我心跳的速度就算是三瓶女儿红也造不出这效果,那心噌噌噌狂跳得跟热敲中的架子鼓似的。我暗暗咬咬下唇,拉拉耳朵,确定不是梦境后,顿时自我倾倒不已,想你赵文豪真牛X,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勇气了,尽管不知道这勇气倒底是不是在酒的作用下。 

  晶儿越是悄悄然毫无动静,我越是慌慌然不可名状。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也不知是多长时间,晶儿终于发话了,而且那话极具分量,差点让我当场晕倒。 

  她说,你说的是实话,还是酒后疯话。 

  我倒! 

  倒之前我没忘确定说,当然是实话了。然后又小声地补充道,你也可以,拒绝的,真的。我声音小得自己都听不清楚,当然,更不希望她能听到,因为她若真受我这话启发而拒绝,我觉得,我不立马晕死也得吐血。虽然有人说酒后求爱就算被拒绝也没有什么,可以当作酒后口误对待,可惜酒的这种好处我一点也没体会到,反正我不死也得吐血。 

  但她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就是还没有表态。 

  于是我又再次补充说,你若羞于开口的话,那就这样吧,你若答应,就保持沉默,要拒绝,就“嗯”一声,时间是1分钟,记好了,答应就沉默,拒绝就“嗯”一声,好,现在开始记时。 

  然后将近5分钟,她仍没有声息,我可急了。我说,就算拒绝你也得表个态呀,是吧? 

  她终于又开口了,说,是你个大头鬼!你是不是很希望我“嗯”一声呀。 

  我一下子明白了,1分钟早过了。 

  挂掉电话后,我“呕”的一声大吐开来,吐后脑袋清醒无比,不禁暗暗叫惊,我居然向我一位小我三岁的女孩求爱,并且更惊的是,她居然答应了! 
第三章:我网恋了
来济南吧(1)

  今天有两节让我最为头疼的课,一节是英语,另一节,还是英语。 
  教我们英语的是位外教,来自加拿大。此人仿佛五大洲的组合体,继承了欧洲人的基因,生有一只气魄的鹰勾鼻子;学会了美洲人的霸气,在我校执教不到半年就把英语系的镇系之花揽入怀中;懂得了非洲人的神奇骗术,从校长手中弄一处豪宅;生活上体现了澳洲人的兽性,专吃牛排加牛奶;礼节上学会亚洲人的虚伪,时刻不忘脸上保持伪善的笑。 

  一般来说,外国人的名字非常难记,而且还很长,特别西方的。 

  虽然此人也有中文名,但我们还是习惯地叫他的绰号,抓住他的主要特征直呼“鹰勾鼻子”。 

  本来我和鹰勾鼻子的关系如同和其他老师的关系一样,课上师生关系,课下没有关系。课上相聚,他讲他的课,我睡我的觉,狭路相逢,高兴就“哈罗”一下,不高兴你来我往形同陌路人。但去年发生的一件事,颠覆性地改变了我们的关系。 

  那是大一上学期末考,鹰勾鼻子说我们英语考试实行加拿大化的模式,交一篇英语作文,字数在2000左右。 

  当时我差点昏死,因为我的英语词汇储备就算把ABCDEFG加进去也不及2000个,胡编乱造一篇2000字的文章简直异想天开。 

  但我又不能轻言放弃,因为那是4个学分的问题。于是我就想那座“不该被遗忘而正被许多人遗忘的地方”———图书馆。 

  图书馆的资源太浩瀚了,也太丰富了,我花掉2个钟头的时间,工工整整地从一部叫《外文散文精选集》的册子上抄誊一篇2000字的文章,这篇文章轻而易举地为我换回了4个学分,也换回了一个外国佬对我的赏识,即使我不稀罕他的赏识。 

    鹰勾鼻子给我打了最高分,并拿到课堂当范文念。念完之后鹰勾鼻子叫我的名字,我站起来,他示意我坐下,说在他的国家,学生回答问题可以坐着。我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因为他的中文和我的英文一样烂,所以他问我时不免中英文互用。他可真是不耻下问,连我名字是什么意思都要搞懂,问我说,豪,which…hao? 

  我也中英文互用说,豪,is文豪的豪。 

  鹰勾鼻子眉头紧锁,用生硬的中文说,文豪,ou,no,no,Idon’tknow,whatismeaning? 

  我虽然知道“文豪”是什么意思,可惜不知道“文豪”英文怎么说,于是问问周围几个哥们,结果都摇摇头不知所云。思索片刻,我脑子突然豁然开朗,引用《说文解字》的折分法说,文豪,is;aman;veryverylike…towriteastore,为了加强说服感,我又拉出一个加拿大作家示众说,likeMargaretAtwood。 

  鹰勾鼻子终于悟性大开,紧锁的眉头像沸水中的茶叶,慢慢舒展开来说;ou,know,I know,文豪,likeWilliamShakesXeare(莎士比亚)。 

  看到鹰勾鼻子笑逐言开,我也松一口气,笑着说,Yes,yes。 

  鹰勾鼻子竖起大姆指说,Your,veryverygood!然后憋了几秒钟,大声吼道,You,ChineseWilliamShakesXeare。 

  但我听起来却像,你!插死你个傻X似的! 

  课后我又跑进图书馆,找回那本《外文散文精选集》,确定一下那文章是不是William ShakesXeare写的,若是,我则成了全世界的敌人。所幸的不是WilliamShakesXeare写的,不幸的是,是莎翁的本家———WilliamShakessonly写的。看来,我这辈子命中注写要与莎家人结怨。 

  在以后的岁月里,这个鹰勾鼻子就把我当成“插死你个傻X似的”对待,每节课都要把我提起来示众,让我回答非常幼稚但我却回答不出来的问题。而我每次都让他失望至极,因为我的英文实在太烂,回答问题总是半中半洋的混过。几个哥们都忍不住问我,你说什么鸟语。但鹰勾鼻子却像萨沙捡球般持之以恒地提问,不厌其讨地听我用自创的鸟语回答英语。 

  渐渐地,我把这种自创的鸟语也运用到其他课上,而且屡试不爽。 

  在法律基础课上,我就不厌其烦地使用。 

  教授我们法律基础的是一个小老头,关于这个小老头的身世传说,版本颇多,但有一个版本信者甚众。 

  由于此人完全由时势造出来的,没有受过正统的教育,说话明显带有南方的吴侬软语,与普通话相距十万八千里,所以此人上课从不用嘴讲课,这使我们颇为怀疑他是不是哑巴。他把需要讲的内容印在24开的白纸片上,制成幻灯片,放映在屏幕上让我们抄。 

  期末考试,小老头采用非常另类的方法———提问。把考题印在白纸上制成幻灯片,让学生答题,答对了就算通过,错了就算不及格,需要重修。 

  提问到我时,我正沉浸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不能自拔,只听一个颤抖的声音在喊,找棉袄。我心想,有病,正大热天的找什么棉袄。而那颤抖的声音十分执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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