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便是如此,人往往会被一些表象的东西所迷惑,便主观的认为那就是本质。
很多时候;事情只能越描越黑,我也懒得和老板娘去作什么解释,况且她刚刚只是含沙射影,指桑骂槐,如果我去急着表自己的清白,那真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了。
此时,我倒真想和她一较高下了。虎口里拔牙,总能去去老虎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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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婆家之行
第二天又到了周日,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好天气。
早晨吃过饭之后,我骑着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里都响的破自行车,慢悠悠地向婆婆家晃去。每周的这天,是厂里的公休日,也是我去婆婆家的义务劳动日。
虽然婆婆是雇了保姆的,但是为了回报婆婆对我的疼爱,我还是在每个难得休息一次的周末,风雨无阻地去婆婆家,尽尽儿媳妇的孝心。而且还有两点好处,一是,能够和自己一周不见的儿子重新联系联系感情,二是,也好趁机打打牙祭。谁让我那点可怜的薪水,要负担家里的一切开支,更何况我这个没有任何社会福利保障的打工仔总得趁年轻,为自己将来攒点养老钱。
明明自己爱极了吃肉,可是从来也不舍得去肉店割上一两。人人都恐惧什么猪流感、鸡流感,只有我特别盼望,因为流感来了,那些鸡肉;猪肉一律大减价,我也便能趁此佳期,安慰一下我早已是清汤挂面的胃肠。反正中国人口十几亿,也总不会让我那么倒霉就染上什么流感吧。
不过这个流感也不是随时都能够遇得上的。所以我大部分的希望,还是寄托在每周末的这趟婆家之行的。虽然身体难免会有些累,但是舒服的却是口腔、心脏和脾胃。3:1还是很划算的。何况连古人都说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谁让我嫁的是一个对老婆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想起曾力我就恨得牙根痒痒。不过想想这个星期,自己只上了一天就又能休息,心里便有点小小的窃喜。如果每周都能这样只上一天班,然后工资照领,那该多美,不过如果是这样,估计全世界的老板都要绝迹了。为啥?因为老板已经被这些只拿工资不做事的人,气得直接去见马克思了。
说到底,人民还是未能真正当家作主人哪。唉,真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实现共产主义,到那时,哪还用朝九晚五,想吃什么了,直接上街上捡点就行。
下过连绵大雨后的天气,就是好得让人心旷神怡,连空气中都含着花草的芬芳,真是应了那句成语“秋高气爽”。如果是在郊外,还不知道要有多惬意,鼻息里会闻到一种清新的含着泥土气息的味道。
抬头望望天,天好蓝,蓝得那么透彻,那么干净,几乎看不到一丝云朵。这是这个污染严重程度在全国名列前茅的重工业城市里,难得一见的睛天。
第三十九章 婆家之行
不经意间,想起小时候同学们写作文,最爱以描写天空开头。而且常常会这样写道:“今天是个好天气,万里无云的天空上,飘着朵朵白云……”。语文老师便会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一遍,然后问,既是万里无云,怎么又会飘着朵朵白云呢?可是就是有些同学愣是反应不过来,在以后作文开头时,还是这样死性不改。于是语文老师便会气得跺脚,大骂他们真是,朽木不可雕,孺子不可教。每每这时,我便会在心里偷笑,这世上,怎会有这样的傻瓜。
想到此,不由得“噗哧”笑出声来,有几个路人看到我傻乐,奇怪地瞅着我。大概在疑惑神经病天天见,但骑自行车的神经病遇见还是头一遭。不过本姑娘今天心情好,不与尔等一般计较。
忽然,远远地就看到了“王熙凤”,她牵着她儿子的手,正从一家童鞋店出来。这老天爷有时候便是这样,真是你越不想见谁,却偏偏遇见谁。我本想绕道离开,却听见她的儿子脆生生地喊道:“小杨阿姨!”
虽然这个王熙凤和我不对付,可是她这个儿子却和我投缘的很,只要去了厂里,谁都不找,只和我整天粘在一起,厂里的同事都说既然我们关系如此亲密,不如干脆认作母子好了。只有李贵贵坚决反对,她的理由是明明的亲妈又没死,凭啥认个干妈出来。
虽然我也是极喜欢明明的,可是一想到他有那样一个亲妈,再说我还有一个聪明、漂亮的,自己亲生的儿子。本来因为工作的原因,儿子不得已交给婆婆来带,这已让我们母子比常人有些疏离,再给他认一个哥哥回去,他会怎么想。基于这两点,我是坚决不会认他的。我可不想多一个儿子的福,还没享到,就整天给自己添堵。
看着明明一脸兴奋的样子,我只好下了车子走上前去,微笑着对他道:“明明,和你妈妈逛街了?你爸爸没跟你们在一块儿?”
“我爸爸是个大懒虫,他在家睡懒觉呢。”看着明明天真可爱的样子,我想到了自己的儿子,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他了。
“怎么才一天没见,你就想他了?”我当然知道老板娘口中的“他”指的是谁。
虽然心中很是不悦,不过明明在场,我真的不想和她多说什么。他只是一个六岁的孩子,如果让他看到他最爱的妈妈和他平时很喜欢的小杨阿姨,当街象泼妇一样对骂,我还真的有些于心不忍。
我没有理她,只对明明说了声再见,就转身走了。逞一时口舌之快,从来就不是我的强项,也从来让我不屑。
第四十章 婆家之行
在婆婆家里擦着玻璃的时候,我正在想着昨天和今天,“王熙凤”对我的所作所为,有句古话讲的好,士可杀,不可辱。这老虎口里的牙是一定要拔的,可是该如何拔呢?而且还要拔得漂亮,还要让自己毫发无伤。看来这得从长计议。我正在犯愁,突然传来了敲门声,正在客厅和儿子看动画片的公公,跑去开门,是婆婆家的邻居王大妈。王大妈进来一看到正踩着凳子擦玻璃的我,就开了口,“老曾呀,你说你们老两口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这么贤惠、孝顺的儿媳妇居然让你们逮着了。你说我咋就这么命苦,我那儿媳妇别说给我擦回玻璃,就连她的被子都得我给叠。”“可是你的儿媳妇吃皇粮,能挣钱呀。”公公道。“能挣钱?她挣的还不够她自己花!她每年光往美容院就得扔几万,衣服没有一天重样的。她一个月工资才三千,还不是可怜我儿子,成了她的冤大头。听说最近又要学人家明星整容,说什么要磨腮,垫下巴,好象又得几万块。去年才隆了胸,割了双眼皮。整天就没个消停的时候,气得我那天说她,你还不如把明星的脑袋割下来,给你安上呢?结果你猜她说啥,‘我倒是想,可是明星的脑袋太贵,你儿子没那本事给我买回来。’这种儿媳妇那就是个填不满的坑。你看你家杨阳,曾力那么能挣,杨阳还这么节俭,连我家儿子都常和我唠叼,咋杨阳这种好女人就没让他遇到呢?”听着王大妈的这番褒奖,我没有半点喜悦,有的只是哀伤。我也是女人,我也爱美,我也想一天一身新衣服,我也想天天上美容院。可是我挣不来,也没有免费的取款机。这个世上从来就不存在什么伟大、无私到,见着漂亮衣服不动心、见到漂亮女人不羡慕,见到舒服不去享受的女人。享有这一切的并不能说她品格有多么恶劣,不曾享受这一切的,也并非是她们的本意,只是现实没有给她们所允许的条件罢了。
第四十一章 温柔
中午吃饭的时候,曾力居然破天荒地过来了。这让我有些奇怪,他知道我每个周末都会在婆婆这边,所以他这一天,是一般不会过来的。而且,让我大跌眼镜的是,他居然给我碗里夹了好几次菜。可能是婆婆上次教训他以后,他在老人面前要做做夫妻恩爱的样子吧。好,我奉陪。只要不离婚,爱咋地,咋地。不过他夹的全是我喜欢吃的,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这三年,我们在一起吃饭的机会少得可怜。而且象我这样生活上将就的好同志,常常就是大杂烩,他怎知我爱吃什么,可能是凑巧吧,我这样对自己解释道。我也装作体贴的样子,给他夹了几次菜。不过,都是他最不爱吃的青菜。看着他皱着眉头,还是味同嚼蜡地吃着那些青菜,我有一种报复的快感。婆婆看着我们一番“郎情妾意”的表演,脸上露出了笑容。“曾力呀,你今天的表现才象个好丈夫。以后要再接再励,听到了没有?”曾力“噢”了一声,继续嚼着他未完的青菜。“你知道吗?今天你王大妈家的儿子来咱家作客了,他一个劲儿地夸杨阳,还说怎么杨阳就没先被他碰到呢?你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自己的老婆不当回事,还不知道有多少人惦记着呢?”我抬头茫然地瞅瞅婆婆,看到她直朝我递眼色,心里有些好笑。“他儿子以前不是从来都不来咱们家吗?”曾力问。“噢,你不孝顺你妈,还不让别人孝顺。”“我看他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曾力小声道。这时一直沉默的公公也说话了:“你现在还年轻,体会不到老婆的好,当你有一天到了我这样的年纪,就知道了最后守在你身边的还是你的妻啊。”说着意味深长而又含情默默地望着婆婆。婆婆曾私下里告诉过我,关于公公和婆婆几十年相守中,是曾经出现过一段小插曲的。公公早年毕业于国内一流的大学,毕业以后又一直在省直属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他写的论文经常在国内、外很多刊物上发表,也曾获得多次国家级奖项。在他四十八岁那年,曾经有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同事,被他渊博的学识、儒雅的风度所折服,立志此生非他不嫁。而公公也沉迷于她的青春靓丽,很快坠入爱河。他们可谓爱得天崩地裂,人尽皆知。因为是科研单位,所以,对于个人生活问题的看待是很严肃的。何况,公公是研究所副所长,而且还是共产党员,但公公当时就是铁了心要和那个女同事双宿双栖。结果公公最后被撤职并且开除党籍。可是不久公公正要和那女同事结婚时,却被查出得了肝硬化,那个当初爱他爱的死去活来的女同事,却托人调离了单位,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曾经伟大的爱情在当疾病来临之时,便成了虚幻的镜花水月。结果,还是善良的婆婆以宽容的胸怀重新接纳了他。并且陪着他走过了那段疾病缠身的日子。在婆婆的精心照料下,公公的病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我想,这就是婆婆那天对我说的“不管啥时候,妈,就只认你一个儿媳妇”的根本原因吧。世上万事,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够感同深受。
第四十二章 缠绵
整个下午,曾力都没有走,他就陪着儿子在客厅的地上滚来滚去。看着他们父子其乐融融的样子,我的心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柔软。这种血缘天性,是任谁都不能够改变的。我想我当初对婆婆说的那些话应该是对的吧。晚上回到家,累了一天的我,倒头就睡。可是曾力却不放过我,他就象一头饿了很久的野兽一样,一遍又一遍要我,还不停地要求我叫他的名字。被欲望迷失理智的我只能不住地喊着,曾力!曾力!曾力!我感到自己就要被他揉碎了,可是却渴望这种蹂躏,永远都不要停止。我有一霎那感觉自己的心好疼好疼,那是一种害怕失去的感觉,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一种恐惧。是不能失去他的恐惧!而这种恐惧,不是来自儿子。被他折腾了大半夜,本来疲倦的身体,此时却睡意全无。他没有象以往那样自顾自地蒙头大睡,而是紧紧搂着我的腰,不停亲吻着我的背,从未有过的温柔。“真是爱死你了。”他呢喃着。“哼,你不是喜欢潘金莲么?”“我啥时候说过我喜欢潘金莲了?我喜欢的一直都是我老婆。”这个家伙,说过的话才过了几天,便已不认帐了。怪不得人家电视里会说,就算你相信老母猪上树,也千万不能相信男人这张破嘴。我推开他,跳下床,打开卧室的灯,站在镜子前左照又照。心想除了胸脯比“王熙凤”小点,我也不比她哪里差。一个计划悄悄从心里萌升。“你大半夜的臭美啥了?小心照见你后妈。”“你少乌鸦嘴。”我爬上床,温柔地贴着曾力的胸道:“借我两万,明年还你。”“要钱干嘛?”“我要去做隆胸。”曾力猛地推开我,“你发什么神经,我又没嫌你小,你好好的做什么?”“我又不是做给你看,现在女人都做。这是潮流。”“我的大姐,你是不是脑子缺了氢二氧了?万一做坏了,连你这小山包都没了,那可就彻底成飞机场了。”“现在科技这么发达,隆重胸只是小手术,那王大妈家儿媳妇去年就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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